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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第 19 章 欢迎来到伦 ...
雷斯垂德迅速指派手下前往阿曼达·琼斯和比尔·法兰克林住处抓人。
虽说现在他们只是从几个孩子口中得知琼斯确实曾接触过一名流浪汉,且这名流浪汉身形及发型与法兰克林相似——以这点来说他们是分尸案凶手其实仍有些勉强。
但根据贫民区居民的描述,那名与琼斯接触过的流浪汉自那天之后就消失不见,再也没人见过他,也没有联系他的方式,至今没人知道他是死是活。
雷斯垂德见这是个机会,咬了咬牙,以琼斯和法兰克林涉嫌流浪汉失踪案件下达了抓捕指令。
“出事了我来承担。”他说,又瞅了眼坐在空屋里入侵监控系统的男孩,心累地闭了闭眼:“你们动作快点!”
不过他刚挂断电话走进这个夏洛克之前住过的空屋,提姆的声音就传了过来。男孩声音冷静平稳,说出的话却让雷斯垂德差点跳起来:“抓不到了,他们跑了。”
果然,没过多久就有手下传来消息,说人不见了。
“他们公司呢?问问他们的朋友和同事。”
“没有,法兰克林的上司说他今天没来上班,但也没有请假。”
这是个坏消息。
但也是个好消息。
原本他们还不能百分百确定这二人就是嫌疑犯,可他们这一失踪几乎是自己给自己爆了干净!
哪怕他们不是,也一定有问题,左右是不会抓错人的。
搜捕指令一下达,大量警察出动搜寻,但提姆仍然坐在电脑前眉头紧皱。他说:“不对,他们不该跑的,他们为什么要跑?”
又出现了,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
上一次,是法兰克林和琼斯忽然成为了情侣,提姆不知道他们到底是在做给谁看,又有什么意义。
这一次呢?又是为什么?
他知道也许去细究这些小问题没有什么用,现在最要紧的事就是找到法兰克林他们,只要抓到他们一切问题就都有解开的办法了。
但提姆做不到去忽视它,它们就像一首曲子里的不和谐音符,突兀、无意义,与整首曲子格格不入。
教观众难受的辗转反侧。
雷斯垂德见他嘴里不停喃喃着什么,疑惑:“怎么了提姆?你累了吗?”
提姆缓缓抬起头看他,他这一扬脸就把雷斯垂德下了一跳。提姆眼眶不知为何红红的,嘴角也不住的往下撇,呼吸急促。
雷斯垂德一下子觉得手脚都没处放了,连忙蹲下来查看:“你……额你怎么了?”刚刚不是还好好的吗?冷静的甚至不像个孩子,怎么突然?
提姆摇了摇头,说话的声音倒还确实是冷静的:“他们不该逃跑的。我不明白……我们是没有证据的。他们只需要将作案工具藏好或者销毁,让夏洛克和那个流浪汉消失,没有人能证明他们真的做过那些事。”
而他相信,以阿曼达·琼斯的反侦察能力,他们是有这个能力隐藏起一切的,起码能够隐藏很长一段时间。他们完全可以在这段时间里再悄悄消失,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如此突兀。
“他们不该跑的,他们也不该杀第四个人。”
多做多错,在明显已经被怀疑的情况下最好的办法是沉寂下来,因为警方和侦探没有证据,他们只要停止行动,等风头过去,就不会有任何事。
假如提姆是那个凶手,他就会这么做。
可他们还是做了。不仅做了,还用如此低劣的伪装手法来减少自己的嫌疑——是的,现在想想,他们找人来假扮法兰克林伪装不在场证明的手法是如此低劣。此前提姆发现不了,主要是因为他的情报受限,他在伦敦孤立无援,不知道去哪里收集情报,他的年龄又小,无法进入一些场所打探消息,他最多能够查一查监控,查一查嫌疑人的人际关系,可现在的监控和网络又受限颇多。
可实际上,提姆也只是纠结一会儿就又找到了思路。
这与前面几案里凶手的谨慎完全不同,也不像是、阿曼达·琼斯会做出的事。所有人都知道,他们这一跑哪怕没有问题也会变得有问题了。
可是,为什么呢?
