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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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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月和周晓晓跟在陈安梅身后,一前一后地进了屋。
那是一套两室一厅的老房子,一屋朝南,一屋朝北。客厅夹在中间,一进门走过玄关便是。
客厅又窄又小,堪堪摆了一张饭桌,四方椅子,便再无多余的位置。
陈安梅冲桌子上指了指,对李新月说道:“那边有剩饭,给你留了点儿。”
周晓晓局促地瞅了一眼余下的三把椅子,心里反复掂量:若是未经主人同意私自落座,是不是有些不大礼貌?
犹疑的目光望向了李新月。
李新月看也没看周晓晓,她异常听话地走到饭桌前坐下。陈安梅说什么,她便做什么。
隐隐像含了某种亏欠。
陈安梅挡在两人中间,道:
“都是些残羹冷炙,就不招待你了。”
言语间冷嗖嗖的,听得周晓晓好一阵发怵,她有些后悔贸然上门了。
可来都来了。
周晓晓尴尬地搓搓手,有些拘束地自我介绍,“阿姨,您好,我是新月的高中同学,跟她坐了三年同桌的那个。”
陈安梅黑着脸没说话,只是在听到“高中”二字时,眼里又阴沉了几分。
饶是周晓晓这般粗枝大叶,也察出了些许不对劲。
仔细一想,李新月家中出现的那些变故,无一例外都出现在这敏感的时间点。
人家忌讳,也是理所当然的。
周晓晓呆立在原地,悔得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
可惜,覆水难收。
人在极度紧张极度拘谨的情况下,往往会迸发出惊人的承受力。心脏跳得越快,心里却越是平静。
周晓晓在母女二人的冷脸下,依然不忘自己的使命。
她来是干什么的,不就是为了拉李新月去参加同学聚会吗?
鉴于当事人已经在下午的电话里明确拒绝了,周晓晓只能寄希望于尚有一线可能的陈安梅。
她换上一副谄媚的笑,开始搜肠刮肚找话题。
“阿姨最近身体好吗?您瞧我这来得匆忙,也没来及给您带点儿见面礼。等下次,下次我一定给您带来。阿姨喜欢喝蜂蜜吗?我家店里最近新进了一批正宗的洋槐蜜,清甜、润肺,味道可好了。”
陈安梅头也不抬道:“我糖尿病,吃不得甜的。”
“那补品呢?阿姨您现在年纪大了,需要补充钙质,不然以后容易得骨质疏松。正巧我们家有那个钙镁片,补钙效果一流,下次给您带点儿过来。”
陈安梅冷冷道:“不用,我肾不好,代谢不掉。”
一时间,寒暄陷入僵局。
眼见着话题一再被逼入死胡同,周晓晓也懒得再兜弯,直奔主题。
“阿姨啊,我这次来,是想邀请新月去参加高中同学聚会的。您看大家都好久没聚聚了,好不容易凑齐了,机会怪难得的。”
一提到同学聚会,李新月的背脊不露痕迹地绷直了。
她戳了戳已经冷掉的米饭,同时,比冷米粒还生硬的声音响起。
“没必要,我不去。”
“可是魏一鸣......”
李新月的筷子僵在了手里。
一旁的陈安梅突然转过头,枯槁的面容轻轻一扯,扯坏了一张平静的假面。
“你是说魏一鸣?”
一见陈安梅的转变,周晓晓以为事情有转机,忙不迭地跟她解释。
“是啊,阿姨,魏一鸣,就是我们那年的高考状元。人家现在是创业新贵,刚从国外回来,目前是一个规模挺大的游戏公司的老板。”
李新月连忙喝道:“别说了!”
周晓晓当然不会闭嘴,好不容易来了机会,她才不会放弃。
“阿姨,您还记得他吗?高中跟新月谈朋友的那个人,就是......”
陈安梅不着痕迹地接过周晓晓说了一半的话。
“就是......那个跟你一起合谋,害死你爸的魏一鸣?”
她站在周晓晓面前,话却是对李新月说的。
李新月知道,她当然知道。
这些年,母亲的恨意只增不减,像一只看不见的手,一点一点扼住她的咽喉。
可人做了错事,就是要忏悔,用苦痛,用生命。
几句难听的话,比起父亲的死,委实算不得什么。
李新月不卑不亢地拒绝,“我说了我不去。”
“去!你必须去!”
