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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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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酒吧随处可见,它是英国人生活和文化的中心。有位英国人曾经说过,如果你去英国不去酒吧,那你永远不会了解英国文化。
梓阳工作的地方就在一个小酒吧里。他白天练球,晚上就在“维多利亚公爵”里当侍应。老板不仅是个足球迷,也是个忠实的斯诺克粉丝。他的偶像是奥沙利文。丁俊晖在英国不像在中国那么有名气,但老板对他印象深刻,因为他欣赏丁俊晖细腻的球风,也喜欢丁俊晖低调谦虚的性格。因此当丁俊晖开口推荐梓阳,他马上就答应了。
一开始,梓阳并不习惯英国酒吧的文化,他发现,这里的人买东西从来“不排队”,也不会大声嚷嚷呼唤侍应,更不会在吧台上敲击硬币或挥动手臂做一些明显且看上去很粗鲁的手势,虽然这些肢体语言在梓阳看来极为正常。他刚来的第一天,就因为分不清谁排在队伍前面而随意提供服务,结果被周围的人怒目嗔视,幸而另一个侍应走过来帮他解了围,这才化解尴尬。梓阳发现,这看似随意的人群其实都自觉地遵守着排队规则,只是自己不了解英国的文化,看不出其中的关键而已。英国当地的酒吧和顾客都清楚地知道这个队列中谁在谁的前面,因此自己违规的行为,在规矩颇多的英国人眼中是不可原谅的。
他还发现,英国本地人不会给侍应提供小费,顶多就是请侍应喝一杯,因为英国的酒吧一直为自己的平等气氛感到自豪,现金小费会使人想到侍应是伺候人的,含有阶级歧视,而请喝一杯则是友好、平等的表示。只有那些不明就里的外国人才会大咧咧地塞给吧台服务员小费。梓阳当时不明白这里的文化,很高兴地收了小费,结果被同事奚落了很长一段时间。
提供服务后,侍应通常会隐没在人群中,不会站在吧台上,只有当有人需要买东西的时候才会出现。侍应更不会穿梭在人群中提供服务,你要买东西只能自己到吧台。
来了一段时间,他渐渐摸清了英国人的一些脾气,也渐渐知道英国人来酒吧买东西时通常会有的一些行为举止。他现在已经可以判断出哪些人需要提供服务了。
一天,他正在离吧台不远的桌子旁休息,忽然发现吧台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从未谋面的白衣少年。少年脸颊消瘦,看上去有些稚嫩,额前留着细碎的刘海,后脑勺的头发像公鸡的尾巴似的往上翘起,衬得脑袋十分饱满。少年的眼睛又大又长,全神贯注的时候,眼里会射出一道精光。他的手臂靠着吧台,手里拿着一只空杯子。梓阳注意到,他的手指与手掌一样长,很细,指关节突出,看上去灵活而有力。不过,少年的表情此时显得有点儿不耐烦,正睁大眼睛,看着梓阳坐着的地方。当他发现梓阳看见了他,眉毛稍稍一抬,露出微笑,仿佛与他很有默契一般。
为了回应这种“默契”,梓阳也朝他微笑,走过来问他需要什么。
“请给我一杯白开水,谢谢。”
梓阳愣了一下,来酒吧的人大多是买啤酒。喝白开水的,这少年是第一人。虽然也没什么可稀奇,但梓阳心里还是感到好奇,不禁多看了少年几眼。少年长得阳光帅气,不笑的时候看上去很酷,身上穿着一件纯白的衬衫,衬得他的肩膀壮硕。他一只耳上带着金色的柳丁,显得非常时髦。梓阳给他倒了一杯白开水,他道了声谢,走到不远处一张桌子旁。那桌旁已坐了两个人,年纪看上去和白衣少年相仿,他们有说有笑地聊天,显然是非常熟悉的朋友。
梓阳默默地走回刚才的位置,他的注意力已不在电视转播上,时不时地转头看那白衣少年。白衣少年坐的位置正好与他面对面,但他丝毫没注意到自己,一直与朋友谈笑风生。梓阳不是八卦的人,但心里还是十分好奇,很想知道他在聊什么,叫什么名字。
来“维多利亚公爵”酒吧的人三分之一是这里的常客,其余的都是外地来的游客,或偶尔来这里喝酒消遣的人。
白衣少年显然不是常客,不过从他买东西的行为举止上看,是个地地道道的英国人。梓阳心里有一个小小的愿望,希望这位白衣少年能经常光顾这里。
也许是老天眷顾,第二天,白衣少年又来了,还是在那个位置上点了一杯白开水,此外,他还点了两份Lager给他的朋友。第三天,他又准时出现,这次他带来了一群朋友,男男女女,十分热闹。梓阳现在基本了解了他的习惯,每次他一出现在吧台,便立刻备好白开水,不需要少年开口,就自觉往他杯子里倒。少年很开心,请他喝一杯Lager。不过他们始终没说太多话。
梓阳现在已经习惯英国的时差,生物钟慢慢调整过来,每天,他都和丁俊晖一起练习,也会和几个他刚认识的朋友一起切磋。
“梓阳,你的打法很凶猛。”一个叫高翔的人对他的杆法如此评价,“像是要把球洞打穿一样。你再这么打,斯诺克学院的校长可要找你麻烦了。”
“呵呵,”梓阳摸了摸球桌,笑道,“这桌子也打得旧了,该换一张新的了,我这是在为大家做贡献。”
常年一张扑克脸的丁俊晖也忍不住笑了。
梓阳当然是说笑的。作为斯诺克顶级学府,这里的设备都是世界一流。每隔一段时间,管理人员都会将每张桌子的台泥换成新的。这里的球桌规格严格按照世界台联的要求订做,完全可与世界锦标赛的球桌媲美。那些志在夺取世锦赛冠军的选手常年在这里练习,就是为了熟悉设备,找到手感,好在世界锦标赛上有一番作为。梓阳在这里呆的时间越长,就越爱谢菲尔德。
他们两个在丁俊晖的指导下认真练习了三个小时,丁俊晖让他们放松一下筋骨,休息一会儿。
高翔对梓阳说:“你打的真不错,几岁开始学斯诺克?”
