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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掌心的笑脸
接到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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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报警时,凌霄正在吃午饭。电话那头,民警的声音压得很低:“七岁男孩,没了。他爸打的。”
她放下筷子,和白宇赶到现场。老小区的六楼,门开着,空气里有一股闷了很久的、混着尿骚味的恶臭。
孩子躺在卧室的地板上,身上盖着一床薄毯,只露出一张青紫色的脸。七岁,瘦得像四五岁,颧骨凸出,眼眶深陷。嘴唇上有干涸的血痂,嘴角还有没擦干净的白沫。
白宇蹲下来,掀开毯子。从胸口到脚踝,全是新旧交叠的伤痕。棍子打的,巴掌扇的,烟头烫的,指甲掐的。有些已经结痂,有些还在渗液,有些是刚留下的,皮肤还是肿的、紫的。
“多处陈旧性骨折,肋骨、左前臂、锁骨。”白宇的声音很平,但语速比平时慢,“愈合不良,说明没有接受过正规治疗。死因是颅脑损伤——被重击头部,颅内出血。”
他停顿了一下,低声说:“这孩子,被打了很久。他才七岁,几乎一辈子都在挨打。”
凌霄站起来,走向阳台。孩子的父亲王建国蹲在角落,双手抱头,四十岁的男人,穿着皱巴巴的工装,指甲缝里全是黑泥。他旁边站着一个女人——不是孩子的母亲,是他的新女友。
“为什么打他?”凌霄问。
王建国没抬头,声音闷在膝盖里:“他不听话。作业不写,偷吃东西,把家里弄脏……”
“他几岁?”
“七岁。”
“七岁的孩子,你打了多久?”
王建国沉默了很久,说:“离婚后。三年了。”
孩子的母亲叫陈秀兰,接到电话时正在外地打工。她赶到派出所时,浑身都在抖,嘴唇发白,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凌霄把她带到辨认室,隔着单向玻璃,她看见了王建国。
然后她跪下了。不是哭,是跪,膝盖砸在地砖上,闷响。
“我当初为什么不带走他……”她抓着凌霄的裤脚,声音从喉咙最深处挤出来,“我为什么不带走他……”
三年前离婚时,陈秀兰没有工作,没有住处,法院把孩子判给了王建国。她每个月寄八百块抚养费,每次打电话,王建国都说“孩子挺好的”。过年回家,她看见孩子瘦了,王建国说“不爱吃饭”。她信了。
“他是我儿子啊……”她跪在地上,额头抵着冰凉的地砖,“我为什么不带走他……”
白宇在尸检报告里附了一张照片——孩子的左手掌心,有一个用圆珠笔画的笑脸。墨水已经洇开,模糊了,但还能看出轮廓。那是孩子自己画的,画了很久,笔痕很深。
“他可能是在疼的时候画的。”白宇说,“画在手上,疼的时候能看见。”
凌霄把照片翻过来。背面有一行字,写得歪歪扭扭,用力到纸都透了:「爸爸,别打了,我乖。」
她盯着那行字,盯了很久。
审讯室里,王建国的女友交代了更多细节。孩子每天只吃一顿饭,有时候连一顿都没有。上学?早就不上了。邻居说,经常听见那间屋子里传来孩子的哭声和男人的吼骂声,但没人报警。“以为就是管教孩子,谁家不打孩子?”一个邻居在笔录里说。
当白宇把孩子的尸检报告放在王建国面前时,这个男人终于哭了。不是悔恨,是害怕。
“我不是故意的……”他捂着脸,“我就是想让他听话……他不听话……”
“他七岁。”凌霄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钉子,“七岁的孩子,你要他怎么听话?”
王建国说不出话。
案件尘埃落定。王建国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陈秀兰在法庭上看着他被带走,没有哭。她只是站起来,转身,走了出去。
凌霄后来去看过孩子的墓地。很小,一块白色的石碑,刻着“爱子王晨宇之墓”。碑前放着一只毛绒熊,是陈秀兰放的。毛绒熊的肚子上,缝着一行歪歪扭扭的字:“妈妈在,不怕。”
凌霄蹲下来,把那行字看了一遍又一遍。风吹过来,墓园里的松树沙沙作响,像一个人在哭,又像一个人在叹气。
警徽在暮色中泛着温润的光。这一次,警徽下的泪,为一个七岁男孩掌心里的笑脸而流,为那句“爸爸,别打了”而流,也为所有那些以为“管教”是打人、以为“听话”是挨打的人而流。
他把笑脸画在手上,以为疼的时候看一看,就能熬过去。
可他不知道,这张笑脸,终究没等到不疼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