之后警局传来的消息很不好。
阿曼达·琼斯和比尔·法兰克林消失了,就像消失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与那名流浪汉一样,不见踪影,人间蒸发。
雷斯垂德又一次坐到了221B的沙发椅上,他此时的状态十分狼狈,头发凌乱油腻,衣服也皱巴巴的,眼下的黑眼圈极其明显。
他对自己带来的消息也很无奈,沉默了好一会儿,才有气无力地说:“第四名死者的身份找到了。”
提姆没有说话。
雷斯垂德继续道:“伦敦东区人,案底众多,曾参与过偷窃、抢劫、□□、故意伤人、诱拐儿童少女、贩卖违禁药品等多起案件,是个死不足惜的家伙。”
“现在共四名死者,还未发现存在其他受害者。其中三人已经找到身份,只有第二位死者至今没有找到任何身份线索。”雷斯垂德叹了口气,“他被火烧得太干净了。”
“火……”
提姆忽然喃喃了一句:“我记得他的死因是疑似头部遭受重创,颅内出血致死。”
“是的。”雷斯垂德莫名,但还是说:“但法医给出的信息只是疑似,因为死者浑身被火烧焦,开颅后发现大脑已经因为高温……”被烤熟了。
他没有说出来,但提姆明白他的意思。
“其他死者的死因和他不同。”
雷斯垂德不以为然:“每个死者的死因都不同。第一位是饥饿致死,第三位是被水淹窒息而死,刚发生的第四位是放血死亡。他们除了都被分尸和掩盖身份外,死法不一。”但这已经足够判断是同一名凶手所作。
但提姆却猛地站了起来,他在原地转了两圈,嘴里嘟囔着:“但你不觉得奇怪吗?其他死者的死因都是漫长的……为什么?因为凶手想要报复他们。
“如果我是凶手,我也不会让他们那么轻松就死掉,我会折磨他们,让他们痛苦,让他们绝望。所以我会选择让他们饿死、淹死,放血,让他们在濒死的恐惧中哀嚎求饶。”提姆说,“如果我恨他们,我会让他在火里一点点感受被火焰灼烧的痛苦,而不是一锤砸碎他的脑袋,让他死的那么干脆,然后才想到用火将他的身份藏起来。”
他的话语让雷斯垂德张着嘴,欲言又止。他想要阻止提姆不要再说下去了,但提姆此时似乎已经完全陷入了自己的世界里,他站在窗前,似乎在低头看楼下街道上的行人和车流,眼神却并不聚焦,不知到底是看向了哪里。
他想到在夏洛克失踪前,也就是刚发现第四名死者的那天晚上。提姆因为法兰克林的不在场证明而思绪混乱,忍不住拜访了221B,询问夏洛克自己是不是推理错误了,其实琼斯和法兰克林根本不是凶手。
夏洛克当时没有回答,反而嘲讽他做不到就放弃算了,别浪费时间。提姆就又和他吵了一架,最终不欢而散。
其中有一段对话,是提姆说,如果法兰克林真的有不在场证明,那此前的一切猜测都只能被推翻了。
而夏洛克说,那就推翻它。
他说,你的猜测很重要吗?为了能不推翻它四处寻找证据,把自己搞得那么狼狈,那还不如不要了。
当时的提姆只觉得他是在嘲笑他,很生气地离开了。
但如果夏洛克是在说:推翻它,从头开始呢?
一个死亡案件中,能为侦探提供最多信息的是什么?是死者,是尸体,它们不会说话,但会用自己的语言告诉他们信息。
从头开始,发现死者尸体是一切的开端,尸体会告诉你答案。*
为什么第二具尸体的死因与其他尸体有这样的区别,为什么要用火来焚烧。在宗教中,火焰可以净化一切,因为被火焰焚烧殆尽的物体无法复原,也足以掩盖一切。
夏洛克又在调查什么呢?提姆一直都知道,夏洛克大概已经清楚案件原委了才对,但他为什么不告知警方,为什么要自己一个人去冒险,他到底发现了什么?
他是发现第二名死者不是其余分尸案凶手所为的吗?如果是这样,那么分尸案凶手又为什么没有否认,TA不在乎有人模仿,还是TA和杀死第二名死者的凶手认识。
有这种可能,警方的信息中,第一名死者尸体切块从切口、切割位置、手法等来看,能看出是凶手手法生疏,但第二具尸体切口有明显进步,这也是警方判断为一人所为的原因。若说是法兰克林和琼斯其中一人先失手杀人,再由另一人分尸,可能性不大,他们不是那种冲动的性格,一些条件也不符合。
比如,第二名死者身高比他们都高,重击伤方向却不是从下往上的。若死者是在弯腰时被居高临下重击,力度又不对。
那个伤口看起来更像是,凶手坐在椅子上,死者背对蹲下,随后凶手用重物平行挥舞击打导致。
椅子,平行……
如果两名死者并不是同一人所杀,那就是先有人杀死了第二名死者,随后分尸案凶手帮助分尸抛尸,甚至伪装成是自己所作……
那么,凶手和对方到底要是什么样的关系,才会为对方做到这种地步呢?
亲人?他们的家人都不在伦敦。爱人?据调查他们没有这样关系亲密的存在。朋友?那不值得。有他们把柄的人?有可能。但提姆觉得,也许是心怀愧疚的人也说不定。
儿童绑架、分尸,这与二十年前的儿童分尸虐杀案何其相似。
而在那起案件中,有一名女孩生死不明,只有一双腿被砍下寄给其父母,而警方对比DNA后证明了为同一人。
提姆愣愣地张了张嘴,问雷斯垂德:“先生,爱丽丝确定死亡了吗?”
“你说二十年前那个案子里的女孩吗?”雷斯垂德摇头,“她已经死了,凶手亲自说的。虽然他被捕时疯疯癫癫的,但在死前清醒过来了,也承认爱丽丝确实已经被他杀害。”
提姆沉思。
雷斯垂德忍不住问他:“你发现什么了吗?”
不知不觉间,雷斯垂德也开始询问起这个孩子的想法,这让他感觉很奇怪,就像他面对的不是一个十岁的孩子,而是一名思维敏捷的侦探。
提姆抬头,窗外日光落在他脸旁,将脸颊上细小的绒毛都照得清楚,那双蓝眼睛宝石似的熠熠生辉。提姆不知为何松了一口气,然后扬起笑容,自信道:“我知道他们在哪儿了。”
*尸体会告诉你答案。《法医秦明》。不过国内的法医似乎和国外的不太一样,就是法医不像我们的法医一样会跟着出现场,也不会给自己对于案件的猜测,只会给确定的东西。不过我不太清楚……都是网上到处找来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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