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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 16 章 ...

  •   几个小女生行动力确实惊人,她们瞒着家里,在本城最好的酒吧“皇朝”定好了包厢。这是一个会员制的酒吧,装修古典,档次高,一楼热闹,包厢安静。王思曾经跟着自己哥哥偷偷去过一次,提起生日party的地点,她首先就想到了这里,软磨硬破才跟她哥王想要到那张白金卡。
      在小女孩的期盼里,林絮的生日终于到了。
      林絮嘴里夸下海口说一定能请到林子夕,其实心里忐忑不安,林子夕的脾气太古怪,即使是姑姑的话他也爱听不听,除了对语言有超乎寻常的热情,他太过随性,喜爱不定。林絮想破脑袋,最后不得不求助陆洁。陆洁跟王思关系很好,瞒着林絮偷偷请教了一脑袋古怪想法的王思。
      “王子好萌啊。这个好解决,我表哥在法国留过学,法语说得好,王子肯定会喜欢的。”
      事情可以得到解决,林絮也不责怪陆洁自作主张,她赶到姑姑家里,劝诱林子夕。
      “姑姑,子夕呢?”
      “在后面游泳呢。”
      林絮风风火火跑到别墅后面的游泳池。
      “子夕,你想去法国留学吗?”
      “不想。”
      “为什么?你不是那么喜欢法语的吗,去了法国你才能学得更好啊。”
      “因为不想去啊。”
      这个答案回答太囧了,不过林絮被打击多了,而且她的目的也不是让林子夕去法国留学,所以自然没有受到影响。
      “闭门造车怎么能行呢,不去法国你的法语就不如别人说的地道了,我同学的表哥去了法国才三年,就是法语翻译了,我还有他翻译的书,你要不要看看?”
      林絮控制住自己的过分激动,力求自然地跟林子夕交流,以免他看出不妥误了自己的大事。
      “我不要看,我还要游泳呢。”
      “为什么,他翻译的很好的,要不然我给你读一读。”为了跟林子夕多交流,林絮也粗略学了法语。”
      “卖和思一(法语谢谢的音译)”
      “不要读了,你读得不好,还是给我看看吧。”
      林子夕从水里走出来,稍微擦了擦身上的水,就躺在林絮旁边的靠椅上,将书拿起来认真翻着。
      好白,好嫩,可以捏出水来,子夕表哥啊,你这么好的皮肤给我多好,还有,不要用那样引诱的表情看书,你嘴唇嘟嘟所谓那般,你双目含情所谓那般,跟你站在一起太失误了,严重打击自信心。
      “这本书翻译的真好,你认识这个翻译的人?”
      “啊,不认识。”
      “絮絮你真的不认识吗?”林子夕歪着头看着林絮。
      “认识啊,认识,我怎么可能不认识,他今天晚上在‘皇朝’,你跟着我去就知道了。”
      “哦。”
      “你怎么不问皇朝在哪,他为什么在那,你跟着我不怕我把你卖了吗?”
      “我不问,你也可以说啊。”
      “嗯,我也不想说,我们还是到时候再看吧。”
      林絮知道跟子夕表哥的对话太没有营养了,不过跟这样不染尘埃没有好奇心的王子说话,实在很难说出有内容的话来。
      “表哥啊,这是我给你买的衣服,你要不要穿穿试试,这件棉tee很好的,它还有个红色的大帽子,刮风的时候带上一点都不冷。这双靴子别看筒深,穿上一点都不热,可凉快了,这个......”林子夕望了一眼怪怪的表妹,绕过她从自己的衣橱里拿出毛衣和披风,自顾自穿着。
      林絮看着穿着完毕的表哥,心里说道,我真的不是哄骗孩子的怪大婶,我只是想试试亲手打扮王子的感觉,好吧,你避过我选的种类和颜色,我能理解为你只是随手拿的而不是嫌弃我的品味?
      “姑姑,我带着表哥出去遛一圈,行不行?”
