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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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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段时间电视上流行播历史剧,准确来说是披着历史题材皮的肥皂剧,有人上赶着这个热度出了本畅销书,标题大概叫什么《穿越生存指南》。我在隔壁后勤部小姐妹的书架上见过封皮,但尚未拜读过其中内容。我不知道书里是怎么说的,但无论如何我都知道,对于穿越这件事而言,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曼彻斯特绝对不是什么理想的落脚点。
还没睁开眼的时候我就意识到了不对劲。军事基地的宿舍里不会有草叶和泥土的清香,更别提小孩子奔跑打闹的声响。我清楚地记得自己在充满了消毒水和机油味道的房间里入睡,门窗紧闭,防止有喝大的同事半夜在走廊里鬼哭狼嚎。这本该是个难得清闲的轮休日,没有外勤任务,也没有文书工作,然而久违的安稳却被莫名其妙地搅乱。简而言之,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不知为何身处陌生的街心公园,身下熟悉的枕头和床垫变成了硬邦邦的长椅。从赫里福德到曼彻斯特,横向瞬移了一百多英里也就罢了,最离奇的还是,报刊亭货架上的内容明晃晃地昭示着,这个世界的时间也纵向回拨了三十年——我滴个老天,曼联三冠王,我怎么会做这种梦?原来是穿越了。
我把报纸放回去,慢悠悠地扭头离开。卖东西的老头在背后粗着嗓子骂骂咧咧,说他最烦我这种不买东西还胡乱翻看的穷鬼。可我有什么办法?难道要我掏出裤兜里那几张印着查尔斯头像的皱巴巴的英镑吗?算了吧,女王和她那几条狗都还在白金汉宫里活蹦乱跳呢。
我花了点时间收集情报,顺便在附近探了探路。我不是第一次来到这座城市,多亏了英国人的顽固念旧,三十年前的曼彻斯特几乎与我曾在未来见过的那个地方毫无区别,红砖房子在街巷两侧错落,老旧的工厂散发出柴油的气味。太阳渐渐落山,道路两旁的路灯亮起昏黄的光线,把空旷寂静的街巷衬得有几分可怖。这里是莫斯赛德,市中心南部的内城区,多年以来一直以贫穷和混乱为标签,而这个时代恰恰正是毒品交易、枪支犯罪和各路帮派斗争的最高峰期,作为穿越起点,无疑称得上是天崩开局,地狱难度。
至少,身上有把武器也好啊。
我抓了抓头发,不禁沉痛地思念起那把压在我枕头底下的西格绍尔P226。哦,我可靠的搭档,我最爱的老婆,我们一向形影不离,什么时候经受过如此痛苦的分别……早知如此,我就该直接在睡觉的时候把她紧紧抱在怀里。
英国的天气一向糟糕离谱、变幻莫测,初秋的曼彻斯特在傍晚时气温骤降,隐隐还有降雨的征兆。我盘算着赶紧找个有天花板的地方过夜,最好再给自己搞口吃的。我花了很多年的时间学习如何在各种突发与极端情况下存活,区区穿越这点小事还难不倒我。不如说,在这个没有人工智能,交通与信息传播都不够便捷快速的时代,浑水摸鱼反而还更容易。
我过了马路,沿着街道往回走。我苏醒的那个公园附近有一栋尚未完工的居民楼,应该够我凑合一晚。入夜后的城市里几乎空无一人,偶尔能看见裹着脏毛毯的流浪汉蜷缩在角落里,零星几辆汽车在柏油路上驶过。我记起刚才在报纸上看见的头版新闻,说最近有不法分子在路上持枪抢劫,提醒市民注意安全,尽量避免在晚上独自出门。我正想到这里,忽地脚步一顿,窸窣的动静从身侧的巷子里传出来。我眯起眼,定睛看去,只见漆黑的窄巷深处站着两个人影,个头高大,满身酒气,举在身前的手里正拿着什么东西,长得有点像我失散的老婆。
“喂,女人,把你身上值钱的都交出来!”其中一个人朝我靠近了几步,粗声粗气地喊出了毫无新意的抢劫开场白。
我看了一眼他那颗只露出眼睛的脑袋,罩在上面的头套明显是用黑丝袜改造的,过于复古的造型让我一时无言以对。我沉默着,又瞧了瞧他手里那把枪,忍不住从喉咙里发出了一声闷笑。
“兄弟啊……你们抢错人了。”
众所周知,只要我身上没钱,就不会被抢走钱。
*
我拿着劫匪用过的“枪”放在手心掂了掂,不免大失所望。
“你俩就拿这玩意儿吓唬人?我十六岁就不玩这个了。”我翻着白眼“啧啧”两声,低头看向直挺挺躺倒在地上的两个男人,不耐烦地抬腿,往离我更近的那家伙肚子上踹了一脚,“行了,别装死,钱包给我。”
我从两个人身上搜出了一小沓脏兮兮的钞票,加起来也就几百块,作为被着重登报提名的恶劣罪犯,这点金额显得很不够看。不过,就冲这两人身上浓烈的酒气,以及遮掩不住的大麻味儿,我差不多也能猜到那些钱都被花在哪儿了。唉,算了,聊胜于无。我嫌弃地捏着那叠钱抖了抖,然后麻利地塞进自己的裤兜。正打算起身离开时,忽地听见一阵凌乱的脚步声闯入寂静的周遭。我警觉地扭头,顺着声源的方向看过去。月亮在那一刻适时地钻出云层,轻盈的光线落在狭窄的巷口,映出正站在那里的一个瘦高的影子。
将将升起来的月光还很浅,但足够照亮那人周身的轮廓,更不用说我的视力水平优秀到有资格去隔壁皇家空军应征飞行员,因而此时此刻,我也得以分毫不差地看清他的模样——一个年轻男孩,一张尚有些青涩的脸,但眉眼很深,唇线很薄,唯独眼睛的形状稍显柔润,内里却又显出某种不符合年龄的深沉。
我一下子愣住了。
“……等等!”
