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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红烧肉 ...

  •   网恋时对方形象模糊,对她来说,仅是个说得上话的人。
      她是个高压锅,需打开气阀,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她刚允许对方摸到她的气阀(仅指约定见面这码事),对方已掀开锅盖拿起筷子,作出了品尝食物的准备。

      她没懂话题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麦当劳的白色桌面腻着一层洗不掉的油,边沿放着玫瑰与喝空捏扁的豆浆杯,还有两双女人的手,各自交叉着,乍一看像是谈判。

      一双骨节分明,手背刺青狰狞,犹如活物,血管纹路微微凸出。属于那个网名叫“故辞”的人。
      另一双从手腕到指尖都只有柔润的弧度,连带美甲,通体一色,轮廓一体,像古希腊的胖雕塑,像蒙娜丽莎,被她厌恶的她自己的手。

      对方左手握着右手,过了一会儿,右手握着左手,攥着手指,又去摸着手腕,两只手像坐立难安的调皮学生,难以安静片刻,最后试探着伸过来,想按在她手背上,又收了回去,蜷起手指。

      她也想好了自己的说辞,决定坦诚:“其实我也很意外,因为你的声音比较低,我以为……”
      接下来的话,应该能懂吧?能懂吧?她怕话说得太直白,拿刀的就成了自己,捅对方一下,她不喜欢。她不喜欢伤害与冒犯别人,性格如身材一样圆润。因此她被误解是个冷漠的人,正如她体重根本没过百,却要被误解为有一百二十斤,误解,被误解是她的底色。话语点到为止,就让对方误会去吧,她不会说得直接。

      对方眨了眨眼:“以为我是铁T?会救火的那种?短头发的自称‘爷’的?”
      什么意思?这又是什么意思?

      明明薄肩个高脸型瘦削的人容易被认为是高智商而敏感的人,对方很显然就是这清冷的长相,却像条迟钝的笨狗,只要不点透,就还沉浸在自己的傻世界里自说自话,她听不懂!

      “不是,我……”焦躁从脚底泛起,她迫切地想给对方解释清楚自己把她当做男的了,这一切是一场自欺欺人的误会,现在大家各自离开不要浪费时间。

      对方又眨了下眼睛:“我以前是那样的,我还小的时候不是很懂,我以为喜欢女的就得变成男的,寸头和裹胸什么的,我也都试过,喏,你看,我初中就这样,还挺社会青年的。”

      救命,别把手机递过来,别让我看你的初中照片。她绝望地想着。
      走不了了,一旦话题聊得深入起来,她再回到原点说“我以为你是男的”就会无比怪异,她就会莫名其妙地被误解为一个女同性恋。

      还是看了,照片里一个剃着圆寸的女的对着镜头竖中指,中指上的纹身清晰可见。
      关系未免过于亲近,刚见面不到五分钟就看了对方初中的黑历史。
      怎么办?她如坐针毡,眼角余光开始寻找厕所,却看见洗手间门口立着牌子:洗手间维修中,勿入。

      故辞的声音在耳边飘荡:“但嗓子,嗓子这个事情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难听……我和你聊天的时候不太开麦就是因为觉得自己声音很难听,因为很多人都是声控嘛,觉得声音很难听就立马下头了……现实生活里面别人熟悉了,就觉得我还好,但网上我一说话就让对方很幻灭,我也是第一次跟人网恋,还是挺紧张的,谢谢你没嫌弃我的声音……长相,嗯……我本来还是挺,挺自信的,出门化了个全妆,嗯……”

      别再说了,求求你别再说了,走不了了。她心如死灰地想,现在必须要接对方的话茬了。

      “很好看。”她说。
      对方的眼睛里开了灯,她几乎听得见砰砰两声,那双眼睛目光灼灼盯着她,她意识到自己还得补半句,于是说:“是我喜欢的长相类型。”

      对方的脸又红了,她忽然察觉到好像这样说不对劲,对方是个同性恋,她说了让人误会的话了。

      她天人交战,舌头与大脑交锋,思来想去,眼下处境如丝包裹,她不好体面地离开。

      然后交换了彼此的真实姓名,故辞的真名叫顾一辞,连名字都该死的利落。
      她不情不愿,张开口,没办法从自己嘴里吐出真名,过于痛恨自己那个像是从男作者写的龙傲天小说里批发出来的女主的名字。

      拿出手机,写在备忘录,给对方伸过去。
      沈雪柔。

      顾一辞伸长了脖子看,像是要钻进屏幕里似的,把这三个字牢牢记住了,庄重地喊了她一声:“沈雪柔。”
      她鸡皮疙瘩乍起,条件反射地拿出了对新同事的话术:“啊哈哈这个名字其实我都不太用,大家都叫我Lucy的。”

      美甲师Lucy,在店铺的某点评预约页面拥有96%的好评率。
      顾一辞点了点头:“但是感觉叫真名更有仪式感。”
      “行。”她没有再坚持。

      她痛恨自己的名字,容貌,身高,身材,和随之而来的一切,搭配起来那样合适,但都是她不喜欢的类型。
      她喜欢相反的自己,她希望有一面镜子能够通向相反的世界,好有一个很飒的名字与利落的长相,而不是现在这样软腻。

      打扫的阿姨拖着长长的拖把走过来,往这边看了一眼。
      她想要立即把桌上的玫瑰扔到什么角落去。

      不要误会,她并不是来和女人约会的。
      但念头转瞬即逝,她压下了,被误会的时候还少吗?她也没有把玫瑰拿在手里,谁能因为一束玫瑰就揣测两个女生是情侣关系?

