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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蓄谋已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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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秋天已来,落叶萧条,已经很久没见他了,我开始想念他。
即使到了十月十几号,那白色莲花依旧未谢,有生命力的盛开。
南方的天气即使到了十月份的秋天,也格外温暖,即使是到了该穿秋衣的季节,可南方的天气与北方的天气有差异,北方这个时候应该已经有些寒冷了,南方这个时候的天气,就算你穿裙子也不觉得冷,只会觉得这天气刚刚好,而且还会开空调,有时候太阳大起来,也会觉得炎热。
经过上次的联络,我们已经熟了很多,我对他的了解已经透彻到了他少年时。他的少年时代,他的经历,他的想法,还有他的兴趣爱好......
我发现他喜欢喝酒,他跟我说他以前经常一个人喝酒。他不喜欢热闹,他喜欢一个人独处。他的性格很冷淡,他不愿意跟不熟悉的人聊起任何话题。对一些事情他有他的看法,上次有人跟我说那边的商场好玩,他觉得与其去商场买娃娃,还不如在手机上买,那样便宜、实惠多了。从那以后我发现他的性格好像太冷漠,似乎无法与人共情,人群中只有他一人淡漠,好像别人的喜怒哀乐与他无关,匆匆岁月,他冷若冬天的寒霜。
我会给他分享我最近的趣事,我问什么,他答什么,比较冷漠,没有任何感情。
初见时,只觉得是一个有傲气的人,桀骜中透着他眼睛里特有的光亮。后来相处起来,只觉得他是个一丝不苟的人。他温柔的时候温柔,凶的时候凶,平静的时候平静,感觉是个有纪律的人。
我形容他为栀子花,冷白的外表,从内里散发出来的清香,柔软的花瓣似他柔软的心,在树上开着,如此芬芳?
记得小时候和奶奶回家时,从小路上走,路过公安局的时候,被它门前种着的栀子花树的花香所吸引,那味道香香的,与别的花的香气不一样,它闻起来没有很浓郁,也没有很清淡。
他说话有时幽默风趣,有时温润尔雅,有时冷淡如霜,正如我初见他时,他意气风发的突然出现在我视野,我整个人都被他吸引了。
这天,我去了他在的城市。去的路上,我感觉路上的风都是美好的,我看着崇山峻岭,看着高高的山被白云笼罩着,我心里的欢喜更明显。
我初到这座城市,扑面而来的是雨后的潮湿,外面下着淅沥沥的小雨,似一粒粒细密的小豆豆般轻轻的落在我的脸上,这座城市很安静,这里还有别具一格的植物园。植物园里开满了花,一片一片的,似展馆里的油画,密密麻麻的开着,扑鼻的清香。有时候望着那些群山,不由得觉得山如同神明,庄严的矗立在那,是人无法跨越的阶级,好像一切皆有定数,命。
路过一排排杨柳,杨柳轻盈的枝条在风中摇曳着,似他......
我看着这个他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城市,心里不由得变得柔软起来,即使他曾经对我犯下大错,在这一刻,他也不过是一个也有爸爸妈妈的青年,他也是第一次做人,他又做错什么了呢?做错事情的人永远不会认错,所以我又何必纠结过去?这个世界上的人很多,漂亮的脸太多了,如果我脾气暴戾,那我岂不是得不偿失了?我还没对他发过脾气,我对他一直毕恭毕敬,给予他足够的尊重,让他感受到我的善意。
街边的风铃很好听,跟我以往听到的不一样,如天籁之音,也如同他带给我的不一样的感受。听着这风铃,似乎在给我心底的欢呼雀跃伴奏------做和谐的和弦乐。
我站在他家楼下,我看着这座城市,我的后背凉凉的,那些高大的房屋,黑色的格调让我又不免想到他,是那样的庄严不可亵渎?我的心里在害怕的颤抖,在这一刻,我开始反问自己:“为什么要喜欢他?”我感到了害怕,就像上次想到他,我的双腿在不由自主的害怕的发抖,我不敢违背他的“命令”,他不喜欢我做的事情我不会去做,我不想被讨厌。
这座城市被雨笼罩着,人人都冷漠,车水马龙却事不关己,与别的城市不一样的格调,我的心凉了,心脏重重的漏了半拍,好似他那年冷漠的对待我,冰冷的如同没有感情的冷血动物,眼神深邃看不到温度,如同黑黝黝的山,被黑夜覆盖,如同冰冷的刀刃。
为什么要来这座城市呢?只是因他说的他家楼下好玩,头脑冲动的我不顾一切的来到了他在的这座城市,我只是想与他拉近距离,我想试着去了解他冰冷的心,我想看看他所在的这座城市,我爱他,如同爱我自己。我不舍得他难过,我的情绪不让他发现,我希望他认为我跟以前一样友好,我不想看到他失落的眼睛,我不想看到他流泪的眼睛,如果他低下头,神情失落会让我伤心......
