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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二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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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的教堂,唐征早就预约好的,等的,不过是赫连的点头而已。而做为婚礼见证人,居然是医生。
当然医生的脸色并不怎么好,尖锐的眼神像是要把赫连大卸八块似的,然后在赫连吓得说不出话快窒息的时候,转过头去,一边整理着华丽的领带,一边吃了火药的对唐征说:“操你老母。竟然撇了我先撒丫子跑了,还敢叫我来做宾客。”
唐征就笑,笑得有点儿得意,眼里同样是精光直冒。说:“能不这样么?没一个约束,我怕赫连在我一不留神时被别的有居心的人给拐走了。”
医生就不说话了,半天,才叹口气说:“你这不是扣死我了?操。”
“什么话,咱们是兄弟。”
“嗯,是兄弟。”
医生用扭曲的声音回了唐征然后转过身看也不看赫连一眼,就大步向教堂走去。
赫连还在为他们之间打哑谜的对话摸不着北,唐征一把抱着他的腰吃吃的笑着说:“走,我们结婚去。”
整个观礼上,医生不发一言,眼神在赫连与唐征之间留转。然后礼毕,说声再见就离开了教堂离开了荷兰。
赫连心里有些担心,问唐征,是不是因为两人出来没有告诉他一声,然后突然叫他来当宾客让他不开心了。
唐征只是眼神深沉的笑笑,说:没事,这丫的就这德性。
然后说咱们新婚夜,可不要想着别人,就这样抱着赫连,倒向柔软的床里。
回忆到这里,赫连坐在空荡的客厅里满嘴苦涩。
那时的自己傻得无与伦比了,他们的竞争,其实就是从那时开始了。
男人应该是故意叫医生来作婚礼的见证人吧?这样,明白的说自己是他的人,想断了他的念头,又明白的说我们是兄弟,以后还是兄弟。
医生为什么会喜欢上自己呢?怎么可能的事?是什么时候的事?
赫连在心里,为这样的事情冲击得根本抓不出什么头绪,然而男人的离开是确确实实的事情,这只能说事情是确实的发生了,在自己一点也没查觉的情况下。
赫连想到三个月后医生打来的电话。想到他云淡风清的说起的那句:“赫连,有些事,并不如你以为的美满,世界上的美好美满,其实都是建立在黑暗与难以置信上的。越是亲近的人,其实才是越看不清楚的人。”
自己,正是因为这句话,才突然兴起了怀疑。那时的自己,因为太过幸福,才害怕得让他挑起了怀疑与不安。
而事实是,再打电话给医生时,他在沉默与逼迫下,透露了也许有些事情是精心算计过的话。
自己就真的这样越想越坐立不安,在怀疑与自我安慰的夹缝里挣扎,而最终,向怀疑屈服。
是因为自己没有接受,是因为对唐征怀恨在心?还是因为其他的?
赫连无从得知,只是回想起医生的言行,对自己的刻薄却贴心的照顾。
这么一个好人,为什么会爱上自己呢?
怎么会爱上自己?
赫连茫然的看着光线已经暗淡斑驳的窗帘,感受着空气的沉重,听着诺大的空间里自己的心跳和呼吸,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
习惯的伸手去摸身边的坐位,空洞的,冰冷的坐位提醒他曾经是自己坚强的靠山的男人已经离开自己的事实。
这是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赫连的眼前仿佛出现唐丽娟死不瞑目的模样,心掉进了寒冷的冰水里,突然觉得自己置身在黑暗不见光芒的地方,像小时候那样,被彻底的拒在温暖的门外。
赫连能做的,是蜷起身子,然后慢慢的流泪,再然后咬着嘴,死死看着电话,然后慢慢的伸出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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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还有几章,这个文就要完结了。
其实这个文,感情是其次的,最想要表达的,是人的冷酷自私,如何利用针对一个人的人性弱点,慢慢的,一步一步的进行思想与心里的蚕食,从而最终即享受到了过程,也如愿以偿的得到自己的想要。就像猫捉老鼠,即要享受捉弄它的乐趣,最终还要享受它的美味的乐趣。
这是我把这个文归为步步惊心类型的原因。
人心,人的思想,真的是可怕而复杂的东西,但却非常迷人。因此写了这样一个文。
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