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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活了,这具身体……怎么好像也快死了 ...

  •   “辛问寻!你年纪轻轻便武功盖世,傲视武林群雄,我等今日在此与你较量一番,拼个生死!”

      “哼。”

      我一身黑袍,手持宽刀,鬓边发丝已垂乱,脸上的划伤恐怕是早已经毁了我的容貌,我能感觉到,身上受了大大小小许多伤,冷哼过后,我的开始变得眸子狠厉起来:“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你们说是较量,恐怕只是为了取我性命吧?”

      众位武林高手不说话了,沉默即是默认。

      我抿了抿苍白干枯的嘴唇,露出意味不明的微笑:“无非就是想要我手里这把未名刀,今日我便要告诉你们,欲取此刀,崖底见。”

      我将刀出鞘,刀鞘飞向众人,而我携着那把沉重的未名刀向后仰去,万丈高的悬崖,人落下去,尸骨无存。

      啊……身上好疼……

      我平日里极少喊疼,行走江湖,过着刀尖舔血的日子,大伤小伤是时有的事情,我渐渐习惯不动声色地疼,不再把疼挂在嘴上。

      不过……这次……真的好疼,果然死和受伤还是死更疼一点。

      我在崖底静静等待死亡,死了就不疼了,可是并没有,疼痛依旧,而且越来越清晰,并且……并且觉得身下还软软的。

      不可能是软的……

      我猛然睁开眼睛,模糊的视线逐渐清晰的同时,吓出了一身冷汗,这里……这里竟然是一处卧房!看样子,还不是小家小户的卧房。

      这……

      我立即起身,却在起来的一瞬间,感受到了一阵剧烈的心绞痛,又不得已躺了回去。

      直到缓了一会儿,才下地观察环境,似乎是没有什么危险,便走去镜子前,看到镜子的那一刻,我整个人后退三步。

      这不是我!

      这是谁?

      指尖轻轻抚上这张生得不错的脸,明眸皓齿,肤如凝脂,不像我,我脸上有疤,常年风餐露宿,皮肤早就不可能这么水润……可……这个人,究竟是谁呀。

      惊吓之余,我觉得嘴里发干,四处看了看,找到了一壶已经冷了的茶,用力灌了几口,冷水下肚,又觉得很想咳。

      难不成,我重生到别人身上了?

      忍着咳嗽,肺腔好像要炸了一样,只能用力咳起来,而我这一咳,把外面的人引了进来。

      “少夫人你醒了!”一个模样俊俏,还有些幼态的小丫鬟跑了进来,一看有些狼狈的我,还有一旁被喝空了的冷茶水,话还没说完,立即跪了下来,吓得直打冷颤:“少夫人,微末不是故意不热茶水的,实在是少夫人昏迷了三天三夜,微末不知道少夫人什么时候能醒过来,这才没热好茶水……”

      这是怎么了?我不过是喝了点凉茶水而已,怎么给这小丫头吓成这样了?

      这身体的原主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能把自己身边的人吓成这样。

      看微末害怕的样子,我有些于心不忍,向她伸手,而微末看到我伸手,更是闭上眼睛,微微战栗。

      为何如此害怕?我又不是要打她。

      预想之中的疼痛没有到来,等来的是我轻柔地把她扶起来,微末瞪起了眼睛,不相信这是自己主子会做出来的事情。

      “无碍,喝点凉水而已,没那么娇气。”我坐回床上:“现在是什么时候了?康元几年?”

