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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番外·1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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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感来自陈奕迅《1874》
·背景借鉴民国,AU 向,军阀斯汀格x大小姐克莉丝
“情人若寂寥地出生在1874,刚刚早一百年一个世纪。”
昏黄的灯光照亮门口。
门黑漆漆的,还是从前时兴的木门。看起来笨重,实际只是一道浅浅的防御,挡不了几颗子弹。然而门的漆是新刷的,如皮面般亮闪的新黑和浓墨的残痕混成一团,涂满边角,不留一丝缝隙。黑门与灰瓦照应,还有刮得惨白的墙——兴许墙不是新刮的,也犯不着重新涂抹这么一大片的白墙。青苔就跟着潮湿的雨水生长,留下层层叠叠的绿来。台阶底下的街道是石板做的,行人的脚印在此未能留下深刻的印记,反倒是打磨得光滑。后来多了些响声,与人声不同的嘈杂声,那刺耳的声音惊得旁人纷纷侧目,腿也跟着移到边上去了。锃亮的黑面,两盏大碗的白灯,与门口昏黄的光形成对比。明晃晃的光撕开沉静的夜,毫不客气地停在那里。于是门口站立的人动了动,她站在那里有些时候了。身上的黑昵斗篷跟着向下的脚步颤动,最扰人的还是系好的两条金链子。她却没看,直挺挺地向下走,直到身后传来声音。
那扇带着历史沉重气息的木门打开了,从中探出一道身影。中年女人盯着她的背影看,她也停下脚步转过身。女人想说什么,话似吐不出的痰堵在喉咙,一双漆黑的眼呈现几分担忧。她的嘴角扯开,下定决心喊面前的人。
“克莉丝小姐……”
但她的声音很快就微弱下去,夜风狠狠地给她一个巴掌,她哆嗦着闭嘴。女人看见汽车的后座门开了,看不见里面的情形,里面的人也不许她看见。打开的门监视她的一举一动,像卧虎的石洞,蓝色眼睛泛着冷光。于是女人俯身,重新张开嘴,别扭地说出新称谓:“尤克利夫夫人。”
“小姐”变为“夫人”,“克莉丝”变为“尤克利夫”,身着黑昵斗篷的女性表情没有任何波动。她对着女人点头,接过她递给自己的糕点。还是热的,放在手心有股暖意。三月的风还有些刺脸,克莉丝缩了脖子。从面容来看她是年轻的,约莫二十岁的年纪。棕色长发合着当下流行的款式,松松地盘起,插着一根簪子。女人没见过那簪子,从前克莉丝也不会戴这样的簪子。玫瑰的款式,金灿灿的颜色,与昏黄的光合为一体。女人还想再说什么,如果叮嘱她不要把闲言碎语放心上,不知她会不会听。金色瞳孔微敛,光芒一闪而逝,她已经转过头去了。车里的人伸出手,戴着白手套,军绿的衣面与烫金的边,袖口钉着两颗金色的纽扣。克莉丝左手提着女人递给她的糕点,右手放在他的掌心。白色手套一合,克莉丝婷婷袅袅的身影装进轿车。于是女人只能伸长脖子看,汽车轰隆隆的声音和黑色的尾气逼迫她后退。但她依旧犟着脖子,直到窗户摇下,瓷白的脸露在她面前,勾勒一个冰凉的笑容。女人知道她的性格不算活泼,也没这么冷淡。她愣神的间隙车窗又重新摇上了,碗大的灯照出一条路,行驶在宁静的青石道上。
车内比外面暖些,克莉丝解了胸前的两条金链,晃来晃去实在叫人不舒服。黑昵斗篷下是一条月白色的旗袍,简单的玫瑰花纹,从肩膀沿到腰间。她把糕点放在旁边人手里,男人只是提着绳,递给前座的副官。
“你在门口等很久了?”
