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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鬼都可以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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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焚雨·羌破泪》
(鬼你玩了爽是吧?他就提前收钱)
第一章
这个世界的人是特别感恩的,无论坏人好人,就算你对这个世界的人很失望,他们也会继续感恩,所以只要你能逗他们依旧开心,那么他们就会记住你。
他这句话不对啊。
“你知道什么是奴隶吗?”
“我不知道。”
“就是你对他坏,他反而效忠于你的人。”
他抬起他被酒熏得发红的脸,笑了:“有那种人?”
老人依在苍树下,郁郁寡和地看着自己笼中的鸟,有时候自己也像这个鸟一样,唯有长得好看,才令人赏心悦目。每个事物都有自己的本性,有些人需要人养着,有些人则需要自立,求得更大的发挥空间;或者是一个人需要人对他好,可是有些人不需要你去对他好,这是因为人要走的路不同;有些人希望你去喜欢他,而有些人绝不希望有人会喜欢他,这个就是火焚草木的性格,只有这样,才有更大的生命力从中繁衍出来,那种人叛逆,以至于锲而不舍,锻造自己的绝不后悔。
项东绍走出酒馆,他失落了,他根本找不到回家的路,他不记得自己有家。
“不要扶我!”
扶他的那个女孩并不好看,但是她却喜欢东绍。
——东少是个才子,笔落方正。
“花焚楼兰天边烬,不予喂停别时应。秋婉对等满刚时,漪涟成音羌破韵(花是自焚点燃了楼兰古城,所以以后再也找不到天边和尽头了(喻指楼兰就是天边),故意没有停下来毫不给打招呼的机会,最后却都回了头。偏偏是秋季,一个娇柔惋惜,另一个却想迎战寒冬不舍离退,风吹成的涟漪就像乐谱一样,忽然一声羌音击碎了本来含在良人胸膛的心(或者再言,打破了心跳的节奏))。”
“满福一对吉祥瑞,迎脸不知再续昧。楼兰有雨花有泪,能飞月人揣心睡(过年了,有一对对联写得很怪,让人看不懂,但是与此同时他更看不懂的是一个女人,他向她问新年好,她也答应了,可是他们彼此不知道名字,他们也没有去问,就这样他们迷迷糊糊地过去了,这算作失去吗?楼兰里有雨也有泪,所以楼兰还在,在能飞星摘月人的心中、梦里,于是这个就是故事的结尾)。”
“告诉我什么时候下雪?”东绍问。
“十七天后。”
“好,十七天以后我来娶你。”
夏天瑾香点点头:“好啊。”
“你不会相信一个喝醉的人吧?”凌淑燕对她说。
夏天瑾香,原名林瑾香,可是有人叫她夏天叶,她就是夏天的叶子,活在夏天的女孩,夏天有蜜蜂,有鸟,它们没有什么区别,他们都会飞。
她会酿酒,她从五岁就开始酿酒,酿的是女儿红。她的母亲告诉她,那些酒是给她长大做陪嫁的,她拿出一罐,自己喝了一半,剩下一半倒到江河里去了,她说她想嫁给河里的鱼。为此,她的好友凌淑燕无言以对。
“你是要嫁给夏天的鱼还是冬天的鱼?”
“冬天的鱼。”
十七岁的时候她跟着骆驼队走过西方,她听说那里有酿的葡萄酒,葡萄酒酿的时间很短,而且是甜的,她想去尝尝。骆驼队里她看见了少年的东绍,东绍穿着一双简陋的草鞋,沙子灌到鞋子里,再从鞋子里流出来。当时的东绍很矮,经常淹没在骆驼群里,所以夏天叶总是高高地踮起脚来寻觅他的踪影,有一次她却没有看见他。
“你多大了?”
