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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道缘当断不断之世,众缘皆断,无妖无魔无仙。有一宝降落于陵王,传自仙魔大战,曰天谕之刃。乃仙皇虞帝采极阴极阳之气所锻,此国唯一仙宝,位同玉玺。天下人传,得者得天下。诸邦逐战,陵愈战愈广。
陵王朝三百一十六年,天谕为择陵择一贤主,骁勇善战,兵法更是神出入化。已为陵追回十三城。如此强国,民生安作。常往戏台茶楼聊以消遣。
小童们最喜欢的,就是仙缘断绝之前的宗门道法天才故事。
一人一剑战天涯,一花一弦泯众生。
戏园伶人、茶楼说书人,青楼书寓等人以此为本,编了戏唱了曲,看客不断,生意兴隆。
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宋家小郎宋鸣鹤。此人虽贵姓为宋,京城宋大丞相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可宋鸣鹤实是京城宋家旁的不能再旁的旁系,旁到正好跳出宋大丞相的九族之外。
旁到如此地步,原本籍贯也不应该在京城,家原在陵国不知哪的深山老林,奈何家父实在出息,从下都督升至秘书监,留任京城,迎娶郡主。这正是他传奇一生的开始。
或是印证遗传,宋鸣鹤年纪小小,却自学成才,偷鸡打洞样样精通。且根骨清奇,翻墙上梁无所不通。回回偷溜都没被逮住,府内家仆不敢动小主人,他回家甚至还敢走正门。
此时腊月寒冬,家中长辈外出,便又叫上随身小侍阿福,被多套了几件衣服防寒后,一起偷溜出去茶园听戏。
茶园只要有排诸如《千钧问》此类神仙打架的大戏,客一直是满的。宋鸣鹤带随侍来得晚了,又偷溜出来不敢声张。不能上得包厢,只能拉着随侍凭借着小小的个头挤到园内,就再也挤不进去,只得从众人的衣缝中观得一二。
虽然宋鸣鹤年纪尚小,不能领悟戏曲其中奥妙,只是纯粹来听个故事,却回回都能看得激情澎湃,励志以后也要成为一个八面威风的人物。然后下次继续爬狗洞出来偷看。
阿福知道仙门百家的历史,也知道贵人小姐们都喜欢听戏。但作为一个平凡的,大字不识几个的,以后极有可能会成为小少爷随身书童的家仆,实在是不懂他们少爷小姐怎么这么喜欢给自己找罪受。
只能听,不能看,还人挤人呼吸都不自在。但也总不能放小少爷一个跑出来,便每回都跟着。就这么听了半响。好不容易才挨到《千钧问》开场。
宋鸣鹤的父亲是战场出身,宋鸣鹤自然也喜欢诸神大战。在《千钧问》中唱,林学灵有一神器千钧尺,一尺子下去排山倒海,打得那些看不起她的人敢怒不敢言,他更是敬佩。纵使是现在仙人不再,他也觉得那帮仙尘渺渺的人帅炸了。
此刻正唱至“谁叫小女学灵,能此身战问天。”周围一片叫好。听及此处,宋鸣鹤两眼放光,着急垫脚。阿福常陪少爷出来偷听,戏至高潮,知此时若是见不到台上情景,回去又要生闷气。
道了一声:“少爷,我举您上去。”便熟练得将宋鸣鹤举至肩膀。
台上八位戏子,只一女穿太乙仙宗校服,三女头戴宝钗手持拂尘在后。二男各穿绫罗绸缎腰系宝剑,另外二男穿素色布衣。二贵人围女转,剑拔弩张。见此,从厢房处,看客处掷许多金银珠宝。
阿福也是半大孩子,举不了多久。正要力竭时。人潮一阵波动,将他们从中后方挤到了左后方,这下宋鸣鹤即使骑在阿福肩头也不大能看见了。便叫阿福将他放下,两人挤在人潮里没有外面冷,也不舒服得紧。
锣鼓又是一阵响,两人常来听戏,知道这是戏至末时。大多数小孩叛逆,就喜欢崇敬有反抗精神的英雄。一往无前,一剑在手天下我有,好似十分豪气。下一场是讲王侯争美人,男儿不爱江山爱美人。于是他们听完这场就不打算再听下一场。
戏里总是离不了才子佳人,熟客已经在讨论下一场饰演美女的伶人身段多娇,红颜能惹江山乱。戏将完时两人就从众人腿间挤出门去。这样外边人不多,不至于被人认出他们是偷溜出来的。
戏楼有规矩,晚上不唱,将要过年了才得稍微放宽一点,但毕竟还没过年,只给加了一场戏。他们看的那一出《千钧问》是压轴,那曲王侯争美人的戏则是今日茶园的大轴,大老爷们期待已久,血脉喷张,准备今晚不战不归。
腊月天黑得早,虽然时候不晚,但出来便见天黑。戏看完了,但是两人是偷溜出来的。阿福怕天黑遇险,找旁边的店家买了灯笼。宋鸣鹤正琢磨着这次回去要不要走正门。
像往常一样爬狗洞可以避免挨骂,但是略失风度。
爬墙倒是可以尽显英雄气概,但是只有旁边的阿福能看见,还不能到处宣扬。
走正门可以尽显眼于所有人面前,但纯粹只能做个显眼包,少不得管家一顿数落,被爹逮到还要施家法。但好歹能有理由能待在爹娘身边了。
阿福眼看少爷又开始惆怅,茶楼路远,回去本就要走很久,来时已是被冻了一路,夜深只会更冷,于是故作贴心问,“少爷,这个点夫人应是还未回府。想来是又不能一起用餐,咱们要不上近月楼?”
