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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三次收徒 ...

  •   “早上好,库尔利教授。”爱普利在办公室门口敲了敲敞开着的门。

      敲了好一会儿,埋在桌上大堆资料中的库尔利教授终于醒了,摸索着眼镜戴上,睡意未消,“……早。”

      “教授,这是我的手机号码。”爱普利将一张便签放到教授跟前,“有事可以打这个电话联系我。”

      “什么?”教授捏起便签纸,“……你……是想请假吗?”

      “不。”爱普利说,“我可能会忘记交作业的日期,到时候麻烦教授打电话通知我。”

      “……哦。”教授又问,“作业有遇到什么困难吗?”

      “文献里提到的角色太多了,看到后面完全分不清谁是谁。”

      教授让爱普利把文献复印件拿出来,他可以进行简单的答疑。

      一问一答下来,教授的脸色逐渐变得凝重。

      “即使你分不清谁是谁,你也把这篇文献看完了?”

      “是啊。”虽然差不多是一目十行。

      教授翻出其中的几段让爱普利翻译成通用语,爱普利照做了。

      语言作为人类文明的核心载体,既是思想交流的桥梁,也是文化传承的纽带。然而,语言符号并非总是清晰明确的,往往具有暧昧性和多义性,这两种特性使得语言在表达和理解上变得更加丰富,也更加复杂。
      同一组词汇在不同语境中可能代表截然相反的意义,必须联系上下文进行理解。
      如果对上下文的内容只是一知半解,解读的结果不可能准确无误。

      “……怎么可能。”教授喃喃。

      “有什么不可能的?”爱普利抱起双臂,“先学会这篇文献用的语言不就行了?”

      发现图书馆拥有缩减5%学习时间的场地魔法后,爱普利对此十分重视,特意在图书馆借阅了相关的论文和资料,学习效率果然又有提升,和流星街时期比起来,差不多翻倍的程度。

      “……”教授陷入沉默。

      先学会语言?这句轻描淡写的回应背后,隐藏着令人惊愕的语言能力——爱普利显然已将这门外语内化为思维本能,达到母语者才能实现的认知自动化程度。

      “我明白了!”教授的镜框在鼻梁上滑落半截,语气激动,“你是个天才!”

      “?”爱普利表情冷淡,甚至有点不爽,“难道你今天才知道?”

      “好!我知道了!”教授站起身时撞到桌角,吃痛地跌回扶手椅里,“这份常规作业你不用做了,我给你单独布置别的!”

      “……”爱普利刚扬起的嘴角瞬间凝固,“能不做作业吗?!”

      经过一番沟通,教授最后列出一份古代语的名单,让爱普利照着名单学一遍,通过考核之后,就可以和他一起进行更有挑战性的研究课题,直接作为爱普利的研究生毕业论文。

      研究生毕业论文的选题不用费心想了,好耶!

      “你看可以吗?”教授仍带着几分忐忑。

      “小意思。”爱普利利落地折好名单,放进【游戏背包】,“这可是我最擅长的事情。”

      “还有一些相关的论文书单。”教授再次提起笔,“你……”

      “可以,没问题。”爱普利拍着胸脯保证,“放心交给我吧。”

      教授的笔尖一顿,低下头,声音哽咽。

      “爱普利,能遇到你这样天赋异禀的学生,是我最大的幸运。”

      说着,他止不住地抹起眼泪。

      “呜呜呜。”

      爱普利的耐心只够等待库尔利教授哭泣一分钟,她用指尖敲击桌面,“教授,我们的时间非常宝贵——哭也算时间。”

      “……”

      搞定了教授,爱普利瞬移到徒弟候补所在的地区,进行第二次考察。

      【存档86 徒弟-候补-已保存】

      经历长久的挑挑拣拣后,爱普利终于意识到,徒弟人选不是商店橱窗里每日刷新的便利商品,无论怎么挑,都会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关键是如何适当取舍。

      另一个问题,则是她在精神上产生了惰性,总想着招个听话懂事的天才徒弟,随便培养一下,然后任其发展,坐享其成。

      ……这个想法太脱离实际,或者说,可遇不可求。

      爱普利默默调整了心中的收徒标准:首先看人品,然后才是资质。

      她的目标是成为三星猎人,难道还没本事带着自己徒弟鸡犬升天吗?

