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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

  •   一个优秀的领导者,应该学会对物尽其用。
      我一直认真实践这个真理,所以我其实不算很忙。
      知人善任并没有那么难,只要你眼光够准,胸襟够开阔。
      小雅对此好像相当吃惊,他以为像我这样的人都是昏天黑地的工作狂。
      我很奇怪,平时我就很注重享受,怎么会给他留下这样的印象?
      我一向善于把工作合理分配给下属,绝不会多费一分脑力。
      他的工作能力倒是超出我的预期。
      没想到一个工科学生可以这么快地适应生意方面的工作。
      他没接受过正规培训,但我能看出来,他天分极高。
      不学经济根本是浪费。
      我建议他转系,换他瞪大双眼。
      我微笑:“有钱能使鬼推磨。”
      他一脸愤怒,却隐忍不发,只是吃饭时一直板着脸孔。
      他知道我是老板,不会笨到正面顶撞。
      但他还年轻,到底学不会什么叫不露声色。
      我失笑,怎么忘了猎豹是种最高傲的动物,怎么可能忍受这种肮脏手段?
      是我判断失误,我道歉。
      他被我吓住,愣愣地说不出话。
      过了片刻,他终于露出笑容。
      欣慰的,放松的,快乐的笑容。
      美不胜收。
      我用尽全身力气,才阻止自己向他扑去。
      我不想伤害他,我要他心甘情愿陪我一生。
      只是和他同住在一间公寓,每天见面,就让我感到幸福。
      如果没有这样一个可爱的同居人,就算这里装修得豪华如总统套房,也令人乏味。
      他的世界,和我不同。
      平凡而温暖的十八年,让他性子单纯,朝气蓬勃。
      而我,从七岁开始就学会什么叫人心险恶。
      他透明的笑容让我觉得刺眼,却又想好好呵护。
      我推掉了所有风花雪月的约会,和觥筹交错的应酬。
      头一次庆幸自己有个衣食无忧的好出身,让我不用顾虑世间的看法。
      凡事都是一体两面,小时候活得异常拘束,长大了就可以肆无忌惮。
      三个月下来,我们已经变得像多年的老朋友。
      他十分懂得进退,在公司无人察觉他和老板正在同居。
      说同居其实有点名不副实。
      我甚至没见过他的裸体!
      不过他穿睡衣的样子也实在可爱。
      他早上很爱睡懒觉,却又总能及时爬起来去上学。
      揉着惺忪的睡眼,啃着我准备好的烤面包三明治出门。
      原本指望他替我做饭,现在我倒成了他的保姆。
      还好,这个现代社会有钱好办事。
      只要一通电话,热腾腾的饭菜送到眼前。
      每天有阿姨来打扫房间,衣服全部等人取走送洗。
      他对此十分过意不去,更加用心工作。
      但提到转系,却是绝不妥协,我也不再强求。
      毕竟不是每个企业家都是科班出身。
      就算他们成功之后会去MBA镀镀金,也多半是混个文凭。
      既然他不愿意放弃自己的专业,那就从实践中成长。
      有我悉心指点,决不会差过他们学校里那些纸上谈兵的教授。
      他一边应付学校,一边应付公司,压力极大。
      到底是年轻人,精力充沛。
      我知道他几乎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却不想放他去和同窗逍遥快活。
      我要他的生活里只有我一个人。
      我知道自己很卑鄙,可我管不了那么多了。
      我用各种借口把他拴在身边,连带着让他的办事效率突飞猛进。
      他以为所有一切都是我有意磨练,没有什么怨言。
      如果让他知道我的心思,肯定立刻跑得不见踪影。
      打草惊蛇,兵家大忌。
      我不露声色,等待机会。
      我得断了他的后路,让他想跑也没地方可去。
      不过这做起来并不容易。
      他家是书香门第,长辈们几乎全是大学教授。
      这样的职业简直让人无从下手。
      下三滥的法子不是没有,可我不想他恨我一辈子。
      我要他做我的爱人,不是冤家对头。
      我倒希望他有个乱七八糟的家庭让我大显神威,不然有家濒临破产的公司等我拯救也成。
      可他家里人居然都是老师!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我想方设法替他培养奢侈爱好,没想到这小子天生是个苦行僧。
      年轻人,简直能靠空气活下去。
      除了游戏和篮球,几乎没有什么东西能令他沉湎其中。
      经过无数次尝试,我不得不承认他的鉴赏力有问题。
      特级黄山毛峰牛饮下肚,然后抱怨味苦。
      2000年的Louis Eschenauer被他喝得不香不臭,甜甜的Baileys倒是对他胃口。
      分不出酱香型和浓香形的区别,觉得茅台和药用酒精的味道差不多。
      最后他的结论是:要喝就喝扎啤,那样爽快。
      不喜欢松露和鱼子酱,受不了奶酪的味道,看见牛排会反胃,只爱吃红烧肉。
      带他去吃最新鲜的sashimi,只试了一口就不动筷子,推说自己对海鲜过敏。
      他其实非常给我面子,并未开口抱怨。
      如果不是习惯细心观察他的一举一动,只怕要被他骗倒。
      这样懂事,虽然乖巧,我却希望他能对我大大方方呼来喝去。
      连我都觉得自己不对劲,神经似乎有些不正常。
      试了一圈下来,发现市面上流行的异国菜肴他都不喜欢,只有传统中餐让他笑逐颜开。
      我的小小爱国者。
      听了一场古典音乐演奏会,他只清醒了五分钟。
      结果有天他拉我去茶楼听京韵大鼓,热热闹闹倒也有趣。
      没想到他有这样传统的爱好。
      问他喜欢读什么书,答案是武侠和漫画。
      四大名著只看过《西游记》,《金瓶梅》倒是熟得很。
      不过他对服装的品位让我十分满意,不管是名牌杂牌,一样神清气爽。
      渐渐地我让他陪我出现在一些重要场合,以私人助理的身份。
      他开始有些局促,但很快就适应环境。
      有一天,他会成为我的左膀右臂。
      我很幸运地发现了一块璞玉,就绝不会把雕琢的工作让给旁人。
      我要他在我的手中焕发光彩。
      现在他花在公司的时间比在学校还多,成绩倒还不成问题。
      我要以我的方式,培养一个商业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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