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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日 ...

  •   温暖的阳光照不到两层大楼东南角不起眼的阶梯。顺着它,只需在中央拐一下,再有不到十级就能触到一扇木门。仅有的木门。最后狭窄的阶梯就是门前仅有的空间。门把是新奇的短横杆,只要握住再向下一拧,就开了。那时个子不高的我曾经站在最后的一级阶梯上小心翼翼地开启这片艺术的大门。
      艺术,文学,或者不过是一本本裁剪整齐、包装精美印有墨水的纸张。总之,完全不同的地带。
      我把上星期借的《星河》放到进门的长桌上。淡黄的桌面堆积了两三摞大小不等的书。旁边,一本摊开着,一面被另一本压着。长桌是南北朝向,不到五米正对的窗户,开阔明亮。与北面立着的大书架连接,正好隔出一片办公领域。阳光射进来,暖洋洋的。
      听到我放书的声音,共日停止和女同事的轻声交谈,转身回来坐下前还对她笑了一下。
      “48629。”不等共日开口,我已经熟练地报出我的借书证号码。
      共日从后面的书架里翻出我的蓝皮证件,走回来顺手掏出里面的纸条看了一眼。不必看我也知道上面的红章显示的借书时间是1999年5月10日,不到一个月自然也就没有超期。
      他交给我证件,之后滑过桌子上的书,翻开背面,将纸条塞进粘在书尾页的牛皮纸袋里。
      我接过小本,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小声的问出来:“请问,你知道《鹿鼎记》在哪里吗?”
      共日有些讶然。他抬起头看我——一个十岁多的小女孩在问他《鹿鼎记》?
      随即,他笑了笑,指着北面一排的书架很友善地说:“那排第三个架子上。”
      我点点头,道声谢后走到他指的位子上寻找。余光滑过共日的位子,他已经看起刚才还在压着的书。阳光从后面射进来,照地他的短发发亮。

      “你喜欢他?”苏潋从兜里掏出刘班刚送的烟,皱着眉头用打火机点燃,试探性地抽了一口。
      “他?谁?共日?”我放下靠垫,推开沙发上摊乱糟糟的东西,拍了几下坐下问他。
      “咳,咳……”苏潋果然不能抽烟——他之前根本没有在我面前碰过烟条。“嗯。”
      “拜托。我那时还上小学好不好?”我百无聊赖地收拾起身旁的东西。抬眼撞到苏潋怀疑的眼神,我笑起来:“真的。我知道感情是什么滋味。最起码,我没有从心里依依不舍过。其实,呵呵。那时我在我私密的日记本里记过和共日的每一次见面。不过我知道我那时其实是想记录些什么人,一些陌生的人。应该是受到那时看的琼瑶的小说影响吧?!小学里男人不多。老师基本是女的。我还记得那时五年级来了个实习生老师教劳动技能之类的。班里的同学都沸腾了。尤其是男孩子。很奇怪吧?上课我们缠着他唱歌。他唱的是任贤齐的《我是一只鱼》。我第一次听。他唱得还不错。下课后,男孩子缠着他玩,听说有一次还扯坏了他的袖子。现在也上过大学了,回想起来,那些实习老师也就那么回事。”
      “哼。”苏潋坐在小板凳上,就地捏灭了烟。“小学生也会喜欢人。我小时候可揪过女生的辫子。再说,对你们这些没见过世面的小女生来说,对一些貌似有男子气的人有些幻想感觉也是常有的事。”
      “呵,你倒是了解。不过别逗过火。我是说真的。上初中那会,有个男孩就拿着火机在人家女孩后面逗着玩。差点出事。火都着了。幸亏只是发尾。”
      苏潋不满地瞥了我一眼。
      我不好意思地岔话题:“那个被你逗的女孩子是不是长得挺好看的?”
      “一般。”苏潋突然站起来,两步并到卧室前的旧柜子上拿起什么,猛地扔到卧室里,也不看扔到哪里就“嘭”地大力关上门。“你接着说。”他说。
      我看着背对我的苏潋,觉得有些尴尬。其实我不过是躲雷阵雨才到他单位临时给他分的所谓的“狗窝”歇脚的。本来还想着借把伞就走,结果一没伞,二就算有这盛夏的瓢泼大雨也不容我走。苏潋没有时间收拾“窝”,进门前只是进去拾掇了一分钟就出来让我进去了。而且还不忘开着大门,这让我很心安。不禁又对苏潋这个大男子有些另眼。
      “喜欢逗长得好看的小女生很正常。长相好的人从小到大都会有优势。虽然很多人极力否认这一点。”
      “哼,是啊。”苏潋转过来,站到窗户边。隆——响起了震天的雷。
      我吓了一跳,急忙站起来拉住苏潋的胳膊拖过来。“不要站在那里。”
      “没事。”苏潋无所谓地拾起茶几上的军绿色的灯帆布包,掏出一瓶农夫山泉递给我。“喝吧。”
      我此刻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可能说了让他不高兴的话。大概是那个“长得好看”让他想起言威,他的弟弟。
      “对不起……”
      苏潋不耐烦地塞给我水。“神经。”
      我还真不适应他这种是不是在女的面前爆出不绅士的话的人。苏潋坐到我刚收拾好的沙发上,随意地翘起二郎腿翻开书,不说话了。
      “共日其实不叫共日。这是我在日记里给他起的称呼。”我接着说。
      苏潋没有从手里的书中舍出一丝目光,他只说了句“嗯。”但我知道他示意我继续这个话题。因为他要是不想听,他就会干脆冷着脸,或者直接走掉。
      “知道怎么起的吗?是根据借书的‘借’字,拆开。共日长得不帅,但干净。简单……”

