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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Chapter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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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玫瑰和Jackson如往常一样出现在公司,甚至在我冲咖啡回来时还听到Jackson跟Sue说自己的工作做的多么好,玫瑰也对他赞不绝口之类的话,看到我也没有任何异样,似乎昨夜的事情从没有发生过一般。我心里叹服,大概职场中人便是这样,尤其是他们这种玩了很多年的老狐狸。
如果他们当做昨夜一切都没有发生过,那我自然不会再提起,因我现在还不知道,知道的越多对我是有利还是不利。我并非愣头青的傻小子,我知道明哲保身的重要。
转眼间时间已经过去了2个多月,预审已经接近收尾,年审便要开始。这段时间里,我的专业技能随着实战演习不断的提升,已不如刚来时的忐忑和紧张,Sue依旧是笑的眉眼弯弯,而Jackson跟玫瑰更是多年的默契,一点异样也没有。
不过华信上千名的员工,从来也不缺什么八卦,我并未去打听,却也听到一些传言,据说玫瑰正在接手的一家准备上市的公司的老总曾经是玫瑰的狂热追求者,据说就是为了玫瑰来了S城,才创下了这一个巨大的商业帝国。似乎听说玫瑰以熟人不符合独立性的要求做借口,想把这个项目推给别的经理,但似乎并未成功,以那天讲八卦讲的绘声绘色的同事描述的话说,对方直接向凌总拍案,如果是玫瑰帮他们做,那费用乘以二。所以玫瑰没有推掉也是正常的,华信毕竟也是做生意的,没有送上门的钱却不要的道理。
我虽然也关心玫瑰是否遇到了什么问题,但是却也知道以我现在的地位和能力,根本就帮不了她。我现在能做的只是把自己手头上的工作做好,不要成为她的负累便很好了。
预审结束,对我们刚入职的小朋友来说即将会有一个很大的挑战,那就是年末的盘点。因为国内的财年都是12月31日的,所以我们都会在那几天被派往全国各地去数存货。因我跟着Jackson,做的都是制造业的项目,也大都在Z三角一代,因此被其他同事说的或惊险无比,或有趣无比的盘点,对我来说只是去数各式各样的重金属,作为原材料用的钢材,铁片等,连续数了三天,从跨年一直数到了元月二号,我累的筋疲力尽,最后的一天休假便躺在床上度过了。
我躺在床上会周公,一觉睡到了下午,头脑正有些发昏,转头间看见房间里的沙发上坐了个人,我一惊猛坐起来,才发现原来是石头。我冲他喊了一声,“你有病啊,坐我房间干啥?”
我跟他从不客气,说话间也从没有那些弯弯绕绕,所以想到什么便说什么,他也不介意。不过在我吼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便意识到错了,因为石头的眼睛里满是迷茫,像是没有焦点一样,而他在我的面前从来便是嘻嘻笑笑的痞子模样,连认真的神态都少见。
我不等他回答,赶紧问“你怎么了?”
我从床上爬下来,去冰箱里拿了两灌啤酒,打开了一罐塞到他手里,自己也开了一罐,喝了一大口,冰凉的液体下肚,我的脑子也清醒多了。
只听他悠悠的开口,却是在问我,“你说我现在结婚,是不是还太小了?”
我看了看他,心想这幅鬼样子肯定就是感情出了问题,果然不错。既然是这样,那就没有什么难的了。反正喜欢了就在一起,不喜欢了就分开,对石头这小子来讲不就是一件这么简单的事情么。
我说,“你怎么想到结婚这回事情了?难道是哪个女生逼你?”