      “少夫人,你……”微末许是纳闷怎么今日她的少夫人连时间都忘了。

      但是恐怕平日里都是这样的,少夫人问什么问题,只要回答就好了,所以她也不敢多嘴,只能回答:“回少夫人,康元四十三年。”

      四十年……康元十三年……竟然距离我坠崖已经过去了四十年。

      真是奇妙,人生竟然如此戏剧性。

      “微末,我是这个府宅里的少夫人喽?”我又问。

      微末忧心地看着我:“您是少夫人,叫墨欢颜,这里是皇城李府,少爷叫李知节。”

      李知节……很陌生的名字。

      “皇城李府……李……”我若有所思,随后喃喃道:“莫不是商人李少平的府宅。”

      微末心中一惊,立即跪下:“少夫人,虽然您病情加重,时日不多,但万万不可再当众直呼老爷的大名,这李府中的人本就不……不待见您,姥爷夫人更是不满意您这个儿媳妇,您万万不可让自己变成众矢之的啊。”

      果然是李少平,想当年他经商还未成事,跟着运输队一起运输货物,遭遇山贼打劫,死伤惨重,是我路过,出手相助,才保下了李少平和另外三人的性命,剩下的悉数送命。

      我对李少平印象深刻,是因为当时四人,只有李少平自报家门,并且向我保证,自己绝对会记住我的救命之恩,日后一定找机会报答,后来听说,他发了家,在皇城定居。

      现在想来,对于李少平来说,我这个恩人已经死了四十年了,

      我想不通这么荒唐的事情怎么会落在我的身上,不过刚刚微末的一句话也让我心里一惊:“微末,我得了什么病?”

      “少夫人,你一定是因为身患绝症而太过伤心,都忘了自己得了什么病了。”微末用同情的眼神看着我:“少夫人,早在一年前,您就患上了心疾,大夫说,病情很急,您撑不过今年的冬天了。”

      什么?死而复生到另一个人身上,结果这个人也快死了?

      我不禁自己摸上自己的脉,脉象微弱混杂,的确是心疾的脉象,也的确是病入膏肓之人才会有的脉象。

      这叫什么事儿……如今又快死了。

      跳崖之时,我就在想,我辛问寻这一辈子,顶着武林高手的名号行走江湖,一路上都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打打杀杀,实际上都是为了别人而活,从没想过自己。

      那时候觉得自己为了救人身负重伤,是情是义,是侠客之心,现在想来,倒是从未想过自己的心。

      就在刚刚,接受了用别人的身体醒过来这件事情,那一刻,我还有些侥幸,甚至觉得,自己是否可以用这具身体过几年享福的日子,却不成想,这具身体不给自己这个机会。

      虽然这具身体的确病入膏肓,但是我也不见得会熬不过这个冬天,毕竟我是个习武之人,她这个身体里没有内力的人,一旦练成了功夫,有了内力,便也还能撑得更久一些。

      “微末,我给你开个药方,你去替我把药抓了煎给我喝。”我默写下了通经络的药方给微末,让她去给我煎药,眼下我若想重修经络,练就内力,就必须快些完成,一旦心疾真的到了最后关头,怕是不等功成,就得丧命了。

      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有了新的生活,我应该珍惜才对。

      在房间里躺了整整一个白天,到了晚上,李知节回来了。

      李知节是个看上去很温润如玉的公子,生得浓眉大眼,唇红齿白的,单看相貌,他和我这个身体还真是郎才女貌呢。

      不过,我在微末那儿了解了一下这两个人的婚姻故事,李知节和墨欢颜两个人从小是青梅竹马,墨家和李家关系交好,所以两个人是两家联姻,不得不成亲,所以成亲三年了,李知节和墨欢颜并没有夫妻之实。

      而墨欢颜呢,十分喜欢李知节,纯粹是因为李知节生得一副好皮囊。

      墨欢颜这个人,没读过什么书,从小到大就只知道吃喝玩乐,所以她喜欢李知节,是因为他生得好看,并不是因为欣赏李知节的品性。

      据微末所言,李知节是个文武双全的经商奇才,并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他最讨厌无知又蛮横的人,恰恰墨欢颜就是这种人。

      所以呢,虽然两个人因为两家关系交好而从小玩到大,但李知节并不喜欢墨欢颜这个人,觉得她没有内涵,又喜欢欺负人,本性就恶,若不是被家人所逼,他是绝对不会娶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的。

      即使,她是他的发小玩伴。

      既然这么不喜欢这个人,何必强求呢,强求来的姻缘,又能有多幸福呢?

