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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等你到三十五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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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时候去逛家具城,看中了一组棕色的沙发,宽大,舒服,几乎可以把半个人陷在里面,标价四千多,对老公说:“买来送你啊,当结婚礼物。”他诧异地看我一眼,说:“胡说。”然后很感兴趣的去研究一个小茶几。
这么明显的掩饰,连我都看得出,实在太多余,可是除了这个,他大概也没别的事情好做,没别的话好说。我看着他的背影,微微一笑。
其实他不知道,我并不是在赌气,也不是要故意用话刺他,我是真的想买些东西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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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终点站,下公车,已经是黄昏时分,我们安步当车,慢慢往回走。
歪过头去看他的侧面,金黄色的夕阳涂抹在他的脸上,柔化了轮廓,可以很清晰地看到他鼻翼两侧淡淡的绒毛。老公毛发重,除了两鬃和下巴泛青外,就连脸颊 和喉结上方都有汗毛,我一直努力说服他刮这两个地方,可是他不肯,怕刮过后胡根变硬,到时候整张脸的下半部都会变成青色,像戴着半个面具。
回到家里时,行李箱就摆在客厅,他接着去收拾,我装作没看到,什么东西是他的,什么东西是我的,他总还分辩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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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仰面躺在床上,我趴在他身上,向上凑凑,把自己的脸贴到他脸上。
他大概也很享爱,在我脸上蹭了蹭。
对我来说,拥抱是比□□更重要的事。□□可以只是出于激情,拥抱却是出自于全心全意的信任和喜欢,毫无防备地敞开自己。
肌肤相亲、耳鬃厮磨,这两个词造得真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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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九九九到二零零六,七年的时间,爱着这个人,像已经变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理所当然的存在着,有时候甚至感觉不到,可要是真的到了割掉的时候,会舍不得,疼,想哭。
老公问我以后会不会喜欢别人,这实在是个太沉重的话题,我只敢拿它来开玩笑,“会吧,”我说,“没准哪天突然就和别人天雷勾动地火,然后干柴烈火,一泄千里。”
老公被我逗笑了,“我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成熟,稳重。”总之是要像个擎天柱似的挡在我前面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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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以前也有同学说过,“将来一定要找个很压得住你的才行。”大概是因为有时候实在是太过于孩子气,和宿舍的同学熟悉了以后,会经常和他们捣蛋恶作剧,还好没人计较,只是笑得很没奈何的样子。
“何止,要是真的喜欢就没办法,要是不喜欢,想追我,不但要成熟稳重,要帅,还要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