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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第 11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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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宁茸醒来的时候,周围黑漆漆什么也看不见,只能听见上方很嘈杂热闹,好像是在什么酒楼菜馆的地底下,一股子泥土的腥味儿传到鼻里,身上盖着东西,身子底下也软乎乎,伸手摸一摸,好像都是棉被。
上方有强光照进来打到脸上,有人进来了。
外面应该是白天。
从木梯上下来的是一个佝着背,头发花白,满脸褐癍的老人,提着一盏灯和一个掉了漆的食盒子。
借着他手里的灯光,才能看清这地方好像是个酒窖,四四方方,狭小潮冷,地上除了一些酒坛子,还摆了一些其他的瓶瓶罐罐,一些干菜腊肉。
他躺在棉被上,扑闪扑闪地眨着眼睛打量这来到他面前的佝腰老人。
这人把背后垫的包袱随手抽出来随手扔到地上,直起腰先提着灯把他先照了一圈,与苍老的面容不相符的极为澄明精锐的眼中射出了兴奋的光芒,像江洋大盗在打量他偷到的最为满意的珍宝,蹲下身打开食盒子,苍老的面容下,发出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饿了吗?”
他照宁茸,宁茸也仰头看他,挣扎自己坐起来,头晕的很,便靠着冰冷的墙壁,打了个喷嚏。
这“老人”忙把棉被往他身上扯了扯,又把自己的外衣脱下来把他裹住。
出乎白风意料,他以为人醒来肯定要吓一跳,可能还要哭闹逃跑,因为知道这宝贝身上没有一丝功夫拳脚,也自信他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跑不了,才没绑着,如今看人醒来挺冷静的,他心情也好的不得了,把一张老人脸往他跟前凑,亮着微弱灯光的黑暗里,显得他枯皱面容上的笑容尤为恐怖:“还记得我是谁?”
刻意掐着嗓子也学不出来纯粹的女人声音,反倒更是诡异,娇滴滴的叫了句:“相公~”
宁茸根本从他这一句“相公”认不出他是谁,诚实地摇了摇头。
他最后的记忆是跟秦炎出门了,两人有说有笑,他还说秦炎今天心情怎么这么好,话也多了,又跟他说自己相信他没有欺负小凤,叫他不要生胡嬷嬷的气。
谁知后来不知怎的就晕了,醒来也不在暖和的软垫马车里,而是被弄到了这黑暗地方。
白风见人呆呆的看着自己,像是吓傻了,也像是叫他那迷魂术伤过的劲儿还在,从袖子里掏出来一个瓶子,在指尖抹了一点东西,把指头往宁茸脖后一搭,宁茸便觉得后脑勺处微痒,有什么细小活物从那里快速的爬出来,仿佛每一根头发丝儿都活过来,一阵令人恐惧的细密麻感,人也瞬时清醒些。
“先说好,别跟我恼,你家里人我一个没动,就连那车夫,我也放了。”
惋惜道:“不知折了我多少大老爷,又得重新找,重新养。”
地上已摆下一碗干饭,两碟子小菜,一碟小炒鸡片,一碟火腿豆腐,一壶热茶,都还冒着热气。
这老人把筷子用热茶仔细涤了,才捧给他:“吃一些罢,将就些,等出了城,日后过上自己的好日子,要什么我都给你。”
宁茸将他这动作眨巴眼睛看了半晌,眯起眼笑了,乖乖点头。
正好也饿了,接过来夹着菜吃。
白风看见人躺的地方,自己说出来都心虚:“我没叫你受苦罢……”
宁茸捧着碗,咬着筷子给他笑,指了指自己喉咙。
白风这才嗨叹一声:“怎忘了这茬儿。”
欲要给他解了,又突然停下笑说:“你不会喊罢?”
“还是算了。”这“老人”凑近宁茸笑道:“也罢,往日都是我做哑巴给你当媳妇儿,如今也叫你做一回哑巴,以后就是我媳妇儿了。”
“你可真会投胎,叫我这样难偷,他们把城里四门都关死了!”
“你家那看门狗这会儿正满京城抓我,他动作倒快,四处城门都关死了!”
“等他抓到了,就把我咔嚓……”给宁茸比了个手势,恶狠狠笑道:“杀了!你呢,就继续回去享福,做你的贵公子,八成十几年后,都想不起来我长什么样子。”
说到这里,突然想起他还没有见过自己庐山真面目。
“老人”突然激动起来:“我叫你看看我长什么样子好不好?”
宁茸一面吃饭一面点头。
昏暗的灯光下,眼前的人脱了外衣,露出里头不符合老人年龄的细腻皮肤来,浑身的骨头卡啦作响,把皮肉越撑越壮,等到宁茸眼见着这低矮佝偻的老人快速成长到蹲在地上也比靠着墙壁坐着的他高出半个身子时,已经完全被笼罩在这人身影中,这身子已与面容极度不符的老人从下裤袋子里掏出一个小瓶子,往脖子上抹了一圈,顺势把那层假面皮撕了下来。
便露出一个有些熟悉的面庞来。
星眼长眉,鼻高庭阔,薄唇含朱,春风含笑的看着他,不可自拔。
这是宁茸从他一进来就知道的事,他的眼神没离开自己身上,非但没有一丝邪念杀意,有的都是心疼、痴迷之类等柔和的、不伤人、却只困扰自己的东西。
白风心中忐忑,真皮肉是会脸红的,问他:“俊么?你喜欢吗?相公?”
