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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平行时空的缺口 不谈职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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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谈职场了,讲一个故事。
有个博客网站用的是QQ的邮箱,收到了一份博客网站的邮件,QQ邮箱的界面十年如一日,蓝色调的,规规矩矩的,像一个不肯老去的人固执地穿着同一件衣服。阅读完毕之后,我随手往下翻了翻,然后就看到了那个名字——羲和。
时间戳停在2016年6月6日。
我盯着那个日期看了很久。2016年,我大四毕业,正在收拾行李准备奔赴异乡。那年我年轻气盛,自以为把人生看得很透,觉得自己要去的是一个前途未卜的远方,没有心思顾及任何多余的情感。那封邮件我从未打开过,它就那样安安静静地躺了将近十年,像一个被遗忘在车站的行李,终于等到了认领的人。
这让我忽然想聊聊这个人。
大学之前的我,世界是很简单的。任务只有一个,就是学习;关系也只有一种,就是同学。那种简单带来的后果是,当我突然被扔进大学这个小社会里,我表现得像一个刚学会走路就被带去爬山的人——慌张,又倔强地不肯承认慌张。
所以我拼命参加社团,一口气加了四个,恨不得把每一种类型的人都接触一遍。文学社、辩论队、志愿者协会、学生会,我像集邮一样收集着人际关系。贪多必失,这个道理我当然懂,可我更怕的是自己学不会和人打交道,将来被社会吞掉。
文学社是我待得最久的一个。每周的文学沙龙,大家围坐在一起聊书、聊电影、聊那些青春期特有的矫情和热望。现在想来,那确实是学生时代最开心的事之一。
就是在那样的场合里,我认识了羲和。
据他后来在邮件里说,招新那天他一眼就看到我坐在那里认真看资料,于是当场决定加入这个社团。我当时并不知道这件事,即便知道,大概也不会多想。因为我一直把他当弟弟看——一个乖巧的、爱好相同的、值得培养的弟弟。作为社团老人,带出一个比自己更出色的新人,那种成就感是很纯粹的。
至于恋爱?我那时候是个木头脑袋,总觉得应该找一个同龄人,总觉得恋爱是需要“对的时间”才能发生的事。现在回头看,所谓的“对的时间”,不过是我给自己找的借口罢了。
我这个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或者说特点——钝感力极强。强到什么程度呢?别人的情绪我能看到、能听到,但我可以选择不接。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自我保护,但在另一些时刻,它就是一种残忍。我不太会共情,或者说,我拒绝共情。因为我总觉得,我要按照自己的节奏来生活,不能被别人的情绪裹挟。
这种性格,在后来的职场里帮了我很多。它让我在面对压力时能够保持冷静,在面对攻击时能够不被击垮。但在感情里,它让我错过了一些本可以抓住的东西。
羲和的邮件总是署名“羲和”,那时候他发来的东西没有什么章法,有时候是一首歌的链接,有时候是一段摘抄,有时候是一段猫打呼噜的录音。邮件不多,一年多的时间里二十来封,假期发,上学也发,想到什么就发什么。
我看到了就回,看不到就算了。大多数时候是看不到的。
我那时候以为,反正就是弟弟嘛,弟弟发来的消息,晚一点回又有什么关系。
可我从来没想过,那些邮件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那些删了又写、写了又删的文字,那些假装随意却反复斟酌的词句,那些被我轻飘飘地划过的“有空再找XX玩”——我从未认真想过,这些背后藏着怎样的忐忑和勇气。
最后一封邮件,是2016年6月6日发的。
那是我们吃完离别饭之后。他送了我一支定制的发簪,我当作普通的离别礼物收下了,然后匆匆说了再见,奔赴我的前程。那封邮件我没有看,也许是因为忙着收拾行李,也许是因为觉得不过又是一次闲聊,也许是——最残忍的一种可能是——我根本没把它当回事。
邮件里他写:“这次跟你打电话我可没有语无伦次吧?这几乎是我最镇静的一次了。”他还写:“在手机上码这些字还是相当困扰的,因为它可以删除,你知道吧?删除是个令人讨厌的功能,要是信纸就不会这么麻烦了。”
我看到这段话的时候,眼眶忽然就热了。
因为我终于读懂了。我终于读懂了那些删删改改背后的犹豫,那些绕来绕去最终什么都没说的隐忍,那个“看着a球员嘴里说着b球员其实想说e球员”的笨拙比喻——他说不出口的话,全都藏在这些看似随意的文字里了。
而彼时的我,什么都不知道。
这件事里有一个争议,或者说得轻一些,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当一个人明确地表达情感时,另一个人有义务回应吗?如果那个人没有表达得那么“明确”呢?
