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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打猎 ...

  •   两辆车一路开出城外,第一天的日程仅仅是赶路。洛辞一个人窝在房车里,除了路途有些颠簸,感觉和家里也没什么不同。

      窗外的景色一成不变,四周是茫茫的旷野,风一层层地吹过,吹得野草一浪浪地倒伏,青翠地招摇着。因为离城不远,他们脚下还有公路,路边还有村庄,偶尔也能看见牧场、工厂、采矿场,和零星的军事设施。

      这里的信号也还不错,还可以上上网看看视频。然而一旦深入野外,人类的痕迹将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将是一些非人之物——鬼魂。

      由于鬼魂的存在,电磁信号受到了极大的干扰。只有军事基地之间才能通过信号塔传递较为完整的信息,其他地方则会与人类世界失联。

      越野车内,学生们本来就是互相熟识,此刻已经叽叽喳喳地聊开了:

      “哎,你们觉得新导师怎么样?”

      “的确很好看。埃莫尔森老师上次见了他一面,回来就得了相思病,在校报上写了一整版的情诗……现在我可以理解她了。”

      “但我觉得他像是有些不靠谱,而且看起来不太好相处……他真的击败了塔主升上了S级?”

      “汉森老师在他面前总是显得很紧张,他或许背景很深……今年居然会请这样一个导师,我本来还指望安泽少将来呢。”

      “你怎么看,莫里?听说你之前还在他那里做过治疗?”

      莫里端正地坐着,目视前方:“在背后议论人是不好的。”

      他的心中则在咆哮:洛先生是好得不得了与完美,你们懂个屁!什么安泽少将,根本比不上导师的一根猫毛,你们根本不懂得欣赏,品味真是太差了!

      下午四点,洛辞打开内部通讯,通知学生们下车,准备扎营造饭。通讯仪那头传来一阵解脱的欢呼,一群精力旺盛的小伙子在车里憋了大半天,早就坐不住了。雪点一直坐在车顶上,乱蓬蓬的头发已经被吹出了造型,他轻轻一纵便从车顶跳了下来,就着草地打了个滚。

      开车的是金发的艾德里安,揉着额头说屁股痛,过了一会儿又揉着屁股说脑袋疼。紧接着下来的是北辰和天星两兄弟,因为一直枕在戎北辰的大腿上睡觉,所以戎天星的半边脸上是皱巴巴的红印,揉着惺忪的睡眼,至于戎北辰——由于依然浑身武装并且寡言少语,洛辞看他仍像一团谜。

      最后从副驾驶座上下来的是莫里,他长久地晕车,因此脸色不太好,看到洛辞后,一个甜蜜的笑才忙不迭地赶上了他的眼角眉梢。

      携带的干粮是不够他们吃一个月的,再说放着几个精力旺盛的哨兵,也没有坐吃山空的道理。洛辞大手一挥:“给你们一个小时出去捕猎,不要离开通讯范围,空手回来的没饭吃。”

      哨兵们举双手欢呼,撒开脚丫子就跑远了。比他们身形更快的,是精神体们,雪点的精神体是一只雪豹,毛茸茸的一大只,嘴里叼着长长的尾巴,撒欢儿在地上滚了一圈,很有主人的神韵。

      戎北辰和戎天星的精神体蹿得太快,简直如同两道利箭,转瞬间就瞄准了远处的一只野兔,默契地分头包抄过去。洛辞仔细一看,才发现其中一只是狼,另一只是边牧,狼的尾巴是垂下去的,边牧的尾巴却摇得很欢快。

      莫里召唤出猎鹰,让它蹲在自己的肩上,掏出了随身携带的轻狙,默默地填入子弹。

      “第一次出行,”洛辞走到他身边,“感觉还好吧?”

      莫里没有回答,也并没有什么瞄准的姿势,抬枪便射,百八十米外一只刚冒头的地鼠,就成了枪下的冤魂。他没法依靠精神体作战,但猎鹰赋予了他绝佳的视力,让他的射击技术出神入化。

      仍冒着烟气的枪管被抗在肩上,莫里对着洛辞一扬下巴,“保护你绰绰有余。”

      洛辞觉得他孔雀开屏的样子也很可爱,每次看到莫里,他的心情都会莫名变好。

      转头却看到一个站没站相的家伙,正躲在越野车后悠闲地抽着烟,正是那个万年老二艾德里安。

      “怎么,你不出去打猎吗?”洛辞问。

      “抽完这支。”艾德里安说着,蹲下来换了个更松散的姿势。

      “为什么不叫出精神体?”

