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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二十四章 熟悉的法阵 ...


  •   密道狭窄,两人并排刚好,三人太过拥挤,于是宋金辉便主动提出在前带路,

      温月珩上下打量他,一脸不信任:“哦?你会那么老实?”

      宋金辉讪讪笑道:“二位,只要你们不杀我,我保证听话,你们让我往东,我绝不往西。”

      “我信你个鬼。”温月珩冷哼一声,当即从纳戒取出一枚丹药塞进宋金辉口中,速度太快,等宋金辉反应过来,丹药已入喉。

      宋金辉捂住喉咙,惊慌失措:“你给我吃什么了!”

      温月珩得意勾唇:“放心,只要你乖乖听话,一时半会儿死不了。”

      “你——”宋金辉不满,但也不敢多说什么。

      温月珩道:“行了,老实带路。”

      “哦。”宋金辉憋屈,老老实实上前带路。

      温月珩冲洛星榆挑了挑眉:“怎么样?我这招不错吧?”

      洛星榆嘴角微扬:“嗯。”

      对付宋金辉这种人,就得来硬的,就算他没直接杀死那些被骗来做工的百姓,也是间接害死他们的帮凶!

      半晌,眼前场景变得宽阔,出现在三人眼中的竟是一处祭坛。

      洛星榆皱眉:“这是哪?你不是说密道与城主府互通,还通往城外吗?”

      宋金辉赔笑,抬手指向两处:“仙人勿急,您瞧那儿。”

      顺着他指的方向,赫然矗立着两扇青铜大门。

      洛星榆不解:“这是?”

      宋金辉介绍道:“左边那扇通往城外,右边那扇则是城主府,过去我就是将人带到此地,再由兄长派人领走。”

      “星榆,你快过来看!”温月珩在祭坛似乎发现了什么,急忙呼唤。

      洛星榆脚步一顿,往常温月珩都是喊她洛道友,想来定是发现很重要的东西,才会一时情急,按过去的习惯称呼。

      可惜,她并非原主,这份亲昵不属于她。

      反正宋金辉已经被温月珩喂了药,就算不看着他,一时半会儿也跑不掉,洛星榆放心离开,走到温月珩身边。

      “怎么了?”

      温月珩指着地上:“看,你不觉得这个法阵很眼熟吗?”

      洛星榆瞪大眼睛,仔仔细细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看得比考试还认真,半晌,默默摇了摇头:“不觉得。”

      温月珩顿住,眉眼低垂,神情肉眼可见地失落起来:“我怎么又将你失忆的事给忘了。”

      洛星榆没听清:“你在嘀嘀咕咕什么?”

      温月珩苦笑着摇了摇头:“没什么。”

      时过境迁,如今只剩他一人记得当年的事,但他不后悔,若重来一次,他还是会做出相同选择,哪怕洛星榆会恨他,憎他,厌他。

      毕竟,比起这些,保住洛星榆这个恶毒反派的命才是最重要的。

      温月珩是穿越者,胎穿,被大货车撞飞,再一睁眼,便是剑气宗宗主夫人的肚子里,修仙者孕育子嗣不易,修为越高,越难有后代。

      可以说,温月珩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修二代,起初,他并没意识到自己是穿书,抱着前世是孤儿,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安安稳稳在剑气宗长大。

      身为剑气宗少宗主,温月珩不仅天赋异禀,还有海量资源堆砌,不到百岁便修得元婴,一夜之间闻名整个玄墟大陆。

      要知道,多数人皆为五百岁才能修得元婴,天资卓越者,也得三百多岁,像温月珩这种不到百岁结婴,实属罕见,放眼整个玄墟大陆,都能排到前二。

      为什么说是前二,因为第一已经被洛星榆牢牢霸占。

      同样不到百岁结婴,她比温月珩还早十年,天赋惊人,偏又生得一张绝佳面容,当然,她最出名的还不是天赋和相貌,而是她的性格。

      极端修炼狂魔。

      按照原书剧情,此人不分正邪,只要对修炼有益,她便照单全收,因而立场极为古怪,经常为了修炼资源,与人争抢打斗,毫不留情。

      故,正邪两道皆不欢迎她。

      当然,温月珩起初并未把位列天骄榜第一的洛星榆当做原书剧情中的恶毒反派。

      直到结婴下山历练后,认识的人多了,他才逐渐想起自己原来是穿进了一本龙傲天小说,争夺主角机缘的洛星榆自然是该死的反派。

      那时的温月珩早已爱上洛星榆,洛星榆喜欢修炼,他便陪她修炼,同为天骄,哪怕只是第二,终究还是引起洛星榆的注意。

      烈女怕缠郎。

      温月珩好不容易缠上媳妇,当然不能让她死,从想起全书剧情那一刻起,他便努力改变洛星榆的命运。

      只不过,在书中世界,只要剧情没走到大结局,配角只能衬托主角,与主角作对就该死。

      温月珩不是没想过截胡主角机缘,只是主角身为气运之子,天道偏心得离谱,失败了好几次,险些把自己作死,温月珩便歇了心思,专注救媳妇。

      可惜,虽然用不太光彩的手段把洛星榆的命救了下来,但她的同门师姐师兄们,还有她的师尊,却身死道消。

      其实温月珩不是没想过告诉洛星榆真相,告诉她这个世界是一本书,必须等到这本书完结,深陷其中的配角才能有自由身。

      但,他不敢。

      一旦说出真相,无非只有两种情况。

      要么,洛星榆不信,认为他信口开河,二人积怨更深。

      要么,洛星榆相信,以她的性格,她必定会去找主角算账,哪怕同归于尽。

      这不是温月珩想要的结果,他要洛星榆活,他不要洛星榆死,况且,在外人眼中,主角是救世主,洛星榆真要找主角拼命,怕是主角的衣角都没摸到,就被主角的左膀右臂灭杀,自此,遗臭千年。

      毕竟,主角是在温月珩和洛星榆之前出生,早就经历过几轮的磨难,是上个时代的天骄,有年龄差距,其积累的底蕴,哪怕洛星榆是同辈天骄也远远比不上的地步。

      温月珩叹了口气,往事已矣,再想这些也无意义了。

      眼下还是先解决密道内的法阵最为重要,温月珩开口解释:“这个法阵,三百年前出现过,当年我与友人结伴游历,路遇集义镇时,意外得知镇上富商家发生灭门惨案后,疑似有鬼怪现世,于是我与友人夜半潜入探查。”

      “你的意思是,富商家也有这个法阵?”洛星榆学会抢答,毕竟穿越小说没白看。

      温月珩嘴角微扬:“正是。”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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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预计存稿10万字就开《死于新婚那日》,感兴趣可以点个小星星 以下是完结文,长篇《花瓶美人力大无穷》包月短篇《阿飘尾随中》《闺蜜变霸总带我吃香喝辣》《你好,我有病》《舔DOG系统》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