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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他比芙蓉差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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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这些乱七八糟的问题啊。”我心想。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人可真不少。”我又心想。
“你也可以选择复读呀。”我刺激他道,不想再沉沦了。
“没那个胆量呀。”他老实地说道。
“能有个学上就不错了,哪敢奢望别的。”他又补充道。
“这还差不多。”我暗暗夸奖他道,心情也变好了点。
我深知芙蓉姐姐也不是人人都能做的,那也不是一般的人,自打有功能日益强大的互联网开始,网上卖丑作怪的人多了去了,最后能红透半边天的又有几个?
真正红了之后,能持续健康地发展下去的又有几个?
哦,等等,我怎么开始佩服起他的青春偶像了?
哎呀,不小心又上鬼子的当了。
我这个人啊,平时就是心太软,人太善了,很容易稀里糊涂地被他牵着鼻子走,好像我多没有主见似的。
他慢慢悠悠地说着说着,就把我给忽悠了,我漫不经心地听着听着,就被他给拐到沟里去了。
嗯,仔细想想也对啊,像芙蓉姐姐那种女人,放到人群中都看不到个影子的曾经的女孩,在当时那个一样鱼龙混杂的网络大环境下,能有那种超前的意识和勇气,确实不简单。
她那另类而独特的造型,自信而坚强的表白,优美而隽秀的文笔,勇毅而果敢的神情,很快就使她爆红于网络,且红了很久很久。
平心而论,即使放在现在的已经非常发达的网络环境之下,也不是人人都能做得到的,尽管有数不胜数的成功例子摆在那里可供大家学习和借鉴。
实事求是地说,她绝对是推销自己的高人,是当之无愧的网红鼻祖。
“不要谦虚了,实事求是地说就行。”我看戏一般劝道。
“同龄人最有同感,你知道吗?”他感慨道。
“嗯,是的。”我道,立即接收到了他话中的伤感之意。
我不是他的标准同龄人,都和他有着如此强烈的同感,皆因我们都是农村出身的,更不要说他和芙蓉了。
同是天涯沦落人,从前相逢不相逢也是无所谓的事情,只要现在彼此之间心有灵犀就足够了。
“她曾经渴望北大,我也曾经渴望清华,虽然我是被班主任忽悠的,不过那个时候我确实对清华心向往之……”他自顾自地絮叨着,眼神开始飘忽起来,不再时不时地扫视我的脸了。
“有梦想总是对的,这个没错吧?”他说着说着忽然就问起我这个问题来,叫我很是为难,因为我觉得一个人有梦想肯定是没错的,可是再美好的梦想也得切合实际才行啊,也不能想梦什么就梦什么,不知道天高地厚啊。
那叫发意症,不叫有梦想。
“是的,万一实现了呢?”我随即逗他道。
“不过梦想归梦想,现实归现实,其实到了最关键的时候我这个人还是很务实的,”他迅速地收敛起刚才的落寞神情,转而又非常唐突地说道,一下子就把我的思绪给甩到一边去了,差点闪了我那婀娜多姿的柳腰,“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也知道自己的极限和天花板在哪里,出格的事,冒险的事,没把握的事,我从来都不去做,我一直都安分守己、按部就班地学习和生活着,几乎不会越雷池半步,因为我根本就没有试错的资本。”
噢,感情他又开始夸耀起自己了,哼!
不过,他说到最后,我也听出点悲哀的意味了。
对,笑着笑着就哭了,就是这种怪异的感觉,你知道的。当你的裤兜里只有一个光溜溜的铜板的时候,你就知道这个铜板有多么孤单和无助了,它甚至连个和它一块击掌的小伙伴都没有,叮当作响的情景只能是一个遥远的梦了。
这个时候你最大的胆量无非就是拿它买个烧饼来充充饥罢了,至于其他的东西连想都不要想了,因为单是想想都要费掉相当多的脑力,而你是没有那么多脑力的。
“是啊,一步错,步步错——”我随之叹息道,脑子里也是乱得够呛,并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他投射过来的各种信息。
“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你还不能错,一点都不能错,”我继续有点故作潇洒地说道,倘若是外人有幸看到我现在的样子,听到我说的这句话,肯定会觉得我比他还要成熟一些,还要老道几分,而实际情况正好相反,“一旦你错了,生活立马就会给你一记特别响亮的耳光,让你知道世界上也就只有爹妈最疼你了。”
“对,当客观条件死死地限制住你的时候,”他神情惆怅地说道,那副悲天悯人的架势在不经意间就再次打开了,或许他是受了我的影响也未可知,但愿是这样的,我愿意影响他,“哪怕明晃晃的机会就在眼前摆着,有时候也没法抓住,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溜走。”
“你比如说吧,多少年来,连傻子都知道买房子是最好的投资理财方式,是最稳妥的保值增值手段,可问题是,铺天盖地的房子就放在那里,一排排,一栋栋,你没钱买啊,对不对?”
房子,房子,房子,算了,还是不要说这个事了。
“是的,无数人连首付都凑不起呢。”我也跟着叹道。
我就从来都没考虑过首付的事情,就像我从来都没考虑过亲自登月的事情一样。
另外,他说得一点都没错,实际情况就是这样残酷,若是没有家里大力支持,单凭我手头这点微薄的工资,到猴年马月我也买不起房子啊,所以前边我才如此祈祷的:
“算了,还是不要说这个事了。”
说多了我的胃就疼,整个胃都疼,大面积疼,吃再多的布洛芬也白搭,左旋布洛芬也不行,就像喝了质量一流的敌敌畏一样,火烧火燎的,没有一刻是好受的。
“所以,我佩服芙蓉妹妹。”他突然说道,吓了我一跳。
“就因为她买得起房子了?”我灿然一笑,问道。
“对呀,她取得巨大成功了,后来。”他也笑道。
“据说现在她的资产已经过亿了。”他又恍然叹道,我不知道他的心里到底埋藏了多少羡慕、敬佩、不甘和酸楚。
我也不知道他此前曾经给多少人提起过那朵世所罕见的出水芙蓉,反正他至少给他自己提起过无数遍,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毋庸置疑的是,芙蓉的身上有他千千万万的影子,芙蓉干了许多他想干而不敢干的事情,说了许多他想说而没敢说出口的话(就算他斗胆说了,恐怕也没人会认真地倾听,他这样一个灰溜溜地混在十八线城市的小人物,又算得上老几啊)。
芙蓉的身上有很多现在看起来非常优秀的品格和特点,比如强大的自信,比如持续的执着,比如史无前例的坚强,比如无视潮水般涌来的各种嘲讽和讥笑,比如在面对绝对力量时懂得选择适当隐忍,比如在面临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义无反顾地主动出击,比如以乱变应不变,以风情万种挑战无动于衷,用我行我素回击闲言碎语等等,这些都是他所敬重的,欣赏的,赞赏的,因为,芙蓉随便拿出其中一样,他都做不到,肯定做不到。
“他比芙蓉差远了,他认为。”我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