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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用情至死 ...

  •   初一上学期寒假结束的时候,搞了测验。安茉的成绩甚至比刚进快班的时候还落后了几名,她甚至有些无地自容了。但这段时间,安茉熟悉了班级里的大部分同学,但这些大部分的同学都没在安茉的往事中留下太多回忆,除了刘扬和代丽,回来还有一个江昊的女孩儿。安茉能记住的,就是他们都是快班的学生,大部分都是智商高的孩子,他们只是她的同学。同学这个词儿,跟朋友之间是隔着很长距离的,距离远的稍微不注意,就会忘了她是不是真的认识这些人?
      很长时间,安茉都把自己认识的人分为学习好的学生,和学习不好的学生两种。好的和不好的,就像铭洋在讨论上说的那样,简简单单的话语,像是滚烫的烙铁硬生生的在安茉的内心深处烫上了一处痕迹,更像是标签。安茉曾经很认真的问自己,她到底是好的还是不好的。答案牵强的让安茉觉得天空都是灰暗的,她最多就属于不好不坏的。
      卑微这种东西之所以可怕,是因为它会变得像遗传基因一样危险,慢慢的渗透到一个人的血液和身体组成部分里面去。看不到摸不着,神智一清醒,就低到尘埃里去了。
      那个时候,已经流行四大天王。刘德华、张学友、郭富城和黎明,刘德华演《猎鹰》的时候还有点儿婴儿肥,但后来就骨骼轮廓明显了。黎明的眼袋永远是女生的纠结,但甚至还会有人专门喜欢他的眼袋。郭富城的招牌头型,像个饱满的蘑菇,很多人都喜欢他的那首《对你爱不完》,更多的人喜欢看他在MTV里面跳舞,动感帅气。黎明的那首《今夜你会不会来》倒是流行了很长时间,更多的原因是很多人都在讨论黎明唱歌其实是跑调儿的。讨论张学友的并不是很多,可能是因为他不够帅,而且主要精力集中在唱歌上,而不是演戏。
      普通班和重点班的显著区别就在于,那些孩子的大部分精力都放到了学习上,很少有人讨论这些港台明星。好像谁谈论这些东西,就变得不是重点班的学生似的,安茉开始怀念和美国妞儿课间趴在书桌上看港台明星粘贴的那些时光,讨论谁帅,哪个女明星可以和男明星配对,无聊的一塌糊涂,但却八卦的很开心。同学们的大部分时间都奉献给了补习,上学比普通班的学生早,放学比他们晚,周末要补习,寒暑假也要补习,寒假的补习时间要到腊月二十九或者三十才会结束,而过了正月初四五,就要开始新一轮的补习和上课。
      安茉不知道他们的快乐在哪里,可能大部分的快乐都集中到最后的考试成绩上,也可能是别的孩子还在享受放假的快乐,重点班的学生就要背着小书包去上学,体现一种成绩上的价值。比如说:你看,我们都去上学补课了,你们还在放假,还在浪费生命和时间。大家扭曲并快乐着的理解当好学生的快感,即普通班成绩一般般的学生,也能考的比普通班的学生成绩好。
      也可以说是学校绑架了学生的人生观,利用它来满足自己对升学率的追求