听闻喜欢一个人,那就会有代表对他这个人感觉的香水,淡淡的香水味不符合我对他汹涌的爱,所以我带走了一瓶具有浓郁香气味的香水......
他不喜欢我学坏买娃娃,他觉得他家小区楼下的一些别人家开的美食店就挺不错的,估计他也没想到我那么快就履行“诺言”来他这个城市了吧?他可能以为我只是一时兴起想来这玩,也不会想到第二天我就来了,他可能会感到意外吧?他在的城市距离我几百公里,差不多有三百多公里,坐车坐了几个小时,差不多用了半天的时间,感觉很累,不过为了他,我不在乎这点累。
我看见他了,他也刚好下楼闲逛遇到我了,他很惊讶的看着我,说了什么隔着玻璃听不清,不过我还是回避了,这是为了避免他发觉我喜欢他,我想维持体面和尊严,我不希望他感受到我的脆弱的一面。
我为了他,我在学校的学生会可积极了,在班级当学习委员可勤奋了,上课回答问题还算卖力,讨厌的专业课,因为他的出现,让我每次上课都精神抖擞,势必要把每门课学好。
有时候觉得自己还挺大胆的,竟然喜欢他这个退伍军人,我有点高攀了......
当我想放弃的时候,想到他对我的善意,我又有了默默喜欢他的勇气。我在他家楼下穿梭,我对他的了解好像是旁人所没有的。学校里的新生几千名,知道他家庭住址大概在哪个小区的,知道他的兴趣爱好的估计只有我一个,这是别人所不知道的,这是他对我独有的。
我有些许沾沾自喜......
吹着这座城市的秋风,我感觉有稍许寒冷,冷风钻进我的衣服里,我被冷的蜷缩在一起,这所城市的秋天和我在的那所城市的不一样。
我吃了法国西餐,有北非蛋的色拉味道很浓郁、爽口,嫩滑、焦脆的烤鸡吃起来十分爽滑,油封烤芦笋咬起来嘎嘣脆,色香味俱全的炖牛肝菌菇松露意饭吃起来不腻,法式松露蘑菇汤、地中海西红柿蔬菜汤喝起来个个美味可口,餐前面包的外馅是核桃仁的,吃起来不干巴。就餐时,看见了一个金发外国人,看起来十分绅士,对待子女也十分有耐心。我很意外看到外国人,虽然无法判断他是美国人还是英国人?
我在另一家甜品店吃了雪冰,是新品优格跳跳糖雪冰,跟图片一模一样!淡蓝色的雪冰堆成了小城堡,粉色的跳跳糖点缀在上面,还有一些白色、黄色的星星糖,像冬日里的小精灵,一圈的冰淇淋奶油打发在雪冰的顶上,绿色、紫色、黄色、粉色的星星糖洒落在奶油上,马卡龙色的冰淇淋球放在奶油中间,由一个花形的器具盛放着,一碗精致的雪花冰就做好了。吃起来口感绵密,星星糖很甜,奶油吃起来让口感更好,马卡龙色的冰淇淋吃起来有种软软的棉花糖的味道,是棉花糖和冰淇淋夹杂着的口感,让人十分惊叹!
走的时候带了一些马卡龙饼干走,呈贝壳形状的,中间分别夹了车厘子、巧克力,第二层都是奶油,小巧精致,吃起来口齿留香。
我还吃了韩餐,有辣的爽口的泡菜、清爽脆脆的辣黄瓜、清脆可口的贡菜,蓝莓雪花冰很好吃,最上面点缀了蜂蜜块,香甜可口,蓝莓很新鲜,华夫饼旁有芒果、猕猴桃作为陪衬,还有蓝莓,奶油和巧克力味的脆脆筒,吃起来回味无穷!
天色将晚,我望着这繁华、陌生的城市思索万千......
我与他只是普通关系,不能越界,我并没有告诉他我来过,也没有道别。
一切都陷入无言中,往事如同长河,淹没在岁月的洪流里,像指针不停转动,时间回不到从前,那曾经熟悉的笑脸,现在已经没有资格看见......
