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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回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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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后。
接机场一堆富家公子围在一块地方叽叽喳喳,他们衣着时尚,容貌俊美,扎堆一块,极其显眼。
路过的人偶尔看一眼,会发现里面有好几个熟面孔,经常上当地的八卦杂志以及富豪榜单。
其中一个染着红毛的男生说:“时哥不是说9点的飞机吗?这都9点半了怎么还没看到他下来。”
旁边一个俊美酷哥说:“刚听广播是延机了。”
其中一个圆眼睛的男生瞪大了眼睛说:“那怎么办,傅总说11点在昙华订好了包厢,等着他过来吃饭呢。”
想到傅兰倾,众人陷入诡异的沉默。
时锦高中毕业之后没有选择在国内读大学,而是直接出国攻读商科。
时锦每年暑假都会回国,在国内呆上几天,就急匆匆的奔赴前途。
满打满算他们这群狐朋狗友已经四年没有见过时锦了。
圆眼睛的男生得知时锦飞机还有好一会落地,忍不住点开时锦的朋友圈。
时锦的头像是他养的那只拿破仑刚睡醒懵懵懂懂看向镜头的表情,一只修长有力的手托着它的下巴。
那只手的手腕带着一只精致古朴的镯子,低调奢华的造型巧妙的烘托了这只手的冰肌玉骨,让人一看便知道这只手的主人平日里是有多么的养尊处优。
在a市谁不知道时大少爷和她的继母关系最好,好到傅兰倾一个毫无血缘的外场人都愿意为了时锦残忍的商战中杀出一条血路,时锦六年前就能站起来了啊,这在康复界简直就是个奇迹,一个坐在轮椅上足足有十年的人,居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重新从地上爬起。
时锦平日里跟他们哥们几个聊天,问的最多的他就是他这个继母,看得出来二人的关系确实比能看到的更好。
连时锦养在国内的小猫都如此亲近傅兰倾。
时锦当时出国把发财直接养在家里,发财离不开人,时锦走的时候还很不舍得,爪子拼命勾着时锦的外套,叫的一声比一声大。
经常有公司的人看到傅兰倾穿着沾着猫毛外套上班,下班了第一件事就是回家喂猫。
时锦每个月的电话卡都要用爆,国内和国外通话的费用可不便宜,一通电话下来,手机都能发烫了。
话说回来,他们是不是太亲近了,知道的以为是一对母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情侣。
圆眼睛的男生巴掌了一下嘴,心里呸呸呸,自己在想什么鬼话,那两个人无论如何都不能在一起吧。
“哟,时哥。”
一个人看到了走过来拎着行李箱的时锦,惊喜的跳起来。
时锦戴着宽松的帽子,黑色的牛仔外套,黑色的长裤,手里推着行李箱,全身上下写满了松弛二字。
口罩上面的眼睛看到他们似乎是眯了起来,随后是看不到的地方,时锦勾了一下唇。
时锦已经不是当年那样苍白瘦弱了,他长高了,变得更强更壮,单薄的服饰下隐藏的是强壮有力的肌肉。
时锦在留学生的圈子里无疑是块香饽饽,长得帅又有钱,身边的狂蜂浪蝶都恨不得扑在他身上。
时锦在国外一直没有想谈恋爱的意思,之前是因为还在上学的缘故,现在都大学了,周边的人谈了恋爱又分手,分分合合的,唯独他一直孤身一人。
时锦到他们面前,打量了一下围在他面前的富二代。
其中几个人不动声色的直起了腰,暗自给自己整理袖口领口。
时锦口罩下发出闷闷的声音,声音有磁性,“你们就这样子来接我?”
怎么没看到小妈。
时锦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口。
俊美酷哥扬了一下眉,接过他手边的行李箱。
“我们这些人还不够来接你的吗?你还想要多大的排场,要不要我们在机场铺个红毯,拿个横幅展开,上面写着“恭迎时大少爷回国”?”
时锦想一下那个场面,发现异常的诡异,“免了。”
他因为连夜坐航班,现在精神有些萎靡,在飞机上也没有休息好,整个人都有几分没精神气。
时锦解放双手的第一件事不是去上厕所,而是先打开手机。
滑到那个熟悉的人,点进他的头像,那是一只戴着镯子的手,稍微上一点就能看到猫咪毛茸茸的下巴。
时锦滑动聊天记录,两人之间的交谈不少,几乎每天都有,大部分都是时锦在说,傅兰倾回,两方之间有时间差,不是每一条信息都能得到及时的回应。
时锦最新发的一条消息是他回国了。
当时国内的时间应该是凌晨,傅兰倾没有回他,不知道是不是在睡觉。
时锦垂眸发了个报平安的消息,便关了手机揣进兜里。
“我们包了个酒店,等会在那里好好吃一顿,哥们几个带你放松一下。”
时锦拧了一下眉,知道那些放松的地方是什么场合,有些嫌恶的说:“不去。”
周围的人立刻一片唏嘘。
“时哥你都这么大了,还怕门禁啊?”