“我十六岁。”
“我十七岁,我大你一岁,所以你应该叫我姐姐。”
东绍摇摇头:“我不叫。”
飘泊江湖的少年们太想看看这个世界是什么样的,不管是失望了还是没有失望,他们从来不去后悔,恰恰是那些经历组成了他们生命的一部分,给了他们生命的焕然一新,不再是断断续续的人生,和碌碌无为的掩盖。
“你怕不怕死?”普通人都很怕死,夏天叶也在问,你是不是那么普通,普通得连双鞋子都买不起。
“我怕我死之前没有看到我想看到的,我怕死之后这个世界的人看不清我。”东绍说。
“什么意思?”
“我喜欢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充满了契机,充满了童趣,充满了童趣就是充满了回忆你说是不是?我不想离开这个世界,因为它还不能没有我。”东绍看了看夏天叶。
今天是雪天,下的却是冰粒,所有人都是捂着脑袋回家的,只有孩子不是,孩子在那里狂呼:“雪!是雪!”
林瑾香今天并没有穿上她昂贵的戎装,她穿的很薄,原因是她一定要在抱住东绍的时候感觉特别近,心贴住心,风已经渐渐侵入她的肌肤,这样她才要更要等下去。
她跑到街上,踮起脚尖四处眺望,雪白的轻纱,形成波浪,带走了雪花。
“你没有鞋子,我这里有,白色的鞋子,我一般穿鞋子只穿白色的鞋子,俗话说的好,一白遮百丑。”林瑾香说。
“可是……”东绍不明白她。
“你以为我的脚不够大?呵呵,我家姑姑都说我的脚大得像船,怎么也嫁不出去,呵呵。”
“你还在等什么?”凌淑燕拨落她身上的雪。
“我在找他。”
“你以为他会来找你?你以为他值得你等?”
“花焚泪,羌破竹,你不知道我和他的曾经的记忆,那时候我在沙漠眺望他,那时候只有粼波的金色山丘,像蛇一样曲折,叠起骆驼的驼峰,它一直在挡住人的视线,所以人们根本不知道自己迷路了没有。可是迷路不等同死亡,人们还是可以找到航路,哪里都是路,那要看你是怎么想的了,当我回头的一瞬间,我看见了十六岁的东绍,他在和我的骆驼说话。”林瑾香的眼中含着的泪落在了通红的脸颊,就像树上叶脉上的落水步入了花丛,于是雨水不再是稀稀落落,而是铿锵有力。
“快回屋。”一个长有络腮的中年男子拿来一个戎装的披风,他想要披在林瑾香的肩上,林瑾香突然转过身:“别碰我!”
“我没碰你,我只是想跟你说说话。”
“你不要跟我说话!”林瑾香提着裙子,又跑到窗户里面去了,她对那人说:“你不要站在我身后,你不配!”
中年男子说:“她怎么了?不就是个项东绍吗?他算个什么?!”他故意把声音拖的很长,他希望她能听清楚,他也希望她能听个明白。
他们两个吵架,最伤心的却是凌淑燕,她一直是个大家闺秀,她一直看不懂这个世界,所以她不希望老天爷考验她。
林瑾香还是看着窗外,痴痴的,根本无法自拔,她在想为什么没有人知道,还好都不知道,女孩子们心里想的都是秘密,都是难以启齿的猫腻儿,有时候却可以把一个男人挠得心碎。
“我又不是猫,我怎么可能晚上不睡觉?!”
骆驼队闹了小偷,人人都丢了东西,项东绍第一眼就找到了她。
“原来你这么无赖。”林瑾香好伤心。
“你看到那第一个人了没有。”
“看到了。”
“他没有偷东西,因为他从来不洗澡,如果这么臭的人经过你身旁一定会打扰到你的梦境你一定会醒。”
“你说的没有错,只要是他摸过的东西,别管是不是偷的,只要摸过,我就愿意送他。”
项东绍看了她一眼:“你看到那个脸上有道疤的人了没有?他晚上打呼噜,这其实是一个暗号。”
“什么暗号?”林瑾香问他。
“他内脏不好,哈哈哈哈。”项东绍笑了,林瑾香用手打他。
东西是他偷的,因为别人在考验他,他是不是偷了解药。
“只有走出这个沙漠他们才会给我解药。”
“你打不过他们?”
