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掉的信:
富酬,遇见你后,我一度以为一切都在变好,我错了。
早三年遇见你,我会不顾一切的爱你,现在的我对你只有阴暗的揣测,你最后也确实比所有人伤我都深,你的残酷在于让我彻底看清了现实。
但无所谓了,我给你我的作品就是我的全部,如果你想从我这里获得什么,也只有它了。
我没有足够的才能,没有强大的孤独前行一生的心理素质,为一部作品,一部残次品,耗尽心血,榨干灵魂,最终无人问津。自那以后,我就彻底没劲儿了,灵魂和热血尽数干枯,再写不出一个字。
我以前最看不起炒作的人,现在我所做的一切,尽管初衷是源于绝望的想受到关注,但我仍变得和四肢健全身强力壮却沿街乞讨一样令人看不起,且丢尽脸面也并无丝毫价值,我甚至不如我淫'乱变态的哥哥……怀才不遇,我配不上这个词,法院前那位读者让我明白了这一点,而我凭着一股子卑劣的自欺欺人骂走了他。
我没法活下去了,我想,但没法。
我曾在深夜哭到窒息,却没能立时在这条绳子上了此残生,只为一丝对完成作品的留恋和执念,想作品被人理解。我是如此爱写作,将全部压抑和热爱寄托在笔锋之中,但我忘了,我字写的不好,根本没笔锋,也不可能被理解。
作者和读者的关系很奇妙,于我,我把读者们看作一个生命体,把这个生命体看作我的恋人,而我在这段恋情中不断被无视,被辜负,被控制,被唾弃,被折磨,只感到痛苦。
如今,我看着最后一轮朝阳,下定决心离开,断绝所有痛苦。
而痛苦的真切源头已不是以前那种怪世人无一识货的愤慨了,而是醍醐灌顶恍然大悟后,无法接受事实的逃避。
我无法接受我的平庸,我不被人爱。
我忍受糟糕的境遇,在为生计奔波中积累素材,磨练心性,笔耕不辍,心中十年如一日的要自己坚持,现在才知道,我竟是在庸人自扰。
这对我真的很残酷,我接受不了,我忍受不下去了。
但愿没有来世,由于倔强我甚至不能发疯,清醒的被自己的不满足凌迟。
结束吧,结束了。
将走之际,我想这世上我对不起谁呢?我爱着谁呢?谁爱着我呢?可惜无论哪个选项,生拉硬凑,都没有具体的人或物。
真是过了一个不仅一无所有还毫无意义的人生。
毫无留恋,甚至迫切地,我发现我甘心向平庸低了头,我必须阻止这种势头。
生命于我,就像我书写这封信,注定被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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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死后我的作品畅销了,那么容我为我深爱的文学献上一根中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