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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书案凝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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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绾重新拿起书房的抹布时,指尖触到竹简上的温度,忽然有种恍若隔世的错觉。
不过短短几日,书房里的气息却仿佛变了,案头新添了一卷西域舆图,羊皮材质的边缘还带着未散尽的皮革腥气;角落里堆着几个素色布囊,张管家说里面是陛下赏赐的西域葡萄,颗颗饱满如紫晶;就连霍去病常坐的那张木椅,似乎也比往日多了几分人气,他近来回府的时辰早了些,有时会对着舆图坐到深夜,烛火在他肩头明明灭灭,像极了大漠里跳动的篝火。
“这卷《汉书·地理志》,你且按郡县分类归置。”霍去病的声音从书案后传来,打断了沈绾的怔忡,他正低头写着什么,狼毫笔在麻纸上划过,留下簌簌的轻响,“前日看你整理书简时,对地名似乎格外留意。”
沈绾心头一跳,连忙应道:“是。”
她捧着那卷竹简走到靠窗的长案边,阳光透过雕花木窗,在书页上投下细碎的光斑,她一边分类,一边忍不住用眼角的余光瞥向书案后的人。
霍去病今日穿了件石青色常服,领口袖口绣着暗纹,是陛下新赏的料子,他写得专注,眉头微蹙,左手按着纸页,右手悬腕疾书,指节因用力而泛出浅红,沈绾记得历史课上老师说过,霍去病虽出身行伍,却并非粗鄙武夫,他的字凌厉如剑,带着少年人的锋芒,可惜后世没能留下真迹。
此刻亲眼所见,果然如此,那些墨迹落在纸上,笔画瘦硬,转折处如刀削斧劈,竟和他挥剑时的姿态有几分相似。
“在看什么?”
沈绾猛地回神,发现霍去病不知何时停了笔,正抬眸看她,他的目光落在她手里的竹简上,带着几分探究,却没有责备的意思。
“没...没什么。”她慌忙低下头,脸颊有些发烫,“只是觉得...侯爷的字很好看。”
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哪有婢女议论主子字迹的道理?
霍去病却没动怒,反而极轻地勾了勾唇角,那笑意极淡,像春风拂过冰封的湖面,只漾开一圈浅纹,转瞬就消失了,却足够让沈绾的心跳漏了半拍。
“不过是些军务文书,算不得什么字。”他转回头,重新蘸了墨,“你若喜欢看字,案头那卷蔡邕的《笔论》,闲时可拿去翻。”
沈绾愣住了。
蔡邕的《笔论》?那可是当世大儒的手迹,寻常士子求而不得,他竟让她闲时拿去翻?
她张了张嘴,想说“不敢”,却见霍去病已经重新投入到书写中,侧脸在烛火里显得格外沉静,阳光从他耳侧滑过,照亮了他鬓角新长出的发茬,带着少年人独有的蓬勃生气。
沈绾默默低下头,继续整理竹简,指尖划过“酒泉”“张掖”这些地名时,忽然想起笔记本里抄录的句子---“元狩二年秋,骠骑将军出北地,遂深入匈奴,至于祁连山,捕首虏甚多”。
河西之战的第二阶段,就要来了。
这场战役比春战更凶险,他要孤军穿越大漠,直插匈奴腹地,祁连山的冰川、戈壁的烈日、潜藏的流沙,都是比匈奴铁骑更难对付的敌人。
沈绾的手指无意识地收紧,竹简的边缘硌得掌心发疼,她偷偷抬眼,看见霍去病正对着一卷军报蹙眉,墨滴在纸页上晕开一个小团,他却浑然不觉。
她忽然想,若是此刻递上一杯茶,会不会打断他的思路?可看着他眼下淡淡的青黑,又忍不住想让他歇一歇。
正犹豫间,霍去病忽然放下笔,揉了揉眉心:“去沏壶茶来。”
“是!”沈绾如蒙大赦,转身快步走向外间。
春桃正在廊下晒药材,见她匆匆出来,笑着打趣:“这才进去半个时辰,就被侯爷支使出来了?”
“是沏茶。”沈绾一边烧水,一边把刚才的事捡能说的说了,“侯爷让我看蔡邕的《笔论》呢。”
“我的天!”春桃眼睛瞪得溜圆,“那可是宝贝!绾绾,侯爷对你真是不一样了!”