      “我的精神体,”艾德里安话说一半,又细细地抽了一口,蓝眸隐隐绰绰地藏在烟雾后,“不大方便。”

      洛辞仿佛捉到了本次小队中最大的刺头,于是也蹲下来,靠近了问:“如果我叫你现在去呢?”

      他一下子靠得太近,是很有压迫感的姿势。而艾德里安的眼睛微微睁大,情不自禁地向后一倒,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他并不觉得这夸张的反应丢脸,反而没脸没皮地发了感慨:“哎,导师,您真好看。”

      洛辞一巴掌拍在他脑门上,“别贫嘴,快去。”

      艾德里安脑袋一晃,金发也跟着潇洒一甩,果然利利索索地跳起来,嬉皮笑脸地说:“遵命!”

      然而他也没有召唤精神体,只是从车里拿了一把枪,就这么端着走远了。洛辞很怀疑他是要找个自己看不见的地方继续偷懒,跟着走了一段,却见他稳稳地端枪射击,击中了一只急速奔跑中的羚羊。

      羚羊后面跟着一只雪豹,可以说是立刻就能追上了,雪点好不容易把猎物赶回来,却被艾德里安抢了先,气得遥遥地嗷呜大吼一声。

      艾德里安潇洒地比了个“不好意思”的手势。

      雪点快气死了,拍了拍雪豹的背,叫嚷道:“豹豹,去咬死他!”

      哨兵的耳朵何其灵敏,艾德里安见势不妙,揣着枪拔腿就跑。

      洛辞目睹了全过程,不由感慨年轻真好,活力无限。他捡了几块大小适中的石头,观察风向后便在地上挖了个小坑,垒起石头搭成了一个简易炉灶。莫里一直像个衷心的骑士一般在他身边晃悠,洛辞就支使他去不远处的林子里收集点木柴回来。

      一个小时后,洛辞升起炉子里的火,用通讯器叫道:“吃饭了,回来吧。”

      回答他的只有呼呼的风声,那群出了栏的精神体各个撒欢疯跑,快连主人的话都不听了。洛辞放弃了通讯器,改用精神力,再次重复:“回家吃饭!”

      他的精神力如水波一样扩散,在捕捉到对象后,就变成了小锥子,在小崽子们的神经上刺了一下。哨兵们不敢造次,这才一阵风地跑回来,各自都带了猎物:兄弟俩捉到了好几只肥美的野兔,莫里打下来一只大雁,艾德里安打中了羚羊,雪豹叼回了艾德里安。

      除了艾德里安不能吃,其他都是不错的食材。洛辞麻利地开始料理猎物,熟练地操起刀,剥皮放血。哨兵们毕竟刚从学校出来,猎物可能杀过不少,料理却是第一回,看着那副血腥的画面,眼睛都有些发直。

      洛辞的手很漂亮,十指纤长,手掌很薄。因为过于白皙,薄薄一层皮肤下透出青筋的脉络,骨节处则泛着健康的粉色。就是这样一双手,正麻利地划开野兔的肚腹,掏出热气腾腾的内脏,血顺着指尖嘀嗒滑落,给他们的眼球一种别样的刺激。

      “以后如果你们从军,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生存技巧。学会打猎能保证你们饿不死,学点厨艺能决定你们的生存质量。”洛辞熟练地给处理好的肉抹上一层腌料,“今天第一顿饭,我来做,之后你们轮流来。”

      哨兵们整齐划一地点了点头,天星忽然主动蹲下来,开始帮他拔雁毛,其他人都反应过来,有样学样地开始处理肉块,处理完后再用铁签一块块地串起来,拿到火上烤。

      肉熟了,散发出诱人的香味,哨兵们谨记学院里受到的教育,请向导先吃。洛辞随便选了几串,又用开水泡了一杯速食鲜蔬汤,开了个黄桃罐头和一袋坚果,坐在石头上且吃且喝起来。