近月楼取自近水楼台先得月,也算是京城的大酒楼,食客络绎不绝。今日寒冬,近月楼也请了戏班在楼内唱戏。
但这地方怎么能去,大酒楼人多,他毕竟还是小孩,今日出门只带了阿福,要是出了什么问题他可惹不起。
宋鸣鹤知他戏弄,回道:“小爷自然是知道的。咱们赶快回去。”
京城的雪下得少,不比东北鹅毛大雪。下在路上很容易就化了,只在屋檐上,墙角处有些雪。行至半路,却十分奇怪的,有一股奇怪的铁锈味扑面而来。
宋鸣鹤觉得奇怪,问道:“阿福,你觉不觉得有味道?”
“少爷,应该是聚宝鸡的味道。咱们刚从茶楼出来,或许是身上带了味。”阿福年纪稍大,回答得有理有据。他没有闻到铁锈味,只感觉刚才人潮波动的时候有人把鸡腿往他身上撞。
确实带了点味,宋鸣鹤心想。既然得到回答正准备继续赶路,突然感受到了一股视线。那股视线又非常真实,像是有人在无声的叫他。
他回头一看,灯火阑珊,白皑落雪,寒风冷冽,除此以外什么都没有。
甚至傍晚寒冬,连人都非常稀少。
于是宋鸣鹤走过那一团雪,突然心生好奇。虽然京城会落雪。但今日长辈不在,无人看管。能有机会玩雪的时候可不多。想到此处,他又转了回去。
然后,他看到了一双狐狸的眼睛。
它的眼睛很好看,形状狭长倾斜飞扬,目光流动,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只一眼,就移不开了。
他本来以为是狗,也有可能是狼。但是又有不同。因为它的耳朵更长,吻部更尖。瞳孔是暗橘红色,朱色更甚。
它分明是野兽,食血腥而活,却一脸求主垂怜的可怜样。
原来不是雪,是一只白色的狐狸缩在缸后,只有眼睛在发光。白白的缩成一团,他原本还以为是一坨雪。
京城是见不到狐狸的,更见不到如此雪白的狐狸。贵夫人小姐们倒是有几条狐裘。
宋鸣鹤没见过狐狸,便不怕它,走进看。发现狐狸的后足上夹着老鼠夹,涓涓的流血。
“这狐狸可怜,我还是第一次见全身雪白的狐狸。”
阿福常去后厨替少爷领餐食,解说道:“少爷,这是老鼠夹,用来防老鼠偷吃的。应该寒冬腊月动物都冬眠了,抓不到食物,只能别人家的厨房偷吃,不慎踩中。一路逃到这里。但是不应该呀,第一次见狐狸会进城的。”
确实奇怪,京城连猫狗都少有,更何况是狐狸。宋鸣鹤联想到刚听的《千钧问》里讲仙魔人妖大战,“不会是成精了吧?”
野兽怕人,不会进城,但更不可能是成精。所有人都知道现如今仙缘断绝,仙魔妖皆亡,唯有人族尚存,万兽万物都不可生智。
宋鸣鹤不曾见过如此场面,只觉得心疼,上手给狐狸顺了顺毛。狐狸乖顺,颇有灵性,既不躲也不咬人,只眯了眯眼。
宋鸣鹤心想这狐狸如此好看,却因饥寒来到这里,受伤至此。他实在是见不得此苦,就要用手去硬将老鼠夹掰开。
“少爷,老鼠夹需要极大力气才能掰动,咱俩是不行了。”
老鼠夹上都是钢齿,阿福魂差点都给吓出来了,连忙制止。
但还是晚了一步,宋鸣鹤的小手已被划出一个小口子,出血不断,当即放弃,将狐狸从雪堆中抱起。
但是狐狸大大的,人小小的。人抱着狐狸,狐狸的脚还能沾地。
“嘤。”动了伤到的后腿,狐狸吃痛微弱的叫,像是在撒娇。
见狐狸还会叫,宋鸣鹤心生欢喜,乐道:“阿福,我们带回去养它吧。”
阿福自觉死期将至,连忙将狐狸接过。叹道:“是,少爷。”
为了方便给伤腿留位置,阿福只能托着狐狸的后臀,将其抱举。动作之间狐狸略有挣扎,宋鸣鹤心疼地用没有受伤的那只手摸摸狐狸的头和耳朵安抚,叫道:“你小心点。”
阿福连连应声,第一次抱此等珍兽,声旁还有小少爷时刻盯着,他也只敢小心再小心,不敢走快,生怕牵动伤口。
我知道爹爹的升职路很炸裂,如果我能写后面到我会说明的。
我知道各方面都不太好,但是我想应该也不会有人会看所以目前我的胆子还是很大的。
根据我对我自己的了解应该很难有第二章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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