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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记 这成了我的 ...


  •   八月二十一日,阴

      今天发现江聿风一个秘密。

      课间操时间,大家都在走廊排队。他站在我斜前方,低着头在看手掌。阳光从窗口斜射进来,照得他的手指几乎透明。我假装系鞋带,蹲下去的时候,悄悄看了一眼。

      他的左手掌心,用黑色水笔画了一个很小的、歪歪扭扭的火箭。

      为什么画在那里?什么时候画的?我盯着那个小火箭看了太久,站起来的时候眼前发黑,差点摔倒。他下意识伸手扶了我一下——就是那只画着火箭的手。

      “没事吧?”他问。

      我的目光还黏在他掌心,那个火箭在皮肤纹路里,像个秘密的纹身。

      “没事,”我慌忙站直,“谢谢。”

      他收回手,把掌心翻过来,朝下。好像什么都没发生。

      但我看见了。江聿风的左手掌心,有一个小火箭。

      这成了我的第一个秘密。

      ——

      九月二日,晴

      江聿风今天穿了件浅灰色的卫衣,帽子边缘有一圈白色抽绳。

      物理课讲到共振,老师说:“当外界频率和物体的固有频率一致时,会产生最大的振幅。”

      我低头记笔记,笔尖在纸上无意识地写了一个“风”字。写完才反应过来,慌忙用修正带涂掉。

      抬头时,发现江聿风也在涂改。他涂得很仔细,修正带在纸上留下一条长长的白色痕迹。我假装借橡皮,瞥了一眼——他涂掉的,是一个“汀”字。

      岸芷汀兰的汀。

      我的名字。

      那一瞬间,我忽然理解了老师刚才讲的内容。有一种共振,不需要声波,不需要介质,它发生在两个并排的课桌之间,发生在两双同时低下去又抬起来的眼睛里。

      频率一致时,连心跳都会同步。

      ——

      九月十日,小雨

      下雨天,江聿风总会提前五分钟到教室,把靠窗那扇窗户关上。

      今天我发现原因了。

      上午第三节课间,雨突然下大,风把雨丝斜吹进来。坐在窗边的女生惊呼一声——她的数学卷子被打湿了。江聿风刚好路过,顺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纸巾递过去。

      很自然的动作。但我注意到,他的目光在那扇窗户上停留了一秒,眉头微微蹙起。

      好像那扇没关好的窗户,是他的失误。

      下午放学时雨停了,大家都急着回家。我收拾书包的动作很慢,等到教室里几乎没人了,才磨蹭到窗边。

      江聿风已经走了。但他的位置上,窗台上,放着一块深蓝色的抹布,叠得整整齐齐。旁边还有一张便利贴,上面是他清隽的字迹:

      “明天值日生:麻烦关窗。谢谢。”

      我把那张便利贴偷偷收了起来。现在它躺在我的日记本里,和所有关于他的记忆放在一起。

      江聿风会关心一扇窗户有没有关好,却不会注意到,有人已经偷偷看了他整整一个秋天。

      ——

      九月十五日,多云转晴

      今天体育课测八百米。我跑到最后半圈时,感觉肺要炸开了,眼前一阵阵发黑。

      坚持到终点后,我扶着膝盖大口喘气,喉咙里全是血腥味。宋夕瑶递给我水,但我连拧瓶盖的力气都没有。

      一只手伸过来,拿走了我手里的水瓶。

      是江聿风。他已经跑完了男生的一千五米,额头上还有细密的汗珠。他拧开瓶盖,把水递还给我,动作自然得像做过千百遍。

      “慢点喝。”他说。

      我小口小口地喝水,余光看见他站在我身边,没有马上离开。阳光把他的影子投在地上,和我的影子重叠了一小块。

      就那一小块重叠的影子,让我心跳加速得比跑八百米还厉害。

      体育老师吹哨集合,江聿风转身走了。我握着那瓶水,瓶盖上还有他手指的温度。

      回教室的路上,宋夕瑶碰了碰我的胳膊:“汀汀,你脸好红。”

      “刚跑完步。”我说。

      “是吗?”她笑,“可江聿风给你拧瓶盖的时候,你的脸更红了。”

      我捂住脸,手心滚烫。

      ——

      九月十八日,阴有小雨

      我发现江聿风不吃香菜。

      中午食堂的汤里飘着细碎的香菜叶,他看了一眼,把汤碗推到一边。然后从书包里拿出一个保温杯,拧开喝了一口。

      我假装不小心把勺子掉在地上,弯腰去捡的时候,闻到了保温杯里飘出来的味道——是玉米排骨汤。

      他妈妈给他准备的。

      那个瞬间我心里涌上一股说不清的情绪。原来江聿风也会挑食,也会有妈妈准备的汤,也会在雨天提前到教室关窗,也会在手心画小火箭。

      原来他不是什么遥不可及的光,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细碎习惯和微小癖好的人。

      这个发现让我既失落又窃喜。失落的是,他不再是我幻想中完美无缺的神明;窃喜的是,我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喜欢一个真实的人。

      喜欢一个会挑食的、手心有火箭的、记得关窗的、会默默帮人拧瓶盖的,江聿风。

      ——

      九月二十一日,晴

      今天发月考成绩。江聿风又是年级第一。

      课间,班主任把他叫到讲台边,笑着拍了拍他的肩。阳光从窗外涌进来,把他整个人包裹在光晕里。有女生小声说:“江聿风好厉害啊。”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卷子,数学最后一道大题,我又做错了。和上次错在同一个地方。

      放学时,我鼓起勇气问:“江聿风,这道题……你能再给我讲一遍吗?”

      他抬起头看我。那是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他的眼睛——很深的褐色,像秋日的潭水,清晰地映出一个小小的、紧张的我。

      “好。”他说,抽出草稿纸。

      他讲得很仔细,每一步都拆解得清清楚楚。讲到上次我卡住的那个点时,他停顿了一下,用红笔圈出来:“这里,你总是忘记要分类讨论。”

      我的脸颊发烫:“我……我下次一定记住。”

      “没关系,”他说,声音很轻,“我多讲几遍就好了。”

      那一瞬间,我忽然有种错觉——好像对他来说,给我讲题不是麻烦,而是一件……值得反复去做的事。

      错觉吧。一定是错觉。

      但那个下午,阳光很好,他的笔尖在纸上划过的声音很好,他说话时微微低头的侧脸很好。

      好到让我愿意相信,有些错觉,可以变成真的。

      ——

      日记的最后一页,我贴上了那张蓝色的便利贴。在旁边写了一行很小的字:

      “江聿风,我数过了,这是你第十七次跟我说:“不客气”。
      什么时候,你才能对我说点别的?”

      窗外又下雨了。雨水顺着玻璃蜿蜒而下,像谁的眼泪。

      我合上日记本,把脸埋进臂弯里。

      明天,太阳还会升起,雨总会停。而我这场漫长无声的暗恋,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迎来属于自己的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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