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已经高喊着起身,大步跨过了横在身前的光影线,一把伸手,牢牢抓住了男孩的胳膊,阻断了他逃离的意图。
“你……”我张了张嘴,反复两次动作,才完整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他没回头,手臂在我的掌心中奋力挣扎了两下,但毫无作用,于是停下来,深吸一口气,慢吞吞地开口:“我什么都没看见。”
他的语气并不慌张,甚至称得上冷静过头,然而透过轻薄的衣物,我清楚地觉察到那具身体正微微发颤。我这才突然回过神,意识到眼下的情景到底有多么糟糕,多么引人误会——恐怕在对方眼里,我,一个灰头土脸、蓬头垢面的女人,手里拿着枪(虽然不是真的),兜里揣着钱,面色不善地站在危险的深巷里,脚边还一动不动地倒着两个人形物体,再结合近期城里发生的连环抢劫案……好吧,我承认,这很难不产生误会。
我欲言又止,止又欲言,最后颇有些恨恨地磨了磨牙,艰难地挤出一句:
“事情不是你看到的那样……我可以解释。”
我有点唾弃自己,为这一刻表现出来的显而易见的紧张。那只是个孩子,个子窜得挺高,但四肢不够有力,我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撂倒他,就像刚刚撂倒那两个比他更强壮的劫匪。我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算了,我当然知道为什么,因为他长了一双熟悉的眼睛;因为我知道他是谁,准确来说,我知道他会成为谁。
*
我认识西蒙·莱利很多年了,不夸张地说,迄今为止,我人生中接近一半的时间都和他有关。第一次见面是在伦敦,我坐地铁去妈妈工作的地方找她。工作日的早晨,维多利亚线的车厢里挤满了行色匆匆的上班族,干燥的空气中充斥着了香水和汗液混合的臭味,广播一如既往地又在报告延误。我站在靠窗的角落,正百无聊赖地盯着地板,却被突如其来的骚动拉回神来。我皱了皱眉,起先只以为是有人查票,于是赶紧低头弯腰,熟练地钻进人群,做好了在列车靠站时立刻溜走的准备。然而下一秒,一股刺鼻的异味袭来,我没来得及反应,爆炸的轰响便猛然在耳边炸开,扑面而来的热浪裹挟着碎裂的玻璃,尖刀一样划开空气。
封闭狭小的世界顷刻间陷入一片混乱。所有人开始在恐慌中不容分说地聚向门口,尖叫着拍打起车门。过了几秒,列车摇摇晃晃地进站,刚一看见月台的影子,没等停稳,车门就不知被谁生生扯开,如同捕食的野兽撕咬猎物的动脉,于是无数人宛如鲜血般喷涌而出。
我只觉得耳边嗡嗡作响,眼前的视野也变得颠倒模糊。我被推搡着挤出车厢,机械地迈动双腿,脚下却不知被什么绊了一下。我踉跄着胡乱挥起手,冲出喉咙的骂声却尽数淹没在周遭乱哄哄的噪音里。即将跌倒的瞬间,我忽地手腕一紧,一只粗糙有力的手掌攥住我的小臂,直接将我整个人拽出了人流。我大口喘着气,脑门“咚”地撞上一个结实的胸膛,我下意识地抬起头,迎上了一双烟尘弥漫的眼睛。
那一年的幽灵年近四十,而我不到十六岁,眼前的西蒙·莱利恐怕也差不多这个年纪。我静静地看向他的眼睛,没有错过那一瞬间的躲闪。我蓦地感到一阵荒谬,张了张嘴,忽然哈哈大笑起来。
“走吧。你走吧。”我迅速松手,放开了他的胳膊,转而不在意地冲面前的男孩摆了摆。紧接着,我看见他有点吃惊地回过头,警惕又犹豫地看了我一眼,最后什么也没说,好像生怕我反悔一样,拔腿便跑走了。
“喂!别和人乱讲多余的话,知道吗!”
我抬高音量,对着他的背影喊道。我听着脚步声渐渐远去,视野里也只剩下静谧的黑夜。我仰起头,凝望重新埋入云中的月亮,脑海里却骤然闪现出地铁站台上喷薄的火光,耳边又萦绕起那个人短促低哑的咒骂——他一边骂,一边拉着我大步走;他叫我别回头,于是我的眼前只看见他宽阔笔直的背。
时来运转了,西蒙·莱利。这回轮到我来抓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