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的三级预防
自杀的预防方向是提高人群的心理素质,使社会结构尽量合理,减少消极面,加强精神卫生服务。自杀问题既是个人的精神卫生问题,也是影响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公共卫生及社会问题,对自杀行为的预防应采取综合的三级预防。
一级预防-宣传教育精神卫生相关知识
针对一般人群及潜在人群。主要内容有:
1. 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矫正不良的认知及行为,增强应对及环境适应能力;
2. 提高对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物质滥用、人格障碍及应激性障碍等精神障碍的识别与防治,避免讳疾忌医,丧失早诊、早治的良机;
3. 减少自杀工具的获得如加强农药和灭鼠药等有毒物质的管理;加强对精神药品的管理,控制药店出售,要严格掌握适应证和处方量,精神障碍患者的药品应由家属保管;加强枪支、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煤气去毒化,高楼防范,对某些自杀多发的场所进行巡逻、管理等;
4. 对各种媒体报道进行规范和必要的限制,避免不良诱导。
二级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对有自杀危险的人进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具体措施有:
1. 对相关医务人员和心理咨询工作者进行培训,提高对自杀危险信号的识别和正确处理的能力,以点带面,推广普及,积极预防自杀;
2. 加强对高危人群的心理健康维护,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必要时可建立自杀监控预警系统,加强对自杀的防范;
3. 由于照料者的忽视、讳疾忌医等,常常导致有强烈自杀企图的人自杀成功。因此,提醒和教育照料者提高对自杀的防范意识、加强社会支持,采取必要的措施可以有效地阻止自杀行为的发生;
4. 由于自杀者在自杀前多处于矛盾状态,思维僵化,情绪及行为具有冲动性,避免“扳机”作用、及时干预常可以有效地阻止自杀行为的发生。应建立自杀预防机构,加强对自杀及自杀预防的研究和有效措施的推广,如建立危机干预中心和热线电话等,对处于心理危机的人提供支持和帮助
5. 对精神障碍患者的自杀预防。如对处于精神分裂症急性发作期、中重度抑郁症、酒精和药物依赖或戒断状态、急性情绪危机状态下的患者,应住院治疗或留观察室观察,并加强防范;制定系统、有效的治疗方案;评估患者的自杀风险,并采取必要的观察、防范措施;加强对出院患者的随访和防范等。
三级预防-善后处理、预防复发
降低死亡率及善后处理。包括:
1. 建立自杀的急诊救治系统,提高对自杀者的救治水平,降低死亡率;
2. 发现和解决自杀未遂者导致自杀的原因,必要时采取药物和心理治疗,消除原因,预防再次自杀;
3. 同情和理解有自杀行为者,不要歧视,并帮助自杀未遂者重新树立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重新适应社会;
4. 适当解决环境不良因素的影响,避免不断受到影响而再度自杀。
——以上内容引用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