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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琉璃锁(完) ...
三年后。
天刚擦黑,小山坳里的炊烟就升了起来,远比天津来得早。
时间在这儿是做不得数的——就连拉犁的牛都在田间闲散踱步,似乎掐准了农人就要收工,很是有恃无恐。
在田垄旁,几间灰白瓦房因为刷得簇新,被东拼西凑成了小学校,显得颇为扎眼。
丁绍芸就坐在顶头儿这间瓦房里。
准确的说,是坐在瓦房当中的那张破罗圈椅上。
今天给学生们放课放的早,教室里空空荡荡。所以她有余量盯着房梁,用修剪齐整的指甲一下下敲击油木桌面。
一只肥胖的黑蜘蛛从房梁爬到它费力织成的网上,在那一方天地里极是心满意足的呆了下来。好像坐拥堡垒的君主,睥睨着眼下无依无靠的女人。
“密斯丁!有你的信。”
屋外传来由远及近的呼喊和急促的脚步声,打断了丁绍芸的观赏。
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扬起手里的纸封,一口气跑进屋里。
而她的到来,让敞开的门里忽的涌进一股风。
看似牢不可摧的蛛网登时吹得剧烈摇晃起来,蜘蛛慌慌张张的爬了开去,想不明白是哪里出了岔子。
大抵每个深陷洪流之中的个体,在冲击来临之前,都曾经自满的觉得只要守住一亩三分地,就足以过好长长久久的一生。
丁绍芸如此想着,便接过了信。
她把信封“刺啦”一声划开,正要开口和这个名叫文珊的女孩说声“多谢”,却因为眼前的东西蓦地停住了——信封里装着一张从报纸上裁下来的简报,不过手掌大小。
文珊没注意丁绍芸的俏脸阴沉下来,羡慕的说:“密斯丁你好生厉害,纸上那么多字都认得。我看着密密麻麻一片,跟小蚂蚁爬似的。”
而丁绍芸像是不敢相信一般,反复把报纸翻看了好几遍。上面一字字印的清楚,只是内容太过触目惊心:
“惊!宋氏纺织厂总经理宋广闻意外遇刺。凶手已经被捕,此次刺杀行动核实是竞争对手所为。而宋广闻本人因医治无效,于本月三十日在圣马丁医院逝世。”
那个男人……
死了。
*
其实在这三年里,丁绍芸也曾断断续续收到过一些信。
最初的一封是她刚到北平投奔表姑时,父亲寄来的。他痛斥丁绍芸任性妄为,同时责成她立刻返回天津卫:
“你所做之举,实属家门不幸,滑天下之大稽。
排除万难送你留洋,原是为让你开拓眼界,增长见识。谁知你竟养成了一副野性子,连招呼都不打,在婚前逃之夭夭,贸贸然去做洋工……”
信的后半段,大抵是讲他已经托人打听到了丁绍芸落脚的地方,不日就派人接她回来。
“……丁绍芸,你置家人颜面于何地!悲乎!叹乎!”