“没有。”
克莉丝脱口而出,眼神相撞的那一刻她看见男人挑了挑眉。他很会识别谎言,在他面前克莉丝的话没有任何欺瞒性。更何况她的手也出卖了她,即便有糕点温暖,她的指尖还是冰冷的。男人牵起她的右手,细长柔软的手指,指甲涂成玫瑰红。他隔着手套搓揉克莉丝的指尖,口腔的热气吹到手背。克莉丝脸颊泛红,又不好收回自己的手。
“我应该早点来的。”他放下克莉丝的右手,又执拗地牵过左手。
“早点来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克莉丝瞅了一眼司机和副官,他们都盯着前方,不敢回头。按照她的计划也不该这么早出来,只是和那间屋子里的人谈不来,不如早早出来得个清净。那些人的姿势是畏惧的,眼神又是憎恶的,或许带着好奇与疑问,总之善意很少。
男人轻笑一声,却不是很满意这个答案。或者说他不满意屋子里的那帮人,原本他打算跟着克莉丝回家瞧瞧。家只是克莉丝的家,也只是出嫁前的家。按照礼仪他应该去拜访,然而人家不搭理他,他也看不上。克莉丝嫁给他的时候也没有家人,他应当许诺一场轰轰烈烈的婚礼,然而她只是扯着户口去了民政局,从此成为他的妻。这些事发生在一个月之前,独身的大军阀突然有了家室。没有举办婚礼也没有大肆宣扬,只是安安静静地登在报纸上,像寻常的夫妻。八卦和闲言充斥这片区域,掌权者有了妻子,她来自古板的家族。遵循旧制的大小姐嫁给了军阀,听说家族的老爷夫人还闹了脾气,差点除去族谱上她的名字。克莉丝不在意这件事,但是斯汀格在意。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解决的,总之家族的门重新开了,克莉丝这才回门。
“他们还是那个样子?”
斯汀格从不称呼她的父母,只用“他们”代替。在他心里,除了天地,没有更沉重的锁能压住他。除了克莉丝,他还记得相遇的下午,女孩提着裙边不小心闯进森严的军营。像是迷失的鹿误入荆棘丛林,灰黑的尖刺阻碍她的脚步。斯汀格本该嘲笑这样的人,愚蠢无知,不知道战火的凶狠。然而克莉丝抬起头的刹那他沉默了,小鹿有一双亮盈如湖水的眼睛,金色的瞳孔如同夕阳洒下余晖。她穿着白色的裙,脚上踩着细跟的黑色牛皮鞋。锋利的尖刀和捕猎的枪口都对准了她,但她站在中间,平静地和他对视。那一眼拉过时间的距离,有什么哽在他的喉咙。眼前的人给他熟悉的感觉,两人好似共同度过百年的时光。他确信自己是没见过这张脸的,过去的二十几年他甚至没有见过和她相似的面容。钟声从远处传来,也许是教堂,也许是钟楼。沉重的钟声划出悠长的旋,打着圈落在他耳边,像神的指令。斯汀格不信神,但是没有任何话语能说明这一刻的感觉。冥冥中的指引原来是这种感觉吗?包围她的刀和枪都放下了,女孩直立在中央,像舞台的主角。
克莉丝没有说话,不过是几十分钟前的事情,她已经忘得差不多了。也不是因为她的记忆很差,只是那些事实在没有记得的必要。被称作“父母”的也没有尊重的必要,他们原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只有那递给她糕点的保姆,克莉丝取下了手腕的翡翠镯子,塞在她的衣兜里。世间的暖意太少,有些情感只能用物质回应。她低头瞧了一眼自己的双手,干干净净的,什么也没有。克莉丝不喜欢戴首饰,从前不喜欢,嫁给斯汀格以后也不喜欢。指尖红得锐利,和他衣袖的烫金遥遥相望。有的朱砂痣该点在心上,他偏要她留在指尖。斯汀格松开她的双手,总算揉暖。军人的力气还是大些,即便他再三注意,力道还是大了。冷白的手背搓成淡粉色,搁在她月白的旗袍上,更加明显。斯汀格盯着她的手看了一会,忽然叫司机向右。
克莉丝记得回公馆该往左转:“你做什么?”
