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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照片   第二天 ...

  •   第二天一早,裴首阳将我送到机场,值机柜台离安检处不远,我们一起走了短短的一段距离,入口处立着“送行人员止步”的标识,我朝裴首阳挥了挥手,然后摇了摇手机,示意他看消息。
      裴首阳打开手机,微信最顶端是刚刚收到的“好好等我回来”一句话,他垂首笑了一下,看着不远处的人走进拐道,直至视线看不到才转身。
      转身一瞬间,裴首阳的神情顿时冷漠下来,他一边迈开长腿快速往停车场走,一边拨打了一通电话。
      “喂,你好,帮我预约一下裴总,下午三点,姓裴……”
      裴首阳将车开出停车场,上了高架,由于五一假期的缘故,车流量很大,一路上都是走走停停。
      他透过后视镜看向斜后方不远处那辆黑色小轿车,
      距离不远不近,看不清驾驶座的人。
      这辆车在这周内他已经见过很多次了,每次都不远不近地跟在他身后。
      自从上次得到消息之后,他一直留意着周围,果不其然,对方动作很快,一回来就盯上了他。

      “五月的第一天,传统的劳动节,也是我们五年前第一次见面的那一天,怎么样,浪漫吧”堂姐朝我滔滔不绝地讲述着她的幸福,我认真地听着这一切。
      堂姐从小与我关系最好,她比我大了两岁,从小便是她吃肉,带着我喝汤。
      我调侃她:“一个日子就浪漫成这样啦?”
      她嘁了一声,道:“不管,就是很浪漫”
      堂姐与堂姐夫认识的时候,我也在场。我与堂姐同一所大学,她比我大了两届。
      那时候我大一,加入了堂姐所在的社团,堂姐带着我去参加社团联谊。联谊的是学生会。堂姐作为社团会长,性格又不拘小格,自信又、热情又豪放,于是便自然担下了活跃气氛的重任。那时还有很多互不相识的度外之人。晚会期间,堂姐输了游戏需要接受惩罚,选一位在场的男性进行对视半分钟,谁笑谁输。
      堂姐选了他,原因是明明长得还不错却性格太过内敛,像是被强迫参加,独自一人待在角落默不作声。
      堂姐秉持着让每一个来的人都非强迫不白来的理念,在那短短的30秒里,用尽搞怪的眼神和逗弄方法来吸引他的兴趣,逗他笑。
      而对面的男生一直无动于衷,不为所动。只是耳尖上的渐渐泛上的微红将他出卖的彻底,弄得起哄声此起彼伏。
      堂姐那天晚上玩的很尽兴,喝了很多酒,我费尽千辛万苦才将她扶出了餐厅。
      刚考虑着拦几个部门同事将堂姐一起扛回去,他就走了过来,问我是否需要帮忙。
      我当然不会客气,话语之间,他已经接过堂姐将她背了起来,我跟在身后,打量许久,那时便觉得会有故事发生。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经常从堂姐的嘴里听到他的名字,他们两的关系也越来越亲密,直到他们两个毫无悬念地走到一起。
      我也算是见证了他们相识相知相恋,再到如今修成正果即将相伴一生。
      堂姐很自信,很开朗,他也呵护了这份自信与开朗,这样的爱情,令人羡慕。
      婚礼上,我热泪盈眶。一是感叹幸福简单又美好,二是看着家里从小相伴的人离开家去组建属于自己的小家的感受实在不好受。
      婚礼的各项注意事项和细节,我全部一个一个去抠,只是希望,……
      “我最亲爱的姐姐,一定会得到世界上最完美的幸福”我将祝福通过话筒传递至礼堂每个角落,然后走下礼台,拥抱了我的父母和堂姐的父母。
      头顶巨大的水晶吊灯垂着,将光芒投射到台上深情对望的两个人身上,他们在誓言中交换对戒,在掌声中接吻。最后誓言成效,此后一生皆是幸福。
      那一刻,盈满眼眶的眼泪掉落下来,我尝到了它的味道,是甜的。
      然后,我想到了裴首阳。
      突然很想他,真的很想。
      我拿出手机给他发去了信息,分享了一张台上人接吻的照片,一小时前婚礼开始发去的那一条还未得到回复。
      裴首阳这两天好像格外忙,以往每每秒回的信息,这两天好像忙到几乎每条我发过去的信息都会隔一两个小时才会得到回复。
      晚上,这场婚礼彻底结束以后,我在浴室待了一个多小时。
      这一天下来实在疲惫,除了卸妆洗头洗澡之外,我很享受温热的水淋到身上的感觉。能让人彻底冷静下来,理智地去思考平时不愿面对而选择压抑逃避的事情。
      我突然想到大学那一段恋情。委屈卑微是真的,得不到同等回报也是真的。现在再冷静一想,刚分手时觉得不值的执念,到现在好像自己也没有那么在意那一切了。
      如此,不禁问自己真的喜欢他吗?