      待到众人吃饱喝足,天色已是渐渐暗淡,洛辞望了望晚霞,断定明天一定是个适合出行的好天气。

      他选了一块不错的扎营地,是个三面环丘的地形。他自己可以睡房车,哨兵们却需要就地扎营,此时正值夏季,夜晚也不会太冷,只是风大,会吹得帐篷毕波作响,折磨这群可怜的哨兵一整夜——必要的痛苦,他们必须学会在恶劣环境中休息——洛辞毫不同情地想。

      天星和北辰两兄弟合力支起帐篷杆,套上外帐,然后一边一个拉着绳子打地钉,他们的身形仿佛,做起事来也有着出奇的默契,仿佛是镜面的两边一般。

      莫里的帐篷非常高科技,只见他拎着一个小盒子放在地上,不知按了什么按钮,小盒子砰地弹开,自发组成了一个豪华圆顶帐篷。他将根据地选在房车门口,光明正大地做起了看门犬,堵得洛辞简直没地方走路,恨不得一脚先把帐篷踢翻,然后踩着莫里的屁股下车。想到莫里的屁股,洛辞的思维很有跳跃性,紧接着就幻想了一种紧翘结实的触感,脚趾还真的痒了一下。

      那边艾德里安舒舒服服地往车后座一躺,将换洗衣物卷成枕头垫在脑后,“我在车里对付一夜就成。”

      只有雪点茫茫然地站着,咬着一只手指,像是春游没带背包的小孩,迷怔着看着同伴们忙碌。洛辞看不过,先是走过去把他的手指头拽出来,然后问:“你的帐篷呢?”

      雪点睁着无辜的圆眼睛,理直气壮地说:“没有。”

      “那你晚上睡哪里?”

      雪点摇晃着脑袋看了一圈,指向一处草丛:“那里。”

      洛辞跟着望过去,总觉得那更像个野兽的栖息地,他瞧着这孩子白净可爱,脑筋却像是一捆柴,斑鸠拿来筑巢都嫌简陋。

      莫里这时候钻出他的豪华顶配帐篷,呈现出一种带有展览性质的大方:“雪点你过来,和我睡,我有备用睡袋。”

      雪点在草丛和豪华帐篷之间看来看去,仿佛消耗了很大的分辨力,才分出个好歹来。他一言不发地向草丛走去,斜地里莫里忽然伸出手,不由分说把他拽进了帐篷里,“给我进来。”

      “嗷呜——”

      莫里又探出头来,露出一天中最好的笑容作为收尾:“导师也早点休息吧!”

      篝火没有熄灭,哨兵们将轮流守夜,每个人两个小时,守第一棒是天星。临睡前洛辞挑起帘子看了看,看到这个白白净净的少年端坐在石头上,眼睛睁得铜铃一样,边牧伏在他的脚边,警惕地竖着耳朵。洛辞便放心地闭上了眼睛。

      凌晨三点,轮到莫里守夜。他实在困得厉害,蔫蔫地坐在火边,用吃剩的罐头盒子给自己煮咖啡,猎鹰蹲在他肩头,威风凛凛地四处巡视。

      他们对付的,并非是人,而是人死后的鬼魂。一般人死后,鬼魂并不会马上消亡,大概要过个六七天,才会慢慢消逝在天地间。

      一般来说,普通的鬼魂对人类是无害的,它们大多无知无觉,或者说哪怕对人类有恶念,也无法造成威胁。但正如人分好坏一样,鬼中也会诞生煞气极强的恶鬼,它们拥有强烈的攻击性,对生者抱有本能的仇恨,并且还会带动其他鬼魂一起攻击。

      普通人无法看到鬼魂,更没有任何还手之力。唯有他们哨兵,能够将精神力附着在身体或武器上,对鬼魂造成直接的伤害。这份强大是要付出代价的,他们五感超绝因而必须忍耐信息过载的痛苦,他们身体素质强悍偏偏精神又十分脆弱。

      而数量仅为哨兵三分之一的向导,就像是为他们量身打造的有限的救赎。

      莫里的思绪便又情不自禁地跳到了洛辞的身上,多么神奇,洛先生成了他的导师,谁敢相信呢……

      忽然,猎鹰敏锐的目光仿佛捕捉到了什么:那是隐隐出现在小土坡上方的一抹惨白细长的影子,从破烂的衣服里溢出一簇簇白色的毛发,身上散发着浓烈的煞气。莫里猛地抬起头,发现那东西行动极快,上一秒仿佛还在小土坡后面,下一秒就逼近了眼前——

      一只恶鬼!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打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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