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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番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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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灿一早就知道林凡是女孩子。
林凡是他们学校的风云人物,李灿和朋友打赌,说自己能在一个月内追到他,然后跑到三班看到众花环绕的林男神:嘿,这不是个姑娘吗?
她不知道为什么别人看不出林凡是女生——或许因为他们想不出林凡有什么理由女扮男装吧。
李灿知道为什么。她当然知道。
再说了,每天被那么多美女围着,却一点绯闻都没有,因为洁身自好?鬼才相信。
林凡在一群女生中,言笑晏晏,双眼弯得恰到好处,眼角带一点桃花,显得有点坏,坏也坏得干净澄澈。
从远处看过去,才能发现她的眼睛并不多情,带着一点事不关己的冷。
“莉莉!”李灿凑过来跟她身边的女生打招呼。“我们晚上在KTV有聚会,有没有兴趣赏光?”她笑着看向林凡,“林少吧?要一起来玩吗?”
莉莉听到聚会,眼都放光了,拉着林凡的胳膊摇啊摇,撒娇道:“好啊好啊,凡少就跟我一起去嘛~”
林凡不着痕迹地挣开她的手,回绝道:“真是不好意思,我晚上要跟导师做项目,可能没时间。”
莉莉“哼”了一声别过头去,林凡轻轻推了下她的肩膀,小声道歉,表情无辜而宠溺。
李灿在心里评价:演技很好,就是不走心。
“那真是太可惜了。这样,你留我个电话,什么时候有空,我请你吃饭。”
林凡出了名的喜欢美人,对着李灿这样艳丽的女孩,神色却是防备的:不是见到陌生人的拘谨,也不是因对方太过热情的羞涩,而是见了同类的戒备。
眼前的女孩,无疑和她一样,是未长成的野豹,是凶猛的捕食者,是还没长出尖牙利爪,就注定将来要称王称霸的幼兽。
直觉告诉她不应该靠近,可那女孩偏偏那么好看,像一朵红彤彤的玫瑰花,让人远远看见了,就想闻一闻到底有多香。
四天后,李灿终于把人约了出来。
林凡穿了件灰色西装马甲,内搭一件白衬衫,袖口挽得整整齐齐,衣服上没有商标,但质地优良裁剪合身,一看就是价格不菲,少年人穿着也不显得老气,还增加了青涩的斯文气质。
平常量产的衣服,于她而言总嫌过大,穿在身上晃晃悠悠,衬得里面的人愈发单薄。现在她穿着修身的衬衫,却不显得瘦弱,袖子勾勒出手臂的线条,肌肉紧实而不夸张,身材明显是从健身房练出来的,宽肩细腰翘臀长腿一样不缺,要不是因为是个女孩,李灿都有点动心了。
“他们怎么会看不出你是女孩的?哪有这么好看的男孩子。”李灿给自己倒了点酒,目光透过波光粼粼的酒杯看向林凡,眼角都带着媚。
林凡有点紧张,举起酒杯品了一口,觉得这杯酒甜得有点过分。李灿觉得她的反应十分有趣,笑道:“我逗你玩呢。”这下林凡羞得耳朵都红了,李灿觉得她太可爱了,忍不住站起来伸手去捏她的脸。她穿了一件低胸连衣裙,初中生身材还没发育,这样也只能看见一片雪原,但足够让林凡面红耳热了。她手一哆嗦,整杯酒扣在了身上,洇湿的衣服透出胸部的轮廓,竟然不比李灿的小。李灿起了坏心,在她胸前点了一下,“身材不错嘛,干嘛要扮成男的?”