      “那就看你表哥答不答应了。你房间里有我准备的礼物,晚上回来看吧,记得早点带哥哥回来。”林絮经常追着林子夕到落云山别墅这边来,林绯也专门给她准备了房间。相处的时间多了,姑侄相处得很愉快。林子夕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小三岁的林絮显得更加成熟一些,家里的人总是让林絮照顾林子夕。
      林絮林子夕到皇朝的时候,别的人已经早早到齐了,苦苦等着传说中的王子。陆洁下来接他们两个,五点多还不算皇朝最热闹的时候,不过今天星期六人很多,陆洁领他们从侧门进去,坐电梯上了三楼包厢。
      王想已经被王思早早拉着过来了,高大威严的王想跟一帮如花似玉的小女孩格格不入。如果说,林子夕是漂亮的王子,王想就是头戴盔甲手拿宝剑的骑士,小女孩们还不能欣赏这样太有雄性力量的男人。
      王想只不过是外表看起来很正经威严,其实性格很好很宠妹妹,要不然王思也拿不到他的卡,更别谈请他到现场了。当然,王想之所以愿意过来,也是父母交代要看好妹妹。
      林子夕一进来,女孩们全都忍不住哇哇大叫,王子真人比照片美的太多,懵懂无辜的双眼,高挺的鼻梁,雕刻的轮廓,抿紧的禁欲的嘴唇,灯光下暧昧的肤色,他站在那里,不染一丝尘埃和烟火,当然,这样的想法,不是小女孩们的想的,她们想的只是王子不愧是王子,好可爱,好萌。只有男人,而且是好男色的男人,他的想法不只是这些,他想得更多更深,若是慢慢脱去他的华衣,抚上他的肌肤,让那双不惹尘埃的双眼染上情色,那闭紧的双唇说出爱语,该是怎样一幅美妙的画面。
      这个男人,无疑就是王想。他现在是一个广受好评的官二代,在祖辈的荣光里,有自己的一番作为,能吃苦,聪明,有追求。这样的孩子,没有父母不满意的。然而,这样优秀的王想,在九年前的时候,确是一个混世魔王,为非作歹,吃喝嫖赌,后来甚至吸了带毒的饮料,差点染上毒瘾。
      王想他爸那时候刚刚转到w市当局长,他跟着去w市瞧新鲜,每天去酒吧里泡着,耍狠斗酒,得罪了□□头目而不自知,自以为帅气豪气冲天。那个女人,穿着暴露,没有穿内衣,胸很大,随着走路一摇一晃。她走到自己面前,双手攀上自己的两肩,胸蹭着自己的双手,身上低劣的香水太过浓烈,他极度反感她,可是他怕别人说他是个雏儿,所以强忍着难受,一动不动,任她作为。可是,那样像蝼蚁一样的女人,用低劣的香水,言语粗鲁,放浪形骸,居然敢端给自己摻了料的饮料,而且不止一次。
      他记得自己想要当时被那些赶出酒吧的狼狈,也记得毒瘾上来时欲罢不能的失控,更记得他爸的军鞭抽在身上的痛苦,可是这些懂比不上他对自己的否定。若他不是局长的公子,若他不是李师长的外孙,他什么都不是,别人对付他也如同捏死一只蚂蚁。当人的自尊被踩在地上的那刻,对自己的认识才其所未有的清晰。当他爸将他送去法国的留学的时,他并没有说一句话,默默的接受安排。国外的生活,比他想像的还要艰苦,陌生的语言环境,没有家人朋友,学习任务繁重,各种麻烦接踵而来,他疲于应付。最终,他熬了过来,把自己历练成所有人欣赏的样子,其中的辛苦不足为外人道也。
      第一年到法国的时候,他的法语学得并不是很好,跟当地人交流有困难,他当时的室友很热情地每天跟他用简单的法语对话,他很感激那个法国男孩,那个人生日的时候他准备了红酒庆祝。他本来以为那将是一个友谊增长的夜晚,可惜那个夜晚却是混乱与欲望。法国人主动脱下自己的衣服,跳艳舞挑逗他,他没有挣扎地跟那个人发生了关系。征服一个男人的快感,比起跟一个女人上床,心理能得到更多的满足。跟那个法国男孩的关系陆陆续续持续到他从法国回来,他们彼此没有伴侣的时候,会凑在一起发泄,不需要任何承诺也没有责任。他若是压抑的太过痛苦,会物色一个年轻的男孩,将所有的负面情绪发泄出来。
      这些,他的爸妈并不知道,他们所看到的是他九年以后风度翩翩顶着经济学博士头衔回来,他们所看到的是他的光鲜亮丽的外表,内里的腐烂却一点不知晓不关心。
      若不是这个男孩的出现,王想几乎也以为自己也就是众人眼中优秀有为的社会精英好儿子好哥哥。可是,他不是的,他喜欢年轻漂亮的男孩,他喜欢那种驰骋在他们身上的感觉,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同性恋了。现在,此时此刻,他涌起浓烈的欲望,想要尝一尝这个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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