他看了看我,一只胳膊歪在大腿上,手扶着头,”恩,昨天小兰打电话问我要不要跟她结婚,要是不结婚那就不要再联系了,省的浪费时间。“他喝了一口酒,瞅了瞅我,这时候的他活像一只小狗,等着主人的抚慰。我跟他碰了碰酒瓶,问他,”你怎么想?“
他又喝了两口,过了一会,慢吞吞的开口说,”我不想这么早结婚,我还没玩够,可我不想跟小兰分手,我真的喜欢她。“
这样的心理不难理解,心智不足够成熟,不敢面对婚姻,也不想担负一个家的责任,却真心的想要和一个女孩在一起。可是那个女孩却没有等他的勇气,因为不知道能不能等到他。
我无言以对,因我也不知道该怎样才是对的。他也不催我,只是跟我一起喝完了手中的啤酒,后来他站起来走了,而我一直坐着,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天都快要黑了才穿衣出去,想要吃点东西。
我最喜欢S城的夜晚,当所有的灯光都打开的时候,整个城市都变得时尚繁华起来,而白天看着乱糟糟的巷子也变得温暖,饿了可以去小巷子吃碗面,寂寞了也可以去酒吧喝点酒。
跨年夜我没能来得及出去狂欢一把,今夜便找了一个附近的酒吧。我比较喜欢全国连锁的酒吧,风格一样,主要是酒水的价格我很清楚,不至于没带够酒钱要卖身洗碗。
我点了一杯龙舌兰,找了个偏僻的地方坐,这样既可以感觉到人群的喧闹,也可以一个人思考不被打扰。我拿了手机出来玩,却在偏头的刹那,看到了坐在远处的一个人。昏暗的环境里,似乎只有她的头顶上有那么一束光,在所有人中间,那么耀眼。可是她的唇在动,她对面还坐了一个人,那个人背对着我,我从未见过。
我看着那两个人的方向,心想这个女人的绯闻那么多果然都是有原因的,我不过随便出来喝个小酒,都能看见她跟别的男人在一起。
不知道为什么,我明明知道我不应该盯着她看,眼睛却像是失了控制,将她的脸,她长长的睫毛,艳红的嘴唇,还有并不那么高挺却异常精致的鼻梁一遍遍的临摹,隔了那么远的距离,却连她眼睛下方那一点小小的泪痣都看的明明白白。
我还看到了那个男人的手,骨节分明,细长的手指,忽的附上了玫瑰的手,我想那只手要是难看就好了,就可以被一巴掌甩开了,可是那么好看的手,比我的都还要好看,要打开真是不舍得。
可是玫瑰却将那只极好看的手推了开来,我看见她蠕动的唇似乎在说,“ling,别这样,”可是那只手又付了上来,甚至两只手一起,将玫瑰的手合在了一起。我看到玫瑰在用力将她的手抽出来,可是那个男人太有力,她怎么也抽不出。我急了,将一整杯龙舌兰倒进我的嘴里,一口咽下,冲了过去,站在玫瑰的旁边,对那个男人说,“把你的手拿开。”
这个时候我的脑袋是清晰的,我知道自己做了一件很笨的事情,我也知道那个男人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敌意,我甚至也可以想象到玫瑰心里在骂我多管闲事,可我就是那样直挺挺的站在了她们中间,甚至刻意的挺了挺后腰。
“这位是?”那个男人果真收回了他的手,大概是不知道该怎么放,他端起面前的酒杯,将红色的液体在酒杯里转了转,而我不想再看那张可以算得上是俊美的脸颊,拉了玫瑰的手便扬长而去。
“你要带我去哪?”身后的女人淡定的问我,我回头看看她,觉得她现在的反应跟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她应该是步伐散乱的,因为被我拉着而显得不知所措,她还应该是慌乱的,像个被惊吓的小狗一样,就像我在电视上看到的女人一样。可是这个女人踩着不知道有多高的高跟鞋,走在我的身后,却优雅的像个女神在散步。
我松开了她的手,“不知道,”我答道,“你还想回去见他吗?”我又问,我的脑袋的确是清晰的,只是手脚和嘴巴都不受控制而已,
她收回手,将右手提的手袋换到了左手,捋了捋耳畔的碎发,说,“出来了干嘛还回去,但我现在也不想见你,我先走了。”
我依旧站在原地,看着她转身离去,她的头发像是海的波浪,粉色的裙子像是海水,而她像是踏浪而来的仙子。
我咧了咧嘴巴,感觉大脑的控制又回来了,终于转身向公寓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