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记忆(Collective Memory):是社会心理学研究的一种概念,最初由法国社会学家莫里斯·哈布瓦赫(Maurice Halbwachs)在1925年首次完整地提出,以跟个人记忆区分开。
集体回忆是在一个群体里或现代社会中人们所共享、传承以及一起建构的事或物。一个‘记忆的场所’是任何重要的东西,不论它是物质或非物质的,由于人们的意愿或者时代的洗礼而变成一个群体的记忆遗产中标志性的元素。
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Emile Durkheim)的学生莫里斯·哈布瓦赫(Maurice Halbwachs)、俄国心理学家维哥斯基(L.S.Vygotsky)、英国心理学家巴特雷特(Frederick Bartiett)等人对此多有贡献。
在《论集体记忆》中,莫里斯·哈布瓦赫(Maurice Halbwachs)首先试图回答一个问题:社会为何需要记忆?首先,社会自身总是让身处其中的个人产生一种幻象:似乎今天的世界和过去的世界相比,总有些莫名的不完满。哈布瓦赫提到,希腊的哲学家们并不是把世界的末日看作黄金时代,相反,他们认为世界的开始才是最美好的。许多普通人也使自己相信,和自己的童年和青年时代相比,现今的生活似乎有一种莫名的缺失感和沉重的压抑感。因此,社会之所以需要记忆,因为记忆赋予社会的“过去”一种历史的魅力,把最美好、神圣的事物贮存在与现今相对的另一个维度里。
那么,社会出于何因,需要赋予自身的“过去”一种超脱之感?生活在现时的每个社会成员,无时无刻不意识到自身处在种种无孔不入的约束之中,因为任何社会成员都不是茕茕孑立,他总是与他人身处同一社会环境里,每个人都与其他人由此形成各种复杂多样的关系,每一重关系都蕴含着处理这种关系的一整套社会性的逻辑和手段。社会正是在这种双重性中得以维持:社会佯装尊重个体个性———让个人充分地在他人中体验到社会性的个性,但社会又通过这种方式把个人囚禁在他所建立和身处的重重关系之中。
集体回忆是在一个群体里或现代社会中人们所共享、传承以及一起建构的事或物;这个讨论由扬·阿斯曼(Jan Assmann)延续,他写下了《Das kulturelle Ged?chtnis》(文化记忆),较近期的学者如保罗?康纳顿(Paul Connerton)的著作《社会如何记忆》,把这个概念再伸延,认为人类的身体就是记忆的保留和繁衍这种集体过程所进行的地方,而皮埃尔·诺哈(Pierre Nora)研究地方与空间(lieux de memoire - 记忆的场所)在集体回忆中的角色有很大的贡献;他说:“一个‘记忆的场所’是任何重要的东西,不论它是物质或非物质的,由于人们的意愿或者时代的洗礼(英译为the work of time)而变成一个群体的记忆遗产中标志性的元素(这里所指的是法国社会)。”
——以上内容引用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