“之前不肯去,说是因为有傅总拦着这下他可不能拦着你吧。”
“就是啊,景深也在,你就赏脸去一下呗,听说他给你准备了一个惊喜,你们两个也好久没见了,可以联络一下感情。”旁边的人趁热打铁。
景深?
顾景深?
时锦微眯了下眼睛,从记忆的角落里找出这么个人。
旁边的人观察他的脸色,然后惊讶的说:“你不会出国几年就把他忘记了吧?”
时锦敷衍的说:“我记着呢。”
算是时锦小时候没有人陪的黑历史,那会大把大把的给他打钱,人连屁都憋不出来一个,拿了那么多好处,连句好听的话都不会说。
小妈说他们跟顾家合作完全是因为看在时锦当时很喜欢他们家的儿子上,时家位置还亏空了几笔项目。
时锦后面对他不理不睬,反倒凑上来了,跟个口香糖一样怎么甩都甩不掉。
时锦出国多年早就忘了还有他这个人,也忘记了他们口头上还有婚约。
果不其然,一条短信发过来。
时锦打开手机,发现不是傅兰倾兴趣缺缺。
“有空吗?明晚吃个饭。”
这个时候再凑上前有什么用。
时锦直接删掉了短信。
“接下来去哪?”
旁边一个人回他,“昙华,傅总在那里订了一个包厢。”
昙华酒店是傅兰倾在时锦快出国时开的,几年过去了,它已经成为a市有名的地标,有钱人办订婚宴婚礼生日会喜欢在那里办。
时锦冷峻的眉眼缓和下来,说:“我先去见小妈,等会跟你们聚。”
“傅总说不用着急,说你劳累了一天,先吃完饭在酒店休息一下,让我们几个带你转a市一圈。”
时锦每次回国都是待在家里,像个发霉的蘑菇一样门都不出一下,自然是不知道外界发生了变化。
听到是傅兰倾的安排,时锦心中也没那么反抗,跟着他的朋友出去了。
时锦这么多年的口味还是没有变,他还是不喜欢吃茎叶菜,更喜欢茄子番茄这种。
昙华的菜单是有讲究的,傅兰倾当时设计的时候特意避开了一些雷区。
桌上没有他讨厌的菜,都是时锦平时回家会吃的菜色。
时锦拿了一筷子细细嚼着,发现味道还是一如既往的正宗,忍不住抓紧了筷子。
“这道菜是傅总他们从外地聘请的厨师做的,味道可正了。”
时锦:“确实是正。”
完全就像是傅兰倾本人做的。
这个傲慢的女人不喜欢下厨,他觉得时间应该花在有意义的事情上面,满足口腹之欲显然不在他的范围内,时锦这么多年来也就尝过两次,每次都是他生病的时候。
第一次是他复健,他的腿始终听不了使唤,于是那天晚上时锦医院回来便发了高烧。
那天时家灯火通明,每个人都在手忙脚乱的照顾时锦,时锦意识模糊的时候感觉到喉咙一阵清凉,他勉强睁开眼皮。
傅兰倾抓住他的下巴,往他的喉咙里一点一点灌药,发现时锦醒了后给他喂了一碗他自己下厨做的粥。
那个粥是焦糊的,时锦当时吃两口几乎想吐出来,强忍着喉咙的恶心咽下去。
第二次是他刚来到国外,什么事都要靠自己,他也不想麻烦傅兰倾,发了高烧独自在家,醒来的时候发了一身的汗,傅兰倾已经坐往连夜回国的飞机走了,桌上有一桌子菜,还有便签条提醒他喝药。
傅兰倾手艺神奇,他不管做什么都很好吃,哪怕是一开始炒菜会炒糊,熬粥会熬糊,可后面都会变得很好吃。
时锦仔细品一下味道,其实也不是很像,因为傅兰倾无论做什么,都是同一个味道。
他的小弟在一旁纠结,看着时锦吃东西,他的手里攥着手机,里面是傅总刚发过来的一段信息。
小弟怀疑傅兰倾对时锦怀的根本就不是普通的母子之情,这么多年的悉心照顾,哪怕是亲生母亲都不能做到这种地步。
小弟原本想谴责这种行为,心里又产生纠结,可是光看外表,他们真的很般配啊……
时锦上学的时候,经常是傅兰倾负责接送他,在一众豪车里,黑发长腿的美人格外的显眼。
傅兰倾做什么,在哪里都牢牢地吸引众人的注意力。
天生的美人在哪里都是万人瞩目的,没有人能逃离的了他的魅力,时锦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