梓阳说:“十一岁。”
翔大吃一惊:“你今年十八岁,只打了七年就有这个水平?啧啧,你是个天才。”
梓阳并不觉得自己是天才,他的所有成绩都是自己在背后用辛勤汗水努力换来的。若说“天才”的话,他觉得奥沙利文才是天才,那种即兴般行云流水地打法,他就算练一辈子恐怕也难以望其项背。
“我们到另一个半区走走,那里有很多世界顶级高手,我们找他们切磋一下?”
自从那天进入学院见到塞尔比、希金斯、罗伯森等人,梓阳心里早有这个想法。两人趁丁俊晖不在,来到第二区。他们发现,这些高手的球桌旁永远站着不少人,来找他们切磋的大有人在,他俩根本排不上号。
正观望着,突然背后响起重重撞击球洞的声音,力量之大,实在惊人。梓阳忍不住回头一看,当即愣在那里。那不是经常到酒吧喝白开水的少年吗?
少年今天穿着一件相当普通的T恤,脚上踩着拖鞋,头发有些乱,真是随意到极点,但他打球却一点都不马虎,虽然只是切磋,梓阳还是可以感受到他浑身上下透漏着一股凌厉的好胜气势。他瞄球的时候,眼神专注,射出两道精光,“啪”的一声,红球应声落网的同时,白球急速地旋转,在台泥上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走到少年要它停留的位置。
梓阳被他的球技吸引住了,什么塞尔比、希金斯都统统抛到脑后。
打着打着,那少年在处理一颗彩球时出现了失误,白球不小心撞到红球改变了轨迹,如此,他要击落台上剩余的红球就变得很困难了,因为白球离它们都太远,而且位置都不是很理想。梓阳想,这样他不得不停止进攻,转为防守了。可是少年的选择却让梓阳大出意外,他居然瞄准一颗距离非常远,而且角度相当大的红球。
梓阳想:这人胆子真是大,如果红球没落袋,白球停留的位置很可能给对手留下机会,这么做太勉强。
这时,他又发现少年居然用低杆,脸上的诧异更是一览无余。因为距离太远,若臂力不稳,运用低杆击球时极易将白球打偏,出现失误。
少年运杆瞄球瞄得差不多了,“啪”的一声,用力将白球击出,白球击中红球的点位,将红球顺利送入底带,白球在低杆的力量下快速往回走,弹一库跑到蓝球的左上角叫蓝球。
梓阳忍不住想,这人真是新手吗?说不定是我忽略的一位顶尖高手,这样的杆法虽然职业球员都会,但能做到这种程度的寥寥无几,应该和吉米怀特有得一拼。
一般来说母球(也就是白球),分为九个区,在每个区击球分别都有名字:中杆,就是击打球的中部,可以把能量完全传输到目标球上,母球静止,俗成定杆;高杆,击打球的上部,可以把能量完全传输到目标球上,母球先静止,而后旋转往前跟着走,俗称跟杆;低杆,击打球的下部,可以把能量完全传输到目标球上,母球先静止,而后旋转往后退,俗称缩杆或拉杆,此外还有左偏杆,右偏杆,左低杆,右低杆等。这些都是基本杆法。
越长距离打球使用抵杆,母球越容易受到台泥摩擦力的影响而偏离轨迹,使击打目标的角度发生偏离。而少年的低杆不仅快、准、稳,而且击打红球后,还能将母球(白球)从底部拉回到顶库,那需要非常扎实的基本功和非常强大的力量。梓阳觉得,自己的技术不如这少年。
在中国,梓阳的实力数一数二,除了丁俊晖,一般人他都可以轻松应付,甚至在他十五岁时,就打出人生第一杆147,但自从来到谢菲尔德斯诺克学院,和世界各地的高手切磋后,他的骄傲被一点一点击垮。他觉得,要拿世界冠军,自己还要付出更多。他终于明白为什么舅舅就算勒紧裤腰带也要送他来这里。
少年适才那一杆超远台低杆进球后,信心大增,其余的球很快被他收拾干净,他的对手也是他的朋友,经常和他一块儿去酒吧,梓阳也记得他。对于自己输球,另一位少年也没有觉得不愉快,两人依旧嘻嘻哈哈,到大厅买水喝。
从始至终,少年都没看梓阳,也没有看塞尔比、希金斯等人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