沈绾的脸又热了,嗔道:“别胡说,不过是侯爷体恤下人罢了。”
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泛起细密的痒,她找出前日晒干的枸杞,又抓了几颗红枣,一并放进茶壶里,她记得笔记本上写过,大漠行军损耗元气,枸杞红枣能补气养血,虽不能立刻见效,总好过喝寡淡的清茶。
提着茶盏回书房时,霍去病已经放下了笔,正站在舆图前,手指沿着祁连山的走向滑动,他的侧脸绷得很紧,下颌线比往日更清晰,连带着周身的气息都沉了几分。
“侯爷,茶来了。”沈绾把茶盏放在案边,轻声道,“加了些枸杞和红枣,能补些元气。”
霍去病“嗯”了一声,目光仍在舆图上:“你似乎很懂这些养生之道。”
“是...祖母在世时教的。”沈绾随口编了个理由,她不敢说这是现代养生知识,更不敢说自己是怕他身子熬不住。
霍去病这才转过身,端起茶盏,琥珀色的茶汤里浮着几粒殷红的枣子,香气带着淡淡的甜,他呷了一口,眉头微舒:“尚可。”
这两个字,和上次评价菊花茶时一模一样,却让沈绾的心安定了不少,她知道,这已是他难得的温和。
接下来的几日,书房里的气氛愈发平和,霍去病不再避讳让她接触军务文书,有时甚至会指着舆图上的地名问她:“此处若行军,当如何取水源?”
沈绾起初还小心翼翼,只捡史书里明确记载的内容说,比如“黑河沿岸多泉眼”“祁连山脚有积雪融水”,后来见他听得认真,偶尔还会点头附和,胆子便大了些,开始说些后世地理课上学的知识:“大漠夜行,可依星辰辨方向,北斗七星的斗柄指向...”
她说得兴起,指尖不自觉地指向窗外的天空,仿佛那里此刻正悬着璀璨的星斗,霍去病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睛,忽然道:“你懂的,似乎不止祖母教的这点。”
沈绾的声音戛然而止,指尖僵在半空。
阳光落在她脸上,把她瞬间煞白的脸色照得一清二楚,她张了张嘴,却发现喉咙干涩得发不出声音,他果然还是起疑了。
霍去病却没有追问,只是拿起案边的狼毫,在纸上写下“北斗”二字:“继续说,斗柄如何指向?”
他的语气平静无波,像是刚才那句试探从未说过,沈绾愣了愣,看着他专注的侧脸,心里忽然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他明明可以追问到底,却选择了给她台阶下。
“是。”她定了定神,声音还有些发颤,“斗柄东指,天下皆春;斗柄南指,天下皆夏;斗柄西指,天下皆秋;斗柄北指,天下皆冬...夜间行军,依此可辨方位。”
霍去病听完,在纸上又写了几行字,看字迹像是在记录什么。他写完后,把纸折起来递给沈绾:“收好。”
沈绾接过一看,上面竟是她刚才说的星辰辨向之法,还有他补充的几句“大漠星辰较中原更亮,无云之夜可细观”,字迹依旧凌厉,却在末尾添了个小小的星芒符号,像是随手画的,带着几分少年气。
“这是……”
“你说的法子有用。”霍去病淡淡道,“军中斥候多识草木,却少有人懂观星,记下了,或许日后能用。”
沈绾捏着那张纸,指尖能感受到麻纸粗糙的纹理,还有墨迹未干的微温,她忽然想起春桃说的“侯爷对你不一样”,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填满了,暖暖的,又带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酸涩。
她知道自己不该对他产生这样的情愫,他是名垂青史的少年将军,她是误入时空的异世孤魂,他们的世界本就隔着两千年的光阴,更遑论身份悬殊,命运殊途。
可感情这东西,从来由不得人控制。
那日傍晚,沈绾正在擦拭书架顶层的书简,忽然听见院外传来喧哗,她踩着木梯探头去看,只见几个内侍模样的人簇拥着一个锦盒走进来,张管家跟在后面,脸上是掩不住的喜色。
“侯爷!陛下又有赏赐了!”张管家的声音透着激动,“说是嘉奖您皋兰山大捷,特意赏了西域进贡的夜明珠,还有一匹汗血宝马!”