“打得过,不过我必须要和他们躲猫藏,不然我不会有时间换得解药。”
林瑾香明白,这是场武林恩怨,所以每天项东绍都会按时吃下骆驼队分配的食物,也就是下了毒的毒药。
“我和你换着吃。”林瑾香说,有些事情你既然知道了你就总该做些什么,林瑾香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终于两个人把毒分担了,他们的身体上无端长出了一根或者几根黑长的毛发,那就是人体排出的毒素,还有他们最私密的地方发生了溃烂。
“你一定后悔了。”项东绍说。
“本来我一定会后悔的,可是在我感受到这个毒的时候我才知道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对的。”
“本来我以为她也是楔风绫的人,我认为她也有解药,所以我偷了她的东西。”楔风绫是个西域的教派,他的一举一动都影响到了中原,不是因为别的,而是中原人太畏惧了,传说他们的妖术起死回生,所以教徒很多,但是对于项东绍来说无非就来源两个字“宣传”,越是神乎其神就越有人关注,这都是每个人的软肋,愚昧的人喜欢信以为真。
“你发现她是?”
“最后我发现她不是。”林瑾香不是。
他们被带到了教主的面前,对林瑾香来说不是好事,因为她也听说过,这里经常拿活人做祭祀仪式,特别是比较倒霉的人。他们不会去尊重你的生命,在别人看来你活得太疾苦,你的死本来就是解脱。
“你被他骗了。”教主是对林瑾香说的。
“是啊,我被他骗了。”林瑾香跪在那里,项东绍也跪在那里。
“他利用你保住了他的武功,本来这里路上可以把他吃成废人。”
“那你为什么不在我的饭里也下上毒?”林瑾香抬起头来。
第二章
项东绍摇摇头,他是个坚忍的人,只有吃毒药才能保证活下命来,才能保证见到他。
“你一点也不了解项东绍,他和成光裕一样,都是这个世界比狼还要牲口的动物,没有人可以喂熟他们,他们也不听令于任何人,可是你还是不懂,你马上就会知道你是被出卖的。”
项东绍说:“他说的没有,一句话都没有错,我知道只有一个解药,我们两个只能活下来一个。”
那粒解药滚了下来,就滚在项东绍的面前,吃还是不吃,对项东绍来说不算是个问题,他吃了,人们看见那粒药顺着喉咙流下了咽喉。跟着下来的是一枚泪,林瑾香哭了,但是她咬咬嘴唇,又把那滴泪咽了下去,她不让教主看见她的一丝软弱。
“哈哈哈哈!”教主大笑,笑得喘不过来气,像垂死的妖精,盛芯点油的铜碗掉到了地上,竟然像花开一样:扭曲、破碎。
教主说:“放心,这种中毒深度你们还不会死,可是没有解药的人就会因为毒素而失去他(她)的音容相貌,你还是错了,项东绍。”
项东绍的表情就像咽了一口毒药,他的表情彻底傻了。
对于一个女人,什么能比外貌更重要?
