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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我叫封小雅。
      这个名字是我的学究爷爷起的,取自《诗经》。
      听说当年他本来打算叫我大雅,叫我堂妹小雅,被我爸爸坚决制止。
      还好还好,不然我今天的外号就是大门牙之类的了。
      堂妹的名字被我抢走,只好换成封小蓁,也是从诗里选的字。
      她倒觉得现在的名字比较适合自己。
      我俩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都有个“疯子”“疯婆”“大魔怔”之类的绰号。
      我觉得愤慨,她倒是很看得开。
      如果到了大学还有人敢叫我疯子,我一定让他知道拳头的厉害。
      说起来我家也算是书香门第,可惜爷爷的文学气质显然没有成功地遗传到我的身上,我的语文成绩永远是低空飞过。
      幸好我其他科目的成绩都相当漂亮,让我得以进入这所百年名校。
      大伯一家也住在这个北方城市,正好有个照应。
      我搬进了陈旧狭窄的宿舍,同屋的几个人看上去都挺友善。
      相互介绍之后,大家彼此的第一印象都不错。
      有个融洽的住宿环境,几乎可以成为顺利毕业的保障。
      我是清闲忙碌的大一新生,每天最重要的活动是三步上篮。
      第二重要的活动就是吃饭。
      食堂的饭菜中杂物的比例永远高于可被人类摄取的营养物质。
      还好我是个随遇而安的人,我不挑食。
      现在除了CS,我也学会喝一点小酒。
      工科的女生少得出奇,仅存那几朵奇葩都有些惨不忍睹。
      我想泡——这个字听说不太文雅——是追一个外语系的MM,这需要孔方兄的帮助。
      本来以为做家教就能应付,没想到根本不够。
      为了证明我的诚心,我得请她和同学在五星级酒店办生日聚会。
      这简直就是明目张胆的敲诈。
      我可以不要你,但我要证明自己的能力。
      我周末去一家快递公司打工,晚上干家教。
      有时候指定投放地无人留守,有时候我的小徒弟做不出四位数以上的加减法。
      这一切我都忍了过来。
      等到她生日那天,我敬了在场所有人一杯酒,潇洒离开。
      第二天那个MM找到我,一脸幸福,祝贺我通过考验。
      我感激她的盛情,但敬谢不敏。
      她想扇我一个巴掌,被我挡住。
      连我爸都没扇过我,你算老几?
      从此,我在女生中的评价两极化。
      正方:又酷又帅有担当。
      反方:冷血无情黑心肠。
      我没什么担当,也没拐骗谁家MM,事实证明她们都是一群傻鸟。
      我的心还没冷下来,但我需要休息一段时间。
      宿舍的哥们都是真哥们,开头几天拉着我灌了几口马尿,然后集体逼我上进。
      我实在不好意思告诉他们,其实我根本没怎么伤心。
      算了,学习吧。
      我辞了快递的工作,只保留了两份薪水够高的家教。
      混在大学。

      我以为自己就要这么浑浑噩噩地度过大学四年的漫长日子,没想到遇见了贵人。
      与其说是贵人,不如说是贵族。
      他有一张能让整个校园尖叫的脸,女生是爱慕,男生是嫉妒。
      他有着时装模特般的挺拔身材和国学大师般的儒雅气质。
      看到他,我就想起敬爱的爷爷。
      他们有着同样温和恬淡的气度,一派大家风范。
      如果让古龙来描述他的穿着,很典型。
      干净,合身的剪裁,对细节的把握是出身高贵的证明。
      多么偷懒的写法。
      让我来说,我会说他衬衫上的一粒扣子是我半个月的饭钱。
      P.S.我很能吃。
      我怎么会认识这样一位大少爷?
      很离奇,很简单:我不小心救了他一命。
      从学生家里出来——高级住宅区——遇到一起车祸。
      真是巧,如果我走得再快一些,那辆黑奔就要连我一起挤瘪了。
      现在它吻上了一堵很结实的墙。
      我电影看得太多,赶紧冲上去把车里的伤者或死者拽了出来,以防汽车爆炸。
      这副修长的身躯大概有185公分,我这个178公分的拖他实在有些费力。
      居然没出血,命大的家伙。
      不过好像陷入了昏迷状态,也不知道有没有骨折。
      左思右想之下,我用他的手机叫来了120。
      大夫非让我跟着,只好乖乖从命。
      如果开得起大奔,估计不会拖欠住院费。
      大夫们的算盘都比较精。
      我看着他脸色苍白的躺在床上,发现这个笨蛋司机长得很帅。
      他身上没有酒味,不知道是不是故意撞的,想骗保险费。
      哼,保险公司的算盘比大夫还精,能让你黑着?
      也可能是自杀,不过这个方法未免太蠢。
      我在医院待了一夜,反正自己没有蹲监狱的危险,就当是我善心大发。
      他早上自己醒了过来,睁开眼睛的时候吓了我一跳。
      我知道他很帅很漂亮,可我没想到一个年轻男人居然会这样优雅迷人。
      我以为只有到了我爷爷的年纪,才会有这种醇酒般的韵味。
      简直像一个真正的公爵。
      不是肥胖的国王,不是苍白的王子,是手握大权,仪容俊美的公爵。
      公爵为了感激我对他的救命之恩,盛情邀请我到他的公司工作。
      我告诉他,我现在还在读书,没有这类工作经验。
      他告诉我,在我毕业以前,可以先在公司为我安插一个闲职,让我尽快适应。
      就当是打工,他强调。
      你又不知道我是谁,凭什么这么相信我的能力?
      他笑,高贵无比:凭我的直觉。
      我实在很想告诉他,那是女人的台词。
      除了这种诡异的解释,他带给我的惊喜层出不穷。
      我知道他很有身份,却没想到他的公司居然这么大。
      有多大?在大陆可以进前十,而他是绝对的老板。
      他真是我的贵人,开给我有些离谱的薪水。
      我一个打杂的,领得太多总不太好。
      在我的坚持之下,他把我的薪水改回了自己口中的“一般标准”。
      不知道是不是哈佛毕业生的一般标准。
      公司和学校真是两个概念,我如今知道什么叫世态炎凉。
      即使是这样的大公司,也每天上演各种剧目。
      这个老板也在享受看戏的乐趣,而他似乎知道我也乐在其中。
      这是我的自由,他不会干涉。
      如今我活得滋润,却提不起心思泡妞——原谅我的粗俗——追MM了。
      年轻的躯体,苍老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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