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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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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静,月黑风高。
李公馆的二楼灯火通明,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站在窗边,他身后的茶几上放着一个堆满银元的小木箱。
许久,他开口了:“这里是五百块银元,拿了它,你就远走高飞,别再回来。”
他缓缓转身,一脸深情地看着沙发上的女人。他那双桃花眼,挂在高耸的鼻梁之上,宛若星光。微薄的嘴唇泛红,一副方框眼镜架在双眸之外。
女人瞄了一眼满满一箱的银元,轻轻摇了摇头。
男人双手抱臂:“阿雨,听我说,海城……不适合你。”
女人倚靠在红木沙发上,翘着腿,手中摇晃着红酒杯,轻蔑一笑:“李明瀚,你以为我会在乎这点儿钱?我就问一句,你是继续做鑫明报社的总编,还是和我鹿淋雨过小日子?还是说,你是想把我支开,娶乔行长的女儿?”
她说这话时,不禁苦笑。竟然会有一天,有那么一个人拿钱让她滚?滚就滚吧,好歹给她一些方便拿着跑路的钱财,这五百块银元那么重,玩她呢?
李明瀚蹙眉,抬手扶了扶眼眶:“怎么,你嫌少了?看来,这半年我把你的胃撑大了。还有,我一开始就说过,我不喜欢淋雨。”
鹿淋雨雨勾起嘴角,饮了一口红酒,说:“真香。”
这事,要从所谓的半年前说起……
鹿淋雨三个月前从某知名戏精学院毕业,进入某知名快穿公司实习,为了转正,她要成功完成三个女配任务。得知如何获得转正资格的那一刻,她觉得这是公司为了撵她走在故意刁难她。
某知名快穿公司承接各种来自书中世界的请求业务,当然如果你钱包够厚,不满哪个小说的结局,也可以斥巨资雇佣他们更改。但是这种违背原作者意愿的事情多少有点不地道,所以收费是超高的。这个公司分为两大部门,一个是促成,一个是拆散,鹿淋雨就在业务最繁忙的“拆散”部门实习。
“拆散”部门的业务比“促成”部门的业务多了十几倍,可谓佣金丰富,是大家挤破脑袋都想进的部门。不过这个部门的人往往到三十岁就会辞职,毕竟这种不地道的事情干多了怕引火烧身。二十二岁的鹿淋雨打算趁着这八年,狠捞一笔,然后回老家混吃等死。
副部长办公室内,鹿淋雨站在办公桌前,手攥着衣角,不敢直视副部长的眼睛。副部长是个四十多岁,满脸横肉的中年男人,看起来凶神恶煞的,虽然他讲话有些温柔,但是不讲话的时候真的让人畏惧三分。
副部长围着鹿淋雨转了两圈,回到了座位:“你就是新来的?很好,眼下就有个任务需要你去做。”
他把一沓资料推到她面前。鹿淋雨拿起资料翻开看了看。
这是男主的未婚妻乔倩倩的请求。据乔倩倩讲述,她和男主李明翰婚后不久,发现他是某T的人,并且为了任务不择手段。女主愤恨不已,想要自杀时捡到某快穿公司的广告单,决定花钱改变她的命运。
女主的诉求就是,最好从订婚前就阻断这段感情,最差也得让两人成不了夫妻。
鹿淋雨叹气,松了松筋骨,猛喝几口水,走进了跨次元穿梭屋……
“李明瀚,二十七岁,大学读的新闻系,海城本地人。毕业回到海城从记者做起,但晋升极快,现任鑫明报社的总编。”鹿淋雨念着手中的小纸条,自言自语道,“就那么几句话,我该从何下手?至少……至少告诉我一下鑫明报社的地址吧!”
鹿淋雨攥紧小纸条,站在海城的青花大街上,仰面朝天大喊了一声,引得四周的人停下来,注视了她几秒。她尴尬地笑了笑,低头快步往前走着。
她摸了摸口袋,发现全身上下只有两块银元。不禁感叹,这么有钱的部门,启动资金就给这么点,太抠了。
她把那两块银元放回口袋,顺着青花大街闲逛,路上打听着鑫明报社的地址,却无人知晓。忽然,她在一家旗袍店前止步。她看着橱窗柜中的旗袍,又搓了搓口袋里的银圆,摇头叹气道:“囊中羞涩,都不敢进……”
“这位小姐,欢迎欢迎。”店里走出一个穿着淡蓝低开叉旗袍的卷发女人,招呼着她,“小姐快进店里逛逛。”
还未等鹿淋雨答话,那女人就把她拉进了旗袍店。她瞬间被眼前绚丽的旗袍撩花了眼。
鹿淋雨想摸摸那些旗袍,却又不敢。生怕碰坏了,弄脏了,自己也赔不起。她走到一件墨绿真丝的旗袍前,悄悄看了眼标价,大为震惊。
售货员见她只看不试穿,便问:“小姐可是没有看中的?看小姐的衣着,是留洋回来的吧?”
