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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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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以后,季明扬就好像是落在水潭里的雨丝,突然从陈晰的生活中销声匿迹了。
北方的秋雨只有一两阵,天气预报里连着十五天都是晴朗天气,气候干燥,洒水车环绕着固定的路线行驶,洒下一片细密的雨珠,很快就被太阳晒干,滴滴答答的旋律单调乏味。
这总让陈晰回想起那个雨丝绵绵的夜晚,被雨水泡湿的额发垂悬过眉,他们从绿意葱茏的花架下跑过,一脚踩进明亮的水洼里,心脏鼓动,嗓子□□燥的空气磨得发疼。
那天不该下雨啊。
陈晰想。
不该下雨的。
不然我们可以去操场散散步。
这个念头蹿出来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是在痴心妄想了。
要是没有那场雨,他们根本不会再走一段。
书桌上的那本《我与地坛》已经读完了,还没还回图书馆里,薄薄的一册,被几本新的教材书压着,几乎找不见踪影。
就像是季明扬一样。
一起上的公共课翘了课,夜间的篮球活动也缺席,甚至连平日走在校园里也不见得能够偶遇,是真的忙得一点儿人影都见不着。
只剩那一夜的雨还在陈晰的心头下个不停。
某一日午后,陈晰坐在阳台上赶作业,笔记本摆在膝盖上,他噼里啪啦地敲了一下午的键盘,有一群胖麻雀半点不怕人,一只接一只地停留在栏杆上,胖鼓鼓的身子戳在栏杆上,歪头看了他好一会儿。
等到陈晰去屋里抓了一块面包出来,麻雀已经扑棱着翅膀飞走了。阳台上空荡荡的一片,只剩下一件没收的T恤迎风招展。
他的周作业还欠一个结尾没敲,光标闪烁着,一晃一晃,阳光照得人一点儿也睁不开眼睛。
陈晰捏着面包,突然忘记自己要写什么了。
月历马上将走到底,班委们张罗着要组织一场秋游。
盛启安瞧见讨论组里的消息,单手搭着椅背喊他:“陈晰,群里在聊秋游的事,你快点来投票!”
“秋游?”陈晰不解地回头,“大学里还有这种活动?”
盛启安加过一些社团,对这种模式早就见怪不怪了,他给陈晰解释道:“啊,这都是新生加入集体必经的流程了,一般就是破冰、聚餐外加一些集体活动。光破冰就能破上一个月的功夫。”
大学最初始的一个月就这么平顺地水过去了。
陈晰敲开小程序,看到了投票选项:“都有什么啊……颐和园、故宫、香山……”
他诧异地抬起头,瞧了眼盛启安。
“我们改名叫北京三天两夜旅游团了吗?”
盛启安上周在长安街被游客团挤出心理阴影,此刻非常真诚地建议:“陈晰,记住一个原则,千万不要选香山。”
“可是香山红叶很有名啊。”
“北京哪个地标没名气?“盛启安给他比了个大拇指,“你要是选香山……你就是真正的勇士。”
盛启安一脸菜色,头顶的弹幕却异常精彩:
【盛启安啊以后这个活动我们就不参加了,我以前是特别乐观的,自从去了趟一环,回来之后一动不动,仔细一看原来是变成尸体了,班委明显是针对我了吧,怎么去个秋游就非得要去热门景点了呢?天杀的老子现在就要跳楼,你们快打辅导员电话吧。】
那一长串的弹幕跳完,盛启安语气发飘:“没事,你选香山吧……不就是一条命嘛,大不了我舍命陪君子。”
看着是挺不想活了。
陈晰憋住笑,大发慈悲地问了句:“你选了什么,我跟你选。”
盛启安噌地一跃而起:“选首都博物馆,风吹不着雨淋不着,只要半天,到时候拍个照就完事。是不是物超所值的体验?”
“嗯。是挺好的。”
陈晰就勾了一个选项,按下了提交键。
【恭喜你投票成功。】
【首都博物馆的票数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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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送爽,宜游山玩水。
香山红叶冲上热搜那天,微博实时动态里人山人海,无遮无拦的太阳光几乎要把人晒化了,还免费放送无数过曝的相片,香山附近路段集体飘红,大半游客堵在路上,只能够欣赏别人油光发亮的大脑门。
首都博物馆也迎来了高峰流量,好在这次展会的主题不对大众口味,来往的参观者大多以班级为单位。
他们出门的时间早,地铁不算拥堵,参观完几个主题场馆,大家就在博物馆门口拍了合照,结束了为期半天的校外教育活动,纷纷作鸟兽散。
原地解散后,盛启安张罗着要宿舍聚餐:“都到这儿了,咱们下午一起去哪儿玩呗?”
“去哪儿?”