      上一世,我活得太辛苦了,这一世,想来我也是厌倦了游走江湖的日子,在这里拥有一处府宅,拥有一处容身之处已经很知足了。

      而且,上一辈子我痴迷于武功,废寝忘食,天下第一又如何,最终还是难敌人心二字。

      重活一次,能活着,能吃饱,就已经很好了,我不求其他。

      所以以后,我练武的重心应该改变了,只是为了活着,为了延长这具身体的寿命而已,我发誓,再也不轻易出手了。

      想到这里,我心情舒畅了不少,虽然重生了,却重生到了这具半只脚踏进棺材里的墨欢颜身上,但好在还没死透,我还有机会好好修复这个身体,享受一下安安稳稳,平平淡淡的生活。

      “墨欢颜,你又作什么?”

      我被自外进来的声音吓了一跳,向门口望去,一白衣少年推门进来,打眼一看,眉目如画,眼中含着波光,肤色古白,鼻挺唇薄,也当真是气宇轩昂的俊美男子了。

      只不过,到底是年纪不大,和墨欢颜一样,稚气未脱。

      我懵懵地看着他手里的药方,好嘛,我让微末拿药方子去给我抓药,药还没抓来,药方子先被人抢去了。

      “墨欢颜,我让你好好喝大夫给你开的药,你不喝,你天天找偏方折腾自己的身体。”李知节晃了晃手里的药方子:“你这又是从哪儿弄来的药方子?这是通经络的药方子,对你的心疾没有任何好处,你到底想做什么?”

      “护心脉啊。”我弱弱回答……难道……通了经络,再练内力护住心脉,不是治疗这个心疾的方法吗?

      虽然在别人看来是不可能的事情,可是对我来说,这不算什么。

      只不过是不能很快回到上辈子巅峰时期的状态罢了,慢慢练成小小高手,不成问题吧。

      论武功,谁还能和我辛问寻论一二呢。

      “你……”

      李知节脸色微怔,有些难以置信地望着我:“你如何懂得护心脉这一说?”

      “啊,医书上说的呀。”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只能这么搪塞了,我又不能告诉他,我是重活了一回,在他妻子身上重生的四十三年前的武林高手辛问寻,只能装傻充愣,别让他怀疑了。

      “都说了让你不要找那些偏方,这种方法必须是武林奇才才能会的方法,如果我是你这个病情,我自己都不一定能做到,更何况是你,我再说一遍,你别折腾你自己的身体。”李知节长叹一口气,似乎是被我气到了。

      看来以前,这个墨欢颜也没少折腾一些偏方,她应该是很想活下去吧?

      只不过……想来她应该是已经死了吧。

      想到这儿,我更是叹息一声,满面愁容:“我知道你不喜欢我,没必要这么凶,我折腾我的身体是我的事情,与你无关,你不想让我治好我知道,不喜欢我大可以跟我和离,不用盯着我送命。”

      “你……”李知节似乎是真的被我这句话噎到了,也似乎是根本没想过墨欢颜会说出这样的话。

      我不知道他们两个以前的相处模式是什么,我也不想知道,因为这辈子,我得为自己而活,我才不想因为某个人,某个事情让自己难堪,让自己难过。

      “李知节,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从今以后,我也不会对你死缠烂打,你如果想和离,你就写和离书,如果不想和离,那咱们俩就各过各的,我不介意你纳妾,多几个通房也行,只要你别来找我的麻烦,管住管饱管碎银子就行。”

      我觉得我自己这点要求一点也不过分,毕竟李家是富商,我要一点富足的生活总是可以的吧。

      再者说了,那李少平曾经说过会报答我的,我用他一些钱,呃……用他儿子一些钱,总是不成问题的。

      “墨欢颜,你又在搞什么鬼?”李知节眉头紧皱:“你该不会又要用这样的话去我爹娘那儿闹吧?”