结尾一连三个慷慨激昂的感叹号,不难看出是因为嫁女儿的买卖赔了本,气急败坏了。
表姑四平八稳的坐在客厅里,一边从盖碗里喝茶,一边劝丁绍芸:“你现在这份打字的差事也辛苦,不如早些回家去罢?前些天我看赵公子也拍了电报来,说纵是你去天涯海角,他也要追的。年轻人,还真是热闹。”
呼吸间喷出的白蒙蒙雾气,衬得这劝诫有几分漫不经心。
丁绍芸正在看报,单是笑笑,没做答。
她的目光停在了豆腐块似的广告上,却是北地一个小城在招教国文的先生。
翌日,丁绍芸给表姑留下张字条,收拾好东西辞了工,捏着薄薄一小沓薪水离开了北平。
好不容易到了地方,才知道那处是不招女先生的。好在管事的心善,见丁绍芸孤零零的一个,多有不易,便替她在临近的村子里寻了份差事。
这一干,便干到了现在。
附近农户的孩子会在上课时探头探脑的巴望,而丁绍芸只要看见,便会让他们也进来。
农户自然是掏不起读书费用的,女人也不收,于是门前偶尔会多上一两枚鸡蛋。
日子过得确实苦,可孩子们脸上的笑总是真的。
就好比文珊这个小姑娘,起初连个名字都没有。因为排行老三,单有个诨名叫“三儿”。丁绍芸从词典里给她起了名,她便欢喜的一张脸涨得通红。
至于天津那边,赵青函赵公子倒是真的来过一次。
他流着泪求达令跟他回去,只有死亡能将他们的爱情终结。但隔日,赵老爷子就派人把他捉了回去,斩断的比死亡还彻底些。
丁绍芸的家里也不总是安生的。
或许有人做通了丁老爷的工作,他再不肯直接和顽冥不灵的女儿沟通,单派了丁二太太出马。
丁二太太大字不识一个,只能去求账房先生写下一封封情真意切的家书。
“赵公子前些日子成了亲,娶的是总务司司长的女儿董小姐。据说洞房那夜他哭了一宿,若是你在,哪里轮得到董小姐——”
“今儿个府上吃糕点,豆沙馅的,甚是喜人。娘又想起了你,苦命的孩子——”
“还是你有见识,谁能想到赵老爷子投靠错了人,竟失了势,被投到大牢里去了。你没嫁给赵公子便是对了——”
丁绍芸笑笑,折上了一纸家书上的儿女情长。
乡下的时光过得慢。
有时候丁绍芸也会坐在屋子的门槛上,看着齐整的日头直愣愣的落下山去。
那点绚烂的余晖,当真像天津舞厅里永不落幕的灯火似的。
她会想起那段荒唐日子,然后情不自禁的用脚打起拍子,哼起当时胶片里最时兴的歌。直到看见背着猪草的孩子们摇晃经过时,才停下来。
“密斯丁,晚上好——”孩子们吵闹着,又害羞的一溜烟跑掉。
丁绍芸笑着挥挥手,心里前所未有的宁静。
*
而现下,所有的宁静都被眼前这张破碎的报纸打散了,再也聚不成团。
丁绍芸难以置信的翻着报纸,似乎想从字里行间品出些不一样的含义。但那上面写的明明白白,半点不容置疑。
——宋广闻被枪打死了。
看报纸上的日期,是一个月前死的。
丁绍芸只觉得身下这张破罗圈椅都摇晃起来。她重又站回风暴之中,眼前俱是倾盆而下的雨,和轰隆作响的雷。
整整三年。
她曾想过男人会捉她回去,但他没有。
她曾想过男人会克扣她的生路,但他没有。
她曾想过男人会红红火火的活着、无论是开厂还是娶妻,都热闹成天津卫的头一号——他竟也没有。
宋广闻就这么死了,悄无声息的。
他记住了丁绍芸的恳求,没向她寄过一封信、没来见她一面。当真成了讲规矩的体面人,说出口的承诺,落地成钉。
在无数个无眠的长夜里,丁绍芸觉得自己透过欲望读懂了宋广闻。但天亮之后,又好像没有。
而如今再知道消息,竟已经阴阳两隔了。
好像冥冥之中自有预示,她与他初次相会时,男人就坐在行丧的轿子上——只不过这一回,棺椁里抬的是他。
“密斯丁,你怎么了?”文珊忍不住唤道,女人一张煞白的脸吓到了她。
丁绍芸咽了咽唾沫,半晌挤不出一个字。
长久的怨恨与纠结早就在时光中模糊了踪影,留下的那一点怅然若失,让人难以启齿。
“密斯丁?”
女人停了很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文珊,我可能要去趟天津。”
“去做什么?”