      对,求人不如求己。

      男孩擅长利用动物朋友这一点,正好契合爱普利目前的念能力,以后带他走“生物调查”路线,感觉还不错。而且,愿意善待动物的人,本质通常坏不到哪里去。如果解决了生计问题,他应该不会再当小偷。

      飞在空中掌握男孩今天活动日程的麻雀爱普利,制定了收徒计划——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

      【存档86 徒弟-候补-已读取】

      男孩每天一睁眼,就要为了生计而奔波。

      翻垃圾,打零工,甚至乞讨,偷窃,抢夺,他都做过,无论怎么努力,却总是填不饱肚子。

      自打有记忆起,男孩一直在流浪,连故乡在哪也记不清了。

      或许,故乡在哪并不重要,男孩想,重要的是自己从来没有家,一个能给予他归属感的地方。

      桥洞下面,隧道角落,废弃房屋,地下水道,男孩住过各种各样的地方,那些都不是家,只是临时的避难所罢了。

      同样的,等到这里的贫民窟实在待不下去了,就换个地方。

      习以为常的男孩照旧冷静地与大人们周旋,用半偷半抢的方式获取今天的食物。

      今天的运气不太好,食物没有抢到,还被揍了一顿,倒在地上。这没什么稀奇的,如果他是个幸运的人,怎么会过上现在的日子?

      跟他混在一起的流浪狗们瘦得皮包骨,正面对战多名成年人毫无胜算,此时纷纷呜咽着围在他身边,互相舔舐伤口。

      好吧,他和流浪狗其实没太大区别。

      流浪狗们突然转向同一个方向,喉咙里发出警戒的低吼——有人接近了他们。

      ……是个戴黑色兜帽的女孩。

      太阳在她身后,投下的黑影有一部分落在男孩身上。

      流浪狗们的反应骤然升级,龇牙咧嘴,脊背弓起,仿佛下一秒就要扑上前去。

      有什么地方不对劲。男孩和女孩几乎同时想到。

      “啊。”女孩扫视这群狗,自己想通了答案,“是气味。”

      刚才抓住男孩的大人,其实是女孩变身假扮的,否则,以那些大人的本事,估计会和昨天一样让男孩成功逃脱。

      【存档86 徒弟-候补-已读取】

      贫民窟,与流浪狗结伴,四处流浪的男孩。

      今天的运气不太好,逃跑时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

      “这下你可跑不掉了!”三个怒气冲冲的男人围住了他。

      男人们挥舞着木棍,将试图救援男孩的流浪狗打跑。

      “喂。”一个戴黑色兜帽的女孩走出巷口,出声制止,“三个打一个,这不公平。”

      “别多管闲事!”男人瞪了她一眼。

      “怎么?”兜帽阴影吞噬了女孩的大半张脸,只剩蓝得发绿的眼睛在暗处幽幽发亮,像潜伏在暗处的猎食者锁定了猎物,“他犯了什么事?”

      “偷……”男人明白遇上了硬茬,态度松动,“他偷了我们的东西!”

      “这好办。”女孩说,“多少钱,我原价赔给你们。”

      另一个男人面露喜色,想要坐地起价,被同伴制止。

      拿钱,走人,男人们没有一丝留恋,快步离开。

      “……你被骗了。”男孩挣扎着从地上爬起,裤管膝盖的部分被血染成深色,“不需要那么多钱。”

      “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算问题。”女孩不以为意,“而且,今天是一个美好的日子。”

      她拿出手帕,柔软的布料,带着淡淡的草木清香贴在男孩沾满尘土的脸颊上。

      “因为你遇见了心软的神。”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6章 三次收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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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没存稿了,更新时间请看文案……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