陈安梅双眼血红,她死命盯着李新月,似要把她的脸上灼出一个洞。
她张开口,一字一句都是对女儿的诅咒。
“你这个丧门星,你这个天煞孤星,克死了你爸。你要还有点良心,就去见魏一鸣,去克他,让他不得好死!”
陈安梅挥舞着双手,眼见着就要扑上来。
李新月一个箭步蹿过去,一把拽着周晓晓出了门。
周晓晓惊魂未定,喃喃道:“阿姨,阿姨这是怎么了?”
李新月面色如常,“我爸死了,魏一鸣是诱因之一,我是诱因之二。客观上来说,他确实是被我们害死的。”
“不可能。”周晓晓摇摇头,“魏一鸣这么喜欢你,他不可能做伤害你的事情。”
李新月无意再继续这个话题。
“回去吧,天晚了。”
周晓晓依然想不明白,她不明白为什么校园里青涩的恋人,转眼就成了带血的世仇。
“新月,你们之间,一定是有什么误会。”
李新月摇摇头,“你不懂。这是血债,要拿血来偿,不是一句误会就能解决的。”
她转身打开门,下了逐客令。
“我不会去的,你回去吧。”
李新月回屋的时候,发现陈安梅的房门已经关了。
细细的门缝里,连一丝光也没有。
跟六年前李敬新离世的那一天一样,母亲像一只缩进壳里的蜗牛,拒绝沟通,拒绝交流,拒绝外界的一切。
固执地吊着一口气,任由仇恨的种子生根发芽,长成遮天蔽日的大树。
李新月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走到餐桌前,将碗碟里的残羹冷炙倒掉,转身回了屋。
那一晚,她睡得很不安稳。
梦里总有人在嘶吼,在尖叫,撕心裂肺得好似遭遇了什么人间惨剧。
李新月翻了个身,梦里的吼叫声不仅没有消失,反而越来越大,近得像在耳边。
“啊啊--”
“啊啊啊--”
李新月猛然惊醒,意识到这不是梦里,而是几米开外,母亲的梦呓。
她掀开被子,连拖鞋也顾不上穿,三步并两步跑到南边的卧室。
拉开灯,床上果然有一个痛苦扭曲的身影。
李新月走上前,轻轻把陈安梅的身子从层层叠叠的被子里拉过来,好让她透透气。
尽管已经见过百次千次,当那满是泪痕的脸转过来时,李新月的心还是狠狠地抽痛了一下。
她俯身拥住母亲瘦弱的肩膀,柔声道:“都过去了,都过去了。老李去了个好地方,他不会再有痛苦了。”
陈安梅眼角的泪流得更多了,她一遍又一遍地呢喃。
“李敬新,你别去,你别去啊。去了你会死的。”
“你女儿不会死,那男孩也不会死,可你会死啊。”
随着梦境的进展,陈安梅的呼吸逐渐转粗,面色也泛起不正常的潮红。
她急促地喘了几口气,骤然睁开眼睛。
双目狰狞,颜色血红。
她深陷一片难以逾越的梦魇,梦里爱人的身体被一辆大卡车撞到半空中,落下来时,已经碎成了好几块。满目尽是血色,浓得化不开的血色。
李新月焦急的脸庞出现在她面前。
那是她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也是杀死她爱人的罪魁祸首。
她怎么还活着?
她怎么还有脸活着?
陈安梅嘶吼着扑向她,诘问道:“你为什么不去死?你为什么不去死!”
面对母亲的恨意,李新月虽习以为常,却还是难免一阵失落。
她面色如常地安抚道: “等我安顿好你。等我安顿好你,就去死。”
陈安梅粗哑的喘气声渐渐平息, “你去见他,去折磨他。你们,都不能善终。”
“好,我去。”
得到肯定的回答后,陈安梅才渐渐平息下来,缓缓闭上了赤红的双眼。
一夜折腾,一天忙碌,李新月连喘口气都觉得费劲。
理货间隙,她在超市货架旁的柱子上靠一会儿。
三米开外,陈姐又在跟柜员炫耀自己的新手表。
她的老公是个钟表匠,修表、卖表,也收表。
有时候碰到品相好,价格也合适的,就收来讨老婆的欢心。
效果是显而易见的。
陈姐高高地举着右手,看那架势,仿佛恨不得举过头顶。
“瞧瞧我这表,浪琴的,一万块呢!”