成光钰问他:“你后悔了。”
“我没有后悔,这样她才活了下来。”
“你在放屁,一个女人失去了音容相貌,那么就是生不如死,这不是肤浅与不肤浅,而是你走水路你就必须倚靠船。”
“但是我可以娶她。”项东绍最后说。
成光钰看着他,成光钰不懂他,他曾经也是个无赖,为了一己私欲滥杀无辜,可是他和项东绍完全不是一种人。
“项东绍是个有翅膀的人,所以我相信他会来救我。”林瑾香从十七岁就开始失去了美貌,从十七岁等到二十九岁,她已经老了,身体变得臃肿不堪。
“那你为什么没有杀了花焚?”花焚就是楔风绫的教主,他拥有世界的光,所以他是不死的。
“因为我怕林瑾香死,我怕娶不到她。”所有能听到的人都呆住了,这就是项东绍,没有人明白这样的一个人是怎样过来的,项东绍是个多变的人,经常会改变初衷,所以他没有真正的敌人。只是有人恨他,就像有些人拿泥捏的像当神一样,莫名其妙,有些人对他恨之入骨。
凌淑燕其实也是一个,项东绍被成光钰舍弃,从此就开始长期的流浪,她认为活该,她认为这个世界还是长眼的,要这种人活着受着不比死的痛苦。
可是因为项东绍,很多人看清了魔教的本来面目,虽然不太清晰,也不至于盲目崇拜。
“你错了。”成光钰说:“人类为了生存创造了文明,那么人们就可以为了生存而毁掉文明,一种人他永远做不到,而有一种人他就是泥巴种,他乐于奉行。”
项东绍摇摇头:“这个世界的人都是感恩的,即使你对他们失望了,他们仍然会去感恩,为给了他们欢乐的人去伤怀。”
“给了他们欢乐的人?”成光钰笑了,他真的笑了,他好像从来没有发现过这么好笑的笑话。
“我从来不和你争这些,”成光钰说:“但是我不得不说,一旦我们死了他们就真的开心死了,难道他们会感谢我们?他们会感恩这个世界?”
“对啊,”那个中年男子找到了项东绍,他们挤在风中:“项少侠,你从来不明白我们这些穷苦的人,有些人的快乐本来就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他们根本没有内涵,他们学识还真的太少,并不能像您一样吟诗作乐。”
那个男人便是凌淑燕的男人,她嫁给了他,因为年纪到了,林瑾香比项东绍大一岁,她却比林瑾香大一岁,所以呢,有的时候真的不是她能选择的,这就是这个世界给与她的,以至于她怎么想都想不明白。
那个人也显臃肿,体态中年,大肚便便,还有未刮去的胡髯,可是眉目有力,他是个威震四方的镖师,保单不丢目的英豪,几乎从来没有出过什么意外。所谓保单不失就是张罗好了四面的关系,到哪座山,便送好哪里的路礼。虽然让人敬佩但不得已他也会厌倦,于是压抑,他常常去暗门子里醉酒不醒,他不算一个有城府的人,关于那些大人物他都没有见过。焚花,还有就是成光裕,他根本不懂他们,不明白世间为什么会有那种强悍气场的人在。有时候他也感觉自己是不是太卑微了,毕竟家里有一个女人,就会时时刻刻地和别的男人去比,这是一种保护,保护家的责任。
“我既效忠于焚花,又效忠于成光裕,还效忠于各色各样拥有自己势力、自以为无法无天的大人物,别人会问我是不是一只狗,我的回答绝对不是,我只是被狗盯上的人。”
“我讨厌他,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嫁给他?”凌淑燕在问她,却问得自己心里胆寒,她不明白作为一个女人为什么要那么坚持,随波逐流换得一身的不伤岂不是更好?
“你不明白,因为你还不懂苦海,忆苦思甜往往比舍得还要惨烈。”林瑾香卧在窗口。
“风咆哮砾雨非丝,男厢坐馈米勿吃,巧言花粪哪寻妻,脚绊沟里水不羁?”这是项东绍问林瑾香的:说的好听,花种在粪土里,又香又熏怎么去找?又何来又繁茂又好看?她莞尔一笑:“花水里清贫,养河里纷婷,四孔里藏饽,马来似东瀛。”东瀛是一个四周萦绕海的岛,马不可能徒步跑到这里来,除非它有翅膀。
他没有来,他也没有翅膀,林瑾香最后不住捂面失声,凌淑燕看着她实在不明白,男人对于女人到底意味着什么?