“南锣?”
“救命了,咱能不能去一个不是旅游景点的地儿?”
“得了吧,全北京城除了旅游景点,还有什么值得去的地方?”
“……好像还真没有。”
扎心了。
“搜搜美食排行榜呢?”老大这么建议道,“北京总得有点本土美食吧?”
盛启安从搜索榜前抬起脸,干巴巴地说:“麦当劳,走两步就有一家。”
完了还记得补充一句。
“第二名是肯德基。”
“……”
扎心扎早了。
最后聚餐点定在了北锣鼓巷。
锣鼓巷分南北两道,以鼓楼东大街为界。
南锣鼓巷的商业化程度很高,这里的店名几乎在全国的景区都能瞧见,什么老酸奶,什么蟹黄汤包,几乎就是套着景区的商业模版发展起来的。
陈晰曾在这里吃了满肚子的网红菜,从此对北京美食有了错误的认知。
隔着一条街,北锣鼓巷就显得冷清许多,它不如南边的商业化程度高,也安静,有不少饭馆子、小酒吧藏在胡同里,要是细细探索,还能遇到惊喜。
才刚入秋,整条巷子草木葱茏,成片的绿植从墙头挂下来,在风中簌簌地摇曳,藤蔓枝叶被阳光晒得一片金黄。
他们挑了家民族特色菜,四合院,四处的门都大敞着,可以瞥见里间院子里的大树遮天蔽日,外间的藤蔓随风簌簌而动,凉风穿堂而过,有浅淡的草木香拂过鼻尖。
陈晰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行人从窗洞里掠过去。这里的人打扮风格不一,有打五六个耳洞的非主流,也有蹬着自行车的中老年人,偶尔走过几个穿校服的学生。
这座城市就是有这样的精神气质,兼容并包,自由而野蛮。
盛启安张罗着点菜,菜单传到陈晰手边,他发觉自己爱吃的菜都已经被打了勾,只添了个甜品就传回去,服务员过来下了单,顺便给他们上了壶凉茶。
陈晰靠着椅背,他戳开朋友圈,刷出来的第一条就是季明扬发的。
没写文字,只拍了一张胖猫的照片,是一只大橘,肚皮朝天,毛很柔软,是一个被撸得很舒服的姿势。
下面有人给他评论:
【可爱的小猫咪,喜欢什么颜色的麻袋?】
【哪儿的胖橘,一点都不怕人?】
【北锣鼓巷的。】
【是不是那个法国小超市的猫?】
【bingo】
陈晰心口忽而一动,扫了眼发布时间。
十分钟前。
陈晰在地图上输入“法国小超市”,走过去不过一百多米的距离。
季明扬就在附近。
这个认知让他心口忽而一热,他心不在焉地端起眼前的杯子,刚喝下去一口,就感觉从嗓子眼凉到胃里。
是真的凉,薄荷叶还缀在茶杯边缘。
凉得近乎发寒了。
他闭上嘴,确实感受到了什么叫透心凉。
陈晰默默无语地把杯子搁回去,就看见盛启安坐在他对面,一脸不可置信:“我们刚说这玩意凉得要命,你还喝这么大一口?”
陈晰吞咽了一下,艰难地表示:“还行。”
盛启安一脸的同情:“你快吃点别的压压吧,我看你快冻住了。”
陈晰抿着唇感受了一下,试图忍住,只憋住了十秒钟,他冲去柜台边摸了粒糖。
水果糖的味道甜腻,在嘴里化开,抽出一丝一缕的酸味。
门槛上蹲了一只胖橘,正抬爪挠着门上脆弱的木漆,老板一眼瞅见作案现场,立刻从台后杀出来,揪住肥猫作案的魔爪。
“又是你!”
陈晰眼看肥猫在劫难逃,正打算为它默哀两秒钟。谁知道这猫咪居然是个计划通,眼看坏事败露,它就地躺下,露出滚圆的肚皮,两只爪子亲昵地捞住老板的手腕。
居然祭出了撒娇大法!
那一身暖橘色的毛在阳光下晒得金灿灿的,看起来真是只活的招财猫,长得喜庆又可爱。
陈晰仔细看了两秒,觉得这个翻肚皮给人撸的耍赖模样格外眼熟。
像季明扬发出来的那只。
老板蹲在门槛边崩溃大喊:“你不要再想蒙混过关!你一招鲜吃遍整条街了!”
【呜呜呜呜,可是它冲我露肚皮呢】
【好可爱,再摸一下。】
陈晰抬手刷新了一下朋友圈,看到季明扬回复了别人的评论:
【是只坏猫,从我这儿骗走了一根烤肠。】
他举着手机,眯着眼睛比对了十秒钟,确定就是同一只猫。
坏心眼,又实在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