“太素了。”斯汀格摇头,“缺点什么。”
缺点什么呢?人活世上来也空空去也空空,克莉丝从不奢求别的。车窗外的霓虹灯光晃进来,素白锦缎照出红红绿绿的颜色。红棕的墙砖和墨绿的瓦,分明是眼前的景象,却和回忆一般陈旧。一个曲转的大弯,街的一头与另一头相连。左边是摆着当下时兴服饰的店铺,右边是皮货店。有的店铺已经打烊,那些亮着的灯映出粗糙的温暖。回忆和真实重合,克莉丝一时间分不清这是梦还是现实,她痴痴地看着窗外,直到斯汀格拍拍她的头。
“到了。”
快打烊的门店,略显疲态的老板打了哈欠。商人的眼是最尖的,他瞥到那一抹军绿的时候立刻清醒过来,如唱戏变脸,堆起笑容。男人并不理他,只执起女伴的手,让她小心脚下的门槛。细长的眼转了一圈,他很快明白今天的主角是谁。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传闻中的将军夫人,是个年轻姑娘,并没有传闻的妩媚姿态。看钻戒的眼神也是清冽的,老板一时弄不清她是真的不想要首饰,还是阅览无数,已经到了不动声色的境界。若是如此,那还真是人不可貌相。他见过太多女性,穿着旗袍的或是大氅的,雍容华贵或是清秀温婉的,再镇定的女人都会露出一点马脚。不会露马脚的多半是没有男伴在身边的女性,她们昂首走进,大多装有足够的交易筹码。可是眼前的将军夫人只是扫了一遍,气定神闲。眼前分明是个年轻姑娘和任人宰割的大款,老板却觉得自己碰着了对手。细碎的钻石想必是拿不出手的,玻璃橱窗展示的不过是冰山一角。于是他上了楼,先是摆出一尺黑丝绸。夫人沉默,将军摇了摇头。
老板暗自思忖,总算拿出一个墨绿丝绸盒。钻石的粉显得人年轻些,和璀璨的白不一样,那晶莹透明的颜色澄澈得空旷,叫人心惊。倒是这粉的如春日盛开的樱花,看了就觉得暖。干净温暖的颜色,很适合她。斯汀格不假思索地点头,克莉丝伸长手,仔细打量。钻戒落在右手的无名指,她记得斯汀格给她买过一个,作为结婚信物。克莉丝不明白他干嘛又买一个,多费钱财。斯汀格不这么想,戒指尺寸刚好,克莉丝仿佛是它命定的主人一般。他从前也不喜欢这些玩意,还不如几把枪来得实在。斯汀格应付人总是应付得敷衍,若是礼仪需要,他就买些时尚的玩意丢给人家。得到礼物的姑娘还在春心荡漾,不知道他转头就忘。时尚的快消品是平庸的河流,塞满汹涌的水流向前。河水洗刷,人就忘了。陪女士买首饰是绅士的礼仪,挑选礼物给妻子是丈夫的职责。斯汀格是给她买过钻戒,那时候他根本不了解这些,只是拿了店里最大的那颗匆匆离开。想来男人还是有点俗气和傻气,堆砌珠宝和金屋藏娇是他的本能。克莉丝对着他的疑问轻轻点头,算是回应自己喜欢这份礼物。俊朗的脸流露笑意,看得旁边包装礼盒的老板杵在原地。直挺的背已经消失在他眼前,娇小的身影裹在他身边,步伐较慢。她踩着高跟的步子都有些虚晃,怎么会是流转百花的翩翩蝴蝶?老板的眼神还没收回来,阻断他的是更加无情冷漠的副官。老板惊异怎么会有人随时把条子带在身上,副官并不回应他的惊异,大概是习惯了将军如童话魔法一样的付钱方式。他的一举一动都是训练出来的刻板,给钱都给得毫无风情。
替长官给女人付钱,确实没什么浪漫的。老板向他点头哈腰,说欢迎下次光临。副官离开的脚步果然停住了,他不可思议地抽了抽眉头。
街道行人甚少,戏院和电影院都过了散场的时间。偶有几个穿黑色大衣的男人牵着各自的女伴,也只是悄悄瞥了他们一眼,迅速离开。直直盯着他们看的是不时经过的三轮车夫,只把他们当作平常的军官和夫人,也有可能是情人。情人更好些,总有假装阔绰或扣扣嗖嗖的军官舍不得用汽车,或者是怕家里那位发现,干脆招了车夫把女伴送回去。而且这时候他们很是大方,一枚银币放车夫手里,说不用找了。经验丰富些的女伴只是微笑,早把眼前的人抖了个清清楚楚。只有年轻的,涉世未深的,或是飞蛾扑火的女孩才会对此感激,看不穿男人搁在脸上的可笑面具。但这些对人力车夫来说都无所谓,他只关心自己能获得多少钱。压榨在底层的铁链艰难地扭动,缺了油也生了锈,只得用身体骨扛着列车前进。克莉丝和经过的三轮车夫对视,白帕搭在他的颈间,黝黑粗糙的脸,是风刮过的石头。她停住脚步,高跟鞋和石板碰撞发出清亮的声音,震得脚跟发麻。
