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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正文 ...

  •   他,有一个听上去十分威武的名字──居泓飞,他一向对自己的名字比较满意,而对於自己的身世也仅止於这个名字,自小他就被人贩子买到了盗窃组织,在那里度过了十个罪恶的年头。

      这样的非人生活在五年前总算告一段落,原因是他和从小一起在盗窃组织长大的好兄弟靳涛合作,使计瓦解了那个组织,在头目被抓的情况下,一盘散沙的兄弟只得四处逃串,而他们自然也得以摆脱。

      身无分文、又无家可归的他们,有一天无意中流浪到了这里,并在此定居了下来。本想找一份可以谋生的工作,无奈没有学历,没有工作经验,除了偷窃以外别无特长的他们,在品尝了无数次失败以後,终於心灰意冷了,打消了从事正道行业的打算。

      没有办法,人总要生存,在两人合计以後,只得从操旧业干起了偷窃和抢劫的老本行,为了减轻自己以往的罪孽,也为了可以偿还以往偷窃贫苦人民的债,他们把目标锁定在华影街的大款奸商身上,白天假借四处游荡之名,找寻晚上下手的目标,正所谓行行出状元,以他们偷盗十几年的经验,可以说至今从没失手过。

      他们把偷来的大部分钱都留给了无名街的贫民,剩下的钱一部分用来日常开销,而另一部分则存在他们自设的小金库里,他们约定,等钱存到了一定的数目就洗手不干,有机会的话转入正行,共创事业。

      就这样,久而久之,无名街的乡亲把他们几乎敬奉为神,却不知他们日常挂在嘴边的两个瘪三,就是他们所谓的‘野猫党’。

      呵呵……其实他们每次作案留下的那只猫型图像,只不过是居泓飞的个人特殊嗜好而已。

      反观那些财大气粗的被盗者,由於每次掉钱的数目对他们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再加上嫌麻烦怕丢人,也就从来没拿起法律的武器来对待过他们,这自然就更增长了他们劫富济贫的气焰。

      毕竟,人都是有嫉妒心理的,同样是人,凭什麽他们就能吃好的,喝好的,住好的,他们只不过是一些脑满肠肥的猪、披著羊皮的狼、吃人都不吐骨头的野兽,整天醉生梦死的他们,又怎麽会理解贫民的苦处呢?

      并不是他们的想法极端,而是因为这些年的经历,使他们不得不唾弃这个丑陋的社会,以及现实的残忍和不公平,就像无名街的居民常挂在嘴上说的一句话一样,他们既然生在地狱,就不会去期盼所谓的天堂。

      然而,怨天尤人并不是他们的作风,所以他们需要以行动来改变当前的现状,尽管他们的作为见不得光,但只要能证明他们的存在,也就足够了。

      夜幕降临,正是野猫出动的时机了。

      居泓飞和靳涛两人,此刻正隐蔽在离华影街只有一道之隔的黑暗胡同,紧盯著锁定的目标,准备出手。

      “泓飞!你确定要抢那个人手上的东西吗?”骑在摩托车驾驶座上的靳涛有些担心地问著後坐的居泓飞。

      “嗯!对啊!怎麽了。”对於神经大条,现在还有闲功夫啃苹果的居泓飞来说,这个问题似乎有点古怪。

      “可是,我看他来头不简单,光瞧他的架势和排场,非一般人能及,我怕万一我们抢了他的东西会脱不了身。”相对与居泓飞的粗神经,靳涛的觉察力一向比较敏锐。

      其实并不是他太多心,实在是那人一看就知道来头不小,除去他的排场和架势不说,光是他浑身散发出来的王者气势,就让人不得小窥。就算他手上那只皮箱中的东西看上去再怎麽名贵,他还是不太想去冒险。特别是……他不想让泓飞遭受任何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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