“你当然知道他不会回来,”凌淑燕鼓起勇气说:“这个……不能怪我。”
“你错了,他不是不回来,而是他根本没有走。”台上的人就是成光钰,他和花焚一样,戴着面具,露出一对青光的招子。
“他不可能娶林瑾香,林瑾香太丑了,你是男人你应该知道,一个女人年长色衰伴随的是怎样的戏耍,所以我们需要解药。”她在为她的姐妹请求,女人对女人本来就是相互怜惜。
“我没有解药,解药只有一枚,就连毒药也只有一份,这就是花焚。”
“我还是不明白,你和他明明是兄弟,你为什么要杀他?”她说的是项东绍。
“你不明白证明你还有救,当你明白了之后什么都晚了。”
这就是成光钰,是个顶天立地却不失乖张的英雄,江湖上称他为铁玉,也有人称他豁达富裕,两种人对他的“玉”理解不同。十三岁开始行走江湖,十七岁就为父母报了血海深仇,但凡是侮辱过他的人没有好的下场,造就了没有人敢忤逆的气场。项东绍是唯一敢背离他的人,所以项东绍的结局不会太好,这就是江湖经验。
陈酿了二十年的女儿红,里面已经下了见血封喉的毒药,凌淑燕看了看自己下毒的那双手,它是不是也在老去?一个女人到了三十,她的心智就全都变了。她还记得刚刚长大,她刚变美的那一刻,她将红纸折起,涂上了双唇,到店铺里偷了胭脂,被人发现了,遭到了一顿毒打,边逃边在自己的脸颊上涂上胭脂,抹上胭脂的便是凤凰,而不是山鸡。她被年少的林瑾香救了起来,林瑾香会武功,而她最看不起的就是男人欺负女人。
“这盒胭脂我买了,你手指的医药费我也出了。”手指是被凌淑燕咬断的,她看着手上的红唇印自己痴了,她知道早晚她可以一吻倾城,很多英雄豪杰都会为了争宠于她而争相内斗起来,那是女人含苞待放的娇媚,也是女人彼岸花开的摄魄。
“呐,我这里有胭脂,还有花裙子,我很少穿女装,这些衣服你可以挑走一些,不用客气的。”林瑾香对小时候的凌淑燕说。
她是个知恩图报的人。
“我们可以当一辈子的好姐妹。”
“好,一辈子。”
不多久,城里多了一个美女的消息就传了出来。
“谁?”
“林家小姐的丫鬟。”
她们会一起走在大街上玩耍,买东西,林瑾香站在花枝招展的凌淑燕身旁却常常被人认为凌淑燕才是林家小姐,而林瑾香只是一个丫鬟,凌淑燕听到了,她对这个结果很满意。
她长大了,如她所想,倾国倾城的她吸引了很多英雄豪杰,她对自己太满意了,可是那些男人却一个不如一个。
“江湖就是一个混混们谋生存的地方,为此他们经常放弃了他们的至尚。”林瑾香说:“所以你一定要好好选。”
“我会好好选的。”她看见林瑾香的样貌她笑了,林瑾香再也不懂了,作为一个美丽的女人是有多么的挑剔,十七岁就失去一个女人的所有希望。
“什么?!你选他?!我不喜欢他,你可要想清楚了,我最讨厌的就是那种八面玲珑的人了,他不可能真正懂一个女人,你这么美丽,他可能要毁了你的一生。”林瑾香说的就是凌淑燕的男人——陆清。
当时的凌淑燕心里暗暗自喜,她妒忌,没有这种江湖英豪追求她,所以林瑾香是赤裸裸的妒忌。
“你不要伤心了,这次我出去还有一件好事,就是我爱上了一个男孩,他的名字叫做‘项东绍’。”林瑾香告诉她。
“项东绍”?她又笑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
可是直到有一天,她耳朵听到的全都是“东绍”,她甚至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
第三章:
“‘东少’?项东绍?”
“没有错,他夺走了花万翎。”花万翎?于是一个谋于江湖的庞大组织解散了。
“这不算新闻了,摇枝曳影最近也被他捉住了。”摇枝曳影的武功极高,但听说项东绍的武功却可以捕风捉影。
“还远不止于此,奸官司堂里也被他杀了。”
“江湖上要多几个东少爷就好了。”
“东少爷?”凌淑燕冷笑,那算什么英雄,江湖上只有传闻,一点势力一点钱财都没有,那么什么都留不住,难道会有人敢和我打赌?而那些都是鼠目寸光的人,一点都不懂一个男人应该有个什么样的前途。
她摇头:“陆清是个关系很硬的男人,这种男人做什么都不会太虚,”陆清是她的男人,而她在劝林瑾香:“你都多大岁数了?找一个陆清这样的人嫁了就不错了,你还想要什么?”
