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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失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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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平街在京城的西南角,这里商户林立,十分热闹。
沈知知的母亲虽是大家闺秀,却极有经商天赋,好买宅院。
林家世代书香门第,本不爱铜臭之物,可谁让沈知知的母亲是林老爷的掌中宝呢,给了她许多银钱,她都拿来买商铺。
沈知知母亲在嫁给她父亲时,京城只留了这一处宅子,其余都换成了金银当嫁妆带去了临杭。
长姐担心她在外祖母家受委屈了,还能有个地方呆呆,毕竟别人家再好也不如自己家好,出发时把钥匙给了沈知知。
沈知知尝试唤醒昏过去一路的陆奕初,迫于之前的淫威,她不敢动手推搡,她只能一声声“喂,喂,醒醒”
喊着,喊着,她的思绪就偏离开来了,他怎么晕过去了也这样好看,不似他醒来那么冷若冰霜,竟像一个沉睡于香甜梦乡的稚嫩孩童。
沈知知到底没忍住,用手指摸了摸他的唇,果然滑腻,她得寸进尺的凑上前去,他的皮肤怎地这么好呢?
陆奕初似乎觉察到人的触碰,他想猛地睁开眼,却总是黑乎乎一片,他试了一遍又一遍,终于迎来了缝隙的光线,一张瞪圆了杏眼的白玉包子般的脸离他很近,见他醒来,兴奋不已,可是他怎么也想不起来她是谁?
“你,你是谁?”陆奕初想撑起腿来,腿却不听使唤
“你忘啦?我是沈知知啊!”
“沈知知?”陆奕初从大脑里搜罗了半天,也丝毫想不起来有关于她的一丝信息,更可怕的是,他想不起来自己是谁了?”
陆奕初艰难地问:“我是谁?”
沈知知呆在了原地,她闯大祸了,这人失忆了?她连滚带爬地跑出去找小珠。
“小珠,完了,他脑子摔坏了,他不记得我是谁了。”
“这,这咋办呐,小姐,要不咱回去找大小姐吧,这事太大,咱解决不了啊。”
不行,沈知知立即否决了这个决定,长姐现在那么难,她不能再去给她添麻烦了。
正当她心乱如麻时,马车内传来了呼唤的声音,
“沈,知知”
沈知知心想算了,先走一步看一步。
她进了马车,发现陆奕初正在艰难的想要站起,右腿却纹丝不动。
“我的腿怎么了?你过来帮我敲打一下。”
沈知知此刻真是无语问苍天,他也太倒霉了吧,总不能这腿也坏了吧。
她用尽全力的敲了一下他的大腿,他的腿却毫无反应。
眼见着陆奕初脸色煞白地要晕倒,她起了怜悯之心,开始胡编乱造起来:“你叫平安,我们是从临杭逃婚出来的,你爱我爱的要死,你爹不同意,你就找我一起私奔,我们路上遇上了匪贼,好不容易逃出来,你不小心摔到了头,这才失去记忆,你放心,我不会丢下你的。”
听她一番话,陆奕初不可置信地将沈知知从头打量到脚,那眼神仿佛在说我会为了你私奔?
“看啥?你可是爱我爱的不行,丢弃了家业跟我私奔的,我还没嫌弃你,你倒嫌弃上我了。”
“小姐,下马车吧,我们到了。”
这是一间临着街道的两层小屋,一楼可以做生意,二楼居住,后面还有一个小院子,院子里种了一棵白玉兰树,这屋子即使不住卖掉,无论是地段还是居住大小都热销得很。
沈知知和小珠把平安扶下了马车,先让他坐在了一楼的客厅,她和小珠迅速打扫了一下屋子,把二楼的被褥都拿出来晒。
有邻居从她门前过,都好奇地伸个头望望,竞相呼告这间屋子来了个小夫妻,那小娘子长得那叫一个水灵动人,那相公也是貌比潘安,就是似乎那相公有隐疾,腿不行。
陆奕初,不,平安冷静地观察着他呆的这间屋子,还有上上下下打扫的主仆二人,那眼神使人不寒而栗,他对于沈知知的话表示存疑。
小珠凑到沈知知耳边:“二小姐,我们不回去了?”
沈知知一边将柜子里的一些衣物拿出,一边轻描淡写地说:“不回去了,你小姐我解决了。”
沈知知挑了个眉,洋洋得意地说:“他以后就叫平安,我相公,你就喊他官人,喊我娘子吧。”
小珠吃惊得衣服都掉了一地:“小姐,你疯了吧,你拿自己的名声开玩笑!”
“哎呀,小珠,等他病好了,什么都想起来了,不就自己回去了,这事你不说,我不说,谁知道呢。”
“小姐,我发现你胆子忒大了,我想回家了,我怕大小姐知道了会杀了我。”
“安心啦,小珠,这么帅的相公,我也不亏。”
沈知知发现柜子里有不少新的衣物和被子,这样就不用添置了,能省不少银子,她把长姐给她的盐引压在了箱子的最下面。
可在分派房间时,沈知知发了愁,二楼只有两间房间,她不想委屈小珠睡到后院的杂间,那平安睡哪呢?
正当她想让平安睡后院的杂间时,他却轻笑道:“怎么,夫妻不睡一间房?”
平安看了看后院的那间小房间,又小又脏,他才不愿意去住。
嘿,这小子竟还真端起了家主的谱来,沈知知又不能自相矛盾,谁让他救了她呢,她咬牙切齿地扶着他上了楼。
“你身体不好,这些日子你睡床上,我打地铺吧。”
沈知知再馋他的身子,可总不能趁人之危。
“不然呢?”平安一脸的理所当然。
忍住,忍住。
沈知知下楼喊上小珠,准备去一趟集市,家里一切用度基本都有,但是男子的衣物等没有,还是要给平安添置几身。
可是等她与小珠盘算一下钱,才发现情况不妙,她逃出来的急,银钱根本没带身上,她仔细算了算,虽然住不花钱,可是三口人的口粮,加上马上要带平安去看病,这都是一笔不小的花销。她身上所有的钱只够十天左右。
沈知知先去给长姐寄了封信,让她别担心,就说她遇到了一队好心的商人,和他们一道到了京城,她先住在自己家,想在京城四处玩玩,再去拜访外祖母家。
接着她们就来到了据说很有名气的男子衣装店,掌柜的是一个头戴簪花的妖里妖气的男子:“小娘子,你想买些什么布料。”
“我想给我相公买一套青玉色的衣裳,你帮我挑一匹,就照京城最时兴的样子做。”
“哎呦,你相公真是有福气,能娶到你这样貌美的小娘子。”
沈知知被人一夸,没忍住,又定了一套绯红色的,一洗一换,正好把他那件带血的黑色扔掉,他皮肤那么白,穿粉色一定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