羲和从来没有直接说过“我喜欢你”这四个字。他的表达方式是含蓄的、迂回的、小心翼翼的。他把喜欢藏在邮件里,藏在发簪里,藏在那些奇奇怪怪的分享里。从这个角度说,他也有自己的问题——如果一个人始终不肯把话说清楚,又怎么能怪对方听不懂呢?
但我清楚地知道,问题的主要责任在我。因为我不是听不懂,我是根本没去听。
我的钝感力,或者说我的冷漠,让我选择性地屏蔽了那些需要花费情绪才能接收的信号。我把所有的关系都处理得很“省电模式”——你是弟弟,那我就用对弟弟的方式对你;你是同事,那我就用对同事的方式对你。我不愿意,或者说不敢,去面对那些模糊的、暧昧的、不能被简单归类的情感。
因为我害怕。我害怕一旦认真面对,我的生活节奏就会被打破,我的人生规划就会被打乱。我要去异地工作,我要前途未卜,我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处理一段不确定的关系。这些理由在当时看来都是正当的,都是合理的。可合理性是一回事,遗憾是另一回事。合理性不能抵消遗憾,正如时间不能真正抚平一切。
十年后,我回复了那封邮件。我说了很多抱歉的话,说以前的我有些瓜脑,希望他不要介意,说学姐也会有失望的时候,但要尽量保持形象不塌房。这些话听起来轻松,甚至有些俏皮,可只有我自己知道,打下这些字的时候,我的手是微微发抖的。
而真正让我怔住的,是发件箱里那封回邮的时间——我刚刚发送出去的那一刻,显示的是5:20。
我没有刻意选在这个时间。真的没有。可它就那么发生了
我害怕他不回,又害怕他回。我怕他已经变了,变成一个我不认识的陌生人;又怕他一点都没变,那样我会更难过。
他回了。他说:“上班七八年,快成老登了,收到一封十年前的邮件有点懵。我过的还行,见到回信很开心。脑子里的你快成虚拟影像了,亮闪闪的。”
我看到“亮闪闪的”这四个字的时候,终于没能忍住眼泪。
十年了。他记忆里的我,还是亮闪闪的。
而我想起十年前的他,想起那个在社团招新现场看到我就决定加入的少年,想起那个一遍遍给我发邮件的人,想起那个送发簪时假装随意的男孩——我想起他的时候,他也是亮闪闪的。
可我们终究错过了。
不是因为没有缘分,而是因为我在该回头的时候没有回头,在该听懂的时候没有听懂。我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适应这个社会上,却忘了去适应一个人。我学会了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却没能学会和那个最在乎我的人好好说一句话。
这就是我的遗憾,也是我想写下来的原因。
如果真的有平行时空,我希望那里的我,能在2016年6月6日那天晚上打开那封邮件,能认真地看完每一个字,然后回复一句:“我知道了,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或者什么都不用说,只是把那支发簪好好收起来,不是当作离别的礼物,而是当作一个开始。
可平行时空终究只是安慰。现实的时空中,这封回信迟到了将近十年。我们都已经不是当初的样子了。他成了上班七八年的“老登”,我成了经历风雨之后终于通了一点人性的成年人。我们各自有各自的生活,各自有各自的路要走。
但我仍然庆幸。庆幸他还安好,庆幸他收到回信时是开心的,庆幸这个混乱的社会里,我在乎的人没有变成一团灰暗的影子,他依然是亮闪闪的。
至于更多的,我不求了。
人生最难得的,其实不是得到,而是在失去之后还能说一句“各自安好”。这句话听起来很轻,但只有真正失去过的人才懂它有多重。它意味着你终于接受了遗憾,终于学会了祝福,终于明白了有些关系不需要一个明确的结局,它可以就这样悬在那里,成为记忆里一颗安静的星。
那天晚上我又看了一遍所有的邮件,从第一封到最后一封。时间是一条河,我们都在河里漂流。有些人会在某个渡口相遇,然后因为各种原因分开。有的分开是永别,有的分开是十年后再联系。不管是哪一种,只要想起对方的时候,心里是暖的,是亮的,那就够了。
最后,我想对羲和说——虽然他不一定能看到——谢谢你让我知道,曾经有一个人,那样认真地在乎过我。谢谢你在十年后收到一封莫名其妙的回信时,依然愿意告诉我,你过得还行。
也谢谢你让我终于学会了,在以后的日子里,要好好对待那些愿意给我发邮件的人,哪怕他们说的话颠三倒四、删删改改。
因为那些删删改改里面,藏着的可能是一个人全部的勇气。
至于那封恰好5:20发出的回信——就当是平行时空的我在替我好好告别吧。那个时空里,我们没有错过。那个时空里,所有的邮件都被及时打开,所有的心意都被认真对待。
而这个时空里,我们各自安好。
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