“我不嫁,我就是不嫁,项东绍会来找我,一定会来找我。”
结果她看见了项东绍,当她第一眼看见项东绍的时候她终于懂了林瑾香,她再看一眼陆清,她想吐,她真的想吐,那时候她已经三十岁了。
项东绍就像一把刀锋,点落在了这个世界最高端的竹子上。
“之前都告诉你了,你为什么没有下毒?难道你也喜欢项东绍?”他带着一张面具,那面具滑稽,那声音却骇人得很,没有人的感情,更偏向的是一种狼。
凌淑燕愣住了,她实在害怕,她的瞳孔使劲的舒张,她说:“我没有想到,我实在不能相信他会来。”
“啪!”木板抽了她一个耳光,她的嘴角流下血来。
“带她去疗伤,疗好伤了再让她回去。”
她哭了,她喊道:“等一等!我想知道你是谁,我想知道我在为谁杀人,我想知道值不值得。”英豪都是江湖上的小角色,她仅仅想知道自己是不是见到了大人物。
“你知道了你就有可能会死。”
“我已经知道了。”她说。
“哦?”
“你就是成光裕。”
那天她回去在脸上抹了一层厚厚的胭脂,才藏住那血丝红色的伤痕。
二十九岁,林瑾香等到了项东绍。
“我要找夏天叶。”
“已经深秋了,没有夏天的叶子。”凌淑燕说。
“我要找的是个人。”
“人?”
“她要找的是我。”林瑾香出现在后面哭了,就像流淌的河一样。
项东绍一来,自然有人请他喝酒,他喝得酩酊大醉,不省人事。她终于知道英雄是什么样子,浇断愁肠,于万物是逍遥自在,可是这绝不是她心中的英雄,要取他性命的人太多,他却一点自保的势力都没有,也许只要一杯毒酒就可以带走他的豪气,这种人很虚,她瞧之不起。
那是个深深的密道,密道里面藏着一个大大的山谷,山谷中有滴落的雨,虽然她一路是被蒙住眼睛带到这里的,可是她却仍然记住了方向,成光裕就住在里面,她还可以闻得出来,里面有很多女人,并且都是不穿衣服的女人。
“如果我死了,林瑾香是不会有心情成亲的,那么即使项东绍来了,他也不会喝上那有毒的嫁妆。”凌淑燕还在挣扎。
“你说的对。”成光钰说:“所以你可以回去了。”
凌淑燕摸摸自己红肿的脸颊,这次怎么能够回去?这是第二次了,第二个耳光。
凌淑燕说:“我不想走。”
成光钰问:“你不害怕,怕我改变注意?”
“我一点都不害怕,因为我喜欢你,我留下来想看看你的真面目。”她终于鼓起勇气说。
凌淑燕走了上去,那个台阶很高,上面铺着厚厚的毯子,金荧色的毛毯,就像铺着星光的银河白带。
她轻轻摘下那紫金色的面具,面具下是一副旷世与俊绝凡尘的面孔,再也不是那江湖上的豪士,那血淋淋的刀伤和无可奈何的沧桑。是一张真正属于英雄的脸,威慑八方的明目,有柔情也有肆虐。
她吻了他一下,就像吻一块冰,她将自己的红唇印了上去,她希望他能感受到,也希望他能接受,同时希望别的女人能够看见。
她将成光钰蒲扇般的大手放到自己的胸前,虽然她已经三十岁了,可是她的胸膛依然挺拔,因激动而炽热的,像一团火一样燎着了成光钰的手心。成光钰撕开她的衣服,野兽一般去咬她受伤的脸颊,好疼!但是那刺激的叫喊声更令成光钰失去了理性。
回去的凌淑燕痴得像翠白色的花玉凋零,那雪落地的一瞬间产生了六脚音韵,她全都可以听得见,就像她的心脏,在跳动的一瞬间,缠在它身上的脉络全都动了。
“你当然不懂那感觉。”
她懂,她全都懂了,她还年轻,她本可以绽放得更美,而不是落落寡合,她现在想起陆清的脸庞就想吐,他什么都不是原来他什么都没有。
“夫人、夫人!”