鹿淋雨刚好站在镜子前,她一愣,看着镜中的自己。只见自己穿了一条深蓝色露脚踝的破洞牛仔裤,外面罩着米色的风衣,与来之前的穿着不同,原来这个跨次元穿梭机还给匹配衣服。
所以她的人设是……刚留洋回国的知识……穷困女青年?
“小姐,小姐?”售货员见鹿淋雨发愣,轻轻晃了晃她的肩膀,说,“小姐,许多留洋回来的富家小姐都来咱们店里买衣裳。咱们店里的衣裳,是全海城最好的。”
鹿淋雨尴尬地笑了笑:“都很好看。”
售货员听后,挑了件白色绸缎的旗袍,拉着鹿淋雨的手腕往更衣室里走:“小姐,你的皮肤白,这件白色的刚好衬你,快试试。”
鹿淋雨被推进了更衣室,她拿着旗袍愣了一会儿,本着试一试不花钱的原则,就迅速脱下了自己的衣服,换上了那件白色旗袍。
她摸着自己的大腿,有些羞涩,这是件高开叉的旗袍。
“小姐,换好了吗?”售货员在帘子前问她。
鹿淋雨轻哼一声走了出来。
售货员看着她,立马称赞了几句,说:“小姐,这件旗袍很符合你的气质,你不把它带回家就可惜了。”
鹿淋雨是想买,奈何她兜里只有两块银元。
她转过身,委婉地说:“我刚从国外回来,身上也没带钱包。不如这样,你先给我包起来,我回家后派人来取。”
售货员犹豫了一下,她打量着鹿淋雨,问:“小姐,你该不会……不回来了吧?”
鹿淋雨昂头:“怎么可能,这旗袍我很喜欢,我还怕别人同我抢呢!”
售货员思索了一会儿,刚想开口,却被一个低沉的男声打断:“这位小姐身上的白色旗袍,我要了。”
二人闻声望去,只见一个身穿灰色大衣,戴着方框眼镜的男子走来。鹿淋雨仔细一瞧,这个人身材高大笔直,模样也是英俊。
售货员眉开眼笑,上前一步:“李先生,您来了,今天怎么自己一个人?”
男子没有看售货员,而是盯着鹿淋雨,打量着她:“我刚才说了,我喜欢这件白色旗袍,给我包起来。”
售货员一愣,陪着笑脸说:“李先生,这件白色旗袍已经被这位小姐定下了,咱们店里还有别的样式,要不您再看看?”
鹿淋雨嘴角上扬,好啊,我正愁如何完美的脱身,就来了个抢货的,那我就成全你。
“既然这位李先生喜欢,那我便成人之美,让给他好了。”
她迈步往更衣室走,却被那位李先生拦住,他打量着她,说:“小姐,既然你喜欢这件旗袍,那我也成人之美,不同你抢了。”
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这个女人从踏进旗袍店那一刻,表情就不自然,大概是表面风光,实则囊中羞涩,却又碍于颜面。而且,听她的口音不像是海城人,倒像是北方来的。穿着打扮也是新奇,她那条裤子……怕是海城找不出第二条了。
他眯了眯眼,难道这个女人就是上面派来的留洋回来的副总编?呵,上面说好听点是怕我辛苦,派个人给我分担分担,实则是想插个人在我身边,监视我的一举一动。
那帮老家伙,终究是信不过我。
鹿淋雨一听这话,慌了,忙说:“不不不,还是我让给你,我让给你。”
“哦?你这女人……有点意思。”李先生微微扬起嘴角,低头附耳,压低声音说,“我知道你买不起这件旗袍,如果你愿意去我的宅子坐坐,我考虑把它送给你。”
鹿淋雨一愣,绷紧神经,往后退了两步=:“不用,你喜欢我脱下来给你就好,我真的不和你抢,真的。”
她的目光坚定,目前最重要的是找到那个叫李明瀚的男人,完成第一个任务,而不是在这个旗袍店和一个帅哥抢衣服。更不可能去帅哥家里坐坐,和帅哥畅聊。不能被帅哥所迷惑,她还要转正。
李先生见状,抿嘴笑了笑,挺直了身板:“这位小姐,你可知道我是谁?”
鹿淋雨一头雾水,歪着脑袋问:“你是谁?”
这时,售货员上前,附耳细语:“小姐,这是鑫明报社的总编,李明瀚先生,咱们海城的风云人物。”
“谁?李明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