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同学都说没看懂这篇文章。哎,瓶子我真是为自己讲故事的能力汗颜。
尽管如此,我还是要努力为大家梳理一下此文的脉络,尽量让大家看文看得爽一些。
本文从女主丈夫带着新欢回国开始讲起,第一章到第五章皆为女主人公设计装白莲花逃出大宅门的经过。表面上,女主是被迫离婚,实际上是她预谋策划了很久。为此我埋了许多隐线,譬如:第一章里的最后一话,当她知道自己即将被抛弃时,她说:“这或许不是最好的结局,却是我最想要的结局。”又譬如,第二章她参加唐小弟洗尘宴前,她"打开面下的白玉盒子,剜了一点,用点水花开,抹在手心,搓匀,拍在脸上。照了照镜子,很好,原本一个黛眉朱唇的清秀女子已变成了个面色苍白的深闺怨妇,再戴上银锁璎珞圈,活动下面部筋骨,将小脸扭得憔悴,方踌躇地走向大厅。"接着她劝她大嫂的话:“烟花易冷,人心易老。我只愿自己成为这样的女子:荣时,不炫耀,辱时,不争吵。做一个博学的女子;穷时,不空洞,富时,不浮躁。做一个自尊的女子;即便爱已枯竭,亦在优雅中转身。”还有第四章的末尾:“思巧深一吸鼻子,转眼间,变化了哀声怨哉的面孔。抬起脑袋,光洁的小脸冲着阳光绽放,信心满满。”这些都是很好的证据。
当然,她也很心痛,虽然是她想要的结果,但她对小唐弟弟还是很有感情的,毕竟从小生死患难一起长大。
第五章是全文比较重要的转折点,也是女主人公命运走向的大转折。她以为她逃脱了封建礼教的唐府,实则不然,因为这一切都在唐小弟的控制之下。大家已经注意到了,第五章,女主角上火车时,我是这么写的:“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子突然从身后伸出手,热情地帮她将皮箱放入行李架上。思巧楞了下,立马道了声谢,他压了压帽檐,像是在对她致意。思巧眨了眨眼,纳闷地看着鸭舌帽男的身影淹没入车厢内攒动的人群。”而这个戴鸭舌帽的男人就是唐三少安排保护女主角的人。所以后来女主角一出事,唐三少立马就能得到线报,狂追火车而来。
女配是个为爱疯狂的人,她久在风月场所,了解男人,也窥探出唐小弟真正爱的是女主。她用了妖术将两人灵魂转换,什么妖术,早在第二章,我就用唐老太太讲的故事做铺设:“前朝皇帝,喜下江南,一次途径风城,遭遇剪径,那木道人骑驴而来,以一杀白,解救其于危急之中。皇帝见他如此神通,便与他八拜之交,结为兄弟。后来,木道人在风城东边的山崖上换骨后羽化登仙,换骨崖也因此得的名。当年在崖上皇帝屏退众人,后独身一人下山,对文武百官说他亲眼目睹木道人成仙过程,并笃信仙人可保他的江山千秋万载。遂将那山崖赐名为换骨崖,又认她的女儿为义女,接进宫中,特地命人仿江南风情造了个公主楼,万千宠爱于一身。”
实际上,女配自己也说:“那故事的后半段是杜撰的,是木道人臆造的。那个木道人根本没有在崖上羽化成仙,而是用巫术将自己和皇帝的身体调了调。他换成皇帝的皮囊,而真正的皇帝被他退下悬崖,摔死了。对了,我忘了告诉你,我的父亲也是风城人,我的中文名字叫木璃。”木道人,木璃,很明显,女配是木道人之后,她也会使用相同的巫术。也只有她这样的人拥有随身空间才合理。
可惜,唐小弟那时还不知道女主和女配互换了身体,第八章比较虐,唐小弟将女主毁容,关进疯人院,各种相爱相杀。因为我见不得女主受虐,在疯人院的这段我写得很隐晦,只是借由老佣人的眼睛,说了出来:“一位白衫黑裤的老妈子从里面走了出来。一见着她便楞了半晌,摸着她的狗啃般的短发,又摸了摸她乌青一片一片,还遍布很多的针孔的手臂,目光触碰脸上伤疤时,像被烫着般,缩了回去。”鬼剃头、针孔、伤疤足以证明她受过非人的虐待。
第六,七章是回忆,主要解释一下,为何女主费尽心思想要当弃妇。随便告诉大家,唐三少非常之聪明,智商之高非常人所拥有。
从第九章开始到第十三就是独立的故事了,侧重于侦探小说,女主多了个朋友,臣萍,后文还有两人合作破案的精彩情节。(剧透算不算?)也为引出随身空间而铺垫。
第十五,十六章,说的是她在民国运用前世的技能自力更生的故事。这两章里,我藏了个彩蛋,就是那封神秘来信,到底是谁写的?是何用意?后文会有交待。
到了第十七章,女主和唐小弟重逢,并扣留于北苑。那时唐小弟对她的种种举动都是很暧昧滴。带她去寻访村妇,很喜欢别人以为女主是他媳妇,甚至带她上战场。初到北平时,“木璃懊恼没多带衣服,缩着脖颈,猛吸鼻子,耳朵已经不是自己的了。”第二天“早上起床时,女仆送来了件云锦银丝尘不染花纹的厚棉旗袍,领口袖口都御寒的雪狸毛,穿在身上好不暖和,又因为裁剪得当,收腰收得恰到好处,身材也不走样。”可见,唐小弟是多么在乎她。
其实,那时,或更早之前唐小弟已经知道了她的身份,他有多爱她,就有多后悔当初那么对待过她,所以想方设法留住她,以至于招来他大老婆的嫉妒被卖去当慰安妇。好在她的德国人身份救了她,她自求的同时用随身空间帮助集中营里的其他人。但集中营里的头头还是将她卖给了另一个日本人,而这位日本人竟然是女主这副身体曾经主人在德国的旧相识。而她就利用这层关系,逃出集中营,并在国际饭店遇到了被日本人拐来囚禁于此的戚谨之。为何要掳小洋娃娃,理由我已写得很充分,相信大家都能看明白。
这些话,我本想写在“作者有话说”里面,可是本周在榜单上,离编编要求字数还隔着条马六甲海峡的我,厚颜无耻的将这段话发到了正文中。下榜后,我会做适当调整。望各位海涵。
同时也祈祷,这章发表后,不会再有“看不懂”的负分。阿门,阿弥陀佛,真主保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