“怎么了?”
“项少爷回来了!”
“回来了?”
“对,他要娶林小姐。”
她笑了,笑得自私而残忍。
“印堂红花边染玉……”他来了,从墙边的门洞现出了一半的侧脸,而手里却拿着一朵梅花。
“你这个混蛋!这都是第二场雪了!”她冲上去打他、咬他、踹他,对她而言她已经哭不出来了,因为前几天早已熬干了她的眼泪。
“你才混蛋,第一场明明是冰雹,第二场才是雪。”他毫不欺骗地看着她。
“你……你就不怕这个冬天都不落雪了吗?”
雪花被风泼散,翩跹,莹莹开去,因为那个拥抱。
雪原来这么美,轻轻飘到人的眼睫毛里。
林瑾香不闹了,她又马上捂住脸,她的脸上都是一些毒斑,就像蜈蚣咬过一样,她的身体也是,已经臃肿溃烂,这种境况已经一天不如一天,他本来应该早早的娶她过门。
“解药。”
“解药?”
他拿出一枚白白的颗粒,那个颗粒她曾经见过。
项东绍说:“十二年才会有一副的毒药和解药,前几天我去找花焚,就坐在他面前天天吃饭,我终于用十五天吃完了所有的毒药。我吃了那整份毒药,那么理所当然,解药就是我一个人的。我见到你被我害成了这样,我其实很难受,所以我只希望在最后你能原谅我。”
“那你呢?”
“我武功尽失了。”
林瑾香突然好心疼,她的胸膛再也掩盖不住她的心,破裂了,沁出了寒冬梅花的血渍。她用点绛的娇靥安慰着他:“那你就不能逞强当英雄了。”
项东绍说:“因为我背弃了你,所以我永远算不上英雄,原谅我。”
林瑾香说:“那……娶我,娶我怎么样?娶我我就可以原谅你了。”
十五坛女儿红,是林瑾香的母亲为林瑾香婚嫁准备的,而今只有十四坛,是林瑾香年轻时候拿去喂鱼了。
“十四坛也不是很差不是吗?”林瑾香问她。
凌淑燕点点头。
所以有时候最好不要将重要的东西交给闺蜜保存,那场酒席上的酒将会全是见血封喉的毒酒,很多人要血溅当场。
那对交杯酒,林瑾香手上的酒就是毒酒,而交杯的时候,她就一定会把毒酒喂到她自己的相公嘴里。
“我们是一辈子的姐妹。”凌淑燕对她说。
“没错啊,这还有假?”林瑾香看着她。
“我从小很穷,是你和陆清让我过上富人的生活。”
“是啊。”
“可是……”可是一个人的梦想远不止于此,如果你不是只山鸡,那么每个人的翅膀长硬了它都想飞。
婚宴开始了,开始的时候就有人想着怎么去整治新郎,闹下洞房什么的。
丫鬟们将林瑾香往项东绍身上推,林瑾香真的是羞红了脸。
“陈年的女儿红要不要喝点,老爷子?”
他磕了磕烟斗:“要喝。”
“我也要喝!”
“对,我们也要喝。”
“每个人都有!”林瑾香实在是太开心了,仅仅几天她就恢复原有的相貌,可是项东绍之后的日子就要苦了,可能要受病魔的煎熬,所以林瑾香想清楚了,她要一辈子陪着项东绍,无论生死。
所有人都醉了,所有人都喝了酒,就差林瑾香和项东绍了。
“喝交杯酒。”
没有错,虽然两个杯子一样,可是她做了记号,那杯毒酒就要浇入项东绍的体内,项东绍喝了,而林瑾香一直在笑,她没有喝。
“扑哧”,那个老人倒了,凌淑燕惊骇地回了一下头,“扑哧”又倒一个。
一个人握着他的脉搏:“醉死的?”可是没有过多久他也死了,每个人都感觉到了不对,他们开始干呕,恐惧使他们的面部轮廓变得狰狞,他们摸着自己的心脏,渐渐的不跳了。
凌淑燕闭上眼睛,再也不像前几个死得那么安详。
“怎么回事??啊!!”