      喜欢过的。
      大二的时候,同一个宿舍的人都有了自己的恋情,唯独我还一直单身。倒也不是缺乏追求者,只是每一位追求者都不太符合心意,简单来说就是根本提不起兴趣。
      某一次通过朋友介绍,我与他熟悉了起来。我原本以为他也是提不起兴趣之一,而且他有个很漂亮又难忘的前任。
      后来,时间真的是个奇妙又玄幻的东西。或许是因为前人栽树,我乘了凉,他很用心的追求了我一段时间。我动心了,想着试试,或许是正缘,答应了他。
      答应之后,才发现他与原本我了解到的有很大的出入,具体表现在生活里的方方面面。
      我思考过是不是因为我不够了解他。他了解我,我却并未去深入了解过他,甚至以为这对他来说不公平。我给自己灌输着这一思想,我后来想也是都因着如此才导致了后来他以为一切都是理所应当。
      那时候进入大三下学期,我们都忙了起来,并没有很多时间放在情爱上。论文,面试,实习,工作,都要着手准备,各种备考,将我的生活填的很满,并不像刚在一起的时候那样每天都随时能待在一起维持着感情。
      还记得那个暑假,他说去很远的地方实习,我没有像室友一样为了不异地挽留,只告诉他想去就去。
      他去了,然后断了一个月的联系。
      我不太清楚,只听他朋友说是被拘留了一个月。原因是帮着别人洗钱,被查了出来,一个月后被家里打关系捞了出来。
      后来他被处罚勒令在他家所在的县城,不得外出,持续两年。这两年来,我也一直尽心尽力地,希望异地也能像以往一样,至少不吵架,没有过夜的隔阂。而恰恰相反,他每一次都会让我带着情绪入睡。
      两年异地期间,我用心地一步一步地规划着自己的未来,实习,考试,工作。我也会偶尔在时间很充足,精力足够的情况下去找他,看他几眼。
      他却觉得他受到了不公平待遇,那段时间他很冷漠,控诉我不经常去找他,控诉我找了远在天南地北的工作,控诉我不愿意为了他留在本地。
      他一步一步消磨着我对他的期待与耐心,最后,我提了分手。
      两年来,我渐渐看清了他的本质,但一开始我愿意包容他的。
      那时候感叹异地真不是个好东西,后来想清楚了,觉得异地真是个好东西。
      人性本坏不加约束的特质在他身上显露无疑。他自私自利,表里不一。他会瞒着我半夜跟朋友出去喝酒,第二天继续装成没事人;他会一味地引导我去不计任何向他付出,不管是物资还是情绪价值;他也会以爱相胁,逼迫我放下我的大好前程。
      分手的时候,我语气淡漠,“你凭什么认为你会重要到让我放下自我去迁就你?”
      他讲了很多画大饼的话,让我本就失望的心彻底降到谷底。
      尽管分手会很难受,毕竟习惯这东西并非一朝一夕就能改掉,但我还是毅然决然。
      原本在知道他第一次背着我去跟男男女女去喝酒的第一时间就该结束,后来想想,当时我可能是昏了头,才保持这段关系两年之久。
      我将这些归咎于自己是个恋爱脑。
      可如今深思一番,我爱他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我喜欢过他,并不代表我爱过他。
      爱和喜欢是有本质区别的。虽然我并不清楚本质区别是什么,但说到爱他,我打心底里承认不了。
      那裴首阳呢?