“去送一个人。一个……老朋友。”
*
丁绍芸带来的行李本就不多,一个皮箱足够塞得下。更何况她只准备回去简短送一程丧,在天津统共也不会停留几日,所以零七八碎的物件一概没带。
天色将暗时,女人拎着箱子出发了。
村里外出多是坐牛车,一路尘土飞扬,摇摇晃晃,满是牲口味。终于到了小城,才知道这几日去天津的车票早就售空了。
丁绍芸不想走回头路,无奈的转而去找旅舍。在潦草的住处一连等了三日,连一张哪怕错峰先去北平的二等座都没等到。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卖票的男人边抽香烟边打算盘,眼珠都懒得抬,“谁叫快年底了呢,年后再来罢。”
丁绍芸还在犹豫,身后已有其他买票的等不及了:“你不买就快些走!”
手头钱本身就吃紧,如何能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耗到年后。不得已,女人只能离开。
*
文珊第一个发现丁绍芸回来了。
“密斯丁!”她激动极了,从田头上跑下来,冲灰头土脸的女人挥手。
“大家都还好么?”丁绍芸从布兜里掏出些在小城买的糖来,随口问道。
“都好着呢。”文珊吃的嘴里鼓鼓囊囊,忍不住分享新鲜事,“对了,前日从城里来了个观光客,连着几日在这边看风景,还给了我一块大洋。”
丁绍芸揉了揉她的头:“莫要被骗了去。”
“才不会——”文珊笑着说,突然从远处看到了什么,提高了嗓门,“哎,正说着,他就来了!”
丁绍芸依言抬头。
然后她像蝴蝶标本一样,被钉子定在了原地。
一个玉雕似的男人顺着起伏的田垄走来,姿态极是稳妥。走得近些时,那颗泪痣显眼的让人忘不掉。
“两位早。”他开了口,声音是平和的,“去小螺山可是这条路?”
这厢文珊已经蹦了起来:“你走反啦!小螺山在身后呢。”
“是么。”男人回头,望向影影绰绰的山,好像当真是来问路的,“那打扰了。”
“你停停,可别走迷路了!”文珊是个热心肠,急了起来。
她想了想又道:“我还要把草割完,走不开。要不密斯丁你陪他上山罢,我帮你看行李。”
这个诚恳的小村夜不闭户,人人都没有心眼。大抵外来的人迷了路,村民便是要去带路的,这道理朴素的好像打开天辟地起就是如此。
男人看向丁绍芸,温声道:“也好。只是不知道会不会打扰姑娘?”
石子被风吹得在田野上咕噜噜滑动,磨圆了棱角。
丁绍芸压在心里的惊涛骇浪,开了口,声音是哑的:“不会。”
*
男人好像当真是要看山。
两人一口气走出一里路去,才给了丁绍芸攀谈的气口:“二爷,我以为你死了。”
她思虑良久,如此说道。
“我不是什么二爷,而且明明好端端活着,怎么会死了呢。”男人疑惑开口,“姑娘是不是认错了人?可别平白咒我。”
“二爷。”女人停下步,声音抖起来,“别逗我了。”
“我方才说了,我不是什么二爷。”男人低声道,“更不想逗你。”
“那你是来做什么的?专门跑到山坳里看风景么?”
“是。此处的景色极美……”他说到一半,突然说不下去了。
因为丁绍芸哭了。
女人把脸埋进掌间,蹲了下去,将心里所有的委屈、惊恐和不满都发泄了出来。声嘶力竭的架势,震得林子里的枯枝瑟瑟作响。
男人站着,手似乎动了动想伸过去,最终还是停住。
不知过了多久,女人哭够了,站了起来。
她揉揉红肿的眼睛,若无其事道:“我有个朋友很像你,但是他死了。方才想起他,突然有点伤感。”
“节哀顺变。”男人说的诚恳,循礼掀了掀帽子。
小螺山不高,两人在沉默中走的越发快,一个多小时便爬到了顶。
“往下就是来的那个村子。”丁绍芸努力摒弃脑海里的一切杂思,认真做起了向导,“喏,北平在南边。听口音,你若不是从天津来的,便是从北平来的?”