“怎么了?”斯汀格也停下脚步看向她。
克莉丝不知道如何开口。斯汀格对此习以为常,他经过那些老鼠一样打探好奇的绅士,也瞟过藏在角落不敢直面他的属下,缩在汽车或是拐角处匆忙逃窜。发出嘎吱声的三轮就更不会引起他的注意力,他只在十几岁的时候注意过这些。少年还没变成大人,稚嫩的心还没有麻木。用麻木形容也是不对的,这有失偏颇。从出生到现在的视角都是同一的,怎么会看见别的世界?夜风吹进她的斗篷,底下只有薄薄的旗袍。他敞开自己的斗篷把克莉丝抱进怀里,只当她觉得夜里冷。
“要吃馄饨吗?”他顿了顿,“你爱吃的那家。”
副官又跟着走进快打烊的馄饨店,习以为常地掏出钞票付钱。好在这次他自己也吃了一碗馄饨,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夫人倒是很会挑地方。这家店在巷子的深处,烧的炭质量一般,拧着白与灰。碗也是很一般的瓷,混着杂质,甚至有缺口。唯独好在肉和皮,汤汁也鲜美。副官把汤喝了个干净,瞅着前面的两人出了店,才和收钱的人说话。照店的是个十二三岁的小孩,个头不高,人却机灵。副官对他比了个手势,他乖乖地应下来,安静地捏着票子。
他和小孩摆手:“走了。”
夜的黑是寂静的黑,昼的黑是喧闹的黑。
克莉丝醒来床的另一半已经空了,门外不时传来脚步声,踩着木地板,发出嘎吱的声音。她对着拉得严实的窗帘发呆,光没能照进房间,也不知道时间。屋里屋外挡住战火纷飞,她的职责只是在笼中扮演金丝雀。一直到她吃完早餐都是沉寂的,说话的只有女佣。远处也有窃窃私语的,也许在讨论她昨夜新得的钻戒。讨论声比刚才大了点,陷入闲言碎语的人并不知道自己的兴奋劲很是明显。克莉丝拿起茶勺敲了一下杯沿,细细簌簌的声音瞬时消失了。她并不关心别人怎么看她怎么讨论她,眼神只落在那幅画像上。
她见过那幅画像,画里的男人坐得挺拔,如一棵松。直刺的金发点出耀眼的光,眼底的蓝能望到天空的另一端。还是那套墨绿色的军装,衣角都用烫金装饰,毫不掩饰他的张扬。右额的疤痕很深,可能是刀砍的,克莉丝没问过他。她盯着画出神,明明是坐在这里看画,又像在安静的展示厅中。经过她的人熙熙攘攘,他们纷纷走过这幅肖像画。只有她站在这幅画面前,泪流满面。
画布还未皲裂,也没有难看的黑点。角落什么也没有,没有这幅画的名称,也没有他的名字,更没有时间。白条黑字写下的是历史,而她现在退回历史的河流,于一百年前和他相见。眼角的泪冷不丁地向下掉,女佣谨慎地看过来,问您还好吗?
“没事。”她摇头,“今天是几号?”
“今天是三月十七,夫人。”
三月十七,离那一天还有两个月。克莉丝深吸一口气,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起身回房间。她打算出去逛逛,今天阳光不错。司机在街边停了车,她独自走在街道。比起昨晚的寂静,白天显得喧闹。这下经过她的人变得多起来,拿着报纸吆喝的孩童,人们穿着华贵或是普通的衣服。电车停停走走,人群一哄而上,又一哄而散。克莉丝行走在他们中间,就像走在电影之中。嘈杂喧哗的不过是摆弄好的群演,店铺商品都只是道具。就连人,活生生的人,也只是在恰好的点摆出恰好的神情。没有导演喊咔也没有人会暂停,知道结局的只有她一个。这样的感觉让人惊恐又荒凉,倘若进的是喜剧还好,只需要等到满堂喝彩观众鼓掌,顶多是笑得没有那么开心;倘若进的是悬疑剧,那也不赖,知道结局的人必定知道谁是凶手,不仅能躲开死亡还能反转一局;倘若进的是悲剧,就像浩浩荡荡的时代列车碾压而来,你能翻手阻止它停下,走向别的方向吗?克莉丝不知道,她只是知晓结局,仅此而已。
有人喊住她。
克莉丝震得一哆嗦,看向那个喊她“尤克利夫夫人”的人。矮小的个子,穿着灰色的西装,眼睛如鹰一样锐利。他的嘴角扬着笑容,很自信的笑容,克莉丝从前经常在红光照亮的舞台看见。他拿着报纸走向她,问能不能和您喝杯咖啡?
