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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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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二因素
商品: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
商品二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
使用价值:由自然属性决定,不随社会生产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商品的使用价值不体现特定社会经济关系)
价值: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
交换价值(价格):价值表现为交换价值,交换价值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与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数量关系或比例。
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要生产商品,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生产社会化性质的使用价值,并且产品必须通过交换,转到把它当作使用价值使用的人手里。
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间存在矛盾: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不是为了使用价值,而是为了取得它的价值。而要取得价值,就必须将商品的使用价值让渡给商品购买者。反过来说,商品的购买者要获得商品的使用价值,就必须支付商品的价值。
只有通过交换,商品内在的使用价值与价值之间的矛盾才能得到解决。
二、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
商品之所以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是因为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性。
具体劳动(劳动的自然属性):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即一定的具体形式的劳动。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各种不同的使用价值是具体劳动和生产资料这两种要素的结合。
抽象劳动(劳动的社会属性):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即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抽象劳动是形成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从生产商品的具体劳动中抽象出同质的抽象劳动,是由商品经济关系决定的。
劳动二重性:同一劳动既是具体劳动,也是抽象劳动。劳动二重性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对立统一:一方面,二者是统一的。商品生产者在从事具体劳动的同时,也耗费了抽象劳动。另一方面,二者是有差别,有矛盾的。具体劳动是从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某种特定的有用性和具体形式这一角度考察的,而抽象劳动则是抽掉了劳动的有用性和具体形式,单纯从劳动是人类的体力和脑力的耗费这一角度来考察的。
三、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是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存在于商品经济发展的一切阶段。
私人劳动:在商品经济中,由于生产资料归不同的生产者所有,商品生产者都是独立地进行生产并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私人的性质,表现为私人劳动。
社会劳动:商品经济以社会分工为基础。在社会分工体系中,商品生产者互相联系,互相依赖。每个商品生产者的劳动都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
简述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商品进入市场并被市场所接受,对商品生产者具有决定性意义。因为这使私人劳动获得了社会承认,成为社会劳动的一部分。如果私人劳动的产品,或者全部,或者部分不被市场所接受,那么商品生产者的劳动就不能或不能全部为社会所承认,商品的使用价值就不能让渡出去,私人劳动就无法转化为社会劳动。由此产生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
私人劳动如何转化为社会劳动:私人劳动要成为社会劳动必须经过市场交换。
1.私人劳动必须作为一定的有用劳动,来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从而表明它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
2.只有在每一种有用的私人劳动可以同任何其他一种有用的私人劳动相交换,并且是等量劳动想交换时,私人劳动才能成为社会劳动。
四、商品的拜物教性质
如何理解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在商品经济中,通过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所体现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表现为商品与商品之间的物的关系。商品生产者只有把商品这个物交换出去,才能得以生存;如果交换不出去,就得不到补偿,就会面临破产的危险。因此,商品与商品之间的物的关系就成为支配商品生产者命运的关系,成为物对人的统治关系。于是,商品生产者对作为商品的物产生了一种像对神一样的虚幻的崇拜。商品所具有的把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虚幻为物与物的关系的性质就是商品的拜物教性质。
五、价值量
价值量: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量。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第一种含义: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量)
第二种含义:由社会生产和生活需要最终决定,并由有支付能力的市场需求直接决定的应该或必须投入各类产品生产中的劳动量。(决定商品价值量的实现程度)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量。
简单劳动:不经过专门训练和学习就能胜任的劳动。
复杂劳动:需要经过专门训练和学习,具有一定技术专长才能胜任的劳动。
决定商品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中包括的劳动具有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复杂程度。
劳动生产率:劳动者生产某种商品的劳动效率。
劳动生产率越高,单位时间内生产的商品数量越多,创造的使用价值就越多。
劳动生产率越高,单个商品生产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减少,单位商品的价值量随之减少。
六、对劳动价值论认识的深化
当代劳动形式的新变化:
1.脑力劳动所占比例上升,体力劳动所占比例下降。
2.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的重要性日趋上升。
3.参与价值创造的劳动的范围拓宽了,价值实现领域的劳动日益融入商品的价值生产过程。
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新认识:
1.科技劳动和管理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日益突出。
2.部分服务劳动和精神劳动参与价值创造过程。
3.劳动价值论适用范围的拓宽增强了其解释力。(”总体工人“概念解释了科技劳动和管理劳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