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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美男出没(二) ...

  •   钱珑珑是一个有八分之一欧洲血统的妹子,至于到底是欧洲哪个国家的血统,就无可考证了,因为血统提供者本身就是个混的。这稀薄的血统已经无法体现在外貌上了,硬要说的话,钱珑珑那过于黑的发色和瞳色,以及比起大部分女生更为高挑的模特身材,大概能与欧洲血统挂上点关系。

      钱珑珑家的睡前故事比较特殊,在其他父母给小孩子讲述勇敢的王子屠龙救公主时,钱珑珑的外婆会撕掉那虚伪的童话故事,为钱珑珑讲述一段美丽强悍的龙……打败邪恶的白雪公主将王子抢夺到自己的城堡的故事。

      对于这一点钱珑珑的父亲钱金山异常的不满,他的妻子林婉是一个稍稍带一些异国风情的美丽女人,虽然有四分之一的他国血统,但为人极其温柔可人,简直就是所有旧社会妇女的楷模!有这样温顺妻子的钱金山,当然希望他可爱又漂亮的女儿拥有与她母亲一样迷人的性格。只可惜,所谓隔·代·遗·传这种十分科学的原理,在钱珑珑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钱家只是普通的小康家庭,霸气侧漏的姓氏和名字没有让他们大富大贵,但也不缺钱就是了。不过这个不缺钱,是在钱珑珑出生以前。自她出生后……

      怎么说呢,幸好钱金山有个乡下种高产玉米的弟弟钱金柱,在那段钱金山下岗、林婉单位经常拖欠工资的日子里,钱珑珑是靠着啃钱金柱送来的玉米棒渡过那段荒凉的岁月的。

      好吧,说是啃玉米棒夸张了一些,其实是林婉将米粒和玉米棒一起碾碎做成玉米面,喂给当时大概四五岁的钱珑珑。这种玉米面和现在市面上的完全不同,是纯·杂粮,特别粗糙,现在娇生惯养的孩子根本咽不下去。好在钱珑珑并不是一个会挑食的孩子,她总是特别乖巧地吃光妈妈端上桌的一大摞玉米饼,并且无论吃多少顿都不会腻。

      年轻的林婉看着自己小小的女儿真是感动得快要哭出来了,这么乖巧的孩子,性格真是和她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后来钱金山做起了卖种子的生意,只是普通的小店,规模不大。他并不是一个有生意头脑的人,他只能尽全力保证自己家人的衣食无忧。当然,对别人家来说很容易做到的事情,因为有钱珑珑的存在,钱金山觉得自己好像足足养了十个孩子一样头疼!

      幸亏学校收学费不考虑食量,否则钱珑珑一定会辍学!

      因为有那段凄苦的岁月,钱珑珑初中毕业就开始打工赚钱帮家里分担……好吧,是赚她自己的伙食费。因为工地赚钱快并且管饭,钱珑珑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就过上了水深火热的生活。

      哦,忘了解释,是过上了包工头水深火热的生活。

      要知道那个时候,农民工拖欠工资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有些包工头是黑心,有些包工头是工程款批不下来没有钱发工资。不过在钱珑珑的管片(被农民工大哥们公推的工地片长)里,包工头就算砸锅卖铁借钱也要把工资发上!因为钱珑珑会去他们家吃饭!

      虽然包工头不会供不起她的饭,但是钱珑珑同志她除了会吃饭,天生力气大,身手好,最重要的是她居然是一个看起来有些弱质的女流之辈,而且那时候还未成年。包工头是打也打不过,赶也赶不走,要是走法律程序,因为钱珑珑未成年身份,吃亏的还是他自己。再加上钱珑珑暴力起来是一个超级破坏狂,等闲钢筋水泥不在话下。在她两拳砸穿了两个卧室的墙壁后,包工头同志果断地发工资了。

      不过从那之后,钱珑珑出了名,没有哪个工地会雇佣她。推辞的借口也很容易嘛,毕竟她还是个未成年。不过这一点难不倒钱珑珑,她只要赖在工地里,等开饭时上去抢饭就行了!反正她来工地最大的目的,就是为了赚伙食费嘛。

      工头真的很想赶走她,但是没办法,打不过。

      于是在全市所有包工头的血泪下,钱珑珑只用了初中升高中的一个暑假时间,就成为了全市房地产农民工界的一姐!由于是在善良的农民工大哥陪伴(追随)下渡过了那段吃不饱饭的日子,所以就算在今天,钱珑珑成为武替界一姐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力量让自己吃饱饭时(这是多么大的创举啊!),却还是会在没有通告的时候经常去工地扛砖,一扛就是二十人份的,并且脸不红气不喘。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是,她手上连老茧都没有,还是那么白嫩白嫩的,砖块能被她的手磨平,但是绝对无法让她看似娇嫩的手指受到一点伤害。

      曾经,跟传统女性的楷模林婉同志学习绣花时,钱珑珑纤细的手指,戳折了十几根绣花针!从那之后,林婉再也不让钱珑珑学绣花了。

      升上高中后,钱金山的小买卖终于有了好转,钱珑珑就算不去打工家里也能让她吃饱饭时,她另外一个让人想要撞墙的特性渐渐展露出来。

      钱珑珑爱金子爱到令人发指的程度,她觉得她爸爸是全世界最帅的名字!好吧,钱金山在钱珑珑眼中,除了名字就没有别的东西了……

      好在钱珑珑虽然拼命收集金币,但她极为乖巧地从来不会动用家里的钱,她只会更加辛苦的打工。高中时她由于成绩好申请不上晚自习,晚上继续去工地蹂躏包工头!