      我顺着共日指的位置反复查找,但没有找到。我很疑惑。我觉得《鹿鼎记》不应该在这里放里。金庸写的武侠小说怎么着也应该和言情小说一样放在一个小说系列里,一样的封皮、一排排整整齐齐在一起。可这里怎么也不是放小说的地方啊?我困惑又犹豫着是不是再问共日一下。可他平时不就一直在看武侠小说吗?怎么可能会指错地方。
      这时,一本厚厚地跟字典一样的书吸引了我的注意。我不确定地拿下来,翻了几页,有些哭笑不得。
      你猜怎地?这本的确是传说中的《鹿鼎记》,不过是儿童看的有删减的插画版。共日还真把我当小孩。
      那时港版的《鹿鼎记》正在热播,我很好奇书到底是怎么写的,于是,我还是借走了这本书。虽然到后来我没有把书看完,只是挑选了其中的几段看了看,但我还是有收获的,因为我终于知道教主夫人苏荃的“荃”字原来是这么写的。
      我很喜欢那个借书的地方。它的牌子上写着“读者俱乐部”。地方不大,一边是书架,一边是供人休息的座椅。玻璃的,很漂亮,还靠着窗户。那时能见到这样“雅致”的地方十分难得。我只在那个地方悄悄坐过几次。别笑,真的。我喜欢绕着书架找书。然后就直接借走。那个雅致的地方,总觉得不是我可以坐的。
      通常我借书的时候,那里的人不多。共日也不是每次都能碰上的。之所以,会记住共日,可能是因为那里的工作人员只有他一个男的。和所有的男的一样,喜欢看武侠小说,还犯过傻气。
      我记得有一次,我把要借的书和卡放到桌子上。共日当时正在看另一本书。见我要借书,他就条件反射式的开始工作了——他翻开书的背面,抽出纸条,拿起红章就要盖上今天的日期。一切的程序是这样的,没错。可是他要盖章的纸条是从他正看的书里抽出来的。好玩的是,我明明知道他搞错了。可还是傻傻地看他进行每一步。我没有反应过来要干什么。共日拿起章在泥印里按了按,准备盖。忽地,他停下来。顿了顿,将手从书上挪开。接过桌子上另一本,也就是我真正要借的书。盖好,交给我。然后乐呵呵地偏过头跟同事说:“我差点弄错了。”我也跟着笑了笑。
      故事就是这样。如果说,有可以什么作为结局的话。可能就是我为了一个书签急切地折回那里吧。
      那是同学送给我的书签。长方条,正面印着彩色跟照片一样的恋人,背面是单色的同样图画。这是我最喜欢的书签。不是因为质量好。只是因为那对恋人寄托着别样的阅读情绪。而那对恋人就是依萍、书桓。嘿,想不到吧?《情深深雨濛濛》在我上初中时非常火。中央八台播的,我还记得演第一集时,我放学很晚,只赶上如萍到依萍家送皮鞋。我第一次心动就是在看书桓骑单车送依萍回家。书桓刚刚才知道依萍不是尓豪的前女朋友,而是他的妹妹。他很开心,还有些不知所措。我很喜欢。那张书签上,就是短发的依萍穿着鹅黄色的旗袍和穿着马甲白衬衣的书桓在树林间站着的图片。那时,我还在看琼瑶的书,看书时心里常常带着电视剧中的歌曲,特别有感觉。后来我还很懊恼,为什么我之前看了那么多,却偏偏没有看到《烟雨蒙蒙》这一本。电视剧热播后,这本书就更难借到了。
      事情回到当时,我呼哧哧地奔回读者俱乐部。刚巧是共日在值班。我急切地过去,颤着音说:“我落东西在我刚还的书里了。”
      桌子上的书不多,我很快在里面找到那本书。翻开后,果然找到了书签。高兴地说了声谢谢,我就走了。
      是的走了。这好像是我不在那里借书的前不久。可能是我最后一次见共日,也可能不是,我不记得了。一切都没有什么特别的,不是吗?人海茫茫中,我想我和同一个人擦肩而过过很多次,肯定是的。世界说小不小,说大不大。这个城市又那么袖珍,人口也不多,碰见同一个人的几率很大。这不是女人的浪漫幻想。所以,尽管和我擦肩的人很多,但是能这样说几句话,彼此知道对方存在,真的很有缘分。我是说,我能和一个人认识,我知道一个人的存在,就是一种缘分。世界可能处处黑暗的,但也可以是充满浪漫的。很多人都在摸索快乐、阳光、祈求缘分天降。其实,我觉得缘分随处都是,只要你看地广点。至少,我那时是这样感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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