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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   推门进去,风铃叮当清响。
      店员应声抬头,亲切地招呼:“您好……蔚小姐?好久没见过你了。”
      我微笑:“早安。我要一杯‘一见钟情’,两个‘大拇指’,一个打包。”
      这里的“大拇指”面包极香,明若在我大力推荐下尝了一口,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每每大啖之后捶胸顿足:“体重啊~~~”

      “一见钟情”是杯果汁,等待康岭出现的时候我总会点它。老套的名字,却偏偏是我的写照。
      我本就是凡俗之人,只该去做凡俗之事,譬如暗恋。下场也该是凡俗的,譬如暗恋未果。
      神仙眷侣,我信,只是大多人是轮不到的。

      阳光透过绿荫细细落下。
      我吮着吸管,听着轻柔的音乐,微微眯起眼。
      道路的那边,一双人影现出。
      我一时微微失神。

      那女子一看便知是习过舞蹈的,气质极好,好到让人一眼望去不是先注意她姣好的面容,雪白的肌肤,而是她挺拔的身姿,出众的韵味。
      端的难得。
      如此佳人,立于那男子身边,只教人想到“珠联璧合”,再无他词。
      他们并肩走在早晨的阳光下,言笑晏晏,举动亲昵而不逾礼。
      美如画。
      呵,三生有幸,目睹了神仙眷侣的现实版。

      那男子叮嘱女子几句,转入店内来。
      风铃叮当,我及时垂下头去,做读书状。

      “康先生早。”店员语调活泼。
      “早。麻烦你拿两包牛奶,一包低脂。再加两块如意派,要热的。”很好听的一把男声,低醇悦耳。
      “稍等,马上就好。”

      我双手在桌下交握,握出一掌心湿汗。

      “蔚蓝?好久没在这见过你了。”

      我不动。眼观鼻,鼻观心。
      书太精彩,音乐太大声,我太忘我,所以没听见。

      他似乎挪步想过来,店员大约恰包好食物:“康先生。”

      “谢谢。”

      收银机哐铛作响,既而脚步离去,风铃清脆歌唱。

      握紧的手软软松开。
      我默坐片刻,终于忍不住抬头望去。
      远去的背影,他正侧头看身边女子笑靥如花。阳光勾出他的轮廓,含笑的嘴角。
      我痴痴望着,一直到再也看不见。
      长长一声叹息,收回目光。
      果然美色惑人啊,我的口水都快流一地了。
      不知道他手下的女职员都是怎么工作下来的。幸好我虽与他同一公司,却在不同部门。

      拎起“大拇指”,起身离去。
      明若该起来了吧。我开始思付如何安慰她。
      爱情,为什么我们要爱情呢。不过是那个谁,如何值得伤筋动骨,劳思费神。

      甫踏进家门,就见明若一脸怒气,泪痕未干,握着我的手机。
      我倒退一步,做接球状:“千万别摔,上个星期才买的,半个月的血汗啊。”

      明若愤愤放下:“那只猪打你手机,被我一顿臭骂。”

      我点头,换上拖鞋。毕柯也只有往我这找了,人生地不熟,明若只得我这么个可依靠的朋友。
      我又何尝不是。
      一边察言观色:“你俩磨和这么久了,脾气还那么拗,说翻就翻。恋人嘛,总该彼此多体恤点。”
      明若激动得几乎跳起来:“体恤?他背着我和别的女人约会!他脚踏两条船!你叫我怎么体恤?!”
      我吃了一惊。怎么会?毕柯对明若那真是日月可昭啊。
      “会不会有误会?”我小心翼翼的问。
      明若冷笑:“我亲眼撞见,岂有误会?我早就发现他老板的女儿对他有意思,警告过他了,要是再跟那女的牵扯不清我们就分手。他答应得干干脆脆,结果私下里……”
      她眼睛一红,背过身去拿纸巾。
      “这一次,我们无可挽救。”
      明若的声音里有疲倦的苍凉。
      我沉默无语。
      老板的女儿,那就难怪了。现如今的青年才俊都巴望着被千金小姐看上,还有谁记得厨房里的灰姑娘大海里的小人鱼?

      只是,他们是明若和毕柯啊。
      某年某夜两人在过街天桥上大吵一场,明若一气之下扭头便走。走到学校旁小巷时被三个混混拦住,动手动脚意图不轨。明若挣扎尖叫,一直不放心悄悄跟在后面的毕柯冲了出来,四人撕打作一团。那一次毕柯鼻梁差点打断,躺在医院里足足一个月。明若几乎哭晕,寸步不离精心照顾。
      曾经如此相爱的恋人,也不过落得这般下场。
      世间情爱,怎不教人灰心。

      我略觉黯然,但随即打起精神,转移话题:“别说他了,你饿了吧?我买了很好吃的早点回来。”
      明若窝在沙发里,闷闷不乐:“不吃,没胃口。”
      我晃了晃纸包:“当真不吃?香香的‘大拇指’哦,我跑了老远才买来的。”
      啪——
      她站起来一把抢过,撕了袋子大块朵颐:“吃!难道还为他饿死不成。天下还有那么多好男人等我发掘。”
      我笑起来。精神不错,孺子可教。

      明白失恋的人最忌讳在家闲愁,我硬拉着明若上街SHOPPING。
      对女人来说,逛街绝对是排遣空虚打发寂寞治疗伤痛的百灵妙丹。一家家店走下来,一件件衣价砍下来,大包小包琳琅满目,那种成就感和幸福感足以撵跑一切不如意。所有不开心的事就随着那花花绿绿的票子哗啦啦流淌出去,这厢还大呼痛快,好象花出去的都不是自己的血汗钱似的。
      直到终于筋疲力尽腰酸背痛,我们才找了个地方歇了下来。
      明若还兀自翻看战果,眼放绿光,末了意犹未尽地说:“真是好想买那条裙子。唉,可惜我腰不够细,不好看。”
      我翻了个白眼。我知她在说哪条。明若的身材已算不错了,但那件,真不是一般人能穿得了的,根本就是一条专门暴露身材缺点的裙子。
      漫不经心的搅和饮料,脑中忽然浮现出早晨见过的那个女子。若是她的话,恐怕可以把那高难度的裙子穿得妥帖无比吧。

      我装作不经意的问明若:“怎么放弃追康岭了,那会儿不是雄心勃勃列出N套战略计划吗?”
      明若撇了撇嘴:“他?难度系数太高了。追他就象朝空气里打拳,一拳拳力道全落了空,不知哪去了。半个月后我就聪明的放弃了。哪个妖精能追到他?”
      我闻言,有点幸灾乐祸:“人家有女朋友了。”
      岂知明若毫不吃惊,点头应道:“我知,特漂亮特气质一女孩是吧。”
      我反倒怔了怔:“你怎么知道?”
      “啊,这也没告诉过你?康岭的女朋友是……那只猪的大学同学。当年可是校花一朵,家境优渥,聪颖好学,可远观而不可亵玩。”
      “喔……”
      我不再问话,用力咬住吸管。
      是,只有那样的女子,才有资格独占他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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