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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惊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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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是有车的。
这么说也不太对,因为那车不是我的,是我和高华认识之前他自己攒钱买的。豆青色的奇瑞□□,我为这个嘲笑过他的品味好多次。
尽管如此,住在一起后我终究还是敌不过他的怂恿,跑去考了个驾照回来。从此也人模狗样地踏入有车一族,开着个小青虫满世界招摇。
高华笑我口是心非,说我每次洗车比他还细心,恨不能把车擦得当镜子照,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宝贝这车似的。
我白他一眼,把手里的抹布往他身前一递:“你来!”
他就笑嘻嘻地接过去:“老婆大人有命,焉有不从之理。”
“滚,叫老公!”
出租车在红绿灯前停了下来。我有点头晕,摇下车窗透气。路边停着一辆豆青色的小□□,你别说,跟我家那小青虫一样一样的。
正感叹原来真有人跟高华一个品味时,一个没留神,我就看到了高华。
感觉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远远地看着他了。自打同居以后,只要他在旁边,就一定在我周身一米以内,伸手就能拉过来接吻爱抚的程度。
上一次这样看他是什么时候?是大学那时候吧,远远地看见有个人跟导师一起走,大高个,脸长得棱角分明的,老帅了。跟导师打招呼时他在我身上扫了一眼,眸子漆黑漆黑的,我立刻就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后来在GAY吧里遇见了,他冲我笑,说我见过你,你是方国申的学生吧?
方国申是我的导师。
我当时又惊又喜,我想他居然记得我,那是不是说明我在他心里印象不错呢?
后来?再后来我们就搅到一起了。我们谈了长达七年的恋爱,期间我大学毕业,考研,找工作找得焦头烂额,一个硕士差点连高中老师都当不了;他带着几个手下自立门户,小公司被以前的老板打压得岌岌可危,原本生活优渥的他有段时间甚至需要我去贴补。还好咬咬牙困难就都过去了,我现在安安稳稳地在重点高中误人子弟,他的事业也渐渐有了起色。两年前我们一起买了房子,他向我求婚,我说我愿意。
那时候我想,我这辈子就跟他在一起了,守着我们的房子和事业。
我清楚他脸上有几颗痣,知道他有一个虎牙,明白他毛发生长很快所以胡子得经常刮,可是我不知道他的脸上会出现这种神采飞扬的表情,我不知道他穿上风衣站在那个品味俗烂的车旁边会那样帅。真的,不仅我这个对他熟悉到极点的人会出现一刹那的惊艳,就连他身边的那个小帅哥,都一脸痴迷,被他勾了魂魄去。
哎呀呀,高华你真是个妖孽。
我这样想着,忍不住笑了出来。眼瞅着那两人抱在一起,不行不行,这么好的场面不留下点东西怎么可以呢?难得抓一次你出轨的证据。我拿出手机,大概是喝了酒的缘故,手不大利索,最后抖抖索索地按下了拍照的快捷键。
出租又开始发动了。我重新缩回座椅之中,车窗外那两个人影和一抹豆青色很快就被无形的引力拽向我的脑后,再看不见。
我有种错觉,仿佛他被拽出了我的生活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