李灿有点看不起林凡——主要是看不起林凡的父母。虽然是新社会新国家,大一点的家族企业,还是讲究个“嫡”长子继承制,要是个女孩,至少祖辈的财产是没份儿了。李灿想,就为了这点家产,连女孩的本性也丧失了,过得男不男女不女,连化化妆穿穿裙子交交男朋友这种事都不能做,活得藏头露尾的,有什么意思?要强的女孩,就应该像自己一样,立志不靠祖荫,要建立自己的事业,否则不管是男是女,都不过是富“二代”,算不得本事。
中二期的少年人,都以为自己力大无穷,一双手能撑开天地,他们不知道什么是世事无常、身不由己,那些委曲求全、忍辱负重,在他们看来都是妥协,都是懦弱。
林凡眼皮垂下来,低声说:“我妈当初怀我的时候,二婶也怀着孕,我B超检测是女孩,二婶怀的是儿子,我爸非要我妈打胎,我妈说B超有误差,又做了一次,自己改的结果,把性别改成了男。我出生后,妈妈也没敢告诉爸爸,像我爸那样的人,弄死一两个人根本不是事儿,何况是自己刚出生的女儿。我爷爷公司当时出了点儿事,他说他一把老骨头,就靠林家长男撑着了。”
说完,她似乎也觉得自己有点矫情,故作潇洒地摆摆手:“嗨,都是听我妈说的,她整天絮叨这些事,祥林嫂似的。”
她一边装作漫不经心,一边觑着李灿的脸色。正义感爆棚的灿姐突然涌起一腔悲愤,却不知该冲谁发作。两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只能从大人的闲谈中了解些成人世界的残酷,她们本能地觉得这些“不对”,却说不出到底“不对”在什么地方。李灿想了又想,归结为看不得这么漂亮的女孩受这样的委屈,于是一拍桌子,“我们去撸串吧!”
“撸串?”
“就是吃烤串。”
林凡只在漫画书上看过这项活动,第一次有机会尝试,开心地不得了。“好啊好啊。”
烧烤摊上,看着林凡吃得心满意足的样子,李灿好奇地问:“你没和朋友撸过串吗?”
“没有,我们一般去酒会或者米三星餐厅。”
“那不叫朋友,叫未来商业伙伴,那种你寂寞时能陪你撸串侃大山的,才是朋友。”
“我不寂寞啊。”
李灿把吃完的签子插回竹筒里,问她:“我能当你的朋友吗?你开心或不开心的时候,我都可以陪你玩。”
“太好了!我们拉勾!一百年,不许变。”
“一百年,不许变!”
第二天早上,林凡发现自己内裤湿了。
她想起梦里李灿的□□,想起她弯腰看向自己时露出的风景,想起伊人笑靥,不禁满面羞红:她是她第一个朋友,她却对她产生了欲念。
李灿果真履行了“当朋友”的承诺。她陪她买口红试裙子,陪她聊历史谈哲学,陪她做一切不能与女生做的事情,陪她聊一切不屑与男生聊的话题,她说的话她都懂,她抖得每一个包袱她都能接住。她是姐妹,是知己,是人生导师,是闺中密友,她承担了她生命中所有美好的角色,以至于林凡从没有奢望过她能喜欢自己。
林凡按理说是个很风光的人,家境优越,勤奋刻苦,热心公益,完美得像是电视里宣传的富二代标杆,论坛里整天被点名的“我的一个朋友”,而且她还十分有亲和力,幽默风趣情商高,连打趣都能让人如沐春风。
可是在遇到李灿前,她竟没有一个能说得上话的朋友。
她不能与女生聊化妆品时装包包,不想与她们聊偶像剧清穿文,男生打游戏她从不感兴趣,更不想参与他们泡妞的话题。她并非与赛车俱乐部里的公子哥儿毫无共同话题,要么是未来的合作伙伴,或是竞争对手,看你的每一眼都在计算着能从你身上得到多少利益,要么像陈豪一样不学无术,当酒肉朋友可以,根本没办法深入探讨什么问题。
林凡从三岁就知道自己天性孤冷,可她偏偏遇到了李灿。
爱一个人到深处,总是自卑的,她不知道该怎样讨好一个人,尤其当那个人比她更聪明更漂亮甚至更有钱。所以,她不敢相信李灿也爱着她,把她看得重于生命。
烧烤摊上,林凡把最后一根签子插进竹筒。
许是烧烤炉烟火太呛人,她咳嗽几声,
终于泪如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