      裴首阳三个字,直冲脑顶。
      我爱他吗?不知道。
      我对他的感情远比任何人都强烈。我想,或许是爱吧,我不清楚,我没有爱过谁,不知道爱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受。
      我将头发裹进干发帽里,擦干净身上的水,穿上睡衣走出了浴室。大伯父大伯母与我父母还在楼下打着麻将,我关紧房门,将他们的声声话语隔绝在房门外,拿起了手机。
      消息依旧没有得到回复。
      我有些失落,躺在床上想了很多很多,但大多都是些无厘头的疑问与推理。
      意识渐渐下沉,我睡了过去。
      我被妈妈的呼叫声所吵醒,看了看时间,已经晚上十一点了,睡了三个多小时。
      坐起身,脑袋晕晕沉沉,我抬手想揉,才发现头发没有吹,依旧裹在干发帽里。
      我拿出吹风机将已经裹的快干的头发吹干,身体没有力气,手臂也是,都快拿不起仅半瓶水重的吹风机了。
      消息依旧没有回复,干什么事情都没有多少劲头。
      我耷拉着脑袋走出房间,就看见妈妈抱着一个不大不小的纸箱走了上来。
      我问她:“这是什么?”
      “你堂姐不是喜欢摄影吗?这是你堂姐给你拍的照片,从小到大的都有。”
      是了,堂姐酷爱摄影,从她拥有第一部自己的手机开始,万物都可拍。而我,便是她用来练手的万物。
      我将箱子打开,一张张照片看过去。
      每一张照片都有独特的角度,不得不佩服表姐摄影方面的天赋。
      突然,一张旧照片吸引了我的注意。
      照片中,是在离家不远处的公园,夕阳西下,暖黄太阳光线与葱郁的绿色布满整张照片,小时候的我和另外一个小男孩坐在树下。地上散乱的躺着几根火腿肠。小男孩眼眶带泪,将落未落,坐在我的对面。
      照片是从斜侧方拍的,刚好拍到小男孩的正脸和我的侧脸。
      记忆中的画面与此时手中的照片重合。如果说记忆已经模糊了,此时的照片便愈发清晰起来。
      我盯着照片上的小男孩看了许久,越来越觉得他眼熟,他的五官虽然带着小孩的稚嫩,但我总觉得很熟悉。
      对了!他的五官倒像是缩小版的裴首阳,尤其是那双眼睛与嘴唇。
      一瞬间,我心里已经炸开,不会吧,这么巧!
      虽然像,但我并不确定,这个世界上长得像的人千千万,尤其是帅哥,都有共同之处。
      依稀记得,那次期中考试堂姐考了第一名,然后带着新买的智能手机向我炫耀了好久。最终,良心大发,说给我买冰激凌也让我沾沾光。
      她将我带到一个长凳旁,把我按在凳子上,嘱咐我不要动,她去买冰激凌。
      我当时满脑子都是即将到手的冰激凌,突然被不远处的画面所吸引。
      一棵大树下,一位穿得很精致,人也很干净的小男孩,正在喂着面前的流浪小猫。
      小时候见过的,甚至是一起玩耍的男孩,都脏兮兮的,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连手指尖都干干净净泛着粉色的男生。
      看了一会儿,我将照片拍下来发给了堂姐,询问她对这张照片的印象。
      堂姐很快回复了我,她说:“这个照片是我用第一部全屏智能手机拍的,我当时觉得拍的很好看,就打印出来了。我还跟好多人炫耀了好久,说我以后一定是个摄影天才。”
      我又问她是否知道这小男孩是谁,她告诉我,没多大印象了。她只记得照片拍得很好看,构图好看,男孩也好看。
      于是她留下了这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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