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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血满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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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红衣人浑身是血地往前爬,那衣服本来大概是别的颜色,是被活活浸成这样的,拖在地上。
每往前一步,地上就多一大片血,在这条长街上拖出一条绵长而悠远的印子,骇人里透着奇诡,奇诡里透着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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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那时代,怎么还会有人殉情的?”程欣然说。
平斯兰戴着遮阳帽,脚上蹬了一双破破烂烂的筒靴,懒懒散散地操纵那些机械臂,让它们剥离古刀上沾着的土块:“都是编出来的呗。”
他趴的地方显然是一座遗迹,那一看就是前工业时代留下的残骸,古朴又原始,隔着五千年的风化,都透出了一种未被科技洗涤过的澄澈。
可惜趴在它上面的人根本不在意古不古的,他手上虽然轻,但是仔细看就会发现,那机械臂上有个亮红光的小灯,被太阳闪得有些不明显,没对着那些老得不行的古董,而正对着他的手。
那是个针孔摄像头。
程欣然抓起一旁的不锈钢保温壶,咕嘟咕嘟地灌了大半瓶水下肚,大口哈气道:“凉快,爽——这太阳真是晒得人想死。”
机械臂传来嘀嘀嘀的提示声,平斯兰瞧了一眼,将手中碎片随手一扔,慢慢悠悠地拍拍身上的土,站起身来,毫不在意地踩上那遗迹,不以为然地说道:“‘人人抵制冲动,共建美好未来’,不都这么说么,现在谁不是这样。”
程欣然冷笑道:“前现代时候的片儿汤体,也值得用,纯脑残。”
她这话混在热风之中,语调显得格外锋利,铁片一样,显得四下的气氛越发干涸。
“程老师,你们教历史的嘴够毒的,”平斯兰不以为然道,“这话哪说错了?情绪才是灾难的本源,现在这鬼合众政府哪哪都烂,只在这没做错。”
“我赞同,”程欣然抱着臂,挑眉道,“别挖那破烂了,交了差走吧,有什么可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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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石窟大而空洞,四下墙壁上刻着的都是不知所云的铭文,中心的石台上坐了一个人,白发苍苍,垂垂老矣,好像下一秒就要死了,他正看着爬过来的那人,幽幽地开了口,声音粗哑得像铁钩划过腐朽的木头。
“你来了。”
红衣人伏在地上,长发散落,脸上神色茫然无措,状似疯癫,仔细一看,她长得竟然是很好看的,眉眼深邃得好似一双幽微的潭水,鼻梁高挺,唇色浅淡,瞳孔不是纯正的黑或棕,而是带了些灰,似乎是血统不纯。
而神色的狰狞却将那些观赏性极强的元素都掩盖掉,只听她死人一样地说道:“他以为自己很厉害,只手遮天,翻云覆雨,是不是?”
这老人黄土埋到脖子,一时间很难说谁先死的可能性比较大:“我看你最好不要继续追究下去,处理干净自己,就当个凡人,把后半辈子过完吧。”
红衣人听到“凡人”两字时,脸上突然有了表情,颤颤巍巍地从袖子抽出一把短弯刀,似乎想要将它对准那老人,但大概是手上没力,她举了很久也没能举起来。
那刀很美,刀柄上雕的是细腻精美的忍冬卷草纹,刀身如行云似流水,柔中带刚,在石窟里的一片漆黑中仍然锃亮夺目,美妙异常。
“师祖,你和你徒弟两个真是好手段,真是好手段,真是……”
她口中喃喃许久,忽然不知道怎么攒够了力气,猛地一抬手,对准自己的喉咙就划过去,没有一丝犹豫,而那老人看着像个快死的,身法居然快如闪电,电光石火间空手接白刃,生生将她手中弯刀打落,那女人一看短刀脱手,本能地扑过去捡,却被老人抢先了。
“你干什么还要留着你师父的东西。”
红衣人面色一僵,最后干脆不去争抢,往后一仰,躺在了地上,翘起了二郎腿,视线撞上石窟顶,脸上神色逐渐平静下来,最后变成了嘲讽:“你还叫他是我师父,你倒真有那个脸。”
那老人仿佛是回光返照,瞬间爆发之后,又变回了那副岿然不动快要死的样子:“凡人就好好做凡人,不要总想着做英雄,英雄有什么好?好了被举世誉之,坏了被举世非之,流芳百世和遗臭万年只在一笔之差,一芥虚名不如米大,重要吗。”
女人身上的茫然感不知什么时候消散了,变成了一种可笑的自嘲,好像神魂聚散,只有一张皮囊还在尽职尽责地说遗言一般:“你徒弟风光一世,末了羽化登仙,我,局外人一样地蹉跎一世,原来这是虚名之差,真是受教。”
老人的手摩挲着刀柄,浑浊的目光认真地扫过手中的弯刀,好像真的在将那些花纹一一看过去,忽然轻轻地唱起了音调奇异的歌。
“老瞎子,我奉劝你,不要用这种无聊的东西来试图打动一个人。”
“天下之大真是无奇不有,我居然能心平气和地跟你在这唠闲嗑,”女人望天笑道,“我曾经敬你,敬他,我多天真啊,居然相信伪君子口中的公平和良善,与其说天真,不如说是蠢吧。”
老人静默不语。
“你和你那徒弟午夜梦回的时候,有没有过哪怕一丝一毫的愧疚?平庸,多好的词,多无辜,多无足轻重!”
她说到最后一句,猛地坐起,一手指着那老人,癫狂地大笑起来,声音回荡在石窟四壁之间,撞出一阵一阵三日不绝的余音:“我寇华歌宁愿死得壮烈,也绝不生得屈辱!”
那老人忍无可忍,五指作爪,抓向自称“寇华歌”的女人的面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