      而在大学毕业后,堂堂国际金融学(不难想象钱珑珑为什么要选择这个专业)毕业,并且考取了注册金融分析师、金融英语、黄金分析师等多个带“金”字的证书的高材生,却展露出了她第三个特征——

      爱美男!

      为了美男,钱珑珑放弃了许多知名公司伸出的橄榄枝,毅然进入娱乐圈成为武替界一姐。她立志要将自己能看见的全部漂亮王子都抢到她还没建成的金·城堡里,可惜由于钱珑珑同志审美标准太高,非天然的美男子一律不看,所以至今没能找到适合藏在自己城堡里的男人。

      当一向温柔可人的林婉知道自己女儿进入娱乐圈的真面目时,她轰轰烈烈地晕倒了!为什么她会生出一个完全不像她,与她性格截然相反的女儿呢?林婉深思起来。

      这个时候,那个拥有二分之一欧洲血统,并且因为钱金山的名字而将女儿嫁给他的外婆同志,在临终前,终于说出了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秘密。

      原来在外婆欧洲血统的祖上,中世纪时代,真的有一位王子,被龙抢走了!

      本来这种幼儿园小孩都骗不住的话不应该有人相信,可是结合钱珑珑的各种特征,钱金山与林婉真是不得不相信了。

      外婆临终前欣慰地对钱金山说:虽然你本人没有名字那么帅,但是因为有你,才会出现珑珑这样千年来龙族特征最明显的孩子啊!我们家族都要由衷地感谢你,提供了那么优秀的精·子!

      钱金山望着丈母娘欲哭无泪,敢情我在您眼中,就是个捐精的!

      林婉则是泪汪汪地望着自己的母亲问出了心中深藏已久的谜团:妈,您说珑珑是隔代遗传,那我呢?为什么我一点您口中的特征都没有?

      外婆同志深情地看了女儿许久,说出了她人生最后一句话,也是她深藏的最后一个秘密,自此再无遗憾——

      珑珑是隔代遗传,你是基因突变。

      林婉:……

      所以说,恶龙其实不可怕,就怕恶龙有文化。当血统上升到基因高度时,一切都变得那么科学了。

      钱珑珑就这样在武替界称霸了两年,在她二十四岁本命年生日那天,本打算抢剧务几个金色扣子作为自己生日礼物的她,收到了上天送来的最美好的礼物——

      夏承义!

      看见夏承义那一刻,钱珑珑就打算直接冲上去把人抢到小黑屋先办了再说。可是她毕竟是受过高等教育,学过马哲毛思邓论加法律的人,理智告诉她,这么上前直接抢人,会被枪毙。

      所以她打算等过一会儿夏承义离开时偷偷靠两条腿追上他的跑车,然后在无人处把人抢到手!(那叫绑架!)

      可是就在她拍第二场马上战斗的戏时,才一转身,那个让她看着就想吃饭(钱珑珑的五感很直观)的男人,居然不见了!

      从此钱珑珑患上了相思病,每天精神不振的,从来不挑食的她居然只能吃下半摞盒饭(剧务表示好开心~\(≧▽≦)/~)!明明很饿,但是所有的食物在她看来都味同嚼蜡,远不及那天远远看着夏承义吃那顿剧务的盒饭吃的香。

      由于她的厌食,林婉曾多次怀疑钱珑珑怀孕了,不过这个猜测都被钱金山给鄙视回来了。他的女儿他知道,对长相挑剔到一个不可思议的程度,稍微有一点瑕疵都不喜欢,导致现在都没交过男朋友。只要钱珑珑没表示出她抓了一个男人回来(钱金山已经认命了),是绝对不会发生未婚先孕之类的事情的。

      从小到大,她还是十分忧伤的让人省心,钱金山都不知道是夸她好还是骂她好了。

      这种状态持续了整整一个月之久,那天钱珑珑正在工地扛砖。对于她只能做十人份工这件事农民工大哥大叔们都很担心,强烈要求她回去休息,身体不舒服没有力气吃不下饭(这句话真让人忧伤)居然还来上工,这种女孩子真是不好找了!可惜自己儿子包括自己在内都不敢娶啊,要不然这么好的老婆哪儿找去。

      本来钱珑珑正垂头丧气地扛钢筋呢,突然远处一个身影闪过。从来不放过机会的她果断丢下左肩膀上的钢筋和右肩膀上的水泥袋子,迅速跑向那个男人。

      因为听说工程出现了问题,穿着大背心带着安全帽一身尘土微服私访的夏承义,被人狠狠地扑到了一边!

      倒地时背部被尖锐的石头咯得很疼,他还没来得及皱眉,就见刚才自己站立的地方,掉下了一块巨大的大理石。砸在地上发出巨大的声响,并且出现了一个不小的坑!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美男出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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