我该何去何从呢?世界如此之大,万家灯火,却无一盏留我,人们都事不关己,人们都只在乎自己,旁人的事与他人无关呢?黑夜中的孤独,是寂静无声的,想把心底的声音呐喊出来在山谷里,可那有什么用呢?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对于他人而言,是无关痛痒罢了......
一切又恢复到最宁静,我的生活又回到了正轨,没有人发现我的心跌宕起伏,也没有人知道,我心中的一颗种子在悄悄发芽:我想追随他的脚步,成为跟他一样优秀的人!
其实喜欢也不用说出来,以朋友般的身份保持应有的礼貌陪在他身边,了解他的生活、他的未来、他的打算,这就够了!如果喜欢说出口,那就一去不复返,别到最后连话都说不了,没必要把一段健康的关系变成一段如同仇人般的关系。
群山如此之宏伟,如同强权,人人都仰视高山,它庄严不可撼动,让人心生敬畏。世间分成了三六九等的阶级,穷人无法跨越富人的阶级,低学历的人无法跨越高阶高知分子,人们自动把界限划分,与人保持距离,冷漠的如同十二月冬,人的心都是冰冷的。
我看过山川河流,看过繁花盛开,看过秋叶凋零,看过冬季下雪。还记得去年冬天,满天大雪缤纷,把整座城市都笼罩了,地面上积起厚厚的皑皑白雪,雪多的能堆积起来堆雪人,只可惜那年冬天我孤独一人,没有朋友陪伴我,她不愿意见我,只因我未能履行当年的诺言跟她一起考上一中......我们的关系如同那寒冷冬夜里凌冽的寒风里夹杂着铺面而来的大雪,让人心里发冷......
离开这座城市时,我看着渐渐倒退的街道,不由得觉得人生长短,不过儿女情长,伸手抓不住,握也握不住......
我心里想着:过去那些事情都过去吧!我也不必苦苦纠结了,就像这头也不回的离开一样彻底吧!
人与人之间总有羁绊,人生在世几十年,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很多,没有人能留下陪我,都只是短暂性的过客。
人生好比一场戏,戏散了,人也散了,人走茶凉,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这个道理,初中老师就讲过,她们都说:“三年,一眨眼就过去......要珍惜时间,好好学习,争取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她们每次说的时候都富有深度,说话意味深长,听得出话里面夹杂着许多遗憾、不舍的情感。她们替我们感到惋惜,她们总是觉得青春短短三年,不应浪费时间,她们总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亦或者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偶尔也会说:“现在不努力,以后哭都来不及!”想来她们应该是看到了许多令她们感到痛心的例子,才会让她们如此寒心、伤心,虽然她们说话毒,可每次她们这么说的时候,总能从她们眼里看出担忧、不舍、不忍、心疼、无可奈何,当然,还有痛恨,她们总是一阵唏嘘着。
是啊!青春短短几年,一眨眼过去,谁又留的住芳华?十四岁的豆蔻年华早已过去,十五六岁清纯的少女早已被世俗的风霜磨练的久经风霜,曾经亮亮的眼睛里早已没有了光,脸上只剩惨白的哀凉,万事都身不由己,不是所有事情都能得偿所愿的,曾经最信赖的伙伴早已离我而去,各自走不同的路,早已分道扬镳,她走她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我们两个早已互不相欠了......
人世间,人的缘分就是这般浅,一段友谊只能持续两三年,过不了多久就会决裂,我感到累了,已无力继续......
我没有在十几岁的年纪遇到他,我十几岁正值青春的时候我还不认识他,我们在不同的地区为各自不同的梦想努力着,他只比我大了几岁,我敬畏他,同时又把他当只比我年长几岁的大哥哥。有时候,我想抱着他的后背,整个人贴在他身上,感受他心跳的起伏,当然,只能想想,毕竟,我还不够资格......
权寒澈像冬日的阳光,把冰雪融化。他闯进了我的心,把我心里一直设立的防线给融化了,是那么的措不及防?当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我已经深深的不可救药的爱上他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望月,不见少年郎,早已天各一方,像泡沫,洁白美好如梦如幻消失在空中,我抓不住,也无法让时间回到过去,他早已远去,只怕今生都再难相见了。命,有天命,顺其自然,是不可逆转的,即使日日上香求佛也不可能换来继续的缘分。唯有强求,与命运做对抗,反抗这注定的命运,跨越万水千山也要延续这突如其来的缘分。
我想起他的笑脸,想起他亮亮的眼睛,想起他那日像个十几岁少年的带着少年特有的稚气的、又带着傲气的脸颊,如此可爱?