宁茸已慢慢想过来,如今见到他眉眼面容,更从一些熟悉之处完全笃定,他是小凤!
小媳妇儿原来是个男子!
突觉心中拧巴的很,不是讨厌男人,只是一直喜欢的是那个粘人胆小的小凤,如今小凤的身影跟这比他高壮的男子重合,只让他觉得无比生疏陌生,因为这生疏陌生,又是在这样的境况下,他与被绑架的区别就是他没有被绑着,更生出来一丝厌恶,两分被骗的烦躁。
被骗,他最讨厌被人骗了,他总是被人骗……
白风又问他:“怕不怕?觉不觉得我是个怪物?”
宁茸心想,我连秦炎都不怕了,还能怕你?暗暗摸了摸胸口,衣裳没给他换,还是出门时那一身姜黄色袄儿,兔子玉牌还在胸口挂着,那狼骨哨子也在里头戴着,笑着摇了摇头。
白风可太心虚了。
一个宝贝摸啊摸,亲啊亲,有空就要抓在手里吻一吻,明知道不是自己的也喜欢的不得了,理智告诉自己不能拿,但是太过喜欢是原罪,人的贪婪是原罪,只要有机会,谁受得了那个诱惑,不想把它无声无息的偷走据为己有。
也知道自己卑鄙邪恶,人家本来就是都统府千娇万宠的小公子,自己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把人家从都统府里偷出来,往后要是成了,还要跟他过那漂泊无定,隐姓埋名不能以真面目示人的日子,就算自己竭尽本事来宠爱呵护他,还能比得上人家以前的生活?白凤怪自己没出息,明明想好,好好的弄他几回,弄够了本儿,往后日子里就不惦记了,只当一场露水情缘,那都统府不是能长久待的地方,迟早把命都折在那里,谁想,越跟他亲热,日子一天一天过,就越是舍不得,越是贪得无厌,终究狠不下心放下,铤而走险了一回。
诱惑人家,像人贩子哄小孩儿,明明自己已经把事情做出来了,已经决定了,还跟人家商量的语气:“说真的,跟我走罢,我带你出去玩儿,往后天高海阔,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我不拘着你,真的,想去哪儿我就带你去哪儿。”
一个浪荡江湖的“穷小子”,起码对于宁大将军的小公子,他是个实打实的穷小子,能够引诱他千娇万贵的心上人的就只有可贵的自由。
又反思了一下自己,保证说:“我以后再也不那样狠的弄了?真的,不会再叫你尿不出来!”
有些不好意思,笑道:“那会儿不是以为一辈子再也不见了么,以后绝不会了!”
“咱们就细水长流的过日子,我一定对你好,你说什么是什么!”
他尽力说自己这里能给到的好处,怎么说都觉得苍白:“你跟我走,我绝不会逼你写字上学,我知道,你讨厌写字对不?”
“咱们呢,以后就专管整日游山玩水,我带你劫富济贫,行侠仗义,做一对江湖上神仙眷侣,岂不快哉!”
宁茸吃了半碗就放下了,他已被养娇了,白风怎能不知道,却自顾一把抱住,一厢情愿道:“你不说话,我就当你愿意了!”
他根本不用人回答他,他没那个自信,又自顾拉着软手软脚的宁茸按住,两人一块儿向西方磕了四个头,白风把双掌合住,往上天道:“娘,弟弟,我找下媳妇儿了,孩儿偷了小半辈子,终于给自己偷下个媳妇儿,他俊的很,也好的很,是大将军的宝贝儿子,以后别操心我了,我俩好好过日子,哪一日儿子死在别个手上,咱们黄泉再聚,下辈子还是一家子!”
宁茸也说不了话,就任他摆弄,听他胡说。
白风又把人拉起来好生放在被中,想他那老窝八成已经被端了,但还有些钱财在那里埋着,若以后要把这块宝贝疙瘩养着,少不得要花费些,于是又跟宁茸说:“只要能让老子找到机会出城,等着罢,你家那看门狗封不了一辈子,顶多还有两天,让老子找到机会带你出去,到时候,我们先去黥南,去那里弄了钱来,往后你想去哪儿,你就跟相公说,相公带你去。”
宁茸听见“黥南”两字,定定看住他,把被下暗暗摸着衣裳里头狼骨哨子的手松了。
白风又叫他看得心猿意马,抱住在嘴上亲了个响,仿佛此刻已能看到以后神仙般的日子,激动道:“我是没家没亲的人了,往后你在哪儿,哪儿就是我家!”
“对了,若是我那倒霉的大哥还没死的话,还可以叫上他,咱仨一起过日子!”
“哈哈,想想就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