“嗯。”男人回复的含混。
“是么。干巴巴的走了一路,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男人没有回答,好像完全沉醉在了山顶的美景中。
丁绍芸知道再套不出话来,叹了口气:“这时节天黑的早,若是看够了,还是早些回去吧。”
她说完,便打了头阵,转身想下山。没成想石子松动,脚下一滑,竟然仰面栽了下去!
“啊!”
惊叫尚未结束,她已经跌入了温暖的怀抱。那怀抱如此熟悉,昭示着水乳|交融的夜和绵延不绝的情。
男人死死抓住她,眼里有未曾消散的恐惧,好像一撒手她便会不见似的。
“二爷。”丁绍芸望向那副熟悉的眉眼。
她低声说,“你来了。”
见对方还要推拒,她便又道:“你就是烧成灰,我也认得出的。”
男人在喉间浅浅叹息了一声,最终好像认输一般,应了声。
丁绍芸倚在男人的怀里,突然莫名觉得有些好笑:“是因为我说过不要你来寻我,所以你便连自己是宋广闻也不肯认了么?”
宋广闻点点头,又摇摇头。
“我死过一回,人走到阎王殿,干的坏事不够多,又被送了回来。”男人轻声说,连带着胸膛都震动起来,“所以我是他,又不是他了。”
丁绍芸对着这厚颜无耻的评判,若有所思的“唔”了声。
宋广闻续道:“在医院的时候我一直在想,若是就此死了,这辈子最后悔的是什么。想来想去,应是一门心思守着狗屁规矩,而不知道你离开之后,过得好不好。”
男人一直觉得,自己是不怕死的——但子弹真的射穿胸膛的那一刻,他才知道,自己没活够。
丁绍芸在信里说的是对的——没有什么是逃离不开的。
啰嗦的规矩也好,陈腐的宅子也罢,只要他想,只要他敢,他便能离开。
困住他的不是别的任何东西,而是他自己。
所以他来了,顶着旁人的身份。
如果丁绍芸愿意再见他,那是意外之喜。如果她不愿见他——那他便是个擦肩而过的陌生人,无名无姓,看一眼,余生便也够了。
“你在留下的信里说,’也许日后有缘,我们会再相逢于同一条街巷,彼此寒暄问好,也许又会有新的故事发生。’”宋广闻不知看了多少遍,已经能把女人的话完整背出了。
“所以我们如今……算是在陌生的街巷重逢么?”他的言语里带了小心翼翼。
丁绍芸没有回答,突然转了话题:“我方才脚好像崴了。你能背我下山么?”
自然是能的。
宋广闻蹲下,把女人背了起来。那一点甜蜜的负荷跨过千山万水,跨过交替的时代和更迭的人心,承载了男人心里最原始的殊荣。
丁绍芸呼吸间的热气喷在他的脖颈上,吞吐之间,如同山野在呐喊,蓬勃出隐晦的爱意。
二爷的脚步很稳,也很慢,好似舍不得走完这段路似的。
临到山脚下,他突然顿住。
倒不是因为累了,而是因为丁绍芸在他耳边,低声道了一个字。
“算。”她说。
小小的故事写完了,鞠躬,后面再更短篇的话,我会全部写好再放上来,就不会出现这种等待的局面了。
我一直觉得欲望是个很迷人的东西。无论是物欲、□□、控制欲、权力欲,都是潜藏在每个现代人身体里的最后一点兽性。而试图逃脱欲望控制的过程,又无异于是人的野性与理性在搏斗,精彩程度相当于都市版荒野求生。所以接下来《太阳的AB面》和《困兽》,我会继续探讨这个话题。谢谢大家的支持~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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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琉璃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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