“你既然知道我是谁,也应该知道我不会答应你的请求。”她回答。
“但是我想您应该知道。”他笑着说,“如果您愿意的话。”
他是看重了她的什么呢?觉得她是旧制家族的小姐?还是觉得她是新派的支持者?他是来询问可能性的,这个年轻人太过冲动。他急于知晓这片区域掌权者的意愿,想知道合作的可能性,甚至找到了他的夫人。或许是因为克莉丝看起来年轻好煽动,能一股脑嫁给他的人说不定也能一股脑投入烈火。在这个时期没什么不可能的,四面八方的风吹得人心荡漾,热腾的血洒在每个角落,只需要一把火。一把火可以燃烧整个草原,一把火也能颠倒一个立体。从天至地,从黑到白。
“抱歉。”克莉丝摇头,“这些与我无关。”
她摆出了金丝雀的姿态,想让对方知难而退。现在站在他面前的只是一个花瓶,空空如也。对方果然面露失望,克莉丝转身想走。然而他又说话了,语气显得急促:“倘若今后有第二个你,第三个你呢?”
克莉丝站住脚,她低着头沉默。男人的话术罢了,倒不用把妾的话说得如此含蓄。是的,假使她只是一个花瓶,终究有老去的一天。都不用等她老去,身边的人可能就厌倦了她,寻找新的猎物。手握权力的人贪恋高高在上的感觉,丢弃道德外衣后只有禽兽的本能。如果克莉丝不是克莉丝,这句话是有用的。但她明明站在路的尽头,站在路中的人竟然嘲笑她愚蠢。克莉丝回头看了他一眼,她瞥见他的笑容,也看见他站在什么样的位置。她皱起眉头,不为他的话语,只为他的背后。他已经露出了一角,报纸的一角,诉说他的来由。克莉丝惊异他的大胆,随即警惕地环视一圈。这条街也许不止他一个人,还有更多的藏在暗处等她。她的心沉沉地坠着,对方走的路是正确的,他们是赢家。或许他根本就是间谍,想要获得情报,在两个月后的那天进攻这座城。对方扯出得意的笑容,以为他的话震慑了年轻的夫人。但他又急忙逃窜了,轿车刺刺地按着喇叭,叫醒直立不动的女人。
“夫人?”司机询问,他看着克莉丝站着不动很久了。
她摇头,转身打开后座车门。
克莉丝决定躲在家里不出门。接连几天她都没有睡好觉,闭上眼睛就是那人自信的笑容。像神高举镰刀,只需要双手向下,就能把他们斩断。除此以外她每天都计算着时日,眼见着时间越来越少,从两个月到一个半月。沙漏无情地向下流逝,直到一粒不剩。她的眼底一片青黑,然而身边还是空的。她扯了外套走到他的书房,里面灯火通明。
书桌摆放着电话,点着台灯。光有些昏,灯泡需要及时换掉。斯汀格盯着书桌上的黄色纸张,克莉丝知道那是地图。鲜血流过哪里,哪里就有鲜红的点。或许危机已经来临了,克莉丝看着他紧蹙眉头,甚至没有发现她轻手轻脚地进了书房。直到热腾的牛奶放在他手边,斯汀格才抬起头。
“你怎么还没睡?”他看向怀表,“已经很晚了。”
“睡不着,出来逛逛。”这下她答的是真心话,“你什么时候睡?”
