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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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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之后,我没有去找工作。
我妈在家里跟祥林嫂一样一会哭一会骂一会沉默,无奈之下,只能搬出家门,和一个朋友合租在一起。
然而,总不能每日厚着脸皮在朋友家蹭饭吧。我每日愁眉,朋友说,不如,你写写文章吧,以前读书的时候就属你最会写作文了,我一直觉得你挺仙女的,我正好认识一个杂志社的编辑,你写几篇给他看看,挣点稿费也不错啊,说不定以后还能变成作家。
我说,你要我出卖身体也就罢了,反正没有男人能看上我;但是你竟然让我去出卖灵魂,你是魔鬼啊你。虽然说自己写出来的东西跟自己生的娃似的,总是越看越爱,但是我依然比较羞涩,几个好友之间看看也就罢了,让我拿去大庭广众发表,那不是让我抹脖子么。
朋友也不好再说什么,由着我在他家里蹭吃蹭睡蹭空调。简历一份份发出去,没有回音的十之八九,好容易有几个有音信的,跑去一面试,统统败下阵来。看着一张张肉脸问我的各种莫名其妙的问题,我只觉得如坐针毡,脑中一片空白,只会回答yes or no了……
回去的路上总会想起老妈数落了我20年的话,高不成,低不就,你能有什么出息?
苦闷的日子无聊得跟小金鱼一样冒泡,听说,伟大的作品往往是在这种情况下诞生的。我写了几篇文章,交给了朋友。我说,如果能有稿费,那就拿那钱去买点米吧,不然我实在不好意思在你家吃下去了。
没想到竟然真的发表了,也不知道是写得真的可以呢,还是朋友认识的关系,总之就是给了几百块钱。朋友笑道:没想到你现在不但成了我的保姆,还是个给米钱的保姆啊。以后当我家的长工吧,肯定不会亏待你。
我撇撇嘴,贫道:要不是生活所迫,你以为我会这样又卖□□又卖精神啊,应了那句古话: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于是就真的写上了。我也懒得出去再找工作,似乎天性就是不善与人交流,那就随着天性的发展吧。朋友联系的这个杂志社倒是每投必中,但可惜是月刊,我也不好意思占了人家的全版。于是又上网找了一些符合自己文风的杂志,一一投稿过去。竟是打发了近一年的时光。
一年后,灵感却开始日渐的枯竭。或许是因为日子过得悠闲而自在,又迷上了论坛灌水,几个月来,写了无数的开头,奈何总是半途而废,中道崩卒。生活一度又陷入了苦闷。朋友劝我说,要不出去走走吧,说不定能找到点灵感,你每天宅在家里快变成蘑菇了。
出去转了转,没什么好玩的,倒是发现楼下新开了一家咖啡屋,在很不起眼的角落。本城的咖啡屋,一向是作为砌长城的专用场所的,无不是装修华丽,气势宏伟。所以,我对这家安安静静,在小拐角的咖啡屋产生了好奇之心。
店面被刷成了墨绿色,厚重的感觉,名字叫做:lost
迷失。
进去之后,是一家狭小的咖啡店,只有5张桌子,一个吧台,一个壁炉,墙壁上挂着各式的油画,可惜我不懂,只是觉得色彩绚烂。
点了一杯咖啡,一份三明治,就静静地靠着窗,看行行色色的过路人,臆想着各种奇怪的故事。有时候也会会心一笑,有时候又会堵在某个路口,不知如何继续下去。这样消磨了一下午,中间服务员帮我续了两杯咖啡,竟然是免费的。让囊中羞涩的我顿时对这家咖啡店好感度暴涨。
明天把本子带来写,我暗暗在心里想。
于是每次我灵感有些枯竭的时候,我就抱着笔记本躲在迷失咖啡里,这里的客人少得可怜,所以连服务员都免了,只有一个女主人,久而久之,我们俩竟然聊起天来。
女主人叫许蜜,皮肤很白,大眼睛,小嘴巴,算的上是个美女。
“你是记者么?”她问我。我说记者哪有我那么闲,记者得去采访啊什么的。
“那你是作家咯?我看你每天写啊写的。”我顿时脸红,我一直把自己定位在谋生阶段,别人问我职业,我通常都是说失业,至于什么作家,感觉和自己风马牛不相及。就好像思想家军事家一样,总得是个大家才行吧。而我呢,默默无闻的写几个爱情小故事而已,充其量,只能算个写手吧。
于是我只能尴尬的笑笑,纠正她道:“算不了作家,随便写写而已。”
许蜜问了我的一些作品,我给她讲了一个我写的故事,她听的很认真,眼睛一直看着我,不时点头,示意我她在听并且想继续听下去。
我很开心又多了一个能听我讲故事的朋友。于是每当我有什么好构思的时候,我总会讲出来给她听,而且神奇的就在于,许蜜常常能给我一些好的建议,让我在十字路口上,找到一条风景优美的小路,继续走下去。
我对她的称呼已经从老板娘变成了蜜姐,有时候我也会带朋友来迷失一起吃饭。当然,咖啡钱还是收的,毕竟这里的客人很少,但是有时候蜜姐开心,或者我们打赌她输掉的时候,她也会把我的单免掉。
但是,蜜姐对我来说,还是一个谜一样的人物,她的年纪,她的朋友,我从来都没有听她说起过。直到有一天,她煮了一杯咖啡做到我身边,对我说,小云,你又写不出小说了啊?
我说是啊,爱情故事已经写光了,这年头的言情太多,我想写的别人都写过了。
蜜姐说,要不你写写我吧,我很早就想把自己的经历写下来,我感觉比你写的故事曲折多了。
我当时那个精神一振啊,我说蜜姐你等等啊,我新建一个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