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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那是米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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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老太太在附近村子的几个闺蜜也知道了来客人的事,拄着拐杖来拉娜仁花和两个人回家做客,中俄边境的老人很长寿,几个老太太像小女孩似的攀谈起来,竟然为了比比谁年纪大,把自己的年龄都说了出来,你一百岁我就一百多,朱语扶着奶奶们坐在桌边,听到她们那种返老还童的调笑声也跟着笑了出来,她当然没有把自己的年纪拿出来比,只是无声地听着。不知道为什么长寿,可能是因为空气和水比较好吧,高识珠站在窗外看远方的林场的时候回过头看到的就是她笑的样子,两边拉着两个奶奶,小兔子一般地点着头,乖乖地听她们说头巾的事,比谁的头巾漂亮。老人的声音和蔼,说我们把头巾叫做上海,朱语笑出了牙齿,问为什么,怎么会叫上海,原来是上个世纪上海纺织业发达,给这个额尔古纳河附近的偏僻村庄带来了新奇细密的织布商品,本地的人对布料都不明所以,男人更是毫不在意,但女孩子们特别喜欢,争相佩戴,不过苦于没有名字,没法称呼这种轻便细腻的布,既然是来自上海,就叫上海了。老太太们都喜欢做衣服,一百多岁了,说起做衣服来却变得像小女孩一样兴奋,拿出织布筐子一样样讲着教朱语,指着身上轻便的罩衫说这是我自己做的。带朱语做起衣服来,一桌子布料接线摆开,柔和的阳光穿过窗户照在她认真学习的神色上,她终于没有了病弱憔悴的样子,看起来健康了很多。
几天到了,阿斯朗却没来,只打电话说不行你们先回去,哥哥实在忙不开,我得在家放完羊,再过一个星期我从呼和浩特直接坐飞机去排练,不必担心我。纳森走过来,知道他们明天就走了仍然坚持还要给这两个人做饺子,高识珠笑着婉拒了,夜晚无声,他突然感觉幸福,迈开脚步走回那个让他高兴的房子,朱语的房子,房门打开,她从桌子边应声抬起头来,眼睛亮亮地说我有一件好事情告诉你,接着从桌子抽屉取出了一个包裹,和她从手提包里找出领带送给他当礼物时那种眼神一模一样。
“好看吗,这是我和娜仁花他们学的,就是这几天学的,娜仁花奶奶的布艺筐子很大,但是我找了好久才找到几颗一样的扣子,是贝母扣子,娜仁花说从她丈夫的旧衣服上拆下来再次利用的,我留了一颗多的,将来给你备用”
这是一件相当难看的衣服,用的是几个老太太最喜欢的那种厚的上海白棉面料,面料还可以,但是裁缝的手工不行,肩袖的缝线都有点歪歪扭扭的,好在扣子缀得整齐,朱语的眼神邀请,明显想要他试一试,高识珠接过穿上来,不知道她是怎么量的尺寸,他穿上竟然很合身,从背侧到袖间都合适。
“你觉得,好看吗”
好看,他转过身,轻轻亲吻着她的嘴角违心地说,抱着她问明天就回家了,你该叫我什么,朱语看了好久他的肩头,却怎么也说不出老公这两个字,最后还是小声说出来了,纳森在外面叫两个人出去吃饭,他却抓住她不要她去,除非她大点声音,再重复一遍。
汽车被高识珠修过一次以后性能稳定,正常地开回酒吧门口才歇业,彻底宣告完成了自己的道路生涯,回到店门口,阿苗出来看了一眼,马上把嘴敞开成一个圆形,轻轻地问朱语你是老板的女朋友吗,你还被吓坏了吗,你现在是没事了吗。她看着阿苗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最终还是点了点头。阿苗高兴地笑了笑,却没有恭喜或者起哄,而是机灵地说太好了,原来的侍应生走了,老板娘,你来了就不用重新雇人了,转身带朱语回去熟悉工作流程。
“阿苗,你为什么不唱歌”
三个月过去,下午光线明亮,朱语换着花瓶里的百合花看向一楼空空的舞台,这时候没有什么顾客,楼上的人这一会儿也不想听钢琴,阿苗乐得有闲功夫,走下来擦掉黑板上的饮品清单,重新写冬季新品,阿苗背后那个舞台其实不算小,延展的黑色木地板刚刚被人擦干净,钢琴摆在后侧角,灯泡摆在边沿。它的面前是一个空荡的池子,不大,但也可以给歌手一个展示的机会,朱语擦了擦围裙,问起男孩这个问题来
“我可以唱歌,我比别人唱得好多了,不然老板也不会收留我,不过我目前比较喜欢钢琴,正在琢磨钢琴的音色”
