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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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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很懒的人。
比如说:我不喜欢做饭,我不喜欢绣花,我不喜欢做鞋,我不喜欢逛街,我不喜欢花一个时辰涂脂抹粉,我不喜欢花两个时辰梳头,我不喜欢和女孩子们叽叽喳喳聊天……
总之,貌似现在的女孩子们最时兴最喜欢的,我通通都懒得去做。
不过,就算是懒人,也有特别勤快去做的事情。
比如说,你可以懒得吃饭,懒得喝水,但是你拉肚子的时候,不能懒得去茅厕,那绝对是特勤快地一溜小跑就过去了。
我就很勤于练剑。
我总觉得握住剑的感觉很熟悉,那些招式深藏于胸,只等我信手拈来。我并不在固定的时间练剑,而是走路的时候拿着树枝练,吃饭的时候拿着筷子练,坐着洗衣服的时候,时不时地在水面上练。
当然啦,我虽然不喜欢洗衣服,但是自己的衣服还是得自己洗,不喜欢不代表不会,我现在是穷人。
就在我坐在河边青石上洗衣服的时候,那个完美的公子出现了。
请让我用诗一般如梦似幻的语言来描述当时的场景——
古卷掩映不住,草色青青,千里万里。
那是乐府诗里的一片芳草地,线条起伏间,有着轻缓的呼吸。大片的长春花,摇曳在流云的天际。我端坐在河边石上,等着你来。
在开遍朝颜花的篱边,我倏忽看见一位如玉公子,从清晨的薄雾中,缓缓而来,踩过我的心。他朝霞般的朱唇轻启,在明亮的晨曦中,说出最美妙的那个字。
他优雅地施了一礼,说道:“你……”
我抬头,呆呆地看着他,就像看到了奇迹!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人,说话还这么好听!
“你,可以为我唱一首歌吗?”因为萍水相逢,初次见面,他就冒昧地提出了要求,所以,他有些窘意,他的双颊微微有些发红,看得出,这是一位很知礼的公子。
我被美色所迷,过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连忙答应:“好的。”
我所有的热情都前所未有地涌了出来,我站起身,甩甩手上的水珠子,就开始热烈地歌颂他的美丽。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绿波。”
也许是我的歌声太动听,情感太真挚,他的脸又红了,正好符合《洛神赋》中太阳升朝霞之景。
我更是看得如痴如醉。
“哼,土包子。”一名小厮追着赶了过来,鄙夷地看着我道:“不要缠着我们公子,公子,该赶路了。”
我当时怒发冲冠,刚想把他打趴下。
“不许无礼,”那位优雅的公子及时说道,“谢谢姑娘为我唱歌,家中还有急事,我就先告辞了。”
我立刻一点脾气都没了,恋恋不舍地挥着小手帕与他作别。
小手帕是我自己绣的,本来想绣迎春花,后来绣成了柳枝,还是没有风时的僵硬柳枝。反正都是鹅黄色也没差啦,叶子和花区别也不大。
我当时完全意识不到我裤腿半挽,脚上沾泥,头发微乱,两手甩着水珠,跳来跳去,是何等疯狂的一景!
总之,这段美好的相遇到后来都变了味,哎,真是不如初见啊!
当然啦,更幸福的是,公子走了,他站过的河对岸还留下了他听我唱歌的歌资。我将银子揣进荷包,真是精神物质双丰收啊!
这时候,酒楼伙计过来传话,说掌柜的邀请我晚上过去唱歌。
我拒绝了。
在这个时代,白天唱歌的是良民百姓,晚上唱歌的是红灯区歌妓,我还没有落魄到如此地步。
过了一会儿,伙计又来了,说是掌柜的不要我的分成,他已经接了巨额赏银,所以,只要我去就行,唱歌的赏银都是我的。
在这个酒楼里,我挣到的钱都是五五分成,我提供嗓子,酒楼掌柜提供场地。当然了,最初他是想三七分,我三他七。我对着他的脖子耍了一套剑,他就识时务地变成了五五。
今天我不差钱,不想晚上毁坏名声去侍候什么大老爷,所以我再次拒绝了。
有时候,我觉得也超没意思,虽然我唱歌唱得好听,但是我还可以当女保镖啊,当保镖也可以挣钱的。但是我的身份是歌女,我就下意识地还当歌女,仿佛有一个什么物事限制住了我的选择。
很快,伙计第三次来了,简直是求爷爷告奶奶,说他们探听过了,没有什么肥头大耳的富翁老爷,只是一位夫人呆的烦了,听说我的歌声能够解忧,就烦请掌柜的来请我。我要再不去,那位夫人就要怒砸酒楼了!
