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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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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说您干妈说,您这个病吃几片草就好了不用吃药了?”
急诊门外排满了人,男女老少高矮胖瘦一应俱全,头疼脑热腰酸背痛甚至缺胳膊少腿也凑了个齐整。来去的医护脚底下都像踩了风火轮,一边手上的活不停,一边还得接受路两边的病人或家属的各种盘问。
祝明一边翻着手上的报告单往办公室走,一边稍微放慢了脚步听推着轮椅的女人说着话,轮椅上的老太太还要偶尔插几句嘴。
“就是!我干妈可灵了!死丫头啥也不懂非得把我往医院送,干妈的头发是最灵验不过了,去年我拉肚子,吃了干妈的头发马上就好了呀!”老太太看着有个七八十了,头发花白,精神头却还不错,就是打着石膏的腿有些影响了她手舞足蹈,“哎呀小祝啊,其实看病我真的不急,你看看我上次发给你的那个女孩子......”
“祝医生,我妈就是只听你的话,我真的劝不动了,你看......”老人的女儿如今看着也不年轻了,穿得却很干练,像是直接从工作场地赶过来的,“上次她腿摔着了还好有你在,真是麻烦你了祝医生。”
刚好走到办公室门口,祝明翻报告的手一顿,手撑在膝盖上半蹲下来跟老太太说话,“黄奶奶,我再跟你说一遍哦,您干妈我上次查了资料,是一种叫车前草的植物,它只能治拉肚子不能治跌打损伤,术业有专攻,论治跌打损伤她还是没有楼上的孙医生在行,而且孙医生去年离婚了也没对象,上次还跟我说他相亲又失败了,如果您方便的话......”
“早说啊!”黄奶奶瞬间亮了眼睛,“小孙条件也好,我这就去给他物色!闺女!走咱们去骨科!”
收获了黄奶奶女儿感激的目光,目送他俩转身上楼,祝明淡淡把报告单往身后一背推门进了办公室。祝明今年刚入职三院急诊,认识黄奶奶也是赶巧,连着上了半个月班去爬个山也能遇见黄奶奶去给干妈上供品,那天刚下完雨路滑,老太太从小山坡呲溜一下滑到祝明脚边,手上还攥着她干妈的头发——一把车前草叶子。祝明背着老太太下了山到三院急诊就诊,换上白大褂就给老太太看病,从此一跃成为b市金牌红娘黄奶奶最喜欢的年轻小伙。
自她住院到出院,共计给祝明发了107个不限于beta和omega的适龄单身男女,差一个就能凑齐梁山好汉了。
“金牌红娘又来啦?”角落的显示器后面冒出一个脑袋,“这次又是来干啥,因为你一直不回消息所以直接来堵人啦?还是神婆又给她干妈带话了?”
“都有。”祝明拉开椅子在自己的桌前坐下,从抽屉里拿出眼镜戴上开始写病历,“主要是该拆石膏了,非不愿意去,说她干妈带了话,还得再吃一段时间车前草叶子什么的,被我糊弄过去了,准备给我兜里塞传单的,被我发现躲过去了。”
“啧,师兄魅力惊人啊。”显示器后的小叶嘎嘎大笑,“明明才入职三个月,上到院长,下到病患,都给你介绍过对象了,还有你攻略不了的人吗?”
“老王。”祝明淡淡地说。
小叶瞬间闭嘴。
老王,全名王德正,是小叶和祝明的导师,为人刚正不阿,明明已经年近六十,却还身强体壮精力充沛。祝明在他手里硕博连读,小叶则是今年上读研一,从刚入学被折磨得哭,到现在一听老王的名字就打摆子,只过了仅仅三个月。
“师兄,作为三院的梦中情a,你这样拿老王吓唬人的行为非常令人不耻啊!”小叶磨着牙说。
“多谢夸奖,不过我巴不得没人搭理我,所以请帮我多宣传,另外。”祝明把凳子往后轻轻一推站了起来,又要去忙,“今天你的活要是干不完的话明天老王就开会回来了,你懂得。”
“啊???明天??你骗我吧不是说至少去一周吗!!”
