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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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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后的某一天,我住在外婆家里。
半夜突然起火,是从这一条街上某一处的老房子蔓延开来的。
一夜之间,成片的木结构老房化为灰烬。很多人被烧死,我的外婆也不幸在其中。
我是少数幸存者之一,但也受了伤,身上留下丑陋的疤痕。
被裹得严严实实躺在医院的烧伤科,我突然想起了贯穿这个城市的那条河。
那种叫人猝不及防的急转弯,在我毫无防备的时候。
博士来医院看我,依然背着高出半个头的琴盒,走路已经够笨拙,却还偏要跌跌撞撞地跑进来,整张脸因为我的倒霉遭遇伤心地挤在一起,鼻涕和眼泪流得到处都是。
这滑稽的样子让我忍不住笑出来,脖子上的伤口被扯得有点痛。
趴在隔离室的窗台上,我对在探望区的走廊上哭得泣不成声的博士说,“好了,好了,不就是受点伤么。”
他还是一径地哭。结果,我这个病号安慰探病家属了。
我想,因为我还是乐观的吧。
其实,都是装的。我不想表现的很懦弱,不想让别人觉得我的承受力很差。
但事实是,真的很差。
医生给我换药的时候,我看见狰狞不堪的伤痕爬满手臂,比起护士撕下手指头上一层层的表皮,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我受到了更大的打击。
我以后再也不能穿露出手臂的衣服了,还有,没办法穿婚纱了。
天!我从来没有想过,作一个不婚主义者。
十指连心的疼痛过去后,我没有听到医生以我为不怕痛、超级勇敢的换药模范,教育隔壁烫伤脚成天鬼哭狼嚎的男人。
我只是觉得,好像世界都变得灰灰的。
晚上,妈妈帮我洗脚,爸爸端着刚换的热水走进来。
我忽然轻轻说,“我想去死了。”
我妈撞翻了脸盆,和我爸抱着我号啕大哭。
我后来,再也没有说过类似的话。我还必须,为我父母活下去。
我会坚强的。
会笑的。
所以,我还得豁达地安慰某个哭得稀里哗啦的男生。
他的模样真的很好笑,一点不骗人。
博士擤了鼻涕之后,问我,“你一点都不痛么?”
“我是超人。”我很自豪地说。
“我崇拜你。”他闪着亮亮的仰视的目光,然后又冒出一句,“你的手会好么?”
他指着我被纱布缠得厚厚的巨型手臂,看上去像阿童木的火箭筒胳膊。
我说,“不会了,会留疤的。”
他又哭起来。
我继续作弄他,“然后一辈子被人笑,被人指指点点,没办法上大学、找工作,最后穷死。”
他更加难过地哭起来。
博士是个很善良的小孩子,我不应该这么戏弄他,他是真的为我难过。
同时,我自己的心里,更加难过。谁能保证,这些在将来,不会发生?
我已经和别人不同了,已经有一部分毁掉了。
我看着走廊另一边的窗户,天空仍然灰蒙蒙,好像那天晚上灰烬没有散尽的夜空。
12岁的我,喃喃说,“我没有办法结婚了。”
要是现在的我,打死也不会说出那么恶心的话,赤裸裸的,直截了当。
还是个才12的小屁孩说的,最过分的是,居然用超严肃超感伤的表情和语调。
根本就是早熟。
然而,那一刻,我真的很绝望地说,“我没有办法结婚了。”
好笑的是,博士也用超级认真的口气说,“和我好了。”
他说这话时,眼泪还和着鼻涕还十分应景地慢慢滑下来,像慢动作回放。
少女伤感时刻,瞬间结束。
我睁大眼睛,“和你?”
他用力点头。
我忍住要吐血的冲动,冲口就说,“你比我矮,还像个书呆子,一点不好看啦。”(我那时的眼光,大概就是停留在大眼睛的小正太品味……)
他的脸色瞬间黯淡下去。
那个时候的我,真是刻薄,现在想想,好恐怖,这么直截了当简直会被人抽。
但博士没有抽我,连还嘴都没有。估计是被我说得哑口无言。
他自己是知道自己的这些不是的。过一会,他说,“那我们总还是好朋友的。”
这小子,脑子真的满好的,转的真是快。
我想拍拍胸脯,却发现胳膊弯不过来,于是很大声地说,“那当然,再好也没了!”
他满意地笑笑,回家去了。一向干干净净,没有半点差错的博士,居然连鼻涕都没有擦掉。
我瘫倒。
他这个白痴,到底懂不懂啊。
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早在幼儿园时代,他就跟他妈妈说,“偶要跟楼上的一文钱结婚。”
他妈笑问,“为什么?”
他振振有词说,“因为一文家有一只电冰箱,我们家也有一只电冰箱;她家有一只电视机,我家也有一只。要是结婚的话,就有两只电冰箱,两只电视机了。”
这件事情,被整栋楼的三姑六婆传为笑谈。
博士不愧叫博士啊,那么丁点大,就算得这么精确了。
我探着头目送博士离去的身影,忽然就想到这么件童年往事,于是刻意摆出很老成的样子,在夕阳的映衬下摇头说,“博士啊博士,你还小,什么都不懂。”
我又懂个屁?但那个时候,我偏偏觉得自己懂得很多。
夜半时分,因为疼痛,我从来没有好好睡过。
也许,更多的是由于隔离病房不允许有人陪伴在我身边。
即使父母也不例外。
空荡荡的医院,回响着若干咯嗒咯嗒的莫名响声,我看着黑暗中的天花板,觉得难以言喻的胸闷和凄凉。
我那时尚未察觉,孤独感已经如影随形。
但想起诸如博士那类的童言无忌,这种无助感又似乎稍微消散了一点点。
知道自己被人需要,总是高兴的。
即使,他说他需要我,并不是真的需要我。
小孩子的话,谁会当真。
半年之后,我们小学毕业。
博士作为尖子生从第一小学保送到第一中学。
我参加了毕业统考,从第四小学被统一分配到第四中学。
历史总是不断重演。
刚升了初中,博士全家就搬走了。
搬家时,他写了新家的电话号码给我,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叫我给他打电话。
我点头。但结果,那个我揣在兜里的号码,直接被我妈扔进了洗衣机。我怀着极度的罪恶感等着博士打我的电话哭诉我的无情。
然而,他并没有打来。
我的罪恶感日渐消失。
我有一种扯平的两不相欠的庆幸。
我想,他到了新的环境,一定会交到很多新的朋友。
因为他是那么好脾气的男生,而且聪明。
他大概慢慢忘记我这个一文钱了。
而我,也慢慢忘记博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