      顾一辞眼睛明亮,但又思索片刻,还是说:“其实我一直都想来见你,我也离得不是很远,到这儿地铁三十分钟,不用换乘。你也不要觉得见了面就怎样……我,也觉得我们虽然相处得很好,在网上也无话不说,但是已经见面,你可以当做重新认识我,进度不用很快,我自己也有点……有点慌,我也是第一次跟网友……嗯……”

      对方好像也语言紊乱了,前言不搭后语起来,咕哝了一下,才恢复了正常:“你吃点什么吗?我不太想吃麦当劳,我们出去吃吧。”
      这样很好。她立即说:“我请你吧,你想吃什么?”
      吃饭是很好的脱身条件,吃完饭她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先行离开。

      顾一辞很自然地起身扣大衣的纽扣,把桌上豆浆杯一攥,扔进手里的塑料袋里:“不要你请,走吧,先逛一逛,我还没来过这边。”

      桌上还剩的那束玫瑰孤零零地躺着,顾一辞看看玫瑰,又看看她。
      她从来不会让别人下不来台,她不是硬心肠的人,只好拿起来,那比手臂略长一点的花束仅需一只胳膊就可以勾住,怪不得可以藏在大衣下面。

      捧着玫瑰走在路上,四面八方,目光向她袭来。
      顾一辞走在前面,瘦削的身影,她羡慕这种身材,错后半步打量,个子高一分就会多出一分的气势,而瘦一分就会多出一分的智慧。

      她有些嫉妒。
      对方在十字路口回头等她,红灯变绿,她小跑几步追上。

      吃饭,点了一个酸萝卜炒鸡,一个清炒茼蒿,面对面坐下,顾一辞说:“感觉吃不饱,再来个荤的吧。”
      她心里默默地想:红烧肉。
      但她这样个子娇小的女生出来吃饭,点红烧肉这样扎实的硬菜的并不很多,占肚子又肥腻易胖,看起来也不甚雅观,而且时兴荤菜很多,辣味占据主流,轮不上红烧肉这种老派菜上桌。

      从孜然羊排翻到水煮肉片,再从咖喱炖鸡翻回清炒虾仁。
      感觉虾仁合适,看起来清爽,适合女生,摆盘也好看。

      她心里默默地想,顾一辞却慢慢合上菜单递给她。
      “你点就好。”她推开,顾一辞笑了下:“没有特别想吃的。”
      “那就不点了,吃不了。”

      顾一辞还是决定坚守吃饭要点人数+1的菜的规矩,翻开菜单。
      她看见顾一辞的细长的手指卡在其中一页,来回翻阅,路过那页几次都停留了一下。

      她抬手按住那页,看见左边是炖肘子,右边是红烧肉。
      顾一辞立即说:“中午就吃红烧肉有点腻,感觉,不太吃得了……我们点个虾仁吧。”
      “红烧肉吧。”她说。

      顾一辞还在伪装:“嗯你喜欢的话那就……也行。”
      她也在给红烧肉找借口,大家都喜欢红烧肉,但总要找个借口才能允许它上桌,好像它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得有硬菜。”她勉强扯了个借口。
      “是,感觉嗯,也不辣,挺好的。”顾一辞也找了借口,合上菜单,红烧肉被盖上了准许上桌的许可。

      服务员一走,顾一辞老实交代了:“我其实很爱吃肉……没有肉不行的那种,但,我最近在减肥,就……今天机会难得,稍微放纵一下。”

      “减肥?你不胖啊。”她不能理解,自己减肥情有可原,生来圆润就要多吃苦才会显瘦。对方这副骨架天生的瘦子样,减哪门子肥?也有这种苦恼?

      “我骨架比较大,今天其实穿得少不太看得出来,但如果穿羽绒服,里面再穿毛衣,然后戴上围巾,就会像一头熊……”顾一辞在身上比划了一下,又像熊似的假装咆哮了一声,自己把自己逗笑了,摇摇头,起来脱掉大衣在臂弯叠了,米色的打底衫勾出薄而挺拔的轮廓,脊背骨头形状明显,像趴在背上的蝴蝶。

      她打量顾一辞,服务员陆续送来热水毛巾。对面的女同性恋要了一根皮筋,叼着拢起头发,扎在脑后,然后挽起袖子烫洗碗筷,又伸手拿她的。

      “我自己来。”
      顾一辞松手,两手局促地放在桌子下,不敢直视她似的垂眼微笑,过一会儿像是想到了什么,嘴角不断上扬,然后克制地抿住,再慌里慌张地抬头看她。
      对方好紧张。

      她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她酝酿着吃到一半就因工作离开的说辞,但对方心情忐忑,满怀期待,酝酿的说辞就噼里啪啦地顺着袖子流下去了。

      直到上菜,两个人都保持着一种尴尬又暧昧的沉默。
      红烧肉在硕大的盘子里颤巍巍,酱汁粘稠地从皮上流下,她自动忽略另一道鸡片浸在泡椒与酸萝卜中的刺激辛香。
      十二块麻将块大小的红烧肉聚成梅花状,皮肉轻颤,香气攻城略地,直逼大脑。

      待会儿再说吧。
      她端起米饭,伸出筷子,用筷尖割开一块红烧肉,蘸了盘底的肉汁,刮到米粒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红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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