祝明挥挥衣袖把惨叫声关在了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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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手术台下来的时候已经转钟,祝明随便热了倒霉师妹帮他打的饭扒拉了几口就下班了。
刚进十一月,北方的风已经有了萧瑟的味道,是祝明熟悉又陌生的味道。离开北方去港岛读书的这些年,他没有一次在节日回过故土,主要是那里也已经没有人了,他回去的话,就是他所认识的唯一一个故人。
B市什么时候会下雪呢?好像已经很久没见过雪了。
医院的待遇其实还行不仅给了一笔安家费,还安排了一间小小的单人宿舍,虽然不大但祝明就自己一个人,完全足够了。
作为一个单身alpha,祝明的房间几乎作为标准的单身样板房展出,毕竟在急诊上班他连回来休息的时间都很少,更多的时候如果来不及他就直接在休息室合衣睡了,最多回来洗个澡换身衣服。
但今天不太一样,祝明推开门的一瞬间就发现小小的一室一厅简直大变活厅。门口多了一张柔软的地毯,上面的两个卡通人物应该是迪士尼的人气cp,祝明记不住名字但记住了在迪士尼排队好几个小时的那个下午。
他知道,是邱秋来过了。
从兜里掏出手机,不出意外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自己关机了。拿着搬砖一样的手机往里走,祝明发现邱秋还给他添了不少东西,吧台上多了一台胶囊咖啡机和一盏台灯,桌上多了个果盘,都是不容易放烂也方便他揣上就走的水果,冰箱里也多了一些开袋即食的面包。祝明给手机充上电又转了一圈,衣柜里也多了几套衣服,从深秋到初冬的都有,准备的人很用心,知道他已经很久没有过冬天了。
手机发出滴滴声,开机后快速又响了好几声。
祝明快速翻了一下,少部分是工作消息,没什么重要信息,邱秋的消息压在最下面,是下午就发来的。
【邱秋:我今天去一趟你公寓哦给你带了东西】
【邱秋:东西我都放好了清单如下】
【邱秋:图片.jpg】
【邱秋:你明天穿我放衣柜里的第三套来见我哈】
【邱秋:小兔子转圈.jif】
明天。
祝明想了想,回了个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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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深秋难得的好天气,秋高气爽,穿着单薄的衣服站在太阳底下也不会觉得冷,温暖地像可以在太阳底下睡一个好觉。
祝明果断地假装忘记了邱秋昨天的交代,套了件邱秋新送来的外套。临出门前他犹豫了一下,还是选了那副带度数的墨镜出门。祝明度数不高,两位数,散光反而有个三位数,眼镜基本只用于防蓝光。
墨镜嘛,则纯耍帅了。
这还是邱秋前几年送的生日礼物,祝明从来没戴过,今天居然鬼使神差想起来了,可喜可贺。
“哇塞,超正的。”邱秋称赞道。
“谢谢。”祝明没什么情绪地道了谢,顺手给自己栓好了安全带,“去哪?”
邱秋倒是习惯了祝明的冷淡,稍微低了下头让墨镜往下滑了点,仔细打量了一下祝明的穿搭,“我不得不说,我的眼光真的很不错,这个外套别人穿包骚的,你穿着就有种禁欲感,这就是学术让人阳痿吗?这个墨镜也是神来之笔,怎么想得毛寸配墨镜,比我昨天化的那个模特有时尚感多了,你真的不准备改邪归正吗?非得一条道走到黑?”
“不是说上班吸走了你所有阳气吗,怎么话还这么多,再不开走我处理个数据......”
“走走走这就走!”
秋日的阳光温暖还不刺眼,祝明把墨镜撑在头顶,诚如邱秋所说,这真的非常——时尚。温暖的光越过车窗,风也拂过那张优越的脸,邱秋忍不住又趁着红灯打量闭目养神的祝明。
这家伙话少脾气硬,但实在长了一副好皮囊,且天生有让人信服的能力,所以当时......
她给祝明挑的这件外套主要是牛仔布,很衬肤色,祝明算不上白,甚至有点往小麦色发展,主要是此男完全不护肤,但就这样,那张脸也能称得上英俊。浓眉大眼,看着就很正派的那种英俊,因为很少笑所以也没什么细纹,这件外套其实对祝明来说有点太潮了,身上叮呤咣啷挂着些金属的配饰,但他本身偏冷硬的气质又中和了外套带来的那一点点脂粉味,架在头上的墨镜和墨镜也加重了型男感。在港岛读书的那几年祝明一直坚持健身,无他,实在是不健身可能活不到毕业,所以牛仔外套下朴素的白背心勾勒的曲线,也很引人遐想。
好帅一男的,可惜一心扑在了医院,真是暴殄天物。
绿灯了,邱秋把墨镜往上轻轻推,开口道,“不问我带你去哪?不怕我给你卖了?医生肉多少一斤?”
“急诊医生不值钱,指不定哪天就猝死了。”祝明闭着眼说,“你能去哪,无非是吃喝玩乐。”
“我就没点深刻的追求?”
“吃喝玩乐还不深刻?”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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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两天就该立冬了,现在还有音乐节?”
祝明摘了墨镜挂在胸前,掏出手机看了眼,“准确的说,还有七天立冬。”
邱秋啧了一声,跳下车把带增高的鞋换上,顺手把平底鞋扔回驾驶室,从后座把包掏出来,给自己补了个隔离香水,“走吧,车停这就行,已经开始检票了,你把电子身份证打开。”
“又是为了哪个小男生?”