霍去病从书房走出来,神色平静:“知道了,呈上来吧。”
内侍打开锦盒,一颗鸽蛋大的夜明珠在暮色里发出柔和的光晕,照亮了半个庭院,沈绾站在高处看得清楚,那颗珠子圆润饱满,光泽温润,确是稀世珍宝。
可她的目光,却落在了庭院另一侧---那里拴着一匹马,通体枣红,鬃毛如流瀑,额间一点雪白,正扬蹄嘶鸣,声震四野。
是汗血宝马。
史书上说,汉武帝为了求汗血宝马,曾两次派使者出使西域,甚至不惜动兵,这等神驹,整个大汉也不过寥寥数匹,陛下竟就这样赏给了霍去病。
“好马!”连见惯了珍宝的张管家都忍不住赞叹,“侯爷骑上这马,定能驰骋沙场,所向披靡!”
霍去病走到马前,抬手抚上马颈,那烈马竟格外温顺,用头蹭了蹭他的手心,像是久别重逢的知己,他眼底终于露出一丝真切的笑意,转身对那内侍道:“替本侯谢过陛下。”
内侍笑着应了,又说了几句恭贺的话,才带着人离开。
沈绾从木梯上下来时,腿有些发软,她走到书房门口,看见霍去病正对着那匹宝马出神,夕阳的金辉洒在他身上,和马的赤色鬃毛交相辉映,构成一幅耀眼的画面。
他本就该是这样的,鲜衣怒马,少年得志,站在万众瞩目的地方,接受天下人的敬仰。
可她却莫名想起春桃说的,前日见他回府时,肩头的铠甲带着暗红的血迹,像是受了伤。
“侯爷。”她走过去,声音很轻,“宝马虽好,也要当心些。”
霍去病转过头,看了她一眼:“你也懂马?”
“不懂。”沈绾摇摇头,鼓起勇气迎上他的目光,“只是觉得...马性烈,沙场凶险,侯爷若骑它出征,定要多加留意。”
她的话里带着不加掩饰的担忧,像一根细针,轻轻刺破了他惯常的疏离,霍去病看着她微微泛红的眼眶,看着她紧抿的唇,忽然伸手,极轻地碰了碰她的发顶。
他的指尖带着常年握剑的薄茧,触到她发丝时,沈绾像被烫到一样僵住了。
“知道了。”他的声音放得很低,带着一种奇异的温柔,“本侯会当心。”
说完,他便转身走向那匹宝马,翻身上马,疾驰而去,枣红色的身影消失在巷口,只留下扬起的尘土和沈绾怔在原地的身影。
她抬手抚上自己的发顶,那里仿佛还残留着他指尖的温度,心跳得像要从喉咙里蹦出来,脸颊烫得能煎鸡蛋。
春桃不知何时走了过来,撞了撞她的胳膊,挤眉弄眼道:“刚才侯爷是不是碰你头发了?”
沈绾慌忙后退一步,嗔道:“别胡说!”
“我可都看见了!”春桃笑得促狭,“绾绾,你老实说,你是不是对侯爷......”
“没有的事!”沈绾打断她,脸颊红得更厉害,“侯爷是主子,我是婢女,哪有什么别的心思?”
话虽如此,心里却像揣了只兔子,乱撞个不停。
那夜,沈绾第一次失眠不是因为担心战事,而是因为霍去病那个轻描淡写的触碰,她躺在榻上,睁着眼睛看帐顶的流苏,指尖一遍遍划过发顶,仿佛还能感受到那瞬间的温热。
她知道这不对,他是高高在上的骠骑校尉,未来的大司马,身边注定会有无数名门贵女环绕,而她,不过是个来历不明的孤女,能留在他身边整理书简,已是侥幸。
可那句“本侯会当心”,却像一颗石子投进心湖,漾开圈圈涟漪,怎么也平复不下去。
几日后,霍去病要率军出征的消息传遍了长安城。
这次是去北地郡,准备发动河西之战的第二阶段---深入祁连山,直捣匈奴浑邪王、休屠王的巢穴。
府里的气氛再次凝重起来,仆役们忙着收拾行装,甲胄兵器被擦拭得锃亮,堆在庭院里,闪着冷冽的光,霍去病每日早出晚归,有时甚至彻夜留在军营,回府时身上总带着挥之不去的硝烟味。
沈绾把书房打理得井井有条,将他常用的兵书都放在最顺手的位置,又在他的枕旁放了一小袋晒干的薰衣草,她记得书上说,这东西能安神助眠,是她托春桃去药铺买的。
她不敢像上次那样递上笔记本,只能用这种笨拙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