旁边三三两两的凑着看热闹的人。
“是吗是吗,让我看看。”
“让我也看看!”
无人在意的角落,李新月拨通了周晓晓的电话。
“把地址给我。”
对面的人先是一阵沉默,待反应过来,又是一阵欢呼雀跃。然后像怕她突然反悔了似的,飞快地报了一个地名。
宴江南。
是当地鼎鼎有名的富人酒店,也是李新月没能力踏足的地方。
有钱真好。
她扯了扯嘴角。
那么,晚上就去那里蹭一顿霸王餐吧。
临近下班,李新月脱下工作服,套上跑毛的白色羽绒服。
没走两步,便被陈姐挡住了去路。
她慢慢悠悠地举起手,撩了下头发,露出银光闪闪的手表。
李新月这才想起来,自己还没来得及恭维陈姐一声。
陈姐此人,单名一个“荣”字。
人如其名,虚荣得紧。总爱拿些万把块的入门级奢侈品来炫耀,不过小超市里也没几个人见过世面,都挺买账的。
这时,如果有人不买账,那便是与众人为敌,那便是不识趣。
李新月可不想当个不识趣的人,她赶忙换上一副笑脸。
“哟,陈姐,这手表可真是漂亮啊!姐夫真是识货,以后还是要你带我们多多见识啊!”
这一番话,陈荣很是受用。
“那可不,你姐夫干钟表行几十年了。我耳濡目染,什么名表没见过。带你这个小妹见识见识,还是绰绰有余的。”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颜笑而散。
李新月看时间还早,便裹紧了身上的外套,迎着呼啸的北风,准备徒步走到酒店。
她终究还是低估了这刺骨的冷风。
待走到酒店大堂,她面颊红红,发丝凌乱,一副风尘仆仆的模样。
“新月!”
早已等候多时的周晓晓迎了上来。
她眼尖,看到李新月的牛仔裤上蹭了灰,赶忙伸手掸了掸。
“你咋不穿得漂亮点,这样怎么艳压她们?”
她们?她们是谁?又跟她有什么关系。
李新月该怎么告诉周晓晓,她只是饿了,想来蹭一顿免费的晚餐而已。顺便再见那个人一面,算完成了陈安梅布置的任务。
最终,她还是什么也没说。
毕竟从一个要强的人变成蝼蚁,其中有太多曲折回环,太多心酸痛苦,不足为外人道。
“我们去包间吧,我饿了。”
李新月推着周晓晓,走上了螺旋式的楼梯。
两人穿过宽敞的长廊,打开门。
明亮的包间里,李新月一眼就看到了魏一鸣。
他站在一众同窗好友的包围圈中,时而轻声低语,时而俯身倾听。
平心而论,那算得上一幅赏心悦目的画面。
中心之人,宽肩窄腰,身形修长。
尤其是那脖颈,生得很是好看,白皙秀颀。
偏偏高领毛衣遮住了大半,半遮半掩下,又隐约透出一分不显山露水的性感。
门甫一打开,魏一鸣的目光便落了过来。
他像是在等什么人,眼里的漂浮感在望见李新月的一瞬间,落了下来。
一切似已尘埃落定。
魏一鸣勾起唇角,冲着李新月的方向微微颔首。
真有礼貌啊。
对隔着血海深仇的宿敌也能如斯。
李新月一边腹诽,一边挺没礼貌地上下打量他。
岁月多少在魏一鸣的脸上留了些痕迹。
曾经嘟嘟的婴儿肥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男人轮廓分明的下颌骨。
那双漂亮的眼睛还一如往昔,内双,狭长,微弯,神采奕奕,盛满了少年的无辜。
他好像比高中时又长高了不少,在一群老同学里,气质超群。
从周晓晓的口中,不难知道他现在是什么身份。
状元,海归,创业新贵……哪一个词都是金光闪闪,当这些金光闪闪的词奇迹般地融合在一人身上,便赋予了这个人睥睨他人的权利。
钱可真是个好东西,它能让一个人变得成熟,变得优雅。
不管内里如何,穿上昂贵的外套,戴上名贵的手表,一条名为“地位”的长河,便挡在了他们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