斯汀格只当她在意他的身体,摆手说不用担心我。
“能让我看看那张地图吗?”克莉丝试着问,她没有十分的把握。
“好。”
他扯过地图,标着线的,画着圈的,打着叉的,每一项都很明显。但克莉丝从头看到尾也看不出所以然,斯汀格笑着抚摸她的发顶,说这都是机密,你能看懂就怪了。
她当然看不懂机密,也不晓得战争的打法。但她知晓结局也知晓谁会占领这片土地,最后的赢家有命运天秤的倾斜。克莉丝没有告诉他那个男人和她的对话,如果她说了,那个男人就会死;如果她不说,历史就会轰隆隆地开向既定的方向,只是有些“背叛”的意味。作为他的妻子,她原本该无条件站在他这边。
可他偏偏不是时代的宠儿。
斯汀格是失败者,这是历史写好的结局。克莉丝知晓这个结局来到他身边,此刻她面临两个选择。要么跟着他死,要么改变历史——可历史又是那么容易改变的嗬?倘若历史这么容易改变,被称为“未来”的东西为何如此令人着迷?学者费了心思研究无数种可能的原因,然而裹在其中的人还是变成尸骸或者残骨。对于死去的人而言,他们不需要这么多可能性。他们死了,他们终于死了,他们总算是死了。可如今她跳进了过去,真的要这样眼睁睁看着他死去吗?旁边的男人还在钻研他的战术,把希望寄托于他的军队。克莉丝盯着他耀眼的金发,眼泪无声地掉下来。
她舍不得的,舍不得他死。斯汀格不知道她为什么哭,只能伸手擦掉她的眼泪,手足无措地哄她。克莉丝又好气又好笑,然而心底的悲凉还是没法冲散。最后他没辙了,只能摊开地图说你看,你看这地方。
“这里春天有盛开的樱花,冬日有寂静的雪,你喜不喜欢?”
“……喜欢又怎么样。”
“我带你去。”他揽过克莉丝的腰,“我很小的时候就想去这个地方,想看看它究竟有没有人们传得那么美。”
克莉丝去过那里,不过等她去的时候已经建起高楼大厦,玻璃反射太阳的光,晃得刺眼。
“如果真的很美,我们就一辈子住在那里。”斯汀格对着她笑,“好不好?”
他许下承诺,克莉丝知道他是不会食言的人,答应她的一定会做到。但是未来不由他选择,他一辈子都没法去那里。这个诺言打动了克莉丝的心,如果他们想度过更长的时间,她必须改变轨迹。于是克莉丝张开口,话堵在她的喉咙。她还在犹疑不决,斯汀格倒是先说话了。
“我从前想过许多东西。”他对着地图喃喃,“去想去的地方,做想做的事,成为想成为的人。我没想过会走到今天这一步,但真的走到这步的时候却觉得安稳,兴许是付出太多了。”
克莉丝安静地听他说。
“最开始只是想证明自己,后来看到太多流亡和鲜血,想着我能改变这一切。一步一步走到今天,或许我和最初的理想相悖了。”他自嘲地笑了笑,“但我决不回头。”
我决不回头……斯汀格死死盯着地图,也盯着他的理想。他这一路肯定是犯错的,可是此刻他不能后悔犯错。拔剑的武士比拼的并不是剑术,而是谁拔得更快,谁抱着必死的决心。
“战场可比你想象中残忍多了,到处都是人的身躯,残破的肢体,都不知道是谁的。血也很多,有的已经凝固了,雨都冲不掉。最开始我还会被这样的景象震动,现在这些在我眼里只是一个数字。多少数字能换来多少土地,这样的数字能不能换来以后的安稳?一切只看交易等不等价。”他抿了抿嘴,“坐在这个位置就是这样。”
“但也不是什么都看不见的……他们望着天空的神情,握着枪的激动,还有死亡前的绝望,我都见过。我们分明是为了和平争斗,又因为创造和平创造暴力。我站在现在这个位置,站在无数人的尸体上。有同伴的,也有敌人的。但不论怎样我都不能转身离开,除非有人踩到我头上。”
“除非我倒下。”他静静地说,“我只会被打倒。”
克莉丝抬起的手还是放了下去,手掌触碰他锐利的发尖。斯汀格抬头朝她歉意地笑,问自己有没有吓到她。克莉丝摇摇头,斯汀格突然想起什么,认真地看着她。
“我请了之前给我画像的师傅下周六给我俩画画,你记得把时间空出来。”
“为什么?”她愣了一下,“不是有相片吗?”