看在他再三哀求,又是一位女顾客的份上,最终,我同意了。
都是女眷,所以,酒楼掌柜的没有看见的绝色容颜,被我一饱眼福。
那位坐在包厢雅间里的夫人,是一朵富贵乡里的牡丹,雍容华贵,姿容典雅,只是面上含着忧愁。
“夫人为何忧伤呢?”我情不自禁地问道。
“不得无礼!”旁边有丫鬟喝道。
“无妨。”夫人伸手制止她道,“你很像我的女儿,她长得并不像我,所以有时候有些担忧呢!听说你的歌声能让人忘忧,你又不识礼节,从不去富贵之地,所以只好来此,听你一曲,聊以解忧。”
富贵人说话都是这么弯弯绕,什么我像她女儿,她女儿不像她什么的,有什么可担忧的呢?
想不明白就不再想,我在雅间里一展歌喉,唱了一曲夜空星辰的歌。
我喜欢对着星空唱歌,那深邃迷人的星空里仿佛蕴含着无穷无尽的玄妙,引领着我的歌声轻灵而又悠扬。我放开心怀唱歌的时候,我的灵魂也飘荡在星空上,在星光中自由舒展地遨游。
我一曲歌罢,发现就连训斥我无礼的丫鬟都听得呆住了。
夫人听完后,也是心情舒展,给了我丰厚的赏银就离去了。
我倒是一直莫名其妙:此位夫人夜间来访,还逼着要烧酒楼了,就为了听一首歌,真是奇怪!我知道我唱歌好听,所有路过的商人都认为我奇货可居啦,可惜,他们没有本事制服我,只好任由我在民间状态下自由地野生野长。穷人嘛,简简单单,只要忙碌衣穿住行就可以了;富贵窝里的人,总是莫名其妙地搞出许多事来。比如说前不久那个要弄哑我的公子,简直就是神经病嘛!
那时候我并不知,此事是一个隐患。既然打破了夜间不唱曲的规矩,有一,就有二。
另外,此位夫人深夜悄悄来此,看我一眼,听我一曲,貌似有所谋划。
可惜的是,到了最后,却是谋划落空,隐患成真!
那一日夜间,听说又来了几个大客户,有男有女,指名要我去唱歌。
那时,我腹中疼痛,来了月经,白日不知情,又去了春日河边,在寒风料峭之时洗了衣服,受了寒,自是疼的满床打滚。再加上又是夜晚,出门受寒,我会更痛,我又如何能应他所请。
所以说啦,我更喜欢夏天,春、冬、秋都太容易着凉受寒了!
伙计再三请我不到,那伙人扬言,“别人请得到,我凭什么请不到,”砸了酒楼而去。那嚣张的情景,是我死后,听别人转述的。
那时候,我只知道,第二日中午,我忍着疼痛尽职尽责地按以往的时间赶去了酒楼,在掌柜的苦笑中,我发现,我失业了。
“我们店小容不下大菩萨,还请姑娘另谋高就!”掌柜的苦笑着拱拱手。
我无语之下,只能还礼罢了。
原来月经疼才是大杀器啊,这才是我没有选择当女保镖的真正原因!
当女保镖的时候,敌人来袭,我月经疼地直不起腰,女顾客分分钟被杀。看,就连当歌女都当不好呐!
这时候,有相熟的伙计连连对我使眼色,我听到耳后风声,急忙低头,避开了一棍。然而,在我失血过多,浑身无力,犹如负伤、重病在身之时,我的手脚不灵活,极大地影响了我的发挥。我躲开了一棍,却躲不开千棍百棍,于是,我莫名其妙地死在了乱棍之下。
看着那些远远不及我功夫的弱敌,我简直要悲催地吐出一口血!
苍天啊,我这歌女简直是死在大姨妈的手上,真是呜呼哀哉!
临死前,我的意识模糊不清,我恍惚明白了一件事——
我觉得,在漫长的人生中,我一直在等待一位神医,据说,她有风一般的步伐,和雷厉风行的处事,她一来就解救了众多女性的痛苦,她的名字就叫做——王玉经。
可惜,这一世,我一直都没有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