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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一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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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夏末跟在良雨辰身后一同进了屋。一阵阵发霉的味道迎面扑来。一眼看去家徒四壁都不足以形容这个家的境况。
一贫如洗的家里没有一样像样的家具,低矮的房子只能隔出两间窄小的房间,每间房间不过7、8平大小,一张红漆剥落露出木色而木头又因年久失修变得腐烂发黑的箱床占据了屋中大半空间,床上被褥凌乱的随意团做一团粗糙的深灰色的被子罗满了各色的补丁,衣柜是用几块破了洞的板子钉成的,没有门摇摇晃晃不稳的立在了墙角,里面只放着几件单溥的罗着布丁的衣服。
另一间屋里多了一张磨得早以掉了颜色露出斑驳的岁月痕迹的桌子,桌子断了一条腿斜斜的依靠在墙的一角,桌角被砍去了一块粗糙不平的木头横七竖八的刺出来,然而这却是家里最好的一件家具了。
桌子上堆满了书籍,只留下一小块地方可以使用。
“一个人苦撑着这个家,很累吧!”夏末痛惜的说道。
“哥”……听到夏末的话,一直支撑着自己的意念在这一刻突然出现了裂痕,让他有种想要不顾一切的扑进夏末怀中大哭一场,可是他却忍住了,良雨辰只是哽咽着眼框渐渐浮现出一团水雾。
“有哥在呢!哥帮你。你还年轻,有句古话不是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你若真想有一番作为,现在就要修其身,立其志,增其闻,要有自己独特的见解,这样才能得到别人对你的赏识,明白吗?”
“哥,我行吗”?良雨辰不确定的细声问着,对于自己的能力心存质疑。
“当然,我很看好你哦!相信我以后你必定会有一番作为。”
“哥,你不用安慰我,我了解自己,那样的事怎么可能会是我做的。”
“怎么不会?你不相信我的话。”
……
“我呢没什么本事,就是这张嘴从小到大说什么应什么,从未出过一次错。”
“所以相信我,不会有错的。”
“我当然信你。”良雨辰坚信不疑的说道。他不相信的只是自己罢了。见夏末说的这般信誓旦旦,他不好去反驳他的话。
“雨辰你的家人呢?他们怎么都不在,是出去窜门了还是去走亲亲了。”
“我母亲带弟妹们下地干活了,他们每天都要很晚才能回来,通常干完自己家里的活后他们还会去邻村转转,看看谁家需要帮工,如果运气好有人肯雇她,一天就能挣上几个铜板。”
“你父亲呢?怎么都不见你提起过他。”
“父亲在我们还小的时候就抛下我们一个人离开了,从此便再也没有回来过。母亲却一直坚信着总有一天他会回来,这些年她一直苦撑着这个家将我们抚养长大,期盼着父亲能归来。”
“哥,你打算怎么挣钱养我啊”!良雨辰歪着头皮皮的笑了好奇的问着”。只是话才刚出口却见他突然面色一变,迟疑着问道,你该不会又去偷吧。”
“小笨蛋我说过N次了,那是换,不是偷,知道吗?”