      什么?

      这这话墨欢颜去对李知节的爹娘说过?

      唉……我不知道怎么才能让李知节相信我说这些话都是真心的。

      “你先把药方子还给微末,让她去给我把药抓来。”我这身体真是差劲,说话喘气都费劲,整个人卧在床榻上像个废人一样有气无力。

      我必须快点把全身的经络都打通,这样才能快速筑基,开始练内力。

      毕竟这个身体,可能支撑不了太长时间了。

      “不行,我不能看着你这般胡闹,我若是任由你折腾自己,年纪轻轻就送了命,我……我愧为你的夫君。”李知节一使劲,把我的药方子撕碎了:“我肯定能想办法把你治好,在这之前,你别瞎弄自己的身体,还有,别胡闹,再作恶我就真的不管你了。”

      说完李知节转身就走,而我自己躺在床上欲哭无泪。

      李知节啊!

      你知不知道,对于我现在的身体状况,爬起来重新写下这个方子有多难!

      先不写了……好难受,浑身都发烫没劲儿,心口更是淤堵一般疼痛,我得熬过这阵儿疼才行。

      不知道什么时候睡过去的,我再一睁眼,天已经黑了,我饿得饥肠辘辘,但睡了一觉,身体感觉能舒服一点。

      我艰难爬起床,嘴里是鲜血的咸腥味儿,我拿起手帕吐了一口,痰里果然带着血。

      不行,得再快些,再不运功,真的会再死一次。

      我想重新写药方子,但一下床,腿都有些发软,只能重新坐回去,歇歇再动。

      这间隙,门被推开了,微末端着餐盒走进来,见我醒了,忙道:“少夫人,我去厨房给您取膳食过来了,要现在吃吗?”

      正好我饿了,嘴里的血味儿没什么,影响不了我的食欲,当年吐血已经是家常便饭了,混着血吃饭的日子都数不过来了,还能被一点血腥味儿打败了?

      “我现在吃,微末,你过来扶我一把,我刚刚站起来都费劲了。”

      我召唤着微末把我扶起来坐到桌子前,她小心翼翼地把菜摆齐,最后一格,拿出来一碗汤药。

      熟悉的汤药气息,是我给她写的方子,可是药方子已经被撕了,哪里来的药?

      看我怔住了,微末后退几步,战战兢兢地说道:“少夫人,奴婢自小就过目不忘,您让奴婢去抓药的药方子虽然被少爷拿走了,但奴婢脑子里记着呢。”

      过目不忘?这倒是个好技能,想不到墨欢颜身边还有这么一个聪明的丫鬟,不过……

      我抿嘴看着微末:“微末,你记性这么好呢?你真的很聪明。”

      微末没想过我会夸她,错愕地回望我:“少夫人……”

      “那你一定会记得我每一次打你,欺负你的感受吧?你心里,应该挺恨我的吧,你应该很痛苦吧。”我不知道怎么就说出这样的话了,我是真的有点心疼微末。

      微末闻言忽然跪下,哭道:“少夫人,奴婢不敢,少夫人别生气。”

      “我……我没生气。”我想去扶她,但我自己真的一点力气都没有:“你快起来,别让我扶你,我现在自己都撑不住。”

      微末是个听话的好孩子,擦了眼泪站起来:“少夫人,奴婢从小就跟着您,当初那么多等着被买的小丫头里,您就挑中了奴婢,如果不入墨府,奴婢就要被买到青楼了,在您身边,虽然少不了打骂,但起码吃饱穿暖,不用一点朱唇万人尝,不用沦为娼妓,少夫人,奴婢不敢记得您的打骂,只能记得您的好。”

      微末是个可怜人,我曾经行走江湖,救过不少贫苦人家的女子,但最后,大多还是被发卖了,救得了一时,救不了一世,怕就是这个道理。

      她说得的确没错,被买进大户人家,做大户人家姑娘少爷的丫鬟,的确比被卖到青楼妓院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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