凌淑燕听到了哭声,是林瑾香的声音,她红肿着眼睛,在使劲亲吻死去的项东绍。她又马上转头,看陆清,陆清也倒了,她笑了,笑得是那么残忍。
“你下的毒?”林瑾香问她。
“你是这样的人?”林瑾香看着她,却怎么都看不懂她,她简直心痛极了。
“不要怨我,我没有毒死你的意思,你的那杯是毒酒但里面却有解药。”
“你!”林瑾香再也说不出话来:“可是你永远是我的姐妹。”
“哼哼……”她笑了,好像疯魔了,她冲了出去,她还记得那条路,虽然没有人告诉她,但她确实记住了。她穿过那条隧道,她找到了在阴暗灯光下的成光钰,他旁边还有女人。
她上去去吻了成光钰的嘴唇,她让所有女人都看见这一吻。
“你能找到这里来?”成光钰不相信。
“我比一般的女人聪明,所以你要相信,我和别的女人根本不一样。”凌淑燕道。
“你进来做什么?”
“我杀了项东绍。”
成光钰更不相信了,他放下手里的酒杯:“他是个很难对付的人,十个我都对付不了他一个。”
她自信的说:“但是一个女人就够了,他为此失去了所有的武功。”她有些激动:“以后我也像这些下贱的女人一样,天天服侍你,因为我的丈夫也死了,杀了他我就可以死心塌地地跟着你了,从今往后我就只属于你一个人,再也不朝思暮念。”
成光钰只说了一句话:“让我陪你去看看。”
他们到了,真的死了一屋子的人,奇怪的是他看到了项东绍的尸体,不见了林瑾香。所有人都面目狰狞,只有项东绍不是,他是笑着死的,一个人临死之前竟然是笑的。成光钰瞑住眼,他显得好痛苦,他叹了口气终于张开眼睛,他对手下说:“一定要把林瑾香找出来。”
凌淑燕听到了,便说:“为什么?!你要杀的项东绍不是已经死了吗?”凌淑燕极力地在问,因为那还是她的姐妹,永远的姐妹。
可是她不懂,成光钰告诉她:“原因是林瑾香已经有了他的孩子,懂了吗?”
“咳咳。”他们听到了一个声音,一个人还活着,是陆清。
成光钰将陆清从人堆里抓了起来:“林瑾香呢?”
陆清说:“她将那杯有解药的毒酒喂给了我就走了。”
“那你还能活下来半条命。”成光钰将陆清扔到地上。
凌淑燕问:“她为什么没有把酒喂给项东绍?”
“原因很简单,”成光钰说:“因为项东绍本来就快要死了。”
“那我呢?我可不可以跟你走了?”凌淑燕问,那么虔诚。
成光珏看着她,他看人的方式很奇怪,而他现在正在奇怪地看着凌淑燕,他说:“你不是说你丈夫已经死了,所以你要和我远走高飞?”
“是啊。”
“是吗?”成光钰问。
成光钰看着陆清,陆清并没有死,这是林瑾香给凌淑燕留下来最后的姐妹之情。
凌淑燕突然从侍卫的腰畔抽出一把刀,那把刀照着将死不死的陆清,陆清吓坏了,习武的人都知道这刀出鞘意味着什么,是不详!但是“叮”、“呛”那把刀被成光钰用手指一下弹飞了,那个刀片在颤,好似扑了岸的白条,挣扎、迷离,最后破碎了鳞片。“你错了,”成光钰说:“我让你永远养着他,如果他死了,那么你就也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