“她们说你总是盯着我的画像发呆。”斯汀格牵过她的手,“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你会这样,但我不想逼问你。我只是想和你留张画像……因为画是很浪漫的东西。”
时间凝固得有些长,像树脂凝成标本的琥珀,放在灯下散出一圈圈黄与橙的痕迹。这蜜蜡的颜色竟然有糖罐的气味,特意把几句话拿出来,成为沐浴阳光的蜜。克莉丝的心咯噔一下,她听见他说“画是很浪漫的东西”,不由得正式地看向他。原是这样的么?原来这场跋涉沙漠尽头的爱不止她一个人在前进。面前的男人还在笑,和平日戴着的威严面具不同,苍蓝的眼倒是有几分孩子气。觉得一个人有孩子气是很危险的事情,他会让你不自觉地放软心胸。灯架是红的,光照得暖烘烘的。连灯罩的绿也是翠的,轻薄琉璃的彩,藏着萤火虫的光。那些话哽在她的喉咙,她把这些话说出来是为了他好。然而谁需要这份自以为是的好,需要你站在顶端提了劲地呵斥?克莉丝看着斯汀格的脸,下意识触碰他的伤疤。兴许他的伤疤是他的骄傲,叫骄傲的男人去投降罢?不如让他死在战场。有的死亡不见得是坏事,如古希腊悲剧似的英雄落幕倒很是让人惦记……然而没几个人会记得他,也不会把他看作英雄。唯一能认可的只是前面站着的她,怀揣着爱跨过百年的距离。其实她不太懂爱,只是一味地奔赴到他身边罢了。倘若爱一个人是理解他……克莉丝沉默地放下手,点了点头。
人不能这么贪心,她原本只想着与他相见。现在时代已经扭转,你总不能要求它再扭转一次,给梦中人一个缠绵完满的结局。
于是她就这样等到故事落幕。
前一晚斯汀格邀请她跳了一曲舞,在公馆的庭院。寂静的夜和头顶的星,两人踩着无声的节拍。其实克莉丝不怎么会跳舞,但是斯汀格领着她从曲头到曲尾。克莉丝第一次穿着礼服跳舞,礼服的重量压得她有些喘不过气。也不知道为什么过去的人会喜欢这样的服饰,分明束缚人。斯汀格盯着她的眼睛看了许久,结束后拥着她吻了很久。
他没有嘲笑她的舞技很差,也没有说什么别的东西。只是牵着她的手走到画前,两幅画,一幅是新的,一幅是旧的。克莉丝盯着自己的脸出神,有种奇怪的感觉。她盯着这幅画总算没有寂寥的感觉,好似做了个长长的梦,被子砸到她脸上,压得她喘不过气,又沉浸在梦不肯醒来。克莉丝记得她第一眼看见斯汀格的画像,无端地流下很多眼泪。就像是隔着厚厚的玻璃抚摸爱人的脸,一片冰冷下只有沉默的历史。隔着错误的时代,现在的人只能和过去遥遥相望。
然而现在她总算站在他身边。
但是她现在没有站在他身边。
被塞上车的时候克莉丝脑袋糊成一团,嗞啦的电流声劈开她的世界,人们的脚步踩踏着,从底到头。她第一次有了与这个时代相融的实感,在此之前她只觉得自己是个观众,围观历史的喜怒哀乐。司机匆匆忙忙地上了车,载着她匆匆忙忙地往前赶。实弹飞溯的时候克莉丝总算反应过来,她走到了历史的尽头。车里装的都是斯汀格准备好的东西,怀里抱的也是他准备好的东西。金条纸钞,还有塞在她怀里的手枪。克莉丝不会使用这个东西,上车前斯汀格教她开了两枪。
“战争结束我就来找你。”他说,“你先走。”
如果克莉丝只是这个时代的人,她会相信的。但是她现在知道结局,也知道他再也不会回来。相信奇迹么?奇迹怎么会胜过既定的历史事实?一再的祈祷是没用的,命运早就定好了胜者。克莉丝突然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告诉他,改变历史又怎么样,她为什么要关心历史?人如若不能痛痛快快地活,那人活于一世不过是时代的提线木偶罢?她哆嗦着打开他的信,信里交代她该去什么地方,他已经安排好了。
原来他之前问她喜不喜欢这个地方是早就想好的,连着昨晚的舞,也是对她婚礼的补偿。怪不得克莉丝觉得礼服太重,因为那是婚纱。他还留下了那幅画,固执地用他的方式把她留在自己身边。活着的人总会死去,不管年轻还是年老。凝固下来的是被称作“艺术品”的东西,分明只是冷冰冰的客观物品,却承载着人的意愿,兴许能留得很长……斯汀格早就看到了他的结局。克莉丝以为只有自己站在上帝的视角,知晓全局。殊不知书中人也能瞻到自己的结尾,因而抱着必死的决心。仗是要打的,人是会死的。士兵与将军在战场上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将军曾经也是士兵。她小瞧了战争也小瞧了历史,昔日人群喧扰的街道只有哭喊声和风声。原来百年前是这样的么?颠簸的汽车正载着她逃命,载着无关紧要又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她。她爱着他才回到百年以前,可她在这里死亡会发生什么?也许会回到本来的世界,也许会真的死掉。喑哑的电流声蔓延到她大脑的每个角落,坐在她身边的只有太阳落进车窗的影。信纸角落的墨痕聚成一团,气宇轩昂的字,汇聚成他的声音。
“我爱你。”
她来到这里只为了和他相遇,他居然要她活下去。
斯汀格会死的……他是失败者,他终会死去终会成为历史的尘埃。他是历史的罪人,只是一个沉默的点……可历史由胜利者书写。她顽强地等待了一辈子,或许他也等了她一辈子……他们为什么要因为历史的眼色再等待一辈子?