“哼”!良雨辰不服气的哼了一声,他完全看不出两者间的差别。或许对于别人会有所不同,但对于夏末来说那不过是换了一个词罢了。
“我自有妙计,你不必操心。”夏末拍拍胸脯,说的胸有成竹。
“唉”!良雨辰轻叹了口气无奈的应着。
对于他这个才刚认识不到一天的哥哥,他的行事乖张让人完全摸不清头脑,怕是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下一秒又会惹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来。
但他就是喜欢这样的他,想要一直一直呆在他的身边。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自他眼中所流露出的感情早已超越了兄弟间的友谊。
……
来到古代已经十天了。夏末一直懒懒的呆在屋里不想动也不想去想各种无聊的如果。而他的母亲和弟妹们对他都很好,似亲人一般无话不谈,两个小家伙更是喜欢缠着他让他讲故事,良雨辰也会凑过来一脸兴致勃勃的听着。甚至有时他还有样学样的赖着他,学弟妹的样子央求着要他讲故事。
说过要为他分担的,然而在这里生活却远不如他所想的那般轻松,一连十天他都没有找到份工作。
上学时所学的知识在这个时代跟本就毫无用武之地,大本毕业的他却远远比不上一个目不识丁的妇人有本事。虽说要成大事往往都不会拘泥于小结,可是大事还没来,小事他又一件都干不好,还没有派上用武之地前自己就先因为没有钱把自己给饿死,这样启不是亏大了。
更惭愧的是十天来他都是靠雨辰打工来养活自己养活这个家,又多了一个吃闲饭的人,更加重了雨辰身上的担子。他不是不想帮他分担,每次他主动提出要和他一起去那家饭店去打工,都遭到雨辰毫无转圜余地的拒绝,弄得他也不好再开口去提及此事。
该怎样去赚钱呢?夏末舒服的躺在床上思索着,一条腿高高的翘起搭在他另一条腿上,一只胳膊枕在脑后充当着枕头。
从小到大他从未为钱发过愁,就算是大学的学费,即便那时没有他哥的相助,单靠打工就足以养活自己了。可这里不是现代,怎么看他都与这个时代脱节,可神为何偏偏要将他带到这里,无力的感觉慢慢从他的心底滋生并蔓延着影响着他体内的每个细胞。
“神啊!我真的好想回家,求您指引我一条回去的明路吧。”在这里他什么都做不好,只会连累别人。
如果他能一夜暴富,所挣的钱足以支撑他们的一生,或许他就可以悄然离开这里了吧。
康胜十一年发生了很多的事,可这些事又和他有什么关系呢?还是说自己也是这段历史的主导者。
这怎么可能。
某日,吃过早餐良雨辰和以往一样准时走出家门打工去了,夏末随便找了个理由也离开了家。
他在大街上无所事事的闲转了几圈,眼睛物色着自己心仪的猎物。只是找了许久都没有一人符合他的要求。
夏末想了想,然后一路走到这里最繁华的地方,看着街道两旁店铺中往来不断的客人,就连街头地摊上的生意都是好的出奇。
夏末混在人群中眼睛盯着过往的路人,耐心的精心挑选着自己的第一位客人。
远远的一个身着青色绸锻长衫,料子上印着万福图案,衣袖和前襟处用金丝绣出祥云图案,腰带间还镶嵌着一块通体碧色的玉石。他衣着讲究奢华,鞋子也是一尘不染,只是他身材浑圆,脸上的横肉狰狞着,活像一只发了飙的猪,而他绿豆般的小而机警眼睛带着敏锐的精光,大摇大摆一步三晃的走了过来。
夏末见机不可失,忙上前迎了过去,脸上带着无比灿烂的笑容,看得人心花怒放。
“大爷留步,小弟有一桩买卖不知大爷可否感兴趣与小弟聊聊。”
“小兔崽子,你谁啊?滚开。”那人蛮横不讲理的吼道。
“爷您别生气,先听小弟把话讲完。”
“哎,实不相瞒!我和您一样本是一个生意人。三年前听人家说只要去花果山一趟,回来后自己就可以成为亿万富翁,听了这话我相信没有人会不动心。”
夏末说完故意停顿了几秒,并用眼角余光偷偷扫了自己的猎物一眼,果然见他一脸贪婪的专心听着。
“我收拾好东西第二天就出发了,不过这个花果山地处蛮夷之地,不但荒凉还经常会有凶猛的野兽出入,一不小心如果遇到了吃人部落,那这辈子算是交代进去了,凡是去那里的十之八九都不会回来。”
“而我同样也经历了九死一生,侥幸才回到了这里。”
“我本想养好伤在将带回来的东西出手卖个好价钱,这辈子在不用为钱发愁。可谁知我的病刚好家人却又病了,现在急于用钱不说,这里的人都很不识货,找当铺又太不划算,找买家一时又没有合适的,没办法我才只好出此下策跑到街上来碰碰运气。”
“什么货?快让我看看,只要货好我会出个好价钱从你手中买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