      腊月二十八,重点班也开始放过年那几天假。
      艾姝顶着寒冬的落雪来找安茉,让她陪着去找小芝谈判。安茉犹豫了好长时间要不要去,因为艾姝谈判的理由很简单,就是要小芝不准在纠缠云志,她的恳求是热切的。安茉能想到的理由其实是艾姝觉得当初她摆平王雪丹和李君佩的那档子事儿,比较让艾姝有安全感,找一个能镇住学校小混混的女生,多少让艾姝有些底气。
      安茉最后陪着艾姝去了,她自己都觉得内心无比的邪恶。其实安茉去的理由是好奇小芝和云志的关系,更直接的说法是好奇男人和女人之间关系,而且安茉一直都觉得艾姝对云志,早就超出了妹妹对哥哥的情感,这种感觉本身就很诡异,诡异到每次想到,安茉都会觉得她的内心深处是充满了肮脏的因子。
      谈判是在小芝家进行的,小芝毕业后一直在砖厂当会计。她本来就会打扮自己,毕业后更是张扬的肆无忌惮,美丽和青春,更主要的是她经历了云志这个男人。青涩的艾姝在小芝面前更像是乡下丫头,相形见绌。
      “我警告你!不准你再找我小哥!”艾姝找不出更有利的话语,只好尽量在表情上做出撒泼的架势,通过提高声音来显示她的大无畏。
      小芝理都没理艾姝近乎嚎叫的抗议,她只是弓着身体在暖气充足的房间里漫不经心的往白皙的脚趾头上涂抹着金色的指甲油。这种姿势和动作本身就是一种骄傲的回复,那个时候小城市有几个女孩子能放肆的挥霍化妆品呢?金色的指甲油,比甲壳虫的温润光滑的外壳儿还显眼,指甲油刷子拉扯起来腻的醇厚的液体,透着奢华的慵懒,小芝点了唇膏的嘴唇还会轻轻的朝指甲上吹气。这样的身体,是个男人都会喜欢,安茉想。
      “你就是个破鞋!破烂货!我哥不会要你的!”艾姝找不出更有力度的武器,她索性直抒胸臆。
      小芝涂抹指甲油的动作停了下来,人都是有底线的。艾姝得意洋洋的哼着,她觉得自己打到了蛇的七寸,叉着腰,四十五度角的仰头看着小芝。小芝依旧没有说话,她慢条斯理的把指甲油的瓶子放到旁边,然后慢慢的站起身,一回手就给了艾姝一记耳光。
      “你敢打我?”艾姝捂着被打的脸颊,愤怒的抗议着,她忘了自己本来就是来找茬儿的,并不是两国交战前的那种下个战书就能彬彬有礼抽身而退。
      小芝冷笑着揪着艾姝的头发,又连着给出了两个耳光,速度快的安茉都没反应过来。艾姝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想去揪小芝的头发,但她没有小芝的个子高,只好手忙脚乱的想把自己的脑袋从小芝纤细修长的双手中挣脱出来。
      “我打你是客气的!你哥和我用不着你来搀和,你以为你真的把他当哥吗?吃我的穿我的用我的,我养的是狼吗?”小芝发狠的拽着艾姝凌乱的长发,冷笑着训斥着,“我早晚都是你嫂子,你乖乖的当个小姑子,少不了你的好处,你要是再敢说不该说的话,我不会只给你三个耳光,不信你就试试看!”
      小芝说完,就把艾姝往安茉的方向一推,没什么表情的哼着,“安茉,你给云志带个话,今天我教训艾姝了!”
      安茉这才反应过来,她抱住差点儿摔倒的艾姝拖着她往外走。小芝在安茉和艾姝身后,砰地一声摔上了房门。
      “我找你来是让你看热闹的吗?你干嘛不揍她?你不是挺能打架的吗?”艾姝发狠的推开安茉,像个绝望的小兽一样歇斯底里的。
      安茉没吭声,她答应陪艾姝来,也没打算动手。小芝又没得罪安茉,安茉的原则向来都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她没理由犯小芝,而且艾姝也不是她的朋友。说到底,她陪着艾姝来,不过是个打酱油的,看男人和女人的热闹。

      腊月二十八,隆冬的寒冷,弥漫着过年的匆忙和焦灼。家家户户的大门口,都贴了对联,还有彩色的门挂,有的已经被寒风撕扯的只剩下框架。
      艾姝在那天夜里再次自杀,她用厚重的切菜刀割了自己的手腕,那把菜刀就搁在案板上,云志晚上还用它切过邻居家送来的猪头肉。其实云志那天晚上,是喝了不少酒的。
      “小哥,我不准你喜欢小芝!”艾姝哭肿了眼睛,蹭到云志身边,她几乎是哀求的口吻,这个世界上,现在她能依靠的只有云志,如果云志跟了小芝,那她算什么?
      云志迷迷瞪瞪的嗤笑了以下,朝艾姝做出了一个无声的口型。简单的两个字,没有任何声音的消融在昏暗的灯光下。
      “你答应了?”艾姝破涕为笑,她觉得云志刚才无声的口型说的是“好的”。
      “我刚才说的是……你滚!”云志凑近了艾姝的脸,微笑的重复了一遍。
      艾姝的脸色变了,她的头皮还在疼,小芝白天的羞辱和云志的突如其来的冷漠彻底激怒了她。艾姝愣了好一会儿,她怒气冲冲的跑出去,很快就跑进来,手里拿着厨房的菜刀。
      “你要是再喜欢她……我真的死给你看!”艾姝想起很多年前她用小小的铅笔刀割腕,云志慌乱的紧张的神情,在她意志没有涣散前抱着她跑向医院的场景,隔着单薄的衣衫,艾姝能感觉到云志的加速心跳,比她在深夜里靠近他的身体,感觉到的心跳还要快。
      “那你死好了。”云志冷笑着,他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威胁自己,酒精的麻痹让他觉得艾姝不敢真的用厚重的菜刀割自己的手腕,疼痛本来就是一种让人畏缩的本能。
      艾姝就那么盯着云志的眼睛,她也不看自己的手腕和厚重的菜刀,径自切了下去。然后鲜血就滴滴答答的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落到黑黝黝的水泥地面上,再然后,鲜血就直接像柔美的线条一样喷溅着。厚重的菜刀掉到了地上,艾姝开始古怪的笑着,眼神中透着挑衅。
      “你这个……混蛋!”云志微醺的酒意瞬间飘散,他抓住艾姝手臂先是狠狠的甩了她一记重重的耳光,艾姝几乎被云志打昏过去,云志跌跌撞撞的抱起艾姝冲出房门,在寒风中大喊着来人啊!有没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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