“停车!”克莉丝拼了命地喊,“停车!”
司机猛然一踩,车子还没停稳,克莉丝已经推开门跌跌撞撞地跑出去。他对着克莉丝离开的身影喊她夫人,她却像听不见那样向前奔去。空气混着枪弹与崩塌的墙壁碎屑,气管都呼吸得不畅。克莉丝见过地图也知道哪条路最近,她要最快回到他身边。克莉丝蹬下阻碍她奔跑的高跟鞋,蹬掉束缚也蹬掉疑虑。赤裸的脚不时踩过碎渣,划伤脚底的皮肤,但她已经意识不到这些了。司机对着空气喊了几声又躲回车里,不远处的枪声和战火的灰烬提醒他活着要紧。
骄傲的兽还在固守他的领地,即便他早已血流满面。踏着尸体站在高处的人总算支撑不住,斯汀格沉默地倒了下去。意识已经模糊,但他还记得手边有一个炸药包。他不用说不定可以活,用了一定死。只是骄傲的人不许自己屈辱的活,斯汀格宁愿变成灰烬。
曾经戴着白手套的手全是血痕,皲裂一道道伤口。斯汀格匍匐着向前,使劲所有力气。怀里还有一盒火柴,从胸口掉到地上。他找得有些费劲,敌军就快打到他面前了,他要在他们到来之前点燃炸药。一只手突然捡起眼前的火柴。
他认得那只手,无名指还戴着他买的钻戒。
克莉丝捡起那盒火柴,先把地上的斯汀格抱进自己怀里。她还想说些什么,枪声越来越近,子弹就快打在自己面前。她的手不停地颤抖着,第一根没点燃,第二根还是熄灭了。克莉丝让自己镇定下来,拿出第三根火柴。
斯汀格躺在她怀里沉默,眼前的面容已经模糊得看不清了。他没有力气喊她离开,想来她能到这里也是不会离开的。为什么丛林的鹿突然闯进荆棘,又突然出现在灰烬纷飞的战场?那一瞬间他好像明白了什么,直直盯着她的脸。克莉丝总算点燃了火柴,斯汀格发出不太清晰的声音。
“你怕疼吗?”
“不怕。”
火点燃了引线。枪林弹雨里克莉丝缩着身子,把脸伏在他的胸口。几秒的时间甚至不够告别,她最后转过头,看向他满是血污的脸。和画像一样的,沉默于时代的脸色。他们因为时代错过,又因为时代相遇,最后一起消失在烽火连天的时代里。其余的都不重要了……她总算握住了他的手。
炸药比子弹更快来临,轰然爆破的火吹开层叠的防御。火光里相拥的恋人,死在浩浩荡荡的时代列车下。奔驰而过的,轰然喧哗的,热烈欢呼的,都与他们无关。子弹与尸骨都变成灰烬,落在相遇也不曾改变的历史长河。它沉默地奔涌向前,没有人知道有人因为它错过百年,也没有人知道有人因为它变成灰烬。有的只是带着热闹劲的喧哗着的时代列车,轰轰烈烈地来,轰轰烈烈地去。它碾过无数沉默的脸色,驶向苍茫的未来,驶向无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