“真的吗”
朱语擦干了手,看着男孩微笑出来,她比阿苗高很多,可以明显地看到这个疑问果然让他有点不高兴了,马上嘟起嘴来。
“当然,歌手都是很自信的,我当然确定我比别人唱得好多了,虽然可能比米采这种辨识度又高又独特的人差一点,也比老板这种天赋型的人差一点儿,但是我比别人唱得好多了,你没有听过我唱歌不知道,因为现在客人不在,我暂时也不想开嗓子给你这个机会,老板娘,你自己想象吧,听过老板给你唱吗,我就比他差一点点”
“听过”
朱语擦着玻璃,想起那个只唱了三句却不同凡响的你把我灌醉来,终于默默地笑着点了点头,是的,其实面对面听过就知道,只需要听一句就知道,歌手和歌唱爱好者开口给人的震撼完全是两个世界,在人的认知当中是好是坏一目了然。她想起那个蒙古歌手开口时那种天地变色的温沉,更加肯定了这个念头,只是一下恍惚,她发现自己怎么都记不起来那个蒙古歌手叫什么名字了,将有关他的记忆全部捋了一遍,从梳着辫子走进来开始到他跟着哥哥走出蒙古包结束,怎么都想不起来了。其实康复以后,她还是偶尔会出现忘事的情况。
“朱语,朱语”
“啊”
她终于从玻璃旁边转过头来,完全没留意刚才阿苗说了什么
“我刚刚说,老板今天去看阿斯朗排练了,他去看阿斯朗和沈老板排的大戏,冬尽春回了,过会儿再回来”
“嗯”
阿斯朗,名字叫阿斯朗,狮子,一下子她又想起来了,舒了舒心,应该只是擦玻璃的一瞬间忘记了而已。
“阿苗,你多大了”
“我十九岁,其实你上次问过一遍了,我在音乐学院学钢琴,我爸妈不好,我巴不得摆脱他们,就来这里海选,正好老板听得出我是会唱歌的人,要我留下,我就把自己卖给老板了,我已经讲过一遍了”
“阿苗,我有没有给你添麻烦,这些天”
“没有,朱语小姐,你没有添麻烦,因为你非常适合做服务业,因为你对每个人都那么殷勤,好像你欠了这拨酒鬼什么似的,所以你没有添麻烦,你替我减少了负担,你还和老板一起和我处理喝高了走不动路的人,其实跟你们俩在一块,我还挺有安全感的,唉其实这么久以来,人喝醉了什么样我都见过,但是没有见过老板喝醉,他非常清醒,可能是职业习惯吧,也许这就是一个酒吧老板的悲哀之处,成为整个酒房子里唯一一个不能喝醉的人”
“怎么能这么说”
“你们什么时候结婚,你们就在这个酒吧结婚吧,行不行,因为我走不开,这样对我来说非常方便,我看得出来,老板特别喜欢你,每次一有人喝醉酒说胡话,你立刻就急得像是世界末日一样走来走去地拉人,其实是你没经验,这都是小场面,老板就会看着你笑,然后走过来把你护在后面,朱语小姐,你是贪图他的歌喉还是美色,别告诉我你贪图他伟大的心灵或者渊博的知识,那你会失望的,他没有念过书,很可能一本都没有,一章都没有”
“我…”
“你知不知道你长得很像他的初恋女友,从前因为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我就没告诉你,但我现在打算给你打个预防针,你长得很像她哦,但她比你好看,我见过一张照片,但是老板其实不喜欢她,他喜欢你,真的,我不知道你有哪儿好,我觉得你长得一般,而且你长得不像你家里的人,只有眼睛有点像你叔叔,从前他来喝过酒,我认识他”
“…知道”
不知何时,朱语已经猜到了曾经叔叔要给她介绍的那个男朋友是谁,其实很容易猜,因为当时朱试金的那个笑容马脚很明显,强行编的理由也很莫名其妙,朱语也猜到了叔叔走进门时为什么看着她的脸愣了愣,很可能就是因为当时觉得她像高识珠的初恋女友才起了这个念头。
“原来你知道啊,朱语,你怎么知道的”
“不告诉你”
一辆银色的轿车停在门口,两人同时抬头看对面降下的车窗,朱语正好与米采的目光相接,米采也看到他们俩了,看到朱语和阿苗穿着侍应生的衣服站在窗内擦着玻璃笑着,米采的目光一下子有点冷,但距离比较远,以为二人没有看到她,就很快把车窗摇上去了,汽车飞驰,米采消失了,阿苗看着朱语跟她解释
“怎么这个都不认识,那是米采,她也是老板从前赏识的,不知道她来干什么,可能凑巧路过吧,现在她是大明星了,大明星就是好,不管你唱得好不好,想要什么有什么,世界上每一个歌手都想成为大明星,因为如果你想要一头粉色的大象,第二天你就能得到一头粉色的大象,我争取有一天能像她一样”
“…我认识,我们以前是同学,朋友,上过同样的课,但我比她小三届”
从医院以后,两人其实就没再见过,朱语当然知道那是米采,因为在电视上看到过她的节目