进场的路上路过了一片印着艺人照片的注水旗,还有不少小女孩在那边边尖叫边打卡,看上去年纪应该也就和祝明学医的时长差个两三岁的样子。
邱秋的工作严格来说也经常和艺人合作,按理说看这么多了也该脱敏了,但她居然从业这么多年还是没改掉颜狗的坏毛病,祝明也很意外。
“我就不能是为了追寻伟大的音乐梦想吗?别把我想得这么肤浅好吧。”邱秋撇嘴,看了眼注水旗又兴奋起来,“你给我拍个照呗,跟那个杆儿,诶对就那个,拿我手机二倍距离拍我教过你的那个。”
等到折腾一番进了场,第一支热场乐队也准备登台表演了。
“你要看的是第几个出场?”
邱秋买的位置是vippro座,难得的在音乐节有座位的区域,也划分了占坑区,不想坐着也能去站着,不过热场的乐队没什么热度,vip区甚至都还有大半的人没来。今天的天气实在是很好,热场的乐队唱的又是一些小情歌,祝明感觉再有个十分钟他就能睡着了。
“下下个吧好像,他们不是很火来着。”邱秋说。
“也是难得。”
“喂!”
祝明这么说也不算恶意栽赃,邱秋过往追星史可以说是什么红追什么,还很容易上头,曾经在圣诞前飞港岛拉着祝明去夜排一整晚只为了抢一个她喜欢的限量周边,不过后来那位艺人出了点污点,那个她曾经愿意排队一整晚也要买的限量周边,果断被她丢进了乱糟糟的、塞满了杂物的工作室储物间。
倒是爱憎分明。
“你不明白,他真的很特别,这次真的不一样,他看我一眼我就心慌。”
“嗯嗯。”
第二组演出的乐队显然比第一组人气要高不是一星半点,第一组结束后祝明和邱秋身边的空位突然就坐满了,甚至不少人直奔站坑掏出了早就准备好的长枪大炮。
“我去,这咋带进来的。”邱秋瞪大了眼睛。
“一般来说音乐节不是按咖位顺序的吗,怎么这个点就这么多人。”祝明戴着墨镜在手机上戳来戳去,邱秋一看就知道这人觉得无聊开始玩数独了。
“小声点吧你,本来他们是倒数第二,好像临时有什么事改到前面来的。”
“哦。”
祝明没太往心里去,继续在手机上戳来戳去。
“说起来这个乐队你应该听过的,哎,你还记得吗?你刚去港岛的时候听的那个,我当时喜欢的那个主唱,萧雾,以前就是这个乐队,只是现在主唱是当时的吉他手......叫什么来着,好像也是学医的,可好玩了他微博,叫什么来着?”
“......在雾里?”
“对!在雾里!他们最火的这首歌,不过现在应该不是了,现在最火的应该是去年发的那首很洗脑的,大街小巷都在放,我记得他们去年演出很出圈,那个吉他手......”
“啊啊啊啊啊kk!!!”
“kk!!!!!”
“moon!!!!”
“谢柯不许穿上衣!!!!”
“那个吉他手,是最初乐队的吉他手,但是已经因为感情纠纷退队了吧,被叫回来救场的?”邱秋八卦而快速地说。
一阵激烈的音乐响起,挡板落下,大屏上出现乐队的正面视角。
主唱在秋天的风里敞怀穿着黑色的西装外套,头发往后梳成背头,八块腹肌块块分明,脸上挂着坏坏的笑,“Ready?”
猛烈的鼓声突然响起,就像肯定而慷慨的回声。
“梦!梦有时好坏!
花!有时烂俗有时烂漫!
我!有时爱你有时讨厌!
那怎么办!你不能不爱我!”
陈词烂俗,但曲调宏大、激烈,像把鲜花揉烂往人脸上扔的味道,难怪邱秋说很出圈但很洗脑。祝明想。
“爱爱爱世人总说爱
坏坏坏你总说我坏
那我也要说喝喝喝
要和你彻夜不停”
曲风一转,节奏放缓,悠扬的女声穿插其中。
“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
吉他弦轻轻拨动,那些烂俗的爱恨情仇嗔痴贪念,都化作一阵清风,被崖石击散。
那个高大的吉他手戴着宽檐的鸭舌帽,隐约能看见浅色的发尾在脑袋后面扎了个揪,随着他的动作有些碎发从帽边冒出来,扫过他形状优美的下巴,他穿的很简单,工装裤工装外套登山靴,上衣袖口挽起来漏出漂亮的手腕线,明明裹得密不透风,却让人移不开眼睛,明明他身边的主唱和其他乐手都精心收拾过,但偏偏是他,让人无法忽视。
“大家好,我们是!weather!”
是的,他们叫天气啊。
祝明忽然觉得有些口干舌燥,打开了入场时邱秋硬塞到他手里的功能饮料,三两口就喝了一半。再次把目光投向舞台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似乎有一瞬和那个吉他手四目相对了,他眼睛亮的惊人。vippro席实在是有些太近了,近得让他有些莫名的心慌。
可能是人太多了,信息素也太多了,虽然他闻不到,但依然会有应激反应吧。祝明想着,低头从口袋里掏出隔离喷剂给了自己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