“啊,好吧,朱语,你看起来完全和她是两号人,不像会交朋友的人,其实米采从前在这唱歌的时候性格不太好,总是惹人生气,后来学乖了”
“嗯”
阿苗拿着酒品卡片去招待客人了,朱语一个人站在窗前看着那辆车走掉的痕迹,米采看起来很陌生,和从前高若飞课上完全不一样,那时她握着小麦色的手臂追上来和她一起吃寿司,抱怨着上学期应付老师点名的艰难,现在却精致动人非常白皙,她刚才本来准备下车,却在看见朱语以后冷漠地转脸走了,那个眼神让她有点心虚,好像米采看穿了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朱语和阿苗费了很大劲才把一个喝得唱起歌的顾客送到街角,回到酒吧却发现高识珠回来了,正抱着手臂站在门口看着累得喘气的两个人笑,阿苗一见是他马上说我要弹钢琴了您和她说吧,飞快地跑上楼去不再下来了。
阿斯朗,她随着他开车回家的时候准确想起来了,阿斯朗怎么样了,随后从高识珠口中知道他很好,再过几个月冬尽春回要上演了,那时再带朱语一起去看。汽车开过大学门口,朱语沿窗外看到了高若飞老师的身影,老人孤零零的一个,自己名义上的爸爸,连带着米采今天的眼神,一下子让她有点不好面对,如果米采告诉高老师自己和别人在一起了,她虽然知道老人能接受,但心里还是会有一点莫名的愧疚。
每一天,家里都被朱语打扫得很干净,唱片都摆放好,其实她有时候也问过高识珠,时间走过,她变得开开朗朗地像小鹿一样,以那种尊敬的观众口气说高老师,您的家里怎么谁的都放,就是不放您自己的唱片,他如实以告是因为完美主义,所以几年以后再听当年的片子觉得当时唱得不好,比较幼稚,接受不了宁愿不放。朱语去煮汤了,一步步笑着,离开他扎人的胡茬走掉,衣柜里挂着两个人的结婚纪念品,她在呼伦贝尔给他做的那件衣服,从一群百岁老奶奶那里学的手艺,缝线歪歪扭扭的,他从来不穿,但每次看到,每天回家看到,都忍不住笑出来,让他想起他们勉强的结婚纪念日。
“你为什么总是这样抱着我”
她看起来像一个小女孩一样善良,总是在夜里在他的怀里忧心地握着手说不要握那么紧,不会怎么样的,他反而握得更紧,如实相告每天看到她坐在家里卧室床头他就忍不住想要抱抱她,因为她把家收拾得太干净了,像一个记忆的居所,他不希望那么干净,不希望她像观众一样把他干干净净地忘记,希望她记得他,而且不能记得别人,只记得他,所以等她老了以后他要想想办法每天给她写个备忘录或者刻个纪念品,免得老了忘事。朱语总是转过来埋在他怀里说不会忘记的,你知道我已经好了,她躲避他的亲吻,也如实相告自己在想什么,自己在想幸福,在他身边触手可及的每天的幸福。红着脸说如果叔叔早点把他介绍给她,那她未必会说不要,十四岁见到他都未必会说不要,因为她从结婚证找不到而醒过来开始,在他说很凶的话吓唬着她,却伸出手护在她的头侧时,在她从他的掌纹回过头来,看到他的眼睛的第一眼时就不好意思了。
阿斯朗的表演非常成功,座无虚席,才演到半路沈公裁就兴奋地站起来站在舞台侧角,因为这就是他设想的效果,几代人的草原史诗,另外一点就是阿斯朗的声音效果太完美了,简直如临其境,一开口把整个剧院的人都给震撼住了,台上草原辽阔,见证着族长一路生大的抱小的接新的送老的迎来送往几代人,阿斯朗最后回看一生,对着浩渺的草原和宇宙唱出最终的苍凉牧歌,台下观众潸然泣涕,掌声雷动,曾经围着米采的摄影机此时围着阿斯朗拍个不停,光线闪动,让这个人到中年才红了一把的真正原生态歌手受宠若惊。
台下著名导演著名作家又开始依次发言,高识珠早预料到了这个场合,在发言开始之前提前坐在了嘉宾席上,评论发表完后再回去坐回朱语旁边,她看得非常认真,聚精会神在剧情里,正擦着眼泪哭着看着台上阿斯朗的木屋。转头看见高识珠把她搂在怀里递纸过来,一瞬间好像不明白为什么似的,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一个穿礼服的身影从前排站起来接受采访,原来米采不知何时也来到了观众席,那她刚才应该也听到了他的发言,米采走上舞台,她已经名声大噪,一身非常好的珠宝,要什么有什么,已经可以作为著名前辈和阿斯朗合唱,台下掌声雷动,米采却不知怎么准确地找到了高识珠带着朱语坐的角落,朱语正低头翻找着手里的包给高识珠找湿巾擦手,没有看到米采的目光正好和拍着朱语的肩给她顺气的